數字貨幣的屬性探討
㈠ 數字人民幣的本質
數字人民幣,又稱e-CNY,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數字人民幣就是數字化的人民幣,其同樣是由國家信用進行背書的、具有強制性和法償性的,可以作為一般支付工具使用的法定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說:「數字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跟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它的形態是數字化的。」
數字人民幣對我國的意義:當前,數字經濟是全球經濟增長日益重要的驅動力。根據央行行長易綱觀點,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和應用,有利於高效地滿足公眾在數字經濟條件下對法定貨幣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偽水平,助推我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數字人民幣的定位:紙鈔和硬幣(即M0)的替代品,其與現金一樣是法幣,並保持了現鈔的屬性以及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有國家信用背書,具有法償性,任何人都不能拒絕接受。
【拓展資料】
數字人民幣的職能:
貨幣職能是指貨幣本質的具體體現,貨幣具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五大職能。
一、數字人民幣具有價值尺度的職能:數字人民幣可以用來衡量和表現商品價值。
二、數字人民幣具有流通手段的職能:數字人民幣具有充當商品交換媒介的職能。在商品交換過程中,商品出賣者可以把商品轉化為數字人民幣,然後再用數字人民幣去購買商品。在這里,數字人民幣發揮了交換媒介的作用,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
三、數字人民幣具有貯藏手段的職能:貯藏手段指的是數字人民幣退出流通領域,充當獨立的價值形式和社會財富的一般代表而被儲存起來的一種職能。數字人民幣是具有法償性的一般等價物,可用於購買商品,其能夠執行貯藏手段的職能,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貯藏數字人民幣與貯藏各種具有價值之物無甚區別。
四、數字人民幣具有支付手段的職能:即指的是數字人民幣在清償債務、繳納稅款、支付工資和租金等活動時所執行的職能。(作為支付手段的數字人民幣功能尚處在試點和開發中,未大規模普及應用)。
五、數字人民幣具有世界貨幣的職能:數字人民幣的世界貨幣職能指的是其在世界市場上執行一般等價物的職能。傳統觀念認為,要作為世界貨幣,必須是足值的金和銀,且必須脫去鑄幣的地域性外衣,以金塊、銀塊的形狀出現。而在當前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時代,數字人民幣同樣承擔著作為世界貨幣的職能,在我國政府和央行的大力推動下,數字人民幣的海外支付和結算將會更加便捷可靠。在未來,隨著數字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推進,也許除金銀外,法定形式的數字貨幣也將發揮著重要的世界貨幣職能。
㈡ 數字貨幣的法律屬性問題
數字貨幣顯然是物,屬於《物權法》的調整范圍。《物權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
顯然,比特幣在法律上屬於動產.
數字貨處作為動產,能夠產生動產上的權利即物權么?在民法上,除非法律明確規定某項動產為非法,如毒品等,權利人皆得因《物權法》而對動產產生物權,因國家並未制定法律宣布數字貨幣非法,那麼依《物權法》第二條第三款之規定:
可見數字貨幣可產生物權。這在《民法總則》中也有相同的規定.
更進一步講,2017年10月實施的《民法總則》第127條規定:
依此規定,無論是將數字貨幣視為數據還是視為虛擬財產,其均可能產生民事權利,在國家尚未制定特別法律對比特幣予以特別規定時,其權利受《民法總則》保護,而民法總則的原則是「法無禁止則自由」,具體見:
數字貨幣尚屬新生事物,談不上已有公序良俗,而又無特別法律予以規定,故依《民法總則》第127條、第8條及第10條及物權法第2條,數字貨幣為物,應受法律保護。
因交易而取得的數字貨幣受法律保護么?這實際上涉及對交易行為的法律效力判斷。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發布了關於各交易所不得從事比特幣交易的公告,能否據此認定通過交易所已經發生的比特幣的交易行為是無效法律行為?我認為不能,原因有二:
七部委之公告非法律、亦非行政法規,不能作為判斷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據;
㈢ 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有什麼區別
一、貨幣屬性不同
1、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屬於法定貨幣
2、微信:
微信屬於第三方支付工具。
3、支付寶:
支付寶屬於第三方支付工具。
二、發行主體不同
1、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發行方為央行。
2、微信:
微信的結算方為商業銀行。
3、支付寶:
支付寶的結算方為商業銀行。
(3)數字貨幣的屬性探討擴展閱讀
在第三方支付模式,買方選購商品後,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支付給第三方),並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賬、要求發貨;買方收到貨物,檢驗貨物,並且進行確認後,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賬戶。
數字貨幣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
2、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
3、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㈣ 數字人民幣來了!功能屬性完全等同紙幣,它會取代紙幣嗎
商務部官網14日發布《關於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
自2014年央行就開始研究的數字人民幣進一步揭開神秘面紗。
雖已提出多年,但對大多數民眾而言,數字人民幣仍是個新鮮詞。 到底什麼是數字人民幣?它會取代紙幣嗎?
數字貨幣的英文名是: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即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意如其名。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指出,數字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跟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它的形態是數字化的。他強調,央行數字人民幣既不是比特幣等加密資產形態,也不是Libra等穩定幣形態。
2014年,央行開始對數字貨幣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等問題進行研究。直至2019年8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 社會 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中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應用」,數字貨幣才正式進入民眾視野。
2019年8月,央行明確「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研發步伐」為2019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之一。
今年以來,數字人民幣即將落地的傳言時有耳聞。
4月,央行官網發文指出網傳DC/EP信息為測試內容,並不意味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5月26日,央行行長易綱回應 「數字人民幣正式推出時間」時表示,目前尚無時間表。
傳言頻出,從另一方面反映出各界對「數字人民幣」的關注和期待。
此次《方案》提出,要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央行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後續視情擴大到其他地區。
《方案》明確,全面深化試點地區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烏魯木齊、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咸新區等28個省市(區域)。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央行數字貨幣注重替代M0(即紙鈔和硬幣),並且保持了現鈔的屬性以及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數字人民幣的推出是否意味著我們要和紙鈔說再見了?
國際金融專家趙慶明接受中新社國是直通車采訪時表示,目前看數字人民幣還不會完全取代紙質人民幣,不是所有的居民都具備使用數字貨幣的能力和條件,紙質人民幣仍將長期存在。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產業部副主任、研究員卞永祖也認為,長遠看數字人民幣會取代紙幣,但這並不意味著紙幣會消失。
「未來紙幣仍將具備貨幣功能,但在消費過程中使用頻次會降低,更可能成為一種收藏品。」 卞永祖對中新社國是直通車指出,比如金銀幣,截至目前依然有貨幣功能,但基本已不作為貨幣使用了,更多用於收藏。從長遠看,數字貨幣將是未來潮流。
數字人民幣的出現僅是為替代紙幣作為貨幣使用嗎?那這和移動支付有何區別?
事情還真沒這么簡單。
穆長春這樣描繪數字貨幣未來的使用場景:只要你我手機上都有DC/EP的數字錢包,那支付行為就無需聯網,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行了。
此外,數字人民幣在支付時不需綁定任何銀行賬戶。更重要的是,數字人民幣在安全性方面擁有可靠的加密技術保障。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強調,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則只是一種支付方式,其效力完全不能同數字人民幣相提並論。
推行數字貨幣有何意義?
央行行長易綱這樣表示:當前,數字經濟是全球經濟增長日益重要的驅動力。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和應用,有利於高效地滿足公眾在數字經濟條件下對法定貨幣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偽水平,助推我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趙慶明指出,數字貨幣豐富了人民幣現金的存在形式,是適應移動互聯網 社會 的最新產物,會進一步促進數字經濟發展。
「信息化改變了人類 社會 ,數字貨幣的出現將使這種改變更為深刻。」 卞永祖表示。
卞永祖認為,數字貨幣不僅將在減少紙幣攜帶、提升安全性和便利性等方面發揮作用,還將在金融政策、財富管理等領域產生積極影響。
首先,數字貨幣將對金融政策產生較大影響。 紙幣時代很難追溯貨幣流向,數字貨幣時代,央行或者金融部門對貨幣流向將有更精準的把握,未來貨幣政策也會更加精準有力。
其次,數字貨幣的推行有利於了解居民收入情況,這樣政府部門更容易對 社會 財富進行精準管理與合理調控。
第三,數字貨幣還可改善企業財務管理方式,優化相關人員配置,有利於經營成本降低,工作效率提高。
「從未來經濟發展角度看,數字貨幣或將催生一大批新經濟業態,會有更多基於數字貨幣的新型金融公司和機構出現。」卞永祖表示。
㈤ 什麼是數字貨幣數字貨幣屬於什麼領域
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電子貨幣以及紙幣,但是還是有很多人沒有聽說過數字貨幣的。其實數字貨幣它也是貨幣的一種,不過這種貨幣並不是政府發行的,而是相關的人事自己發行的。那小編就來解釋一下,究竟什麼是數字貨幣以及數字貨幣屬於的領域。
總結
因為數字貨幣它就是一個無形的產品,是一個人們立場中的貨幣,是不能夠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的。如果沒有人願意投資他,那麼他就會沒有價值,就有可能從市場上消失。所以投資數字貨幣一定要謹慎,不要把大筆的錢都投入進去。
㈥ 從貨幣的屬性和職能角度下談談比特幣能否成為法定貨幣
(1)貨幣的價值尺度角度
由於貨幣本身也是商品,也具有價值,凝結著 社會 必要勞動時間,也體現著商品的二重性。世界上第一個比特幣凝結有設計者本人的抽象勞動和具體勞動,具備一定的商品屬性,但其餘的比特幣是由計算機運算而得出的一串字元,其生產過程沒有包含人類的勞動過程,因此不能成為具有價值的商品,也就無法完全具備價值尺度功能。
(2)貨幣的流通手段角度
貨幣之所以成為貨幣,關鍵在於它可以充當其他商品交換的媒介,從而促進商品流通,貨幣在這個過程中處於不斷的流動狀態。從這個角度看,比特幣雖然在一些地區或行業內流動,但是絕大多數還是在「幣圈」內的流動,流動范圍有限,談不上充當 社會 的商品交換媒介。此外,一旦貨幣成為現實的、可以流通的,必定在全 社會 出現貨幣需求總量的問題。一定時期內貨幣的總量由流通的商品量、價格水平和貨幣流通速度3個因素決定,而比特幣的數量總額固定在2 100 萬枚,它可能在一段時間可以滿足流通的需求總量,但隨著 社會 總產品的豐富,這個數量顯然是不能滿足流通需求的,因此也就不具有流通手段的職能。
(3)貨幣的貯藏手段角度
由於貨幣是一般等價物,是 社會 財富的一般代表,所以具有貯藏手段的職能。而貨幣之所以會成為 社會 財富的代表,是因為貨幣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使用者願意把貨幣貯藏起來,以備將來之需。而比特幣還不具備法償性和強制性,還沒有被 社會 接受,不能貯藏起來以備將來之需。因此比特幣也不具有貨幣的貯藏手段職能。
(4)貨幣的支付手段角度
貨幣作為支付手段,是以商品交易並延期付款為前提的,也可以說商業信用是支付手段職能產生的條件。現代經濟 社會 是一個以信用為基礎的 社會 ,貨幣的支付手段職能無處不在。比特幣使用的范圍僅限於「幣圈」內部,雖然有個別少量的交易,但是也僅限於一些 科技 玩家的網站和個別電商平台,還遠遠未達到全 社會 普遍接受的程度,還不能支撐和滿足信用 社會 的巨大需求,還沒有充當起全 社會 的支付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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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數字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跟紙鈔一樣么
數字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跟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它的形態是數字化的。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央行數字貨幣是紙鈔的數字化替代,即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把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看作數字化的人民幣現金,就很好理解數字貨幣的概念。
穆長春曾描繪這樣的使用場景:只要你我手機上都有DC/EP的數字錢包,那連網路都不需要,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把一個人數字錢包里的數字貨幣,轉給另一個人。數字貨幣在支付的時候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不像現在用微信和支付寶都需要綁定銀行卡。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央行數字貨幣注重替代M0(即紙鈔和硬幣),並且保持了現鈔的屬性以及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7)數字貨幣的屬性探討擴展閱讀
數字人民幣將在京津冀等地開展試點
商務部官網14日發布《關於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
記者注意到,第93條「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任務、具體舉措及責任分工」部分提出: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通知》稱,人民銀行制訂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後續視情擴大到其他地區。
全面深化試點地區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烏魯木齊、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咸新區等28個省市(區域)。
㈧ 數字貨幣要來臨了,你對數字貨幣了解嗎
隨著互聯網和計算機技術的不斷發展,無論是第三方支付方式,還是自動結算功能,給人們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便利。最近又有一個好消息,那就是數字貨幣時代將要來臨。各大銀行陸續加入央行數字貨幣試點工作。數字貨幣的好消息更是頻頻出現。建行APP推出的數字貨幣錢包目前正在測試,又離數字人民幣正式使用近了一步。
㈨ 數字人民幣要來了,你關心的8個問題都在這里!
央行對數字貨幣的研究已經有6年時間,近日終於迎來 數字貨幣開始內測 的好消息,一些公務員已經領到了以數字貨幣形式發放的部分工資。
網上流傳出中國農業銀行數字錢包的應用截圖,系統顯示 數字錢包 有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及碰一碰等多種交易功能,還能追蹤數字貨幣交易情況,與微信、支付寶功能非常相似。
數字貨幣終於要跟同學們見面了,你還不知道數字貨幣是個啥?
沒關系,小鯨整理了關於數字貨幣最需要關注的8個問題,讓你分分鍾搞懂數字貨幣。
來看看官方說法: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 法定數字貨幣 ,是由中央發行的,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紙幣)等值。
簡單點理解,法定數字貨幣可以看作 數字化的人民幣現金。 數字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跟紙幣完全一樣,法律效力也相同,任何中國人都不能拒絕接受數字貨幣。
我國的法定數字貨幣是 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的統稱 ,英文全稱是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縮寫為DC/EP,簡稱為數字貨幣。
既然都是法定貨幣,紙幣大家是見過的,那數字貨幣長啥樣呢?
目前央行還沒有推出正式的數字貨幣應用系統,根據網上流傳的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機構的數字貨幣內測界面截圖,數字貨幣基本上會 搭配數字錢包使用。
看起來是不是很眼熟?數字錢包與微信錢包十分相似,你只需要下載一款手機App,注冊好個人信息後,就可以申請開通數字錢包。目前可能性比較大的,數字錢包還是會搭載銀行App使用,就如截圖中看到的那樣。
開通數字錢包,界面上有類似人民幣紙幣的效果圖,顯示你擁有的數字貨幣金額。通過數字錢包,可以使用數字貨幣進行簡單的交易操作,比如轉賬、付款、收款等等。
有些同學是不是和小鯨一樣,想要快點獲取數字貨幣,怎麼辦呢?
需要直接向央行申請嗎?當然不需要那麼麻煩!和人民幣紙幣一樣,數字貨幣大概率會遵循銀行投放模式,由央行向商業銀行投放貨幣,再由這些機構向公眾投放。這也是為了避免貨幣超發,造成不必要的通貨膨脹。
所以對於同學們來說,銀行依舊是獲取數字貨幣的主要途徑。操作很簡單,就是利用你現有的銀行賬戶,申請開通數字錢包後,用你銀行賬戶里的資金兌換出等額的數字貨幣。
舉個例子,如果你的銀行賬戶里有2萬元,現在申請兌換出1萬的數字貨幣,那麼你的2萬元就變成了1萬的銀行存款和1萬的數字貨幣。你在銀行的總資產沒變,只是存儲的方式變了。
「知道了怎麼獲取數字貨幣,我得會花吧!」
根據已知的信息,央行數字貨幣目前主要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等業務場景,使用上與紙幣差別不大,可以實現收付款、轉賬、掃一掃等基礎交易功能。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這樣描述數字貨幣的使用場景:只要你我手機上都有數字貨幣的數字錢包,那連網路都不需要,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把一個人數字錢包里的數字貨幣,轉給另一個人。
相較於微信、支付寶,使用數字貨幣交易的優勢之一就是可以離線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即便收付雙方都處於離線狀態,交易依然可以正常進行。
我國幅員遼闊,地域之間的生活條件、消費習慣差異很大,即便有央行保駕護航,數字貨幣要想在全國普及,也絕非易事。
在未來,數字貨幣的確會取代一部分現金,但不可能完全替代紙幣。以我國當前的國情,人民幣紙幣將長期存在,現金支付與非現金支付將長期共存。
同學們家裡有小金庫的,是可以安心繼續存著的。
一聽到數字貨幣,很多同學都會聯想到微信和支付寶,它們之間有何不同呢?
首先,數字貨幣是國家信用背書,採用央行貨幣結算,安全性最高; 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工具則是通過商業銀行進行貨幣結算,理論上來說,商業銀行可能會破產,安全性自然趕不上數字貨幣。
其次,數字貨幣可以離線交易, 在沒有手機信號、沒有網路的地方,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工具就無法使用。數字貨幣的雙離線交易特性,保障了在收付雙方都離線的情況下的正常支付。
再次,數字貨幣具有法償性,跟紙幣一樣,境內的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拒收。 微信、支付寶則沒有強制力,如果商家拒絕使用微信、支付寶收款,你就只能通過別的方式支付。
此外,數字貨幣理論上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 既能保持法定貨幣的屬性,也能滿足便攜和匿名的要求,具有一定的隱私保護作用。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工具需要跟銀行卡緊緊綁定,滿足不了匿名需求。
當然,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工具也有自身的先發優勢,已經佔領了很大的國內交易市場,擁有一批很忠實的用戶,平台各類功能也日趨完善,這是數字貨幣在短期內無法追得上的。
小鯨想說,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雖然形式上發生了變化,但本質並沒有改變。微信和支付寶作為一種支付工具,與數字貨幣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微信、支付寶本身也是使用人民幣支付,通過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支付。央行數字貨幣推出後,只是直接換成了央行的存款貨幣,雖然支付工具和功能增加了,但並不會改變原有的使用場景。
數字貨幣與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並不沖突,兩者是可以共存的。如果沒有國家強制力干涉,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的地位也不會受到影響,而數字貨幣將成為國內金融市場一個很好的補充。
同學們不用心急,數字貨幣已經在加速趕來的路上啦!
8月14日,商務部印發了《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宣布將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貨幣試點。
作為試點計劃的一部分,數字貨幣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後續視情況擴大到其他地區。 如果數字貨幣先行試點順利,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就能正式亮相。
數字貨幣的真正投放使用,是一個十分復雜的過程,不僅要對數字貨幣的系統、功能等進行全方位的測試,還要滿足反洗錢、反避稅等監管要求,更要保證系統交易的安全性與保密性,可謂歷經九九八十一難,才能和大家順利見面!
我們一起期待吧!數字貨幣,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