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數字貨幣傳銷案
① vpay在中國合法嗎
vpay涉嫌詐騙及盜竊銀行卡信息等犯罪行為。
2018年初,廣東省廳經偵局發現,互聯網上有人在銷售「一機多國提額神器」(品牌為「V-PAY」)等相關產品,存在竊取銀行卡磁條信息、非法經營以及信用風險等問題。
「V-PAY」宣稱可以實現在國內任何地方刷卡交易,而在銀行顯示境外交易,騙取發卡銀行誤認為持卡人在境外消費,從而激活「發卡銀行對在境外有交易記錄的信用卡給予大幅提額」的規則。
辦案民警在上述報道中介紹了「境外機」的使用過程:
持卡人首先通過掃描二維碼下載App,綁定相關注冊信息和一張借記卡,交易時在一款手機移動POS機上刷卡,然後在App上選擇交易的國家和地區,點進去後,輸入消費的金額,即可完成「在銀行顯示境外交易」的過程,從而激活發卡銀行的提額規則。提升額度成功後,還要支付每筆刷卡金額20%-50%的手續費。
辦案民警揭秘,實際上持卡人下載的該App後台有設定程序,在持卡人刷卡的同時即竊取了該銀行卡的相關信息,並自動上傳到伺服器。
與此同時,犯罪分子設在境外的窩點登錄伺服器,利用竊取的銀行卡信息製造出一張克隆卡來,然後在境外合作商戶的POS機上刷卡,虛擬境外消費的場景,完成「境外交易」過程,給銀行製造出假象。這等於將信用卡信息拱手讓人,隱藏盜刷風險。
據廣東省公安廳2018年7月24日發布消息稱,部分使用過「境外機」的銀行卡,在2017年10月至11月期間發生了在泰國的盜刷取現情況。但據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向廣東警方反饋線索,該行發現大量貸記卡在「VPAY」的境外機上使用。
廣東省公安廳發布的消息稱,鑒於該案作案手法新穎、潛在風險巨大,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指導協調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立案偵辦,成立專案組強力推進偵查,最終摸清了以福建廈門羅某、福建漳州張某、深圳林某為首的犯罪團伙。
該案涉及境內廣東深圳、東莞、惠州,山東臨沂,福建廈門、漳州,境外馬來西亞、香港等多個銀行卡犯罪團伙,主要犯罪嫌疑人40餘名。
其中,硬體工廠在深圳,銷售團隊在東莞、山東臨沂、福建漳州,通道運營在福建廈門,後台伺服器在廣東廣州、山東青島、河北張家口,製作偽卡刷卡消費地在馬來西亞等地。
廣東警方提醒,凡使用過所謂提額神器的「境外機」的持卡人,應當盡快更改支付密碼並更換卡片,建議廣大持卡人不要使用所謂「境外機」進行信用卡提額。
(1)臨沂數字貨幣傳銷案擴展閱讀:
2018年6月30日至7月13日,在公安部、省廳經偵局的統籌指揮下,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聯合寶安、龍崗、鹽田、光明四個分局經偵部門出動100多名警力組成八個行動組,開展「利劍13號」打擊跨境竊取信用卡信息犯罪「VPAY」專案統一收網行動。
本案是目前國內最新型涉網跨境銀行卡犯罪案件,公民個人信息大批量泄露,財產安全受到威脅,並且嚴重擾亂金融秩序。
為全鏈條打擊境內外竊取信用卡信息犯罪團伙,公安部經偵局領導高度重視,組成由部獵狐辦王成副調研員為組長,省廳經偵局吳義來副局長參加的6人境外抓捕工作組,於6月25日火速趕赴馬來西亞吉隆坡開展落地核查工作。
境外抓捕工作組在偵查中發現,犯罪團伙使用的刷卡機器是從國內寄到吉隆坡的,通過追蹤快遞單號初步找到犯罪嫌疑人的落腳處。由於快遞收件人並非犯罪嫌疑人而是馬來西亞當地華人,起初工作組並不能確定快遞收件地址是犯罪團伙的作案地點,只能在周圍觀察,尋找突破點。
快遞收件地址為吉隆坡某商業區的一公寓,公寓區安保嚴密、出入需門禁、周邊行人較少,很難偽裝,加上語言不通,給工作組的落地偵查帶來很大困難。
在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參贊的協調下,工作組借租房為由,聯系房產中介前往收件地址所在的公寓樓層進行排查,初步確認該處為犯罪團伙作案及住宿地。
為了等待合適的抓捕時機,工作組便租下與犯罪團夥同一樓層的公寓,進行觀察。經過2天2夜的輪流蹲守,終於在6月30日,深圳經偵一大隊副大隊長尚德虎發現疑似犯罪嫌疑人傅某的男子外出取錢,通過反復核對其相貌特徵,確定他就是要找的傅某。犯罪團伙落腳的公寓
工作組第一時間聯絡吉隆坡警方,在馬來西亞商業犯罪調查局的積極協調下,火速派出警力,搗毀銀行卡復制卡刷卡窩點1個,抓獲涉案嫌疑人傅某等4名,繳獲被竊取的銀行卡磁條信息60多萬條、作案POS機38個、側錄器9個、克隆白卡245張及刷卡小票等一大批。
從6月25日至6月30日,境外抓捕組僅用六天時間便成功搗毀境外作案窩點,並取得大量物證,為境內同步抓捕奠定堅實的基礎。
與此同時,深圳經偵派出3個工作組火速分赴山東臨沂、福建廈門、漳州開展落地摸排工作,省內廣州、東莞、惠州等市經偵部門也對活動在本地的目標人物及落腳點開展落地查證。
因該犯罪團伙在國內作案地點分散且跨地區距離較遠,境內專案組連續奮戰72小時,在福建、山東警方的大力協助下,分別在廣東深圳、東莞、惠州、山東青島、臨沂,福建廈門、漳州等地同時開展破案行動,一舉摧毀該境內外竊取信用卡信息犯罪網路。
「獵狐行動」是公安部組織的全國性緝捕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的專項行動,「獵狐」就是抓捕那些逃匿已久自認為逍遙法外的「狐」、那些狡猾多變自以為高智商的「狐」。在這些「狐狸」中,有精於算計的經濟騙子,還有曾經縱橫商海功成名就的老闆,抓捕起來的難度可想而知。
在與經濟犯罪的斗爭中,經偵民警在沒有硝煙的戰場上與對手進行著智慧的較量,秉持著「天涯海角、雖遠必追」的信念,以我為主、主動出擊,密切國際警務合作,創新執法工作方式,以堅定決心和有力措施,全力打贏這場硬仗。
② 瘋狂的比特幣傳銷!層級3000,案值超500億,兩百萬人捲入
文 | 華商韜略 楊揚
這是中國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交易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犯罪案。
案件案值超500億,涉及31萬余個比特幣、917萬余個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200多萬人參與,傳銷層級竟然高達3000多個。
老套的作案手法,不同的交易媒介。這個「價值連城」的案件,就是由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破獲的「Plus Token」網路傳銷案。
該案目前已進入審理階段,這是我國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交易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犯罪案。
2019年初,鹽城市公安局首次發現Plus Token平台涉嫌從事互聯網傳銷犯罪。同年6月,專案組民警分赴多個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抓獲躲藏到境內外的28名主犯。隔年3月又一舉將涉案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這個曾被業內稱之為「幣圈第一大資金盤」的Plus Token平台來頭確實不小。據悉,當該平台主犯被抓時,一度使得比特幣價格狂跌30%。
據鹽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梅繼軍介紹,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這一年多時間里,Plus Token平台共發展會員200餘萬人,其中還有相當數量的境外會員,層級關系錯綜復雜最高可達3000餘層。
為了掩人耳目,Plus Token不接受現金交易,會員必須通過比特幣、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入會。但收益和傭金卻是以「Plus幣」的方式支付給會員,而所謂的「Plus幣」是由犯罪嫌疑人自創的「虛擬貨幣」,根本不受市場認可。
據悉,該平台收取的會員比特幣達31萬余個,另外還有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917萬余個。按案發時市場行情計算,這些數字貨幣摺合人民幣總值500多億元。
和以往的各種傳銷案件相似,此案也是通過製造一個「高大上」的概念來掩蓋背後的騙局:犯罪嫌疑人們將Plus Token包裝成一個集 科技 與夢想的錢包。讓這個國內的傳銷平台成了披著羊皮的狼,搖身變成國外知名品牌開發的數字貨幣增值平台。
不過要想加入這個「高大上」的平台,必須要獲得平台的「智能搬磚收益」,也就是必須要交出至少500美元的數字貨幣「門檻費」。而會員後續為了多賺錢,則必須發展更多層級的下線。
外人看來如此明顯的騙局,為什麼會有這么多人上當?事實上還是人們的防範意識不夠強,總幻想著「不勞而獲」和「一夜暴富」,最終理想破碎,還落得個害人害己。
近年來通過創新與實踐,經偵信息化建設的成果也得到了廣泛應用。盡管我們已經在此類新型涉網經濟犯罪中取得了進展,但警方也特別提醒,在各大傳銷活動中,除組織者和少數等級較高的骨幹成員外,絕大多數人都是血本無歸。
天上不會掉餡餅,廣大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對此有網友呼籲:「炒幣的,炒區塊鏈的,炒通證的都差不多是這種模式,監管部門和民眾都要擦亮眼睛,繼續嚴抓打數字貨幣擦邊球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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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判決書里的Plus Token技術團隊
前 言
2020年7月30日,公安部官網發布了一條消息「公安部指揮破獲首起以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案,徹底摧毀Plus Token非法交易平台,涉案金額逾400億元」。
這是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的網路傳銷案,涉及參與人員269萬,層級關系最大至3293層。不寫Plus Token,幣圈程序員這個系列就是不完整的。
組織結構與包裝
Plus Token不是最會包裝的,但組織架構和運作效率都是目前案件中的翹楚:
據公安部介紹,PlusToken平台下設技術組、市場推廣組、客服組、撥幣組,分別負責技術運維、宣傳推廣、咨詢答復和審核提幣等工作。
參與人員通過上線推薦並繳納價值500美元以上的數字貨幣作為「 檻費」後即可獲得會員資格,會員按繳納的數字貨幣價值獲得平台自創的「Plus」幣,並按照加入順序形成上下線和層級關系。
平台根據發展下線數量和投入資金數量,將成員分為會員、大戶、大咖、大神、創世五個等級,並按等級高低發放相應數量的「Plus」幣作為獎勵和返利。
Plus Token宣稱自己是:
繼imToken之後全球第二大的數字貨幣錢包。
由三星和谷歌原技術團隊開發,研發實驗室在韓國首爾。聯合創始人Leo,是俄羅斯頂級程序員,阿法狗智能演算法研究員、前歐洲數字貨幣支付交易所首席戰略官。(事後查明,Leo只是一個外籍留學生,身份全是包裝的。)
擁有「智能狗搬磚」功能——即同時在不同交易所進行套利交易,賺取差價(實際並不具備該功能)。
投資者存入100萬元,復利一年就能賺到700萬元。開啟「智能搬磚」,除保本以及Plus幣升值產生的收益外還能獲得8%到30%的月收益。
錢包覆蓋全球近170個國家,包括中、日、韓、德國、新加坡、英國、越南、俄羅斯以及緬甸等。
犯罪團伙包裝出來的「Plus Token」是:
亞洲首個STO交易所+多功能跨鏈去中心化錢包+智能狗搬磚+平台幣+幣融貸款+全球數字貨幣支付功能+區塊鏈 游戲 +算力挖礦。
生態建設的目標是覆蓋「錢包」、「交易平台」、「支付」、「挖礦」、「獎金」、「 游戲 」、「幣融」。
(這個結構是不是很眼熟?像不像一些元宇宙項目?)
實際上,用鹽城警方的話說:
這個Plus幣,它其實是平台內部自己發的幣。它通過後台操控這個Plus幣,讓你看到不斷增值,就是一個數字,就是一個代碼,就是我們講的就是空氣幣。
PlusToken最大的仿盤(按2019年價格,涉案金額高達77億人民幣)也是鹽城警方破獲的。
資金盤規模
新華社有一篇報道提到過,這個平台涉及人員300多萬人,流入的比特幣數量超過31萬,另外還有以太坊等數字貨幣917萬余個。按照2019年案發時的市場行情,合計人民幣500多億。
但是判決書的金額,是按照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間的「最低價」計算的。即使這樣,Plus Token平台上的8種數字貨幣合計金額也已達到人民幣148億元。
這里的鏈上數據分析、價格評估和核驗,包括出貨、變現,都是司法機關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的,具體是指電子數據司法鑒定中心、會計師事務所和行業內一些做區塊鏈安全的公司。
關於第三方公司,今年四月也出過一個大新聞。某個區塊鏈安全公司的高管,把警方委託公司保管的比特幣拿去炒合約了——還是正趕上比特幣瘋漲的時間點做空比特幣。為了彌補虧空,嫌疑人還四處收集幣圈傳銷、詐騙的線索,提供給警方,催促警方查處。大概是想著查處扣押的比特幣能再委託他們公司來保管。此人已被羈押,後續有進展我們再更新。
技術團隊分工與實施
回到我們的主題 —— 平台技術團隊的分工與定罪量刑。
2018年初,陳某以區塊鏈為概念策劃在互聯網設立PlusToken平台開展傳銷活動,先後聘請被告人鄭某、王某團隊開發、運營維護APP並建立域名為www.plToken.io的網站。
同時成立了PlusToken平台最高市場推廣團隊——盛世聯盟社區,通過微信群、互聯網、不定期組織會議、演唱會、 旅遊 等方式發布PlusToken平台的介紹、獎金制度、運營模式等宣傳資料,虛構、誇大平台實力及盈利前景進行宣傳推廣。
2018年3月、4月,鄭某為PlusToken平台開發APP和建立網站。
2018年5月1日,平台正式上線。
2018年5月至12月,鄭某帶領技術團隊對PlusToken平台進行運營維護和優化升級。
2018年8月10日,國際版開通,開放全球37個國家的注冊許可權,接受八種主流幣,開通國際plus支付功能。
2018年9月14日,平台冠名贊助WBF世界區塊鏈大會濟州技術大會,在韓國濟州島某酒店舉行「Plus Token」全球啟動儀式。
2019年6月底,Plus Token頭目被抓的消息見報後,主辦方立刻向公眾道歉,說自己當初審核不嚴。
2018年10月,Plus Token錢包交易平台上線,國際plus支付支持所有數字貨幣支付,用戶可以通過交易所兌換交易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狗狗幣等虛擬貨幣。
2018年11月,錢包交易所更名為PsEx交易所。
2018年12月,鄭某將平台運維工作交接給王某團隊,徹底離開平台。
服務近9個月,鄭某從陳某那領到165.1萬元,其中非法獲利金額是25.5萬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王某帶領技術團隊對PlusToken平台進行日常運營維護和優化升級,並根據陳某要求對平台新功能模塊進行開發:
事後看,新玩法的功能主要在於延緩崩盤的速度。
陳某每月給王某價值40萬元的數字貨幣作為運維費用,另外支付140萬元,用於日常工作中的開銷。除了這些,陳波還以安家費、獎金的名義付給王某155萬——最後都被認定為非法獲利。
2019年1月12日,PsEx交易所開始交易。
2019年1月,為了逃避法律打擊,陳某和女友把平台客服組、撥幣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繼續進行傳銷活動。
為了方便在國外發展業務,陳某還用他人名義斥資1460萬在當地買地,又前前後後花了近500萬給團伙骨幹辦理萬那杜綠卡、護照。
2019年初,鹽城警方收到線索,立即組建專案組,並將案情通報給公安部。
2019年3月,長沙窩點被查處、搗毀。
但是PlusToken並沒有停止傳銷活動,招攬投資者的廣告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的巨型廣告牌播放。
2019年6月27日,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別奔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最終成功抓捕藏匿在國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9年6月28日晚間,不斷有PlusToken用戶反映說平台無法兌付提現。平台代幣價格自29日晚間停滯在139.237美元位置,連續數十小時沒有任何價格波動。平台官方還在硬撐,解釋說是網不好,但是只能進幣、不能提現,充分說明這是假話。
2019年6月29日,萬那杜每日郵報報道說至少六名中國籍人士因「進行非法互聯網騙局」被當地警察部隊逮捕。7月5日,郵報再次報道,說六名疑犯已經被遣返中國,同時還曝光了plustoken創始人的真實姓名。
2019年8月16日,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 檢察院公布了PlusToken案的最新進展,檢察院依法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陳某、丁某、彭某、王某、谷某、袁某批准逮捕。
技術負責人的定罪量刑
2020年9月22日,江蘇法院就陳波、丁贊清、彭一軒、谷智江、袁園、陸姣龍、鄭敬、王仁虎、陸萬龍、賀思思、劉佳、彭波、劉帥、伍見紅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原審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作出(2020)蘇0991刑初44號刑事判決。
2021年5月,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最終:
一審後陳某和王某上訴,上訴理由和法院判定都非常有代表性,值得仔細研讀。
陳某的上訴理由主要是:
法院認為:
王某上訴的主要理由是:
法院認為:
此處說明一下,王某是和陳某一起在萬那杜被捕的。
附錄清單
經蘇州瑞亞會計師事務所對PlusToken平台用於收取會員繳納數字貨幣錢包地址的交易電子賬單進行鑒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會員繳納的數字貨幣包括:
據鹽城市物價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間最低價計算,上述8種數字貨幣摺合人民幣148 8037.50元。
2019年6月28日後,仍有非法數字貨幣轉入平台的錢包地址,共計:
④ 一般傳銷多久就崩盤了
有這么一個傳銷騙局在2016年9月份就已經崩盤。但令人意外的是,該傳銷騙局崩盤以後,卻能死灰復燃,在短短三年的時間里竟讓數百人群眾深陷其中。這個傳銷就是「大名鼎鼎」的「LCF項目」,即「平安116系統」。
近日,兩起「LCF項目」特大網路傳銷案在新沂市法院和菏澤市定陶區法院宣判,35名傳銷骨幹分別獲刑。至案發,上述兩起傳銷組織,在全國各地發展會員100餘萬人,涉案金額7億元以上。
「中國物聯網分享經濟平台」傳銷
騙了70餘萬人4.8億元
2016年6月份,劉某傑參加劉福江創建的「LCF」網路平台項目,並擔任該平台的高級管理人員。同年10月份,劉某傑聚集部分「LCF」會員繼續建立分享群,拉人員組織培訓、考核。
2017年4月,劉某傑、王某發決定發起中國物聯網分享經濟平台,制定A「三網循環」模式,共同確定了分享金的組成、贈送項鏈、扣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及愛心基金等運行規則。
王某發並提議並注冊了天津聯家興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通過拉人進群,以投資680元或580元的報單款取得點位,進而在「報單廳」排隊獲得獎勵為名,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會員,並用該公司的公戶收取部分傳銷資金。
「中國物聯網分享經濟平台」共設置六大報單廳,各報單廳設有大區經理、大區負責人、大區總監、群主等職務,以參加者支付報單款取得點位進而在本報單廳排隊獲得獎勵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報單款,引誘他人參加並繼續發展會員。
2018年3月,新沂市公安局破獲「中國物聯網分享經濟平台」特大網路傳銷案。先後將劉某傑、王某發等傳銷頭目抓獲歸案。
至案發,中國物聯網分享經濟平台在全國各地發展會員70餘萬人,涉案金額4.8億元。
「羅斯柴爾德中國物聯網」傳銷
騙了近30萬人2億余元
2016年,孫某栓參加劉福江創建的「LCF」網路平台項目,並擔任該平台的高級管理人員。
2017年初,孫某栓為了攫取非法利益,通過租賃伺服器、製作宣傳網站,虛構「羅斯柴爾德家族中國物聯網」項目,制定「三網循環」模式,並虛構羅斯柴爾德家族客服的身份,通過拉人進群,以投資770元的報單款取得點位排隊獲得獎勵為名,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會員。
之後,孫某栓聚集部分「LCF項目」會員程某等5人,將全國劃分為華南、華北、華東、華西、華中五個個大區,並由程某等5人分別擔任「大區經理」發展會員,收取報單費。
「羅斯柴爾德家族中國物聯網」同樣設有大區經理、大區負責人、大區總監、講師、群主等職務。以投資770元注冊成為該平台的會員,並發展下線就獲得數十萬元的回報,到一定的時間還可以獲得210萬分紅提現為幌子,進行傳銷詐騙活動。
實際上,孫某栓根本無法兌現上述承諾,先後兩次延遲提現,延緩崩盤時間。
2018年2月份,菏澤市公安局破獲「羅斯柴爾德家族中國物聯網」特大網路傳銷案。先後將孫某栓等18名傳銷頭目抓獲歸案。
「LCF項目」崩盤三年之久
為何還能讓數百萬人深陷其中
鷹鑒在另外一份判決書中看到,「LCF項目」資金盤,實際上早在三年前就已經崩盤。據劉某傑的供述,「LCF項目」創始人是劉福江。2016年9月7日,劉福江突然關閉「LCF項目」的網站系統,並消失了。
劉某傑還供述,「當時各大區經理相信劉福江會回來帶領大家的,我就在群里帶著五六個大區經理培訓,培養大家的忠誠度,打造團隊,等劉福江回來。直到2017年3月份,也沒有劉福江的消息,這是我們就散了。」
鷹鑒了解到,目前還沒有被查處的「LCF項目」資金盤還有多個。他們均對外宣稱,發展的會員都已經超過千萬名。雖然極大可能存在誇大的成分,但也應該有數百萬名。那麼,早已崩盤三年之久的傳銷騙局,為何還能大行其道的讓數百萬人深陷其中的呢?
實際上,這和人的本性有很大的關系。因為人的本性就是貪婪自私的。據劉某傑供述,「我和王某發沒有實體生意做,剛好『LCF項目』平台剛關閉,下面的團隊人員還沒有發現,我們就想依靠團隊,自己做個平台賺錢。」
而孫某栓被抓後同樣供述,「他當年也是被傳銷騙得幾乎一無所有,但被傳銷洗腦後一直堅信這種模式能讓自己發家致富。剛開始的時候,每天晚上回到住處,拿著手機翻看轉賬記錄都非常興奮,到後來,經常對著家裡的數百萬現金,思索該怎麼去花。」
多名被騙者在接受警方詢問時均稱,他們都是被網友拉進「LCF物聯網」的群裡面的,群裡面經常有人發布關於「LCF物聯網」的資料和招聘各層次管理人員的信息,說中國馬上要發行虛擬貨幣,名稱就叫LCF虛擬貨幣,是專門為中國百姓量身打造的致富平台,要讓七億人成為」中產階級」,並鼓勵大家早加入,賺取第一桶金。先期進入的會員贈送3000積分,積分可以換『LCF幣』,等『LCF幣』發行上市就可以兌換現金。另外,再交680元進入「三網循環」系統,出局還能拿到30多萬元的分紅。
實際上,在社會上類似上述的詐騙活動,就有利用中老年人的信息不對稱以及貪婪的心理。大部分中老年人並不刷新聞和看報紙,所以對相關部門的預警並不知道。
另外, 隨著區塊鏈概念的火熱,不乏一些中老年人,在對區塊鏈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就將眼光投向了數字貨幣中,盲目相信騙子的天花亂墜的承諾,被高利誘惑失去理智,甚至也有人意識到可能是騙局,仍抱著僥幸心理,想火中取栗。
鷹鑒提醒廣大中老年人,投資伴有風險,想要高收益必然要承受高風險。要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要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話」,要注意學習相關知識。切勿盲目跟從,一定要擦亮雙眼,謹防掉入各類詐騙陷阱。[此文來源於鷹鑒,版權歸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⑤ 數字貨幣傳銷與傳統的傳銷究竟有何不同
最傳統的傳銷,簡單的就是,上層(組織者)收入了控制了第一級“會員”收其“會費”,並且利用某一些手段讓他們發展二級“會員”。但是這種傳統的傳銷會把人都控制在一個地方里,強制按照他們的方式執行。比較傳統的空手套白狼。
無論是傳統還是現在的數字貨幣傳銷,都是“龐氏”騙局。利用新進來的人的錢去支付原來的那批人的收益和利息。各位投資人們清醒一下吧,想要投資必須要找合法合規的,避免上當受騙。世界上沒有白吃的午餐,每一種投資都是存在一定風險的,沒有百分百的盈利。
⑥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通過區塊鏈代幣游戲實現獲利是不穩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場騙局。不要輕信所謂的好機會,對於能在短時間內賺快錢的說法要謹慎,「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1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凌風透露,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這類網路傳銷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現,國外則更多。「這類案件特徵明顯,基本都是用新的虛擬貨幣相關概念炒作,吸引民眾參與投資。」他說。
凌風表示,「在推特、貼吧等平台上,如果有人主動私聊,給你介紹他們的項目,那麼這些基本可判斷為騙局;如果有人發邀請碼,則基本可判定為傳銷。」
根據知帆科技發布的《2021年區塊鏈和虛擬貨幣犯罪趨勢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虛擬貨幣傳銷類案件的模式主要包括交易所模式、錢包模式、虛假「智能合約」模式、智能合約模式、礦機租賃模式、雲礦機模式、量化機器人模式、短視頻模式、矩陣DAPP模式、鏈游元宇宙模式這10種典型情況。
以當下火熱的「元宇宙」為例,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報告》指出,該類案件通常為項目方通過蹭熱點、掛靠知名項目等手法吸引投資人入場,不斷拉升游戲代幣價值,又靠動靜結合的高額收益來吸引更多投機者加入,其本質仍是靠用戶兌換平台幣消耗的主流幣來擴大資金池,項目方趁機套錢跑路。
業內人士分析稱,作為新型網路傳銷形式,虛擬貨幣傳銷隱蔽性強,但騙術萬變不離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徵:一是入門費,投資者需通過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二是拉人頭,傳銷參與者的收益來源於其所發展的下線成員交納的費用;三是復式計酬,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依據給付報酬。
針對前述這些情況,相關部門也在加大監管力度。比如2022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將虛擬幣交易納入非法吸收資金的情形之中。另外,中國銀保監會此前也發布了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記者注意到,在今年兩會期間,多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表達了加強元宇宙相關產業監管的觀點。全國政協委員、第五空間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長、上海市信息安全行業協會名譽會長談劍鋒表示,目前,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NFT虛擬藝術品(如卡通人像、電子油畫)等在「元宇宙」大行其道,而監管卻較難落實,可能形成新的洗錢通道。
「數字經濟要深化發展,必須要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但同時要謹防資本利用國家發展規劃和熱點概念,製造新的虛擬經濟泡沫,防止個別人鑽政策紅利『空子』、割投資者『韭菜』。」談劍鋒說。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王鵬對記者表示,目前包括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等網路詐騙層出不窮,主要是利用了大眾兩個心態,一是新技術、新要素或者新的應用產生,大家普遍不理解;二是投機心理,未經了解就去投機、想去賺一筆快錢。
為此,王鵬提出以下建議以便防範以元宇宙、NFT等概念為噱頭的網路詐騙,一是相關政府監管部門要加強打擊力度,及時發現相關的線索,及時切斷、及時處置,而不是說把小問題轉化成了大的社會性問題才去處置;
二是行業協會等相關專業化機構要針對元宇宙、NFT等新技術出台相關的行業守則,加強對大眾的教育;三是大眾媒體要加強相關的宣傳,一方面是對技術應用本身加強宣傳,去掉技術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是讓大家提高風險意識。
「最後,我覺得從自身角度出發,一是要加強對於技術的學習,不要人雲亦雲,風險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風險越高;二是不要輕信所謂的好機會,對於能在短時間內賺快錢的說法要謹慎,要從長遠出發考慮問題。」王鵬說。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2
近來,菲律賓國內有超過15萬年輕人沉迷於玩一款寵物養成游戲賺錢。其原理是玩家通過飼養一個小精靈獲得電子卡牌。這種卡牌其實是一種虛擬貨幣,玩家可在專門的網路加密交易平台自由交易,從而換取現實中的貨幣。
這些年輕人靠「挖礦」得到虛擬貨幣,每月能獲得幾百美元不等的收入。這本質上就是包著游戲外衣的區塊鏈代幣游戲,然而在人均月收入約200美元的菲律賓,玩游戲還能獲得一筆不菲的收入,對於年輕人來說無疑有著巨大的吸引力。
然而要看到,通過區塊鏈代幣游戲實現獲利是不穩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場騙局。比如今年年初風靡一時的「火星志願者」區塊鏈游戲,雖然蹭上了元宇宙和馬斯克,宣傳「邊玩邊賺」、收益高達萬倍,但是需要先花600多元購入虛擬幣,最終游戲宣傳的高收益因幣值崩潰化為泡影。
針對此類行為,今年2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中就提到,一些不法分子蹭熱點,以「元宇宙投資項目」「元宇宙鏈游戲」等名目吸收資金,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從本質上來說,打著玩游戲的旗號獲得的虛擬代幣到底能換多少錢,是基於極不穩定的市場交易價值,一旦崩潰,最後就會淪為一場泡沫游戲。
因此,中國一直注重對比特幣等的監管,去年5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要求堅決防控金融風險,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從純技術的角度看,專業礦機在區塊鏈「挖礦」效率上遠勝過一般玩游戲的機器。中國一度占據全球「礦場」算力60%以上,許多「礦工」在中國尋找小水電等能源便宜的地方布設了海量礦機。
然而,中國即使能通過挖比特幣等各類幣種獲取一些海外收益,仍然堅決關停了各地的礦場,算力佔全球比例迅速降到5%以下。這是正確的決策,因為浪費巨量的能源只是用來生產賭場的籌碼,對中國整體而言沒有益處,許多人發現之前顯卡的價格大漲,就是與大量顯卡被用於挖礦有關。如果引發年輕人參與區塊鏈貨幣炒作,後果則會更加糟糕。
但是像中國如此堅決監管並關停各類區塊鏈貨幣炒作的國家在全球范圍內並不多。韓國青年因生活壓力巨大,紛紛參與數字貨幣游戲,指望一夜暴富。2017年冬天,全球最大宗的比特幣交易有三分之二發生在韓國。
毫無疑問,數字技術的發展是新世紀以來全球經濟的亮點,但是對「e時代」的年輕人來說不見得全是好事。全球大多數國家的年輕人生長於數字技術飛速發展的時代,受各種暴富神話的影響,他們對財富的認知也在發生變化。上一代人在工廠流水線上辛苦工作積累財富的方式在年輕人心中「大勢已去」,沒有吸引力了。
其實對於菲律賓等勞動力眾多、缺少就業機會的國家,即使是收入一般的工廠流水線工作,對年輕人來說也是不錯的發展起點,而且工廠還能解決大量就業,當地政府非常歡迎。然而,電子文化先於工業文化侵襲了這些國家,只需要低檔的電腦和手機就足以讓整個國家的年輕人沉迷其中。
因此,有的國家意識到這個問題,會將數字技術引導向正確的用途,如在疫情期間提倡遠程教學、限制青少年打游戲的時間、對游戲內容進行監管。但是世界各國發展水平不一,能通過發展享受到數字技術的成果已經不容易,想要進一步興利除弊則提出了更高的挑戰。
無論科技如何進步,國家想要實現長遠發展,年輕人奮發向上的精神內核不能丟。撥開技術編織的迷霧,正確認識種種新包裝下的龐氏騙局或者泡沫經濟炒作,是正能量社會的應有之義。
隨著人工智慧、機器人、新能源等各種科技的不斷進步,也許有朝一日,傳統行業的勞動性質會發生本質上的改變,但這種改變需要將年輕人引向真正的科技創新,而非越來越多地沉溺於「資本與人性」的泡沫游戲。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3
日常生活中,經常有陌生電話號稱免費拉人進股票群;網路平台上,也經常有各種股票講課的廣告。很多人抱著不花錢只是進群看看、聽聽課的心態,沒想到卻一步步陷入被騙的漩渦,損失慘重。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這些股票群里所謂的「老師」首先推薦股票,取得信任後,就會推薦自行發行的虛擬數字貨幣,來騙取投資者錢財。
「虛擬幣」號稱100倍溢價 網站關閉捲款跑路
記者以投資者的身份潛伏進股票群後發現,全國各地有不少受害者因為免費而入群。
聲音來源——某股票群講課音頻: 貝特曼是我國首家、唯一一家數字貨幣平台即將上線。該平台要發行它的平台幣相當於它的股票,相當於IPO。我預計它的平台幣有10到20倍的溢價,甚至有100倍的溢價。
在所謂10倍到100倍暴利誘惑下,很多人買入大量「虛擬幣」。突然,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一夜之間關閉,毫無徵兆,股票群被解散,再也聯系不到任何一個所謂的「老師」或「客服」,受害者投入的所有資金都無法提取 。有受害者表示,被騙金額最高達百萬元 。
北京市投資者: 4月9日凌晨1點鍾,半夜醒了以後拿手機看一眼這個盤面怎麼樣,發現平台點不開了,所有數字都不見了,自己賬號也空了,那些群都沒了,所有鏈接都打不開了。我一共被騙了40多萬元,多的被騙100多萬元。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我老公生病了,我們貸款出來,基本上這100多萬元都是貸的。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有小孩子讀書,信用卡還不上會影響徵信,小孩子讀書讀不了,我的信用都會出問題,已經走頭無路了。
一位股齡近20年的女士,投資非常謹慎,覺得自己肯定不會被騙,剛開始看著群里其他人紛紛跟著老師操作數字貨幣也不為所動。但是,隨著群里人不停曬一些超高利潤的盈利截圖,以及「老師」的不斷洗腦 ,於是也抱著試試的心態投進了第一筆錢。
河南省平頂山市投資者: 還是禁不住誘惑,先轉進去了4000元,打新又中獎了,晚上12點又買進,等於44000元全投入進去了。投入進去之後,他說這是鎖倉期,又開始發行了平台幣,平台幣又是10倍的利潤。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我國《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涉嫌詐騙罪,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最高有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用股票講課當幌子 人情關懷蒙騙老年人
為何這種常見的`詐騙套路能屢試不爽?記者發現,除了打感情牌取得受害者的信任,最重要的是,這些詐騙團伙多次冒充一些大型的正規金融平台為自己背書,編造一些虛假的一夜暴富故事 ,引誘受害者上鉤。
記者在股票群中看到,這個網路講課平台名為「朗盛翻倍大講堂」。投資者通過其發布的股票授課廣告而加入,很多人一開始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進入平台聽課 。除了講課,每天半夜所謂的「老師」還會發長文為「學員」答疑解惑,配上美女頭像的「助理老師」,隨時解答「學員」的股票疑問。在逐漸取得信任後,「老師」游說「學員」購買虛擬數字貨幣 。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開始給你推薦幾只股賺錢了,後面推薦的幾只股,他就不管了,一直叫你拿著,然後說現在大行情不好,就讓你把股票全部賣了,來買新幣。
北京市投資者: 虛擬幣利潤太高了,高到一會兒幾元、幾十元就漲上去了,我們這一撥最終炒的是要達到10倍。他循循善誘地講課,人情味特濃,特別關心人。
不少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也曾有過懷疑,但詐騙團伙屢屢用一些大型券商的身份作為背書來迷惑投資者 ,記者在股票群里看到,一旦有投資者表達出疑惑,馬上就會被禁言或踢出群,最後留下的都是一些沒有接觸過虛擬貨幣,缺乏金融知識的受害者 。
受害人向記者透露,直到現在他們都沒見過這個所謂的證券公司李總,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全名。
並且,事後他們才反應過來,「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實際上並不存在,所謂的「虛擬貨幣」打新和漲跌幅也並不真實,完全是詐騙平台自導自演的數字假象 。
五類網路詐騙屢禁不止 警方提示風險
目前,多名受害者已經報案。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還有很多類似的詐騙團伙仍在行騙。那麼,普通投資者應該如何避免被騙?
多名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最近發現又有新的股票講課平台和新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出現 。當他們用自己的手機號及身份證信息注冊登錄時,發現只要以前在貝特曼交易平台上注冊過的人 ,在新的所謂的「奧斯曼交易平台」注冊後,賬號都顯示處於凍結狀態無法進入 。
北京市投資者: 我發現了一個奧斯曼平台,也是數字貨幣。內容跟貝特曼一樣,就是名字不一樣。幣種有些區別,其他的操作方式,包括資金管理、新幣申購、流水查詢等內容都一模一樣。
記者又在多個網路平台發現,還有非常多受害者在不同時間也被同樣的手段騙過,除了平台名字及講課老師名字不同,其他行騙手段幾乎完全一樣。在得知被騙後,多位受害者已經報警。
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紅星派出所 工作人員: 這個案子已經立案並展開調查,後期刑警負責查。
警方表示類似的詐騙案件非常多,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向陌生賬戶轉賬過後,一旦感覺異常,應該立即報警 。
目前公安機關發現的詐騙類型已經超過50種,其中5種主要類型案件高發多發,分別是是網路 刷單返利、虛假投資理財、虛假網路貸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檢法 。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應選擇正規、合法的投資渠道。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應警惕那些超高收益的投資。
⑦ 我想知道p.cn是不是騙人的
問題編號:446743 發表人:guest 發表時間:2011-6-23 網友:披露「數貿聯盟p.cn電子商務」特大網路傳銷、非法集資騙一個號稱「全球數字貿易聯盟產業p.cn電子商務」的特大網路傳銷、非法集資團在全國各地猖狂活動!該詐騙團伙的組織策劃頭目:郭凡,化名:Karma,此人2008年因非法經營罪被廣州法院判緩刑,現在還在緩刑執行期間。以郭凡為首的詐騙團伙到處鼓吹並打著「全球數字貿易產業孵化理念」的旗號,利用p.cn電子商務的名義,在全國各地聚會,利用洗腦拉人頭、圈錢,詐騙手段非常高明。幾個月的時間,他們就發展人員達2萬多人,瘋狂斂財圈進了4個多億!
我們都是被騙投資陷入這個傳銷團伙的,為了揭露p.cn的黑幕,不再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我們舉報揭發郭凡及其團伙的詐騙行徑,請求報社媒體關注調查,伸張正義,讓這些危害社會,坑騙百姓的敗類受到法律的制裁!以下是我們舉報揭發的材料:
一、利用p.cn進行傳銷、集資詐騙團伙的組織策劃運作人:郭凡(化名:Karma)
郭凡:廣東省興寧市人 身份證號:441425197508230012 手機:13537612102
自2006年起,郭凡就以「廣州盛世聯合貿易發展公司」的名義,鼓吹「盛世聯合數字貿易」理念進行網路傳銷活動,被廣州警方破獲,後查實,該網路傳銷案被騙群眾達3萬多人,涉案金額上億元,被列為公安部督辦案件。郭凡於2007年7月被廣州市公安局逮捕。2008年12月,因「非法經營罪」被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2008)刑初字第486號執行判決(判三緩四),執行時間:2008年12月23日——2012年12月22日。
郭凡判刑後並沒服法認罪,反而更加變本加厲,無視法律,自2010年以來,郭凡夥同原「盛世聯合」網路傳銷案的崔偉東等人,死灰復燃,重操舊業。精心炮製,陰謀策劃了利用「電子商務」來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因郭凡還在緩刑執行期間,公安部和廣州公安局都有這個犯罪團伙的案底。於是他搖身一變,號稱「全球數字貿易產業首席架構師」,並化名「Karma」以此掩蓋他的真實身份。肆無忌憚的在全國各地招商聚會,利用p.cn電子商務平台作誘餌,打著「網路快速致富」的幌子招搖撞騙,瘋狂的洗腦、拉人頭、發展下線,圈錢進行網路傳銷集資詐騙。
二、p.cn電子商務幕後郭凡及其運作公司
1、廣州君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p.cn網站域名的擁有者)
2、大中華威斯達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郭凡利用p.cn,夥同「大中華威斯達網路」公司,打著「全球數字貿易」「雲計算」等電子商務的幌子,以「投資加盟購買p.cn地區專營商」為名,騙取高額投資。並宣稱高額回報、穩定獲利40%以上,以此誘惑、蒙騙投資購買所謂的p.cn網站上的虛擬廣告位(每個廣告位1——6萬元不等),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被鼓惑上當受騙的多是老年人。
3、深圳市明華澳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是p.cn非法集資、傳銷詐騙款項的收款公司),收款帳戶信息如下:
深圳市明華澳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銀行深圳市金中環支行
7559 0148 6910 602
4、五洲衛通網路通信(深圳)有限公司
該公司實際是由郭凡幕後掌控的。p.cn的非法集資、傳銷詐騙款通過「深圳市明華澳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款帳戶和「青島卡友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是專為電子商務提供的在線支付、線下支付、手機支付,p.cn的報單款、投資款都是直接現場從青島卡友支付的)最後全部匯入到「五洲衛通網路通信(深圳)有限公司」,也就是說所有的傳銷詐騙款最後都由郭凡控制。
以上四家公司雖然注冊地不同,但是幕後策劃總指揮窩點都在:廣州市越秀區環市東路326號廣東亞洲國際大酒店三樓
5、p.cn非法集資傳銷活動的主要市場分布在:
北京、廣州、廣東、中山市、重慶、杭州等地。
6、p.cn網路傳銷的獎金制度
P.cn網路傳銷的會員分為四個等級:普通會員繳納3000元入門費後,就獲得了發展下線的資格,每發展一個經銷商(即拉人投資12萬元),上線可獲得返利36%;發展一個區級專營商(即拉人投資60萬元),上線可獲得返利49%;發展一個市級專營商(即拉人投資200萬元),上線可獲得返利53%;發展一個省級專營商(即拉人投資1000萬元),上線可獲得返利64%。
p.cn在各地大肆活動,到處拉人入伙,瘋狂的發展下線,下線發展的人越多,業績做的越大,上線獲得的獎金也就越高,不但要發展下線,還要持續不斷地消費購物。而p.cn所謂的區、市、省級代理商,只是一種圈錢的手段,是一種變相的非法集資,投資60萬到1000萬不等買到所謂的代理權(其實這也是入門費),投入的越多,他在發展下線,拉人入網、賣出所謂的在他之下的代理權時,他獲得的返利獎金就會越高,最高達64%,拉的人越多,賣出的代理權越多,獎金越高,這顯然是一種層層遞進的、金字塔式的傳銷模式,而受害的永遠是底層的人。而且這種高額返利的誘惑,實際上是建立在後續人員不斷地加入、消費中的,無非是把後面加入者的資金「返還」給前面加入的人作為獎金,如果資金鏈和人員鏈斷裂,整個體系就會崩盤!p.cn這樣的模式最終是逃脫不了這個結局的!
郭凡利用加盟投資購買省、市、區級專營商代理權能給予高額返利回報的手段,在全國各地召開p.cn推介招商會,大造聲勢,利用會議進行洗腦,大肆傳播「數字貿易網路致富」的理念,並宣稱上不封頂,只要推薦幾個單,就可以快速賺取上千萬,由此坑騙了很多群眾、百姓,他們不惜銀行貸款甚至有人賣了房去投資購買所謂的「代理商權」。這些被騙投資的人最終結局就是血本無歸、傾家盪產。網路實際上只是一個虛擬空間,郭凡也就是利用網路這一特徵,藉助高科技、電子商務等名義,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其詐騙手段和圈錢速度令人發指。如果任由郭凡p.cn這個傳銷毒瘤繼續行騙,其在社會上造成的危害和後果將不堪設想。
郭凡曾因非法經營罪判刑,有犯罪前科,現還在緩刑期間,此人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更加無所顧忌、明目張膽的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而這批非法集資騙來的巨款已被這個犯罪團伙揮霍瓜分。郭凡現正在密謀計劃轉移資金,一旦集資詐騙敗露,隨時都會攜款潛逃。
「利用互聯網非法集資或從事傳銷」已被國家工商、公安部門列為今年重點打擊目標。為了避免更多不明真相的的人被蒙騙上當,為了挽救更多家庭家破人亡的悲劇,我們這些p.cn的受害者及親屬殷切期盼我們的遭遇能引起政府有關部門及各大媒體的關注和重視。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們相信公安機關及媒體會為百姓伸張正義,讓郭凡這個傳銷、集資詐騙團伙受到法律的制裁!
⑧ 利用數字貨幣的傳銷多少可以立案
組織傳銷罪是以組織、領導參與傳銷人員來作為立案標準的,並不是以金額來作為立案標准。法律中規定組織、領導非法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並且層級三級以上的,就應當立案追訴,金額不作為立案標准。情節較輕的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將會判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⑨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繳獲資金應當如何處理
近日,按照公安部部署,公安機關立案偵辦“Plus Token平台”網路傳銷案,先後將潛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該案82名骨幹成員抓捕歸案,徹底摧毀了這一盤踞境內外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組織。該案系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的網路傳銷案,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數字貨幣總值逾4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