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SLA發行量
㈠ 全球化數字貨幣共有幾只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中國:積極穩步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究落地
早在2014年,央行便成立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專門研究小組,論證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10月28日,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表示:「中國人民銀行對於DC/EP的研究已經有五六年,我認為已趨於成熟。中國人民銀行很可能是全球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央行。」
11月28日,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在出席論壇時表示,目前,央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在堅持雙層投放、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下一步,將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原則,合理選擇試點驗證地區、場景和服務范圍,不斷優化和豐富DC/EP功能,穩妥推進數字化形態法定貨幣出台應用。
歐洲央行:探索CBDC的形式及可能性
歐洲央行副行長金多斯在馬德里表示,央行正評估央行數字貨幣對歐洲公民和經濟的價值。金多斯稱,我們正在分析CBDC可能採取哪種形式,以期既能實現潛在目的,又能減輕對貨幣穩定和金融中介功能的潛在負面影響。關於穩定幣(stablecoin),金多斯表示,穩定幣能否兌現承諾是很不確定的事情,而且顯然可能給消費者和金融體系帶來風險。因此可以理解世界各地當局都呼籲監管穩定幣。
㈡ 什麼叫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1]。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2]。
中文名
數字貨幣
外文名
Digital Currency
代表幣種
比特幣
簡稱
DIGICCY
快速
導航
類型交易模式特點影響應用
定義
數字貨幣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①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②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③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3]。
比特幣的出現對已有的貨幣體系提出了一個巨大挑戰。雖然它屬於廣義的虛擬貨幣,但卻與網路企業發行的虛擬貨幣有著本質區別,因此稱它為數字貨幣。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儲存形式、流通方式、信用保障、交易成本、交易安全等方面將數字貨幣與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進行了對比[3]。
電子貨幣
虛擬貨幣
數字貨幣
發行主體
金融機構
網路運營商
無
使用范圍
一般不限
網路企業內部
不限
發行數量
法幣決定
發行主體決定
數量一定
展開全部
類型
按照數字貨幣與實體經濟及真實貨幣之間的關系,可以將其分為三類:
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如魔獸世界黃金;
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信貸;
三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的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比特幣[2]。
交易模式
現階段數字貨幣更像一種投資產品,因為缺乏強有力的擔保機構維護其價格的穩定,其作為價值尺度的作用還未顯現,無法充當支付手段。數字貨幣作為投資產品,其發展離不開交易平台、運營公司和投資者[4]。
交易平台起到交易代理的作用,部分則充當做市商,這些交易平台的盈利來源於投資者交易或提現時的手續費用和持有數字貨幣帶來的溢價收入。交易量較大的平台有 Bitstamp、Gathub、Ripple Singapore、SnapSwap 以及昔日比特幣交易最大平台日本 Mt.Gox 和中國新秀瑞狐等[4]。
數字貨幣通過平台進行交易的流程如下:
(1) 投資者首先要注冊賬戶,同時獲得數字貨幣賬戶和美元或者其他外匯賬戶。
(2) 用戶可以用現金賬戶中的錢買賣數字貨幣,就像買賣股票和期貨一樣。
(3) 交易平台會將買入請求和賣出請求按照規則進行排序後開始匹配,如果符合要求即成交。
(4) 由於用戶提交買入賣出量之間的差異,一個買入或賣出請求可能部分被執行。
數字貨幣通過運營公司交易的模式為: 以瑞波幣為例,瑞波幣由專業運營公司OpenCoin 運營,Ripple 協議最初是基於支付手段設計的,設計思路是基於熟人關系網和信任鏈。要使用 Ripple 網路進行匯款或借貸,前提是在網路中收款人與付款人必須是朋友( 互相建立了信任關系) ,或者有共同的朋友( 經過朋友的傳遞形成信任鏈) ,否則無法在該用戶與其他用戶之間建立信任鏈,轉賬無法進行[4]。
特點
交易成本低
與傳統的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相比,數字貨幣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費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別是相較於向支付服務供應商提供高額手續費的跨境支付[2]。
交易速度快
數字貨幣所採用的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不需要任何類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機構來處理數據,交易處理速度更快捷[2]。
高度匿名性
除了實物形式的貨幣能夠實現無中介參與的點對點交易外,數字貨幣相比於其它電子支付方式的優勢之一就在於支持遠程的點對點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為中介,交易雙方可以 在完全陌生的情況下完成交易而無需彼此信任,因此具有更高的匿名性,能夠保護交易者的隱私,但同時也給網路犯罪創造了便利,容易被洗錢和其它犯罪活動等所利用[2]。
影響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所依託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去中心化,可以用於數字貨幣以外的其他領域,這也是比特幣受到熱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被作為一種貨幣受到公眾的廣泛使用,則會對貨幣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礎設施、金融市場、金融穩定等方面產生巨大影響[5]。
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如果數字貨幣被廣泛接受且能發揮貨幣的職能,就會削弱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並給政策制定帶來困難。因為數字貨幣發行者通常都是不受監管的第三方,貨幣被創造於銀行體系之外,發行量完全取決於發行者的意願,因此會使貨幣供應量不穩定,再加上當局無法監測數字貨幣的發行及流通,導致無法精準判斷經濟運行情況,給政策制定帶來困擾,同時也會削弱政策傳導和執行的有效性[2]。
對金融基礎設施的影響
基於分布式分類賬技術進行價值交換的分散機制改變了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所依賴的總額和凈額結算的基本設置。分布式分類賬的使用也會給交易、清算和結算帶來挑戰,因為它能促進不同市場和基礎設施中傳統服務供應商的非中介化。這些變革可能對零售支付體系以外的市場基礎設施產生潛在影響,如大額支付體系,證券結算體系或交易資料庫[2]。
對廣義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場的影響
數字貨幣和基於分布式分類賬的技術如果被廣泛使用,就會對金融體系現在的參與者特別是銀行的中介作用帶來挑戰。銀行是金融中介,履行代理監督者的職責,代表存款人對借款人進行監督。通常,銀行也開展流動性和到期轉換業務,實現資金從存款人到借款人的融通。如果數字貨幣和分布式分類賬被廣泛使用,任何隨後的非中介化都可能對儲蓄或信貸評估機制產生影響[2]。
安全隱患與金融穩定的影響
假定數字貨幣被公眾所認可,其使用大幅增加並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法定貨幣,則與數字貨幣有關的用戶終端遭到網路攻擊等負面事件會引起幣值的波動,進而對金融秩序和實體經濟產生影響。此外,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通常在最初為少數人持有,如比特幣在 2010 年 5 月發生的第一次購物是 1 萬 BTC 購買了 25 美元的比薩餅,到 2013 年底的三年多時間里每個比特幣的價格漲到 1200 美元[6]。
應用
快捷、經濟和安全的支付結算
跨境支付助力人民幣國際化。2015 年全國涉及經常類項目跨境支付的結算量約為 8萬億元人民幣,加速人民幣國際化需要低成本、高效率、低風險的跨國支付與結算產品和方案。根據麥肯錫的測算,從全球范圍看,區塊鏈技術在B2B跨境支付與結算業務中的應用將可使每筆交易成本從約 26 美元下降到 15 美元,即區塊鏈應用可以幫助跨境支付與結算業務交易參與方節省約 40% 的交易成本,其中約 30% 為中轉銀行的支付網路維護費用,10% 為合規、差錯調查以及外匯匯兌成本[7]。未來,利用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技術打造的點對點支付方式將省去第三方金融機構的中間環節,不但 24小時實時支付、實時到賬、無隱性成本,也有助於降低跨境電商資金風險及滿足跨境電商對支付清算服務的及時性、便捷性需求[4]。
低成本的資金轉移和小額支付。電子支付使流通中現金在貨幣總量中的比重不斷下降。2015 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共發生電子支付業務 1052.34 億筆,金額 2506.23 萬億元。其中,移動支付業務 138.37 億筆,金額 108.22萬億元,分別是 2013 年的 8 倍和 11 倍。在第三方支付方面,2015 年非銀行支付機構累計發生網路支付業務 821.45 億筆,金額 48.48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 119.51% 和 100.16% 。eMarketer 發布的數據顯示,2015 年中國手機移動互聯網零售額 3340 億美元,是美國的 4倍; 支付寶交易額則是 PayPal 的 3 倍多。美國金融業發達,但美聯儲的數據表明,仍有 11% 的消費者享受不到銀行服務、11% 消費者未充分享受銀行服務。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化,這些人群可以更容易運用銀行數字貨幣支付服務。中國手機普及率 94.5 部/百人,而只有64% 的人擁有銀行賬戶,銀行可以積極開拓大量無法獲得銀行賬戶但通過互聯網對接的客戶。其中一個途徑就是,通過數字貨幣建立數字錢包,在金融覆蓋不足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實現更低成本、更安全的小額支付和資金轉移,實現中間業務收入增加[4]。
抵押品物權數字化
目前,銀行電子化的貸款流程和處理流程仍然存在大量重復的人力工作,而作為貸款發放的基礎支撐,很多抵押品存在定價不實或抵押多次甚至無抵押品等情況。可以考慮利用數字貨幣對銀行的抵押品進行定價和交易追蹤: 理論上,通過智能合約的自動實現,將消除抵押品被多次抵押的情況; 利用數字貨幣來發放貸款並構建數字化流程將使銀行業精簡成本、提高效率,數字化的抵押貸款申請流程可以在雲端以自動化的方式建立和處理[4]。
票據金融和供應鏈金融
近年來,基於商業匯票的各類票據市場業務快速增長,票據理財產品成為互聯網理財的熱門領域,但國內現行的匯票業務仍有約70% 為紙質交易,供應鏈金融也還高度依賴人工成本。未來如果實現票據數字貨幣化並採用區塊鏈交易,將使票據、資金、理財計劃等相關信息更加透明,藉助智能合約生成借貸雙方不可偽造、公開唯一的電子合同,直接實現點對點的價值傳遞,不需要特定的實物票據或是中心系統進行控制和驗證,能防止一票多賣,及時追蹤到資金流向,保障投資者權利,降低監管方成本
㈢ 真正的數字貨幣有哪些
1. 以太坊(Ethereum,ETH)
以太坊是世界的第二大數字貨幣,前期是採用POW機制挖礦,後期將轉為POS(proof of security,股權證明)機制。在總量方面 以太坊理論上是無上限,每年都會產生1800萬個左右的以太坊,大約有9600萬個在流通。
2.萊特幣(Litecoin,LTC)
萊特幣的總量為8400萬個,流通超過5000萬個。
3.經典以太坊(Ethereum Classic,ETC)
ETC與ETH是以太坊的不同分叉。ETC的總量2億左右,的市值不到100億。
4. 瑞波幣(Ripple,XRP)
Ripple是一個開放支付網路,可以很低手續費極快速度的跨境轉賬支付,瑞波幣不但包括數字貨幣,還包括國家法幣。在跨境轉賬支付時需要消耗少量的XRP。XRP的總量為1000億個,隨著使用,總量會逐漸減少,如果需求持續增加,XRP價格必然增長。
5. 達世幣(Dash,DASH)
達世幣的主要特點就是支付的即時性、匿名性,支付即時性達到秒級,達世幣的匿名性接近於在生活中使用現金。據了解達世幣的總發行量為1890萬個,2130年停止發行。
6. ltoa(ITOA)
ITOA為物聯網而設計,區塊採用定向非循環圖結構相互鏈接,稱為Tangle(纏結),這種結構不同於鏈條結構,隨著區塊增加,安全性越高,交易確認越快。ITOA總量巨大,但不變,由創世塊確定,不需要挖礦獲得。ITOA是一個很有個性的品種。
7. Monero(XMR)
XMR是一種使用CryptoNote協議的一個虛擬幣幣種。XMR是在2014年開發出來,總數有1844萬。
8. Zcash(ZEC)
ZEC採用零知識證明的一種數字貨幣,可以在加密交易信息後仍可證明其交易的有效性,這樣可以保護用戶交易隱私不被泄露。
㈣ 有名的數字貨幣的平台幣有哪些哪個比較好
1、幣安幣:幣安幣總發行量2億枚,開盤價不到0.7元,由於BNB趕上了17年牛市行情,價格曾經漲到了150多元,漲幅超過200倍,目前價格回落至80元附近。幣安交易所承諾永不增發,且每季度會用平台20%的凈利潤來回購BNB,並進行銷毀。
2、火腿:火幣的平台幣HT,中文稱為火腿,是基於區塊鏈發行和管理的積分系統,總發行量為5億枚,是幣安的2.5倍。與BNB不同的是,HT並沒有採用愛希歐或眾籌的方式,而是採用充值點卡套餐贈送的,最低成本是1美元。
3、GT:Gate平台幣GT,今年4月8日發行,最高漲幅+109.78%,整體來看,Gate交易所的GT在流通價值和應用價值上優於新銳交易所,但在通縮價值上新銳交易所平台幣也毫不遜色。新銳交易所憑借較為激進的回購銷毀投入和執行力度。
4、MX:抹茶如今擁有超過200萬用戶,20萬的日活,以及超過42億元的日交易量,月交易額穩妥超過770億元的流量使得其已經大方的踏入幣圈Top10得圈子。
5、KCS:KCS在94之前實名就送88個KCS,其最高價格為20美元差不多,也算是有過輝煌的過去了。其實KuCoin在海外推廣還是相當不錯的,可以去看看他們的推特的互動情況。不過確實KCS曾經也是輝煌過額,也算是百億人民幣的市值。
㈤ 數字貨幣衡量發行是什麼
數字貨幣衡量發行,多是指數字貨幣發行量的問題。
一般來說,數字貨幣的數量多是在數字貨幣開發時,根據數字貨幣的運算量、區塊鏈技術及網路承載等設計的;基本上都是在在數字貨幣系統開發時就已經設定好的。
㈥ 比特幣和數字貨幣的區別
一、法律地位不同:比特幣在我國定性為一種特殊商品;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
二、性質不同: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心化貨幣。
三、發行量不同:比特幣發行總量2100萬枚;央行數字貨幣發行量由央行視市場貨幣流通量而定。
四、流通范圍不同:比特幣在全世界范圍內流通;央行數字貨幣暫時僅在國內流通。
五、價值量不同:比特幣價值隨著市場交易波動幅度較大;央行數字貨幣是數字化人民幣,因此價值基本穩定 。
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賬戶是匿名的,即這個賬戶是誰的,沒人知道。而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央人民銀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從本質上來說就是人民幣,只不過是數字化版的人民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國家發行的中心化數字貨幣,賬戶是實名制的,交易可追溯,屬於半私密性賬本,只有政府機關才權查閱。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的額另一種存在和流通形式,相對於現在流通的紙幣和硬幣而言,它是以數字的方式存在。數字貨幣的合法存在的,是法定的,是基於區塊鏈技術誕生的。
數字貨幣的特點
數字貨幣的是一種法定數字貨幣,其適用范圍是全世界,並且擁有貨幣的所有特性,如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貨幣等。數字貨幣的發型單位是各國政府發行的。
數字貨幣,已存在於我們生活中。
數字貨幣的基本特徵:
1.核心是密碼學;
2.流水式記賬貨幣;
3.區塊鏈的分布賬本;
4.P2P的網路協議;
5.網路支付系統。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關系?
區塊鏈是數字貨幣發行的底層技術,這也是兩者之間的最直接的關系,它們是可以相互獨立存在,並且大放異彩的。最後,從價格/價值來說,數字貨幣一般等同於法幣,一個一元人民幣的數字貨幣與一元的人民幣紙幣是等同的;而虛擬貨幣,它一般是由平台來定價,說它是多少就是多少,而比特幣則由市場定價,因此波動巨大。
㈦ 數字貨幣發行對經濟有什麼影響會減少紙幣發行量嗎
深圳市發放的總計1000萬元人民幣的數字人民幣紅包,將電子貨幣的發展問題重新拉回了人民的視野。
事實上,自2020年4月份起,數字人民幣就已經在深圳、成都、蘇州、雄安進行了小規模試點,並於2020年8月將試點規模擴大至全國28個省市。
作為社會公認的「超級風口」,除數字貨幣相關企業本身的高投資性外,其對金融市場的影響也極具研究價值。
數字人民幣發展的政策沿革早在2014年,央行就已經就數字人民幣進行了研究布局,並於2016年的數字貨幣研討會中,與國際各大金融機構與研究機構進行了數字人民幣的發展框架討論。
在經過6年的發展後,我國已初步研發出「PBCTFP區塊鏈平台」,並不斷推廣數字人民幣的試點活動,可以預見,數字人民幣作為當今的技術風口與政策風口,其未來幾年內將會具有極好的發展前景與極快的發展速度。
圖1:數字人民幣政策沿革
隨著中國國力的提升,數字人民幣為建立「人民幣跨境結算新體系」提供了契機,可以推動世界范圍內的人民幣支付活動,實現人民幣的國際化。
㈧ SLA是什麼幣SLA為什麼暴漲暴跌SLA2021年還能投資嗎
SLA是"數字貨幣數字權益"雙重屬性的數字通證,SLA以企業信用為支撐,企業資產證券及支付應用場app—scanpay市值的規模為SLA發行上限。SLA暴漲暴跌很大程度要歸因於投資者的心理和情緒像鍾擺一樣大幅擺動,特別是在短周期中,投資者的心理就像一個鍾擺一樣,這個鍾擺來回擺動,在樂觀和悲觀之間就會導致暴漲暴跌。SLA2021年還是可以繼續投資的,SLA通證經濟未來趨勢=區塊鏈技術+商業,相對於傳統的經濟模式(生產方式),通證經濟是極具顛覆性的。通證的價值取決於區塊鏈項目的生態價值。通證是作為通證經濟的一種媒介,使資本投資去中心化,讓更多人可以參與進區塊鏈生態建設中的一種經濟模式。
在區塊鏈項目的生態里,都會承載一定的商業模式。比如這是一個打車的區塊鏈項目,你在這個項目獲得的代幣一開始可以用於計程車的支付。當商業規模越來越大的時候,用這個代幣可以同時用於快車、專車等的支付,權益就越來越大,項目的商業價值也是越來越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