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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數字貨幣的演講主題

發布時間: 2023-08-25 10:55:30

㈠ 看懂央行數字貨幣的未來,把握創富趨勢


今年正值博鰲亞洲論壇20周年,來自55個國家和地區的約2000名代表與會,包括數字支付、「一帶一路」合作、產業變革等在內的多個熱點話題被討論。在「數字支付與數字貨幣」主題論壇上,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發表了對於數字貨幣的看法。


周小川稱:


不管數字貨幣還是數字資產,都要為實體服務。市場在推進數字資產發展的同時,要注意數字資產對實體經濟的好處是什麼?


進入牛年以來,加密貨幣持續火熱,各國央行對於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研究也在如火如荼地進行。


央行數字貨幣,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簡稱CBDC,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目前,全球86%的央行都在 探索 央行數字貨幣。其中,中國已在多個城市啟動數字人民幣試點,美聯儲正在研究數字美元,歐洲央行也剛剛結束了有關數字歐元的公共咨詢,並稱將在未來幾個月內決定是否啟動數字歐元調研項目,預計相關調研耗時約兩年時間。



對於備受官方青睞的央行數字貨幣,摩根士丹利首席經濟學家Chetan Ahya認為,它未來很有可能成為新的全球儲備貨幣。


簡而言之,如果一國的數字貨幣在國際金融交易中獲得了認可,其發行國可能會在融資成本、金融交易控制方面獲得重大優勢,類似於美元當前的「特權」,也就是國際儲備貨幣地位。


對此,摩根士丹利分析認為,各國央行將發行面向消費者的「零售數字貨幣」,並通過金融中介向公眾開放。而央行發展數字貨幣的意圖,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是貨幣主權問題:私人支付網路迅速發展。隨著它們獲得市場份額,這些網路可以成為許多用戶的主要交易手段。各國央行擔心的是,貨幣將幾乎完全在這些網路當中流通,對央行對貨幣體系的控製造成威脅;


二是金融穩定性:私人數字貨幣供應商的任何潛在故障都有可能破壞整個支付系統,並帶來金融穩定性相關風險。盡管監管機構已經採取措施減輕風險,但這些風險並不能被消除。相比之下,央行數字貨幣由央行創造並持有,可以保證其作為交易交換媒介的可靠性;


三是金融包容性:私人、狹隘的貨幣網路崛起,可能將部分人群(如沒有銀行賬戶的人)排除在外。但央行數字貨幣就像實物現金一樣,可以廣泛使用,甚至可以在金融包容性方面做得更好。


不過,摩根士丹利也提到,央行推行央行數字貨幣(CBDC),商業銀行或將面臨一定的脫媒風險。因為,一旦央行數字貨幣上線,消費者就能夠直接使用相應的賬戶進行轉賬。

中國版CBDC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波透露,人民銀行正考慮在更多場景、城市試點數字人民幣。


不過,數字人民幣正式推出還沒有時間表。李波表示,在全國推廣之前需將三方面工作做到位。


首先是要繼續做好試點工作,擴大試點項目范圍。


其次是要進一步打造數字人民幣的基礎設施,包括生態系統等。同時,進一步提升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再次是要建立一套相應的法律和監管框架,監管數字人民幣的使用。

推行CBDC的真正原因


數字人民幣(CBDC)的核心技術是「區塊鏈」,「區塊鏈」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共享賬本和資料庫,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公開透明等特點。央行推行數字人民幣也是看上了這個技術的優點之處。


除此之外,推行CBDC還有以下幾個優勢:


一是數字人民幣可以降低紙質印鈔成本,減少不必要的污染。


二是數字人民幣可以很大程度的提高貨幣的安全性以及防偽水平,有效抵禦假幣風險。


三是數字人民幣改變了第三方中介參與交易的傳統方式,只要擁有實體電子錢包並且有電,不需要連接互聯網,就可以直接進行交易。


四是發行數字人民幣可以有效平衡便攜性、匿名性和三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


五是,從全球角度來看,發行數字人民幣還能提升人民幣的國際影響力。如今,美元霸權遲遲不落幕就是因為已經形成了一張以美元結算的全球體系網,再想要脫鉤是非常的困難的。


而現在,依靠數字人民幣的發行,人民幣有望沖出美元霸權的束縛,重新建立新的全球支付體系。

數字貨幣的未來


新冠疫情下,全球央行已經走在了數字化支付的前沿,央行數字貨幣發展穩步推進的過程中。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表示, 我國數字人民幣的設計主要是用於國內零售支付,條件成熟時,如果市場有需求,可以實現利用數字人民幣進行跨境交易。


王信介紹,前期,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與香港金管局就數字人民幣在內地和香港地區的跨境使用進行了技術測試,這是人民幣試點的一次常規性研發測試工作。



在國內,數字人民幣在多個地區正在試用,包括在冬奧會的場景下使用,數字人民幣的測試場景越來越多、越來越豐富。當前數字人民幣試點積累了豐富經驗,下一步會繼續推動數字人民幣試點,進一步積累經驗。


那麼,數字貨幣的價值有多大呢?


返回金錢的本質,必須有流動性具備存儲支付能力等。數字貨幣具有分散和保密的特徵。傳統貨幣的缺點越來越明顯。電子支付越來越熱。一旦鈔票不再運作,未來的數字貨幣將顛覆我們的生活。


周小川曾表示,對於中央銀行控制的數字資產,將採用一系列技術手段和機制設計和法律法規,以確保數字資產操作系統的安全。從一開始,它就與比特幣的設計理念不同。


以上可以看出,央行可能是第一個敢於吃螃蟹的人。然而,數字貨幣畢竟不是一個特定的機構,所以未來的大趨勢是受到來自世界各地的「嚴格管理」。


總體而言,央行數字貨幣是一項富有前景的創新,未來,零售支付系統的建立與跨境支付優化將是趨勢和重點,將為數字銀行、金融 科技 等金融服務的增長創造了巨大商機。

㈡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拿鏈;私人發老敏基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侍謹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㈢ 鏈喬教育在線|關於數字貨幣,你應該知道的一切

1、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根據網路資料顯示,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在2017年9月18日發布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而在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中,任何非有形貨幣都稱之為數字貨幣。

雖然目前對於數字貨幣的定義存在一定分歧,但統一的認知是,以數字形式呈現的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但承擔了實體貨幣職能,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所有權轉移的一種貨幣。

2、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的對比

電子貨幣:由金融機構發行,不限制使用范圍,發行數量由法定貨幣決定,價值與法幣對等。

虛擬貨幣:由網路運營商發行,只能流通於網路不得支付購買實物,由網路用戶用法定貨幣向 游戲 公司購買所得。如Q幣、魔獸金幣、網路幣等,只能單向流通。

要對電子貨幣、虛擬貨幣以及數字貨幣進行區分,需要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流通方式等多個維度進行比較:

目前我國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DCEP)是基於區塊鏈技術推出的全新加密電子貨幣體系。DCEP將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先把DCEP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並且,央行的全球貨幣早在2014年就已經開始准備了。

未來的財富不是美元,也不是黃金,一定屬於區塊鏈數字資產;數字資產將成為金融體系的新寵,成為全球經濟變革大趨勢。

在Facebook發行加密貨幣libra 天秤幣成為互聯網全球金融市場焦點的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打造的數字貨幣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也正式從幕後走向台前。對比Libra幣與中國擬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DCEP,不禁驚呼,這難道是中國為全球各經濟體准備的「新世界貨幣」嗎?

3、DCEP具備「世界貨幣」所需的一切條件

對比DCEP與Facebook推出Libra幣可以發現,二者在安全性、架構、理念等方面十分相似。不同的是,DCEP在保有Libra優點的同時,針對Libra幣無法成為世界貨幣的設計缺陷,DCEP給出了近乎完美的答案:

(1)DCEP與人民幣可以1:1自由兌換,支持連接中央銀行;

(2)DCEP採用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的雙層制度,適應國際上各主權國家現有的貨幣體系;

(3)DCEP是主權貨幣,是紙質人民貨幣的替代,可以確保現有貨幣理論體系依然發揮作用;

(4)DCEP可以基於特殊設計,可以不依賴於網路進行點對點的交易。

1、數字貨幣革命,動搖了原有國際經濟秩序的地基,成為當前全球數字經濟時代的戰略制高點。

數字貨幣的到來,源於兩條 歷史 發展主線的匯合。一是數字化發展,二是貨幣本身的發展。

信息化、網路化的發展締造出一個數字化的虛擬空間。當各種各樣的數字商品、數字服務以及數字資產層出不窮,數字貨幣的出現也就順理成章了。

經濟數字化使得數據總量飛速增長。研究顯示,當前全球數據總量正在以「10年10倍」的速度增長,到2025年將達到約163ZB(1ZB約等於1萬億GB)。其中,中國的數據總量到2020年末預計將超過8ZB,全球佔比18%左右,有可能首次超過美國躍居全球第一。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加快數據資產化進程。這意味著,數據資產的形成、流通、交易、開發等過程都會納入規范化市場框架中。

為什麼不能大量發行傳統貨幣來滿足數字經濟的需要呢?這與傳統貨幣的性質有關。傳統貨幣是「通貨」,也就是可以交換任何商品,使用場合不受限制,由於不攜帶信息,也很難追溯。這就使得傳統貨幣如果跟隨數據量的增長而膨脹的話,直接失去價值尺度職能,也就是變成廢紙。而數字貨幣則不同,它雖然也是「通貨」,但卻可以攜帶信息,於是自身具備穩定性,可以作為數據資產的「錨」而不是被數據資產「帶飛」。

實際上,最早實踐數字貨幣理念的比特幣,其核心屬性就是總量可控,從而可以用於衡量其他商品的價值而非被其他商品決定其供給量。當然,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因此,從戰略全局看,在信息化、數字化成為經濟發展主要趨勢之一的大背景下,發行主權數字貨幣是大勢所趨。

2、央行數字貨幣實施的優勢體現

數字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首先數字貨幣無需網路,用戶使用起來很方便,體驗度高。央行數字貨幣不需要網路就可以離線支付,只要手機打開電子錢包就能輕松完成支付。而目前大家熟知的移動支付在通信網路不好的地區,或者手機斷網了,就不能使用了,這是數字貨幣區別於其他支付方式的一大優勢。

其次央行數字貨幣與普通銀行賬號相比,最大的差別是顛覆了銀行賬號體系,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電子錢包。這說明今後將不用再去銀行開辦賬戶,只需下載數字貨幣APP即可通用。銀行的部分功能將被數字貨幣取代。同時人們也不必再用微信或支付寶綁定銀行卡,線上線下消費,直接支付數字貨幣就可以順利完成。

數字貨幣可以顛覆紙幣使用方式並節省成本。從貨幣發展 歷史 來看,貨幣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是不可逆的趨勢。從古至今貨幣的形態正變得越來越自由,紙幣發展成熟後必然將產生數字貨幣。同時紙幣、硬幣的發行、防偽、印製、貯藏各個環節都需要成本,在數字貨幣時代,這些成本都可以節約,大大增加了生產效率,使得金融交易變得更加高效和便捷。

3、數字貨幣掌握各種資金流向,方便國家征稅

以往用現金或者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如果沒有發票,收入是很難追蹤到,因此可以避稅和逃稅。但是用了數字貨幣以後,每一筆收入和支出都可以追溯到源頭,偷漏稅的空間比以前小了很多。

通過現金逃稅避稅再也行不通了,國家很早就要求銀行報送大額現金業務信息,推送至相關部門共享。對大額現金業務信息分行業、用途、金額進行分析。一旦數字貨幣全面推廣落地,所有的合同交易、工資發放、現金來往都將在銀行留有底案,公司及個人所有的賬目往來都將透明化,所需要繳納的稅款也顯而易見,偷稅漏稅極容易被查處。

伴隨著技術的發展,自原始部落狩獵和採集時期至今,貨幣已歷經多個階段:

在貨幣的演化史上,最初的物物交換——金屬交換——紙幣、銀票——現在的線上支付Q幣、電子現金等,都是跟隨時代變遷而來。

貨幣的形態從實物貨幣、金屬貨幣、待用貨幣、信用貨幣、電子貨幣到數字貨幣,貨幣自身的價值依託也從實物價值、發行方信用價值。

貨幣(信用卡、紙幣)需要額外系統(如銀行)來完成生產、分發、管理等操作,帶來很大的額外成本和使用風險,如偽造、信用卡詐騙、盜刷、轉賬等。

實現一種數字貨幣,保持既有貨幣這些特性,消除紙質貨幣的缺陷,提升便攜、方位、辯偽、匿名、交易、資源、發行等方面的能力。

中心化控制下的的數字貨幣需要一個中心管理系統,但很多時候並不存在一個安全可靠的第三方記賬機構來充當這個中心管控的角色。

2019年底,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相繼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奧會場啟動;2020年10月,增加上海、海南、長沙、西安、青島、大連六個試點測試地區。

目前數字人民幣試點范圍有序擴大,應用場景逐步豐富,應用模式也是持續創新,系統運行總體穩定,初步驗證了數字人民幣在理論政策、技術和業務上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堅持穩妥、安全、可控原則,以受邀白名單用戶小額交易為主,目前參與人數、參與筆數、凈兌換的金額總體上還是比較小的。試點過程中各方面對數字人民幣都有比較高的興趣,試點地區用戶的積極性比較高,試點場景現在覆蓋了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多個領域。

下一階段,將根據試點參與各方的反饋,不斷完善和優化數字人民幣技術、業務和政策方案,深入 探索 數字人民幣應用模式,強化數字人民幣通用性和普惠性,完善產品功能和應用性,提升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試點地區目前總體上仍然處於試點測試階段,什麼時候正式推出現在還沒有時間表。

新冠疫情加快了經濟數字化,無接觸交易和支付成為很多人的生活常態。疫情下,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研究力度進一步加大。中國數字貨幣發展處於什麼階段?數字貨幣將如何改變支付?對金融體系和普通人的生活又會帶來什麼影響?

在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會「數字支付與數字貨幣」分論壇上,人民銀行新任副行長李波表示,數字人民幣目前的發展重點是推進在國內的使用。「人民幣國際化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進程,我們的目標不是取代美元或其他貨幣,而是讓市場做出選擇,以實現國際貿易和投資的進一步便利化。」早在2014年,央行就開始對數字貨幣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等問題進行研究。2019年8月,央行明確「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研發步伐」為2019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之一。

各國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跨境協助與互操作性成為焦點

自2018年年末以來,全球多數經濟體陷入全面衰退,加劇通貨膨脹,法幣貶值;同時科學技術飛速發達,計算機互聯網相關技術突破,區塊鏈快速發展。數字貨幣作技術鏈接全球金融、數字化、以及區塊鏈整個行業的重要一環,作用將會越來越重要。

目前,數字貨幣使用人數雖然在不斷增長,但使用人群在全球范圍內仍佔小部分,使用率不超過10%。此外,數字貨幣與投資操作的相關性很高,大部分過用戶仍然集中在炒幣,一旦數字貨幣行情大幅下跌,將影響市場整體信心。

所以對於數字貨幣的監管,2020年各國政府必然會更進一步,以維持本國現有金融體系為基礎針對當前數字貨幣市場表現提出更為完善的監管政策。如果全球治理可以形成一定共識,或許會推動數字貨幣最終形式的呈現。

在各方監管下,項目發行代幣融資門檻提高,進而市場上導致市場項目方質量會提高,加速產業落地;越來越多市場劣質幣種淘汰,數字貨幣創新增多。主流的數字貨幣或合法介入金融體系,轉變成證券、理財等多種形式;新的監管形式下會滋生交易所向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央行數字貨幣可分為批發型與零售型兩種類型。批發型主要用於企業間以及金融系統的結算、清算,零售型主要用於日常支付。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表示,數字人民幣的起始點是做好零售,做好零售系統的升級換代。零售系統效率提高是開展其他所有業務的基礎。在此基礎之上,批發系統、跨境支付操作才具備可能性。

隨著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與推進,跨境支付問題成為熱議話題。2019年,泰國中央銀行聯同香港金融管理局展開了研究,利用央行數字貨幣及區塊鏈平台解決跨境支付中的各種問題。跨境支付非常復雜,對外匯管理、資本流動管理都有影響,這些問題都必須要解決。所以泰國現在只是建立了專用的支付走廊,通過試點項目把可能產生的影響放在可控的范圍內。

中國正在研究比特幣、穩定幣的監管規則,從比特幣誕生之初,其定位一直處於爭議之中。比特幣和穩定幣是加密資產,加密資產是投資的選項,本身不是貨幣。加密資產將來應該發揮的是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很多國家包括中國正在研究,把它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應該有怎樣的監管環境,雖然可能是一個最低的監管規則,但仍然且必須要有監管規則,以及確保這類資產的投機不會造成嚴重的金融風險。

如果想讓穩定幣這樣的加密資產成為廣泛使用的支付解決方案,需要更加強有力的監管規則,要比比特幣現在的監管更加嚴格,將來任何穩定幣,如果希望能夠成為一個得到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必須要接受嚴格監管,就像銀行或者准銀行金融機構一樣得到嚴格監管。

㈣ 鏈上叨 | 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新思考

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副總裁張濤


編者按:

近期,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新聞層出不窮,顯示中國人民銀行預期發行的DC/EP相關工作正在加速推進。

8月6日有媒體報道,國有大行多位人士表示,四大行正在深圳等地大規模測試數字錢包應用,為數字貨幣正式落地進行測試准備。目前,部分大行內部員工已經開始使用,用於轉賬、繳費等場景。

本文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副總裁張濤2020年3月19日在倫敦經濟學院發表的主題演講及刊發於《清華金融評論》6月刊的內容整理而來。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CBDC),是「可以廣泛使用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國際清算銀行對中央銀行的最新調查顯示,有80%的銀行正在 探索 CBDC。

CBDC的有益之處

第一,更有效的支付系統。在某些國家/地區,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管理現金的成本可能非常高,並且在那些沒有銀行服務地區的農村人口或貧困人口可能無法使用支付系統。CBDC可以降低成本並提高效率。

第二,加強金融包容性。CBDC可以提供公共的數字付款方式,而無須個人持有銀行賬戶。

第三,支付系統的穩定性更高,新公司進入門檻更低。在某些國家(如瑞典和中國),有越來越多的支付系統集中在一些非常大的公司手中。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中央銀行將擁有自己的數字貨幣視為增強支付系統彈性和增強該行業競爭的一種手段。

第四,加強貨幣政策。一些學者認為,CBDC通過促進金融包容性也可以增強貨幣政策的傳導。此外,在現金使用成本高昂的程度上,CBDC可以用來收取負利率,從而有助於減輕「有效下限」對貨幣政策傳導的限制。

第五,一種對抗新數字貨幣的手段。由受信任的政府支持的國內發行的數字貨幣以本國賬戶為單位,可能有助於限制私人發行的貨幣(如穩定幣)的使用。這些穩定幣可能難以監管,並可能對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傳導造成風險。


CBDC的風險

盡管有潛在的好處,但來自CBDC的風險還是會出現,需要採取措施,通過正確設計CBDC來降低風險。

一是銀行業部門間的去中介化風險。個人可以將錢從商業銀行的存款轉移到CBDC持有的賬戶內;反過來,銀行可能會感到壓力而增加存款利率或者獲得更昂貴(且波動較大)的批發資金,這對銀行的獲利能力造成壓力,並可能導致向實體經濟提供更高成本或更少的信貸。可以通過不付息的CBDC(至少在正存款利率的環境中)以及對CBDC持有量的限制來緩解這種脫中介風險。

央行DECP模式下相關資產負債變化示意

二是所謂的「擠兌風險」。在危機時期,銀行客戶可能會從持有存款轉而持有CBDC,這可能被視為更安全的方法,流動性更強。但是,可靠的存款保險可發揮繼續阻止擠兌的作用。另外,如果發生擠兌,中央銀行將更容易通過CBDC來應對銀行的流動性需求。此外,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銀行擠兌通常與貨幣擠兌一致。因此,與本地貨幣CBDC的存在無關,儲戶可能會尋求外幣避難。

三是CBDC會對央行資產負債表和信貸分配有影響。如果對CBDC的需求很高,那麼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可能會大幅增長。另外,中央銀行可能需要向經歷快速大量資金流出的銀行提供流動性。結果,中央銀行將承擔信用風險,並且必須決定如何在各銀行之間分配資金,從而為政治干預打開了大門。

四是CBDC也暗示了中央銀行的成本和風險。中央銀行提供CBDC的成本可能很高,並且可能對其聲譽造成風險。要提供完全的CBDC,要求中央銀行在支付價值鏈的多個步驟中保持活躍,這可能包括與客戶進行交互、構建前端錢包、選擇和維護技術、監控交易以及應對反洗錢(Anti-Money Laundering,簡稱AML)和反恐融資(Counter Financing of Terrorism,簡稱CFT)問題。由於技術故障、網路攻擊或僅僅是人為錯誤而無法滿足這些功能中的任何一項,可能會損害中央銀行的聲譽。

一種綜合版本的CBDC

考慮到各國自身的情況,世界各地的決策者都在積極考慮解決這些問題的最佳方法。在所有選擇中,中央銀行在提供安全替代現金的同時減輕某些成本和風險的一種潛在方法是與私營部門建立夥伴關系,以提供綜合版本的CBDC(或Synthetic Version of CBDC,簡稱sCBDC)。私人部門將在中央銀行的監督下發行完全由中央銀行儲備金支持的數字貨幣。

相對於完全的CBDC而言,sCBDC的優勢包括保留私營部門和公共部門的比較優勢,私營部門可以進行創新並與客戶互動,公共部門可以進行監管並提供結算服務和信任。這將是一個兩層系統,與當前的安排不同,即銀行向客戶提供支付服務,但以中央銀行的貨幣結算。

此外,sCBDC對於中央銀行而言可能成本更低、風險更低。考慮到中央銀行不必進行客戶盡職調查,也不必直接負責AML / CFT合規性。而且,中央銀行將不負責技術故障、設計用戶界面或回答客戶問題的服務。

但是,sCBDC將需要中央銀行方面的額外監督,並建立明確的標准以獲得sCBDC許可證並訪問中央銀行的儲備金。

相對於私人發行的穩定幣(包括全球穩定幣),sCBDC也具有優勢。穩定幣尋求通過以資產(包括全球使用的法定貨幣)作為儲備支持,或通過使用演算法管理其在市場上的供應來使價格波動最小化。全球穩定幣是那些可以通過利用現有的客戶網路來提供其他服務或商品而迅速擴展的幣種。受到中央銀行的儲備支持並由中央銀行直接監督,sCBDC可能比穩定幣更安全。

CBDC及國際影響

以上都與CBDC 的國內影響有關,但也有重要的國際影響,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此也非常感興趣。一方面,將CBDC用作國際交換手段可以提高跨境支付的效率,而跨境支付目前是昂貴、緩慢且不透明的。另一方面,跨境的CBDC可能會在通貨膨脹率高和匯率波動大的國家/地區提高貨幣替代(美元化)的可能性,從而降低中央銀行實施獨立貨幣政策的能力。此外,跨境使用的CBDC也可能對資本流動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國際貨幣體系產生影響。

CBDC的 探索

縱觀各國在 探索 數字貨幣的程度及發行此類貨幣的距離上有很大不同。

一些國家最近啟動了試驗,以 探索 CBDC的經驗。一些國家已經運行或正在准備試點項目,以探討CBDC的可行性和影響。為此,它們增加了在中央銀行分配給CBDC和金融 科技 研究的資源,有時與私營部門顧問合作。還有幾個國家正在審查和修訂立法,為發布CBDC提供支持。它們正在積極研究競爭性CBDC設計的潛在影響。一些主管部門也在與公眾及其立法機關合作,討論發行CBDC的可能性。最後,還有部分國家沒有立即發布CBDC的需要。相反,它們專注於改善現有的支付設計和加強監管。一些人正在 探索 合成的CBDC,而另一些人則在考慮完全不發行CBDC的其他方式來改善支付系統(例如快速支付)。

小結

CBDC已經形成趨勢,由中美為代表的國家正在積極推進CBDC的落地, 探索 其可能對未來全球金融系統造成的影響。與此同時,國內部分私營企業、組織也正在積極參與央行數字貨幣落地相關試點工作。杭州近期發布「六新」發展十大示範場景,鼓勵杭州企業積極爭取和率先開展央行數字貨幣的結算試點,這對於在杭區塊鏈企業未來參與央行數字貨幣相關的衍生場景提供了支持。

關於復雜美

復雜美成立於2008年,擁有撮合交易系統低延時、高並發的核心技術。2013 年啟動區塊鏈、智能合約的研發與創新,2014 年申請第一個區塊鏈發明專利:錢包找回功能,並在2017 年 12 月獲得授權。5年來,復雜美始終重視技術的自我研發與創新,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系統顯示,復雜美目前已累計申請了400多項區塊鏈技術的發明專利,13項已經獲得授權,另據國際權威知識產權機構——德溫特專利家族數統計,復雜美與阿里巴巴、IBM同列全球前五。

㈤ 數字貨幣論述題

編者按:

近十年來,以斗坦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為基礎的數字技術快速發展,不斷迭代升級,加速了貨幣數字化的進程。R & amp許多國家的貨幣和金融監管當局已將中央銀行對數字貨幣的監管和對私人加密貨幣的監管列入重大政策議程。但央行和監管部門對數字貨幣的認知經歷了一個觀望、聚焦、加速的過程。毫無疑問,中國人民銀行是世界上最早重視數字支付發展並研究數字貨幣作用的央行之一。它也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DC/EP)研發的先驅;d和試點項目,並採取行動,以防止加密貨幣風險。

本書以專題和問答的形式,分為數字貨幣的概念和目的、數字貨幣和支付系統的技術選擇、數字貨幣的政策選擇、數字人民幣的研發、數字貨幣的跨境使用和國際合作五個部分。系統整理了近四年來周小川董事長在多個場合對數字貨幣的解釋和論述。本書深入淺出地向讀者呈現了周小川在數字貨幣問題上高瞻遠矚的理論思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對新變化、新發展、新問題的深刻洞察。本書的出版對於政策制定者、金融從業者、學者以及所有關注數字貨幣問題的讀者都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也有望推動國內外對數字支付以及數字貨幣的發展進程、政策和技術選擇以及未來前景進行更深入、更空羨桐廣泛的討論和思考。

近十年來,以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為基礎的數字技術快速發展,不斷迭代升級,加速了貨幣數字化的進程。R & amp許多國家的貨幣和金融監管當局已將中央銀行對數字貨幣的監管和對私人加密貨幣的監管列入重大政策議程。2023年5月,國際清算銀行《2021年全球中央銀行央行數字貨幣調查》的報告顯示,參與調查的81家央行中,90%正在參與某種形式的央行數字貨幣(CBDC),26%正在開發或試點CBDC。例如,在巴哈馬和奈及利亞發行了Shayuan和eNaira,在東加勒比和中國分別試行了DCash和e-CNY。同時,隨著私營部門加密貨幣和穩定貨幣市場的快速擴張和波動,央行和相關市場監管部門加強了監管,以避免對金融體系造成損害和沖擊,影響全球金融穩定。

毫無疑問,中國人民銀行是世界上最早重視數字支付發展並研究數字貨幣作用的央行之一,是開展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系統(DC/EP)研發和試點工作並採取行動防範加密貨幣風險的先行者。早在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就成立了數字貨幣項目組,研究政策和技術選項。在此基礎上,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於2016年正式成立,DC/EP R & amp;d項目啟動。2017年,在之前禁止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提供比特幣相關金融服務的基礎上,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停止了代幣發行融資(ICO)和比特幣國內交易,以防止方向偏離和過度投機。2019年以來,數字人民幣系統逐步從封閉測試走向現實試點,從4個城市擴展到10個城市,再擴展到20多個城市和地區;2023年2月,為冬奧會超過40萬個支付場景提供了流暢的支付服務。2021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作為重要參與者,正式啟動了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梁研究項目(m-CBDCBridge)。

數字支付在中國的快速發展和進步,以及目前在全球的領先地位,得益於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不斷增長的市場和穩健的宏觀政策,以及數字技術的快速發展、數字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和金融科技的加速使用。在這一過程中,人民銀行對數字時代貨幣數字化趨勢的深入判斷和准確把握,對我國支付體系的現代化以及數字貨幣/電子支付體系的設計和建設至關重要。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是中國DC/EP項目和數字人民幣系統的設計、建設和開發的領導者,也是世界上對數字貨幣問題思考最深的央行行長和學者之一。

回答「數字人民幣還有多遠?」從問題開始的2016年,周小川就多次向媒體回答數字貨幣問題。2018年以來,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中國金融學派褲會會長周小川全面系統地闡述了數字貨幣的概念和演變,與現代金融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的關系,對實體經濟、貨幣政策和國際貨幣體系的影響,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初心、政策和技術選擇以及國際合作。他對數字貨幣問題的闡述很簡單,擲地有聲:

「IT在金融行業的使用應注重需求導向,即金融服務導向,從而產生對產品和技術的需求」,「私人機構和Fin-Tech公司在參與公共基礎設施時應具有公共利益和公共精神」;

「中國在實踐和探索中最早提出堅持雙軌制,來自於幾年的研發和與市場的碰撞。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考慮是,數字貨幣不應該導致金融脫媒」,「在中國發展DC的一個重要考慮是強調零售支付系統的現代化」,「DC/EP項目計劃可能包含一批可以嘗試和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終被命名為e-CNY」;

「如果要從事基於零售支付的跨境交易,還是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尊重每個國家的貨幣主權,尊重自己的匯率制度,尊重相關的匯兌和匯款規定。」「我希望IMF能夠在擴大SDR的使用方面做得更多,以應對私人數字貨幣和加密貨幣帶來的挑戰。」

本書以專題和問答的形式,分為貨幣的概念和用途、數字貨幣和支付體系的技術選擇、數字貨幣的政策選擇、數字人民幣的研發、數字貨幣的跨境使用和國際合作五個部分。總結了近四年來周小川在公開會議上的發言,以及在相關談話中關於數字貨幣的解釋和論述,以饗讀者。希望以此推動國內外對數字支付和數字貨幣的發展歷程、政策和技術選擇以及未來前景進行深入廣泛的探討和思考。

圖書編輯

2023年6月

相關問答:數字貨幣是啥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可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數字貨幣具有網路數據包的主要特徵。這類數據包由數據碼和標志碼組成,數據碼就是我們需要傳送的內容,而標志碼則指明了該數據包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等屬性。【拓展資料】CBDC,全稱為Centralbankdigital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重要試點地區。

㈥ IMF:央行須變得更像蘋果以保證央行數字貨幣處在技術前沿

疫情之下,全球數字貨幣的研發突飛猛進。據國際清算銀行(BIS)最新統計,目前數字貨幣推進至實證階段的央行佔比已超過60%,同比增長20%;中國也已在多地進行數字人民幣的試點;與此同時,比特幣總市值突破萬億美元大關。

2月19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發布了題為《數字時代公共貨幣和私人貨幣可共存》(Public and Private Money Can Coexist in the Digital Age)的文章。該文章的作者是IMF金融顧問兼貨幣與資本市場部主任Tobias Adrian和IMF貨幣與資本市場部的副處長Tommaso Mancini-Griffoli。

文章稱,縱觀 歷史 ,私人發行的貨幣和公共發行的貨幣一直是共存的。當今世界也以雙重貨幣體系為特徵,在中央銀行發行公共貨幣的基礎上,各種類型的銀行、電信公司或專門的支付服務提供商也發行私人貨幣。一方面私人部門提供創新和多元化,另一方面公共部門確保穩定性和效率,其中一方面增強的同時,另一方面往往減弱,由各國尤其是各國央行處理其中的權衡取捨關系。

文章提出,央行不應僅做出二選一的抉擇:要麼發行央行數字貨幣,要麼鼓勵私人部門提供自己的數字貨幣。這兩者可以共存和互補,例如,可以通過央行在設計上做出某些選擇以及調整其監管框架來實現。

文章坦言,央行必須變得更像蘋果或微軟公司一樣,以保證央行數字貨幣處在技術前沿,成為用戶錢包中主要和首選的數字貨幣形式。

文章認為,與私人部門建立合作關系依然可能,央行無需孤軍奮戰。

首先,央行數字貨幣的設計可以鼓勵私人部門在其基礎上開展創新,就像應用程序設計人員給手機及其操作系統開發出有吸引力的功能。通過訪問一組開放的指令(「應用程序編程介面」)可以擴展央行數字貨幣的可用性,而非僅僅提供普通的電子錢包服務。

第二,一些央行可以允許其他形式的數字貨幣同時存在(類似於平行操作系統),同時利用央行數字貨幣的結算功能和穩定性,這將為更快的創新和產品選擇打開大門。這種形式的數字貨幣(過去稱為合成貨幣)完全可以與央行數字貨幣共存。

值得一提的是,國際清算銀行行長卡斯滕斯(Agustín Carstens)在最近的講話中亦強調,央行數字貨幣(CBDC)可以也必須被設計成公私合作關系來維護雙層金融體系,不應只考慮中央銀行直接提供零售服務的模式,不能排除私營部門可發揮重要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曾在公開演講中指出,數字人民幣(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在DC/EP這個雙層系統里,人民銀行在第一層,第二層有商業銀行、電信營運商,還有互聯網支付平台,他們之間可以合作或聯合,這取決於他們對支付產品和技術框架的了解。

附:數字時代公共貨幣和私人貨幣可共存

我們重視創新和多元化——包括在貨幣領域。一天中,我們既可以通過刷卡、手機、上網等各種方式來支付,也可以用鈔票和硬幣支付——盡管在許多國家,現金的使用越來越少。

當今世界以雙重貨幣體系為特徵,在中央銀行發行公共貨幣的基礎上,各種類型的銀行、電信公司或專門的支付服務提供商也發行私人貨幣。這一體系雖然並不完美,但也有著顯著的優勢,包括主要由私人部門提供的創新和產品多元化,以及由公共部門確保的穩定性和效率。

一方面是創新和多元化,另一方面是穩定性和效率,這兩方面的目標是相互關聯的。其中一方面增強的同時,另一方面往往減弱。這是各國尤其是各國央行必須處理的權衡取捨關系。央行應在多大程度上依賴私人部門,在多大程度上依靠自身的創新?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偏好、現有技術和監管效率。

所以,當一項新技術出現時,我們很自然地會問,當今的雙重貨幣體系將如何演變。如果數字現金(稱為央行數字貨幣)真的出現,它是否會取代私人機構發行的貨幣,還是會讓私人貨幣繁榮發展?第一種情況總是可能的——通過實施更嚴格的監管。我們認為,如果將當前雙重貨幣體系的邏輯擴展開來,第二種情況仍是可能的。重要的是, 央行不應只能在以下二者中選擇其一:要麼發行央行數字貨幣,要麼鼓勵私人部門提供自己的數字貨幣。這兩者可以共存和互補,例如,可以通過央行在設計上做出某些選擇以及調整其監管框架來實現

公共貨幣與私人貨幣共存

縱觀 歷史 ,私人發行的貨幣和公共發行的貨幣一直是共存的,這可能令人困惑。私人貨幣創新性更強、更加方便、對用戶更友好、適應性更強,它們為什麼沒有完全占據支配地位呢?

答案在於一種基本的共生關系:私人貨幣可以被兌換成完全安全且流動性好的公共貨幣,無論是鈔票和硬幣,還是部分銀行持有的央行儲備。

能夠按固定面值兌換成央行貨幣的私人貨幣就成為一種穩定的價值儲存手段。銀行賬戶中的10美元可以換成一張10美元的鈔票,作為法定貨幣償付債務。這個例子看似簡單,但背後隱藏著復雜的支撐基礎:完善的監管,政府的支持(如存款保險和最後貸款人職能),以及央行儲備的部分或全部支持。

此外,私人發行的貨幣只有在能夠兌換成央行貨幣的情況下,才成為一種高效的支付手段。安妮在銀行A的10美元能夠轉到鮑勃在銀行B的賬戶,因為這筆錢在這一過程之中兌換成了央行貨幣——一種兩家銀行都信任、持有且能夠交換的資產。結果是,這種私人發行的貨幣變得具有互操作性。因此也產生了競爭,因為安妮和鮑勃可以把錢存在不同的銀行,而且還可以互相支付;同時,在貨幣的實際形式方面,也帶來了創新,實現了多元化。

簡言之,對於私人機構發行的貨幣,無論是銀行賬戶還是其他形式,能夠兌換成央行貨幣這一性質對於其穩定、互操作性、創新和多元化都非常重要。 一個僅有私人貨幣的體系風險太高。而一個僅有央行貨幣的體系則可能錯過重要的創新機會 。這兩種形式的貨幣相互促進,從而形成了當前的雙重貨幣體系——這種平衡關系發揮了有益的作用。

數字時代的央行貨幣將面臨挑戰

今後,當我們步入數字時代之際,這一體系會怎樣演變?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會不會有如此大的吸引力,以至於抑制私人貨幣的發展?或者說在央行貨幣存在的同時,私人部門還能否繼續創新?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國中央銀行持續推進重大創新的能力和意願。緊跟技術革新、用戶需求的快速變化以及私人部門創新的步伐並非易事。

央行數字貨幣類似於智能手機及其操作系統。在基本層面上,它們是一種結算技術,實現貨幣的儲存和轉移,在很大程度上類似於手機處理器、內存和相機之間的信息轉移。在另一個層面上,它們是貨幣的一種形式,具有特定的功能和外觀,很像一個操作系統。

因此,央行必須變得更像蘋果或微軟公司一樣,以保證央行數字貨幣處在技術前沿,成為用戶錢包中主要和首選的數字貨幣形式。

比起更新紙鈔上的防偽特徵,數字時代的創新要復雜、迅速得多。例如, 央行數字貨幣最初可能通過一個中央資料庫管理,但隨著技術趨於成熟,可能轉向分布式賬本(在一個網路內自動保存和更新的同步登記賬戶),並且在取得重大技術進步之後,一個賬本可能很快被另一個賬本取代 。手機和操作系統至少每年也有重大更新。

此外,在數字時代,用戶需求和預期很可能變化更快、更難以預測。信息和資產可能轉到分布式賬本,要求同一網路上的資金實現貨幣化。貨幣可能以全新的方式轉移,包括通過嵌入日常產品的晶元自動轉移。這些需求可能要求貨幣具有新的特徵,因此需要頻繁地重新設計架構,也需要實現多元化。今天甚至明天的貨幣都很難滿足後天的需要。

壓力也將來自供給一方。私人部門將繼續創新。新的電子幣和穩定幣方案將會出現。隨著對這些產品的需求不斷增加,監管機構將努力控制風險。一個問題將不可避免地出現:這些形式的貨幣將如何與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相互作用?它們是否會單獨存在,或者其中一些會整合到雙重貨幣體系,在該體系中,私人貨幣和央行貨幣相互促進?

與私人部門建立合作關系依然可能

跟上技術變革、用戶需求和私人部門競爭的步伐對各國央行來說具有挑戰性。然而,央行無需孤軍奮戰。

首先,央行數字貨幣的設計可以鼓勵私人部門在其基礎上開展創新,就像應用程序設計人員給手機及其操作系統開發出有吸引力的功能。通過訪問一組開放的指令(「應用程序編程介面」),一個充滿活力的開發者社群可以擴展央行數字貨幣的可用性,而不僅僅是提供普通的電子錢包服務。例如,他們可以使自動支付變得更加容易,貨物即收即付;或者,可以建立一個查找功能,這樣僅根據朋友的電話號碼就可以把一筆錢轉給她。關鍵是審查這些附加服務,保證其充分安全。

第二,一些央行甚至可以允許其他形式的數字貨幣同時存在(很類似於平行操作系統),同時利用央行數字貨幣的結算功能和穩定性。這將為更快的創新和產品選擇打開大門。例如,一種數字貨幣可以在結算速度上做一些妥協,讓用戶對支付自動化有更大的控制權。

這種新形式的數字貨幣會是一種穩定的價值儲存手段嗎?是的,如果它能以固定面值兌換成央行貨幣(數字或非數字貨幣)的話。在得到央行貨幣充分支持的情況下,這將是可能的。

這種形式的數字貨幣會是一種高效的支付手段嗎?回答也是肯定的,因為在任何一個數字貨幣網路中,結算都是即時的,就像在同一家銀行不同賬戶之間的結算。並且,這些網路具有互操作性,只要安妮的數字貨幣提供商向鮑勃的數字貨幣提供商進行的支付是通過央行數字貨幣的相應轉移來結算的,正如當前雙重體系的情況。

這種形式的數字貨幣(過去稱為合成貨幣)完全可以與央行數字貨幣共存。這需要一個發照安排和一套監管規定以實現公共政策目標,包括運營韌性、消費者保護、市場行為和競爭性、數據隱私,甚至還包括審慎穩定要求。與此同時,可以通過數字身份和輔助數據政策來確保金融誠信。與央行合作要求充分遵守監管規定。

經久不衰的體系

各國在推行央行數字貨幣時,應考慮如何利用私人部門。當前的雙重貨幣體系可以擴展到數字時代。央行貨幣加上有效的監管,將繼續對確保支付系統的穩定性和效率發揮關鍵作用。私人發行的貨幣可以通過創新和多元化鞏固這一基礎——也許比當前發揮的作用更大。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將各自在多大程度上參與貨幣發行?在種種可能的選項中,各國央行將作出不同選擇,而這將最終取決於它們的偏好、技術和監管效率。

校對:張亮亮

㈦ 從九個問題帶你了解央行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

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的發言,再一次將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推到了大眾的視野之中。

從2014年周小川提議研發央行數字貨幣,到今年穆長春的「呼之欲出」,已經過去了五年。經過五年打磨,如今的央行數字貨幣究竟是什麼模樣?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歷程?未來又會帶來何種影響?

一、模式: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中心化管理機制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的縮寫,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在運營投放、管理模式和技術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有自身的特點。

1、雙層運營投放體系:4點考慮和4個影響

首先,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了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 而不是由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的單層運營體系。在雙層運營體系下,上層是央行,由央行對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做信用擔保,因此央行的數字貨幣與人民幣一樣具有無限的法償性;運營投放體系的下面一層由不同的商業銀行構成,商業銀行等機構負責面向公眾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同時,需要向央行100%繳納全額准備金,以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

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有四點考慮:

第一,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結構復雜,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人口素質都不盡相同。因此在中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將讓央行獨自面對所有公眾,給央行的運營工作帶來極大的挑戰。

第二,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IT技術設施和服務體系,在金融 科技 的運用和相關人才儲備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資源、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避免了另起爐灶的巨大浪費。

第三,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面向的用戶是廣泛的公眾,覆蓋十幾億人口的系統規模龐大,想要保證穩定高效地運行非常不容易,面臨諸多風險。雙層的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

第四,在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下,可能會導致金融脫媒。央行面向公眾直接投放的數字貨幣在信用等級上要高於商業銀行的存款貨幣,可能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

而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運營投放體系的影響則體現在下面四個方面:

第一,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起初央行行使國家職能發行的貨幣是有著黃金等具有真實價值的物品作為可兌換儲備的。公眾接受了央行發行的貨幣,就等於將黃金等有真實價值的物品借了央行,而公眾只持有兌付憑證,也就是說,貨幣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當國家憑借國家信用強制規定法定貨幣而不再依賴黃金儲備時,這種信用關系和負債關系並沒有改變。從這種角度來說,所有流通中的貨幣包括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都是央行的負債。

第二,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並不改變現有的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以1994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為起點,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二元賬戶結構支撐的貨幣投放體系。央行的數字貨幣也採用了與二元賬戶結構相似的雙層投放運營體系。

圖1:二元賬戶結構與雙層運營體系的比較

第三,在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前提下,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強化順周期效應。經濟增長一般會經歷蕭條、復甦、繁榮、危機完成一個完整的周期,在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便是順周期政策,在經濟蕭條時又變成逆周期政策;類似地,緊縮的貨幣政策在經濟繁榮時是逆周期政策,而在經濟蕭條時是順周期政策。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膨脹的壓力,經濟蕭條時緊縮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緊縮的壓力,是為順周期效應。由於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對現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產生影響,因此與順周期效應天然隔絕。

第四,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注重對M0貨幣的替代而不是對M1、M2貨幣的替代。

(註: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M2=M1+准貨幣」,這里的准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M1反映市場中的現實購買力,而M2同時反映現實和潛在購買力。如果M1增速較快,則消費和終端市場活躍;如果M2增速較快,則投資和中間市場活躍。)

目前M1和M2貨幣在中國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的日益高效已經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

但在M0貨幣端目前仍存在三大比較突出的問題:第一,現有M0的匿名性使其存在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第二,互聯網支付基於銀行卡賬戶緊耦合的模式無法滿足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第三,目前我國仍存在銀行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當地公眾對M0貨幣(現鈔)的依賴程度還比較高。

因此央行發行注重替代M0的數字貨幣是既符合國情又順應公眾對小額高頻支付業務的需求(根據不同級別的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同時還能有效防範M0貨幣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

2、中心化管理模式: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有本質區別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採用了中心化的管理模式,這與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有著本質區別。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 社會 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的變化而改變;

2)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央行數字貨幣的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下由指定的機構進行貨幣的隊員,這需要中心化的管理以避免指定運營機構的貨幣出現超發;

4)只要二元賬戶體系和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沒有改變,央行的中心管理模式和地位也就不會改變。

最後,對一個需要支持廣泛公眾使用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來說,如果採用純區塊鏈技術的架構,目前還無法實現零售層面所需要的高並發性能。因此,在技術道路的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並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項技術。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可以支持智能合約的,不過只會支持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對於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此外,央行指定的部分運營機構也會採用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最終通過市場競爭實現數字貨幣的系統優化。

二、發展歷程:

我國央行在數字貨幣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14年,至今已有五年。

如果說,2014年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是這一切的開端,那2017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則是這個故事的轉折。在過去的五年,中國人民銀行以數字貨幣研究院為核心,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開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明確指出下半年要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並及時跟蹤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表1: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進展

三、各界聲音:央行數字貨幣的九個問題

1、為什麼去年央行開啟法定數字貨幣研究的996工作模式?

肖磊分析了去年同期的情況發現,去年六月份,美國首次開始對中國輸美商品加征關稅,中美貿易摩擦升溫,人民幣匯率走低,國內市場民眾對數字貨幣的需求增加,國家從輿論層面開始整頓,包括央視 財經 製作「聚焦代幣市場亂象」專題,網信辦對諸多區塊鏈自媒體進行封號,五部委接連發布風險提示等。而去年六月,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個月內公布了4項專利申報。基於這些消息,肖磊認為,從去年六月份開始,中國從兩個層面加強管制,一個是輿論層面對數字貨幣的引導和控制,另一個是從央行層面建立民眾對中國官方數字貨幣的信心,央行肯定接到了指示,要求加快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的步伐,所以才有了穆長春口中的996。

2、中國有發達的移動支付,為什麼還需要央行數字貨幣?

穆長春直言,對老百姓來講,基本支付功能在電子支付和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界限實際上是相對模糊的。但以後實際投放的央行數字貨幣在一些功能實現上會和電子支付有很大區別。從宏觀經濟角度來講,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央行數字貨幣是「賬戶松耦合」,即可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中國人民大學國發院金融 科技 與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楊東從貨幣發展必然性角度來看,認為貨幣必然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一般等價物必定越來越脫離實體,形態也越來越自由。密碼代幣是現在貨幣的主流發展方向。雖然我國的移動支付在國際上處於相對領先地位,但這種優勢並不是絕對的。Libra的發布給我國敲響了警鍾,並且可以造成重大沖擊。「未來,數據資源的爭奪必定會愈演愈烈,我國的支付領域,尤其是小額零售的支付領域必將面對更多挑戰,最好的方式就是推出法定數字貨幣加以應對。在這個層面上,央行推出法定數字貨幣也是有利於我國的支付行業成長的。」

肖磊也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無論設計目標有多少個,最終就是一個消滅現金的目的。可問題是,不做數字貨幣,現金也會逐漸消失,這是一個 歷史 大趨勢。

3、央行數字貨幣是否付息?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早在2018年初就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而龍白滔則認為,合理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必須支付利息。為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可調節利率可以維持價格穩定和維持央行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的平價。「可調節利率可以增加央行數字貨幣的需求,而無需央行資產負債表的調整,無需破環平價關系,也無需價格水平調整。」

4、央行數字貨幣=央行現金數字化?

與穆長春同一天,銀聯董事長邵伏軍也在8月10日的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表達了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他認為法定數字貨幣不僅僅是貨幣數字化,還能通過與智能技術的結合,通過智能合約設計,較好解決交易雙方的信任問題,以及信息流和資金流同步的問題,這個優勢能夠大幅度簡化傳統金融機構間比較復雜的交易流程。

5、央行數字貨幣和Libra

總有人拿央行數字貨幣和Facebook的Libra進行比較,但智堡網創始人、貨幣學者朱塵認為這兩者大不相同。Libra建立在法幣信用上,受到央行和金融機構的約束;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對法幣進行技術升級——對原先的央行貨幣(M0)進行了數字化升級,本質上並沒有改變銀行存款准備金和現鈔的貨幣屬性。央行數字貨幣的具體場景還是服務央行所管理的支付側,比如銀行准備金之間的交易往來,還有就是現鈔的數字化升級,並不神秘。而對普通人來說,央行數字貨幣讓交易和支付都處於央行網路內,提升便利性的同時,也失去了紙幣的匿名性和隱私性。

而外匯局總會計師孫天琦表示,應將Libra視作外幣,納入我國外匯管理整體框架。除國家另有規定極少數情況外,境內必須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包括數字環境下的境內交易的計價結算,絕不能出現在數字環境下境內交易的Libra化或者美元化。

6、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影響?

邵伏軍認為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積極影響體現在:1、提升對貨幣運行監控的效率,豐富貨幣政策的手段。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將使貨幣創造、計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為貨幣投放、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有益的參考,並且為經濟調控提供有益的手段。同時,央行數字貨幣也能夠有效地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提供一些幫助。2、有利於提升交易流程的智能化的水平;3、切實提升支付特別是跨境支付的效率,建立開放的支付環境。

通證研究院在報告中認為,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至少在捍衛數字主權;提供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和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等三個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但中國外匯投資研究院院長譚雅玲認為,用數字貨幣來促進人民幣的國際化,那是一種理想主義,畢竟美元的霸權在短期、中期,甚至長期,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它是很難被消除或者替代的。「當前中國的金融處在一個調結構的過程當中,我們要把它轉變為「金融為輔,經濟實體為主」。我們貨幣規模也是超過實體經濟的,也需要去調整。如果數字貨幣的概念依然是金融層面為主,那麼它對真正的脫虛向實是否有推進作用,我是存疑的。」

冰川思想庫研究院陳季冰也表示,在可預見的未來,傳統法幣依然是 社會 經濟中的主要流通媒介,數字貨幣暫時會是一種嘗試和補充。

7、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面臨的難題

龍白滔認為,央行數字貨幣在實現人民幣國際化的核心目標上,最大的挑戰是美元國家化和與Libra類似的超主權貨幣。而應對這種挑戰可以通過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來解決,但這不是「最根本和最徹底」的方案,更有效的方式是通過央行數字貨幣與友好國家分享鑄幣權。

而在邵伏軍看來,當前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難題主要體現在:1、技術實現存在問題。當前技術水平,確實還難以實現對海量的貨幣實時數據採集、監控和分析,也難以開展高效精準的可編程的操作;2、國際協調難度大。各國支付市場的監管,各國差異很大,各國研究數字貨幣的出發點和目標也大不相同。3、底層基礎不足。既缺乏相應的底層運作規范,也缺乏對相應的監管機制。

8、是否基於區塊鏈發行?

穆長春在演講中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最開始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時候,作過一個完全採用區塊鏈架構的原型,但基於現有技術,無法達到零售級別的高並發要求。所以,最終央行層面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種技術。

他表示,目前央行在技術路線選擇上處於「賽馬」、市場競爭優選的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數字貨幣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將最終跑贏比賽。

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日前也撰文表示,央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幫助建立競爭性環境,使得最優的技術順利凸顯和發展,通過競爭選優來實現更好的技術應用。競爭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為技術進步速度很快,因此會出現一種技術在某一階段佔有較大的市場份額,但還會有另一項新技術出來,形成一浪接著一浪地往前推進的情形。

9、民眾如何獲取央行數字貨幣?

未來民眾獲取央行數字貨幣的方式大概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到銀行開通一個數字貨幣的錢包,直接拿著手上的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換成數字貨幣(櫃台辦理);第二類是直接拿現有賬戶上的錢,用網銀在線購買,類似於把銀行賬戶里的錢,轉到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線上辦理);第三個是直接在場外交易,我轉給你,你轉給我,或我有什麼東西要賣,明確只收數字貨幣。未來中國可能會出現三種形式的支付,網銀、第三方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官方數字貨幣,用戶將錢放在何處取決於用戶

㈧ 智利央行行長:CBDC貨幣政策渠道可能更快更強大,但區塊鏈非必需

據外媒報道,在上周經合組織全球區塊鏈政策論壇的小組討論會上,智利中央銀行行長馬里奧·馬塞爾(Mario Marcel)發表了題為「央行數字貨幣高級政策小組討論」演講。在演講中,Marcel表示,央行數字貨幣(CBDC)可以在非常規貨幣政策時期提供額外的靈活性。他還表示雖然央行數字貨幣可能有不少益處,但它並不一定需要區塊鏈。

馬里奧·馬塞爾認為,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等顛覆性金融技術解決了傳統金融中的一些缺口,這些缺口大致可以分為五類:准入、速度、成本、透明度和安全性。同時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供一些傳統貨幣技術無法提供的好處。不僅如此,由於現在已經有了央行實時總結算(RTGS)系統,所以央行數字貨幣本身並不算是一個新奇的概念。他解釋說,當互不信任的參與者需要訪問信息分類帳時,區塊鏈技術可能會更有用一些,但是中央銀行是以實物或數字形式發行貨幣時,信任已經是「給定」的了。

此外,馬里奧·馬塞爾還以烏拉圭央行數字貨幣為例,該國名為「e-Peso」的央行數字貨幣就不是基於區塊鏈的。有趣的是,智利中央銀行正在 探索 區塊鏈的其他用例,例如債券。馬里奧·馬塞爾表示,智利央行已經與該國中央證券存管處(CSD)合作,探討發行區塊鏈債券的可行性,預計會在11月發布。

他還指出,分布式賬本技和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提高市場效率」,在「非常規」貨幣政策環境下,這些數字貨幣可以更加靈活,可以為央行提供更多干預工具,降低銀行擠兌風險。但同時他也指出,央行數字貨幣不一定需要區塊鏈,但是在有央行數字貨幣的世界裡,貨幣政策渠道可能更快、更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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