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數字貨幣發行中心主任
1. 各地運營銀行機構積極投入數字人民幣業務
各地運營銀行機構積極投入數字人民幣業務
各地運營銀行機構積極投入數字人民幣業務,各地數字人民幣運營銀行機構正積極推動數字人民幣支付試點工作。目前所有運營銀行正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經費等搶占數字人民幣業務這份大蛋糕。各地運營銀行機構積極投入數字人民幣業務。
各地運營銀行機構積極投入數字人民幣業務1
數字人民幣作為以國家信用為支撐的法定貨幣,具備一般電子支付工具所不具備的特點和優勢,將形成我國數字支付的新格局,同時為我國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精準施策打開一個全新的空間,也將助力我國人民幣國際化。
中國人民銀行對數字人民幣的推出採取了積極審慎的態度,從2014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專門團隊對數字貨幣進行專項研究,2019年底,數字人民幣相繼在幾個地區開始試點,目前數字人民幣試點已經有序擴大至「10+1」,基本涵蓋了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中部、西部、東北、西北等不同地區,覆蓋了支付領域的多個方面。
運營主體已經拓展到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招商銀行、網商銀行和微眾銀行9家銀行,其他中小銀行也將提供數字人民幣服務。
我國數字人民幣的定位和其他的數字貨幣不同。一是數字人民幣定位為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是流動中的現鈔,統計進入M0(流通中現金),未來在較長時期內是與紙幣和硬幣共存的。
二是數字人民幣是一種新的支付手段。現有的支付手段包括銀聯模式和第三方支付,數字人民幣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銀行從記賬機構變成指令傳遞機構。三是數字人民幣充分利用了商業銀行的現有資源,採用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即上層是央行對商業銀行,下層是商業銀行對公眾。
從2019年開始的試點有效驗證了數字人民幣業務技術設計及系統穩定性、產品易用性和場景適用性,主要體現在:一是試點已經涵蓋了已有支付系統的所有領域。特別是北京冬奧會為數字人民幣提供了全場景試點,涵蓋了食、住、行、游、購、娛、醫等七大重點領域需求,同時也成功在香港地區試點了跨境支付。
二是通過試點增進了公眾對數字人民幣的認識,數字人民幣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數字人民幣試點場景已超過808.51萬個,開立個人錢包2.61億個,交易金額875.65億元。
三是數字人民幣APP的成功推出進一步加快了數字人民幣的推廣。2022年1月4日數字人民幣(試點版)APP的'公開上架進一步加快了數字人民幣的使用,多家商業銀行正在陸續接入中。
數字人民幣成功試點有利於人民幣的國際化
近幾年,世界各國央行積極開展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究和開發,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報告,2021年7月,至少有56家央行開展相關研究,有6家央行已經發行數字貨幣,有3家明確反對央行數字貨幣。
美元尚未達成共識,美國財政部長耶倫指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利弊需要進一步研究,但是有美聯儲理事表示要緊急開發數字美元,美國總統拜登也表示要啟動美國央行對數字貨幣的研究。數字人民幣的推出對國際社會以及國際貨幣體系將產生極大影響,這主要是因為:
我國的經濟實力進一步加強。一方面,2021年我國經濟總量達到1143670億元,人均GDP達到80976元,按年平均匯率折算達到12551美元,意味著我國開始邁入中高收入國家行列,未來的市場需求巨大;
另一方面,從2013年開始,我國就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貿易國家,特別是在疫情的影響下,我國對外貿易增長迅猛,2021年,我國全年貨物進出口達到39.1萬億元,增長21.4%,這進一步增強了數字人民幣對國際支付的影響。
人民幣的國際地位不斷提高。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人民幣在國際支付體系和儲備體系中的地位不斷提高,這使得數字人民幣的推出受到更加廣泛的關注。
從國際支付來看,在2021年主要貨幣的支付金額排名中,人民幣國際支付份額升至2.70%,取代日元成為排名第四的貨幣;從國際儲備來看,人民幣的份額一直在穩步增長,2021年第三季度,人民幣在全球外匯儲備中的佔比升至2.66%,位居全球第五位。
我國有全世界最大的應用場景。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截至2022年2月末,三家基礎電信企業的行動電話用戶數達16.51億戶,5G手機終端連接數達5.2億戶,這為數字貨幣提供了更多的試驗場景。
各地運營銀行機構積極投入數字人民幣業務2
自今年3月末,人民銀行官宣廣州、天津、重慶、福州、廈門以及浙江省承辦亞運會的6個城市被新增為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以來,各地數字人民幣運營銀行機構正積極推動數字人民幣支付試點工作。
廣州地區的銀行機構同樣如此。一名負責商戶拓展的銀行人士向南都記者表示,目前所有運營銀行正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經費等搶占數字人民幣業務這份大蛋糕。特別是廣州省內只有深圳、廣州成為試點城市,由於管轄范圍等因素,省行層面十分重視廣州地區數字人民幣相關的業務拓展。
當前,廣州各家數字人民幣運營銀行機構正通過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推出消費者使用數字錢包即享減免活動的方式,推動數字人民幣應用場景加速落地。
此前,南都記者從廣州工行獲悉,廣州工行攜手廣州友誼商店已成功落地數字人民幣支付受理場景,廣州友誼商店成為本地區首家可受理數字人民幣支付的百貨商店。
廣州農行方面亦在東山百貨開展數字人民幣消費消費滿立減優惠活動,支付滿100減50。
廣東中行與廣東省旅遊控股集團(以下簡稱「省旅控集團」)簽訂數字人民幣合作框架協議,共同推進數字人民幣領域的合作。省旅控集團旗下白天鵝賓館、白雲賓館、亞洲國際大酒店、廣東中旅均已開通數字人民幣錢包,後續省旅控集團下屬企業全部應用場景將可以使用數字人民幣。
同時,廣東中行與美團推出數字人民幣消費禮包活動,可免費領取40元的數字人民幣消費禮包。
廣州建行則在今日在萬達廣場推出數字人民幣消費正餐/購物滿200元減50元、輕餐/零售滿20元減18元等購物大禮包,並在此前與嶺南商旅集團旗下商貿板塊廣百股份、旅遊板塊廣之旅打造數字人民幣支付新體驗。
廣東交行則在4月初落地廣州首家物業公司數字人民幣支付受理場景,並表示將持續推出數字人民幣支付滿減活動、紅包福利活動,讓更多的企業和市民體驗便捷的數幣支付和優質的金融服務。
郵儲銀行廣州市分行則推出自家購物網站下單消費滿減活動。
值得注意,部分銀行「讓利促新」活動將在4月30日結束,想要獲得相關優惠的市民可留意各銀行資訊。
各地運營銀行機構積極投入數字人民幣業務3
數字人民幣用戶爭奪戰,已經打響。
「我們銀行已經把推廣數字人民幣APP下載注冊、鼓勵客戶將數字人民幣APP綁定銀行卡兩項任務,納入員工考核指標。」國有銀行廣州分行的一名內部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各大銀行為搶占市場,推出多重市場營銷活動,包括發放數字人民幣消費紅包、支付滿減、使用數字人民幣支付補貼等。「後續推廣力度還會進一步加強。」上述國有行員工表示,銀行積極拓展數字人民幣業務,意在培養客戶的使用習慣。
數字人民幣先後經歷三輪試點。日前,央行宣布再次擴大數字人民幣試點范圍,在原有試點基礎上,增加天津、重慶、廣州、福州、廈門、浙江省承辦亞運會的6個城市等作為新一輪試點地區。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增至23個。
業內人士指出,數字人民幣定位M0,商家收款、消費者提現無需手續費。微信支付、支付寶使用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屬於M1和M2級別的數字化,不具有M0級別法律效力 。
通俗理解即,數字人民幣是「錢」,而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屬於「錢包」。數字人民幣還支持雙離線交易,在弱網條件下有更好使用體驗,使用場景更廣。這些優勢都將助推數字人民幣加速推廣。
數字人民幣不斷向前推進,深刻影響支付格局。
據《2021年中國數字人民幣發展研究報告》,數字人民幣將成為商業銀行的重要獲客途徑,同時也為其傳統業務渠道和數據安全系統帶來考驗。有媒體報道稱,截至2022年3月中旬,已有129家銀行確認通過城銀清算接入數字人民幣互聯互通平台。
民眾日常生活也將受到影響。4月中旬,央行原行長公開發聲,中國的數字人民幣設計是為了零售,是為了提高百姓和商戶的便利程度。多名業內人士認為,數字人民幣短期內對支付市場的影響有限,但長期而言,數字人民幣的持續拓展將重構支付產業鏈條,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市場地位將受到沖擊。
可以預見的是,這場數字人民幣用戶爭奪戰將日漸激烈。
打響數字人民幣爭奪戰
數字人民幣的應用場景極為廣泛,已涵蓋了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領域。自廣州納入試點城市後,數字人民幣試點穩步推廣,在覆蓋范圍、場景建設、參與機構、用戶群體方面不斷擴容。銀行機構大力推廣數字人民幣業務。
「現在推廣數字人民幣成為銀行工作的指標之一,要客戶開通數字人民幣錢包,並綁定該行銀行卡。」時代周報記者近期走訪廣州多家國有大行網點了解到,開通個人數字人民幣錢包流程便捷,手機掃碼即可申請。個人開通二類到四類數字人民幣錢包不需要通過審核,開通一類錢包需攜帶身份證和綁定銀行卡到網點進行核實。
為鼓勵用戶開通數字人民幣錢包,銀行推出形式多樣的營銷活動。
開立建設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每天可領取一張滿10元減9元的優惠券,在名創優品和萬寧用數字人民幣消費可滿50元減30元,在廣州西亞興安用數字人民幣消費可滿60元減23元;開立中國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可領取合計40元美團數字人民幣紅包;開立農業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在廣州東山百貨署前路店用數字人民幣消費可滿100元減50元。
「數字人民幣符合銀行機構數字轉型的趨勢。」一名銀行網點的工作人員表示,「推廣數字人民幣是很好的獲客渠道,能提升掌銀網銀的活躍度,擴大客戶基礎,更有利於銀行後續與客戶開展深度合作。」
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到,一家國有大行的網點員工每月開通數字人民幣錢包的KPI為20個。廣州多家銀行網點的工作人員表示,銀行推廣指標壓力並不大,且對硬性指標感到驚訝。廣州地區銀行對數字人民幣的態度是應推盡推,主要以推廣體驗、教育用戶使用為主,培養用戶習慣。為了讓推廣更順利進行,一些銀行網點還會贈送小禮品以吸引客戶,比如雨傘、水杯、消毒棉等。
在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看來,數字人民幣新增用戶並不困難,它面臨的挑戰是如何實現用戶留存,以及如何構建自營生態圈,並培養用戶的使用習慣。
銀行、第三方機構共建場景
數字人民幣採用雙層運營架構,商業銀行及第三方機構共建消費支付場景。部分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機構已全力推動數字人民幣業務加速落地。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年末,數字人民幣試點場景已超808.51萬個,累計開立個人錢包2.61億個,交易金額875.65億元。其中,建設銀行數字人民幣累計交易筆數8475萬余筆,累計金額約435億元,佔全國總額近五成;工商銀行累計開立個人錢包356萬個、對公錢包70萬個;交通銀行個人錢包的開通數量也突破了100萬個。
在場景應用方面,中國銀行數字人民幣開通場景和商戶數居銀行首位。年報顯示,中國銀行已開通場景數量和商戶門店數量中,市場佔比分別為34%和36%,列各運營機構首位。與此同時,2021年該行數字人民幣錢包開立數量實現指數型增長。在個人外匯業務方面,中國銀行在業內獨家支持外幣現鈔自助兌換數字人民幣。
浦東改革與發展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劉斌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大型銀行在數字人民幣的場景應用、個人錢包和對公錢包開立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試點效果顯著。」他還指出,從總體上看,試點還處於初期階段,相比各銀行已有用戶規模,數字人民幣目前個人與對公錢包數量還有較大發展空間。
「作為指定運營機構,大型銀行在技術創新、系統搭建、場景拓展以及數字人民幣的知識普及等方面,創造重要貢獻。」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向時代周報記者分析。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數字人民幣業務的擴展落地將大概率改變支付格局。長期以來,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占據第三方手機支付市場, 而京東、美團等雖具備豐富的消費場景,但支付業務始終難以得到有力推廣。數字人民幣將為京東、美團等公司帶來新的支付發展機遇,一定程度上沖擊微信支付、 支付寶的市場地位。
京東和美團推進數字人民幣業務的意願強烈。京東2020年12月接入數字人民幣試點,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有超 200萬個數字人民幣子錢包被推送到京東App,超100萬用戶使用數字人民幣消費300萬筆,累計消費金額超過2億元,接入用戶和交易金額領先互聯網行業其他公司。
京東還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達成戰略合作,成為第一個使用數字人民幣發放薪水和數字人民幣支付貨款的公司。
另有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1月,已有近250萬數字人民幣子錢包被推送至美團App,平台累計數字人民幣用戶數超過200萬。新一輪試點地區擴容後10天,新增超160萬用戶在美團APP「嘗鮮」數字人民幣。在此期間,美團平台日均數字人民幣交易用戶數環比新試點城市公布前10天上漲超過3倍,日均數字人民幣交易金額環比上漲超過4倍。
2. 國家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呢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目的是替代實物現金,降低傳統紙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增強經濟交易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發行數字貨幣的作用:
1、低交易成本
與傳統的銀行轉賬和匯款相比,數字貨幣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費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別是與跨境向服務提供商支付高額費用相比。
2、交易速度快
數字貨幣中使用的區塊鏈技術具有分散化的特點,不需要任何類似清算中心的集中機構來處理數據。事務處理速度更快。
3、高度匿名
除了沒有中間人參與的點對點交易之外,數字貨幣相對於其他電子支付方式的一個優點是它支持遠程點對點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為中介,在完全陌生的情況下,交易雙方無需任何幫助就可以完成交易。
相互信任,具有較高的匿名性,可以保護交易者的隱私,但同時也為網路犯罪創造了便利,容易被洗錢等犯罪活動所利用。
(2)國家數字貨幣發行中心主任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
一方面,它依靠區塊鏈技術實現去中心化,除數字貨幣外,還可以應用於其他領域,這也是比特幣流行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被公眾廣泛用作貨幣,將對貨幣政策的有效性、金融基礎設施、金融市場、金融穩定等產生重大影響。
其中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如果數字貨幣被廣泛接受並能發揮其作用,將削弱貨幣政策的有效性,給政策制定帶來困難。由於數字貨幣的發行人通常是一個不受監管的第三方,貨幣是在銀行系統之外產生的,發行量完全由發行人的意願決定,這將使貨幣供應量不穩定。
此外,當局無法監控數字貨幣的發行和流通,這將導致無法准確判斷經濟運行。政策制定帶來問題的同時,也削弱了政策傳導和執行的有效性。
3. 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央行領導小組組長是誰
央行成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是由科技司副司長姚前負責
據財新獲悉,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運行,近期將成立研發中心持續完善;春節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這意味著在全球范圍內,中國央行將成為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開展真實應用的中央銀行,並率先探索了區塊鏈的實際應用。該項目的落地是由央行牽頭並自主創新研發的重大金融科技成果。此舉顯示中國央行緊跟金融科技的國際前沿趨勢,力求把握對金融科技應用的前瞻性和控制力、探索實踐前沿金融服務的決心和努力。央行表示會在官方網上公開數字貨幣研發人才,對此是非常重視的。在這里小編提醒大家:越是正規的、專業的新鮮事物一定是交給專業的人才來運作。
財新網:央行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原型系統測試成功
http://finance.caixin.com/2017-01-25/101048999.html
比如物聯網數字貨幣/民族大業(慈善偉業)微信群詐騙骨幹【汪素蘭】【蔡永明】【薛根娣】【杜開菊】【劉燕飛】【王菊芳】【田根敏】【李秋瓊】【傅雲娟】【孫青】【王艷艷】【曲豐濤】【李美霞】【吳菊珍】【林百荷】【李建華】【許濤】【李迎春】等人費盡心機創建的【A向雷鋒學習群】【精準扶貧發工資群】【十大區B336 51群】【汪素蘭蔡永明新項目報單群】【上海學習雷鋒核心群】【齊心協力互助群】【上海薛根娣團隊】【學習群(上海)】【正能量605群】【慈善128群-1】【2128大隊4支隊158群】【慈善愛和諧-87群】【物聯網133-9群】【三局68區172群中國物理網數字貨幣】【物聯網獨立特區 錢帥16】【李建華~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十三群】【林百荷~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群】【AQR大秦金控】(為避免網安打擊,不定期換群名)等等資金盤、學習洗腦群,這些詐騙群里均打著愛國主義的幌子鼓吹各種高回報項目(【蔡白萍亞投行項目】,【169元項目】,【958群利國利民項目(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項目)】,【慈善富民(958群51單)統籌司項目表22元補交20元】、【2元李雲龍(愛心)中國陳玉英基金會項目】、【10元銀根費-958群】、【財政部項目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100元)項目】、【18個新項目電子表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2017.4.9】、【陳玉英20萬立卡項目補交17元—李秋瓊】、【農行卡10元銀根費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 金壇王菊芳 上海薛根娣團隊】、【國務院關於國家對有功人士領取福利的通知申報表】、【3平台獎勵款表格 2017.3.29】【荷蘭眾籌項目】、【國際梅協工資發放項目】、【安心基金安家費發放項目】、【中華民族福利基金60元項目】、【光華基金會(20+116元)愛心基金安家費發放項目】、【和諧家園 上海團隊 9.9元項目】、【2017年4月25日鳥巢民族資產解凍骨幹會議卡費】、【美元解綁(19667+新報170)項目】、【平台獎勵款項目】、【精準扶貧西南四大隊37群項目】、【精準扶貧西南四大隊38群】、【16元陳玉英項目補交20元稅款-958群】、【國務院辦公廳精準扶貧摸底調查】、【寧波團隊財政部和紅十字捐款項目】、【218元項目】、【55元項目】、【668元項目】、【1680元項目】、【郭玉環華東局三豐基金會35+23元項目】、【958民族慈善基金會員上海組】、【958群慈善富民20元項目】、【1000元民生會員證】……等等名目繁多層出不窮!),採取半軍事化管理,煽動民族主義情緒,要求每個人把頭像背景換紅色,要正裝照,而且每天早上都有升旗,晚上睡覺還要搞活動,大家還要一塊唱歌。除此以外,普通成員不得隨意說話、拉人入群。群里的各種所謂高額回報項目報單文檔、骨幹分子洗腦MP3講課錄音(比如蔡白萍講話的語音內容,此人冒充南京市副市長和亞投行全國執行總裁2016年12月16日已被民政部曝光)(再比如戚麗華169項目宣導)、PS的國家領導人主持善款發放會議的照片、各類假冒的中央紅頭文件層出不窮。每晚,還有宣傳員組織講課學習。參與這些群內的活動以外,群里的人還需要簽訂承諾書,堅決跟從群主,合理運用善款,拒買外國產品、甘願並承擔法律責任。在騙子們的語境里,老人們是在為民族復興添磚加瓦。騙局不單在經濟上給受害的家庭帶來了迫害,且有人執迷不悟,甚至威脅和至親斷絕關系,以完成自己的「大業」。性質相當惡劣(類似傳銷洗腦斂財)!後果非常嚴重(財產盡失,家庭破裂)!道德極其敗壞(利用愛國情懷行騙)!
4. 央行推出DCEP取代紙幣,微信支付寶會被終止嗎
中國作為全球移動支付大國,支付寶和微信早已成為國民支付方式。現在出門幾乎不用帶錢包,購物只要掃一掃,不用錢包,不用找零,真真實實地感受到便利,而且不管是支付寶還是微信支付,使用的體驗都非常好。
央行將於今年底推出的DCEP,預示紙鈔取代是必然。那麼,微信,支付寶也會被終結嗎?它們之間有什麼不同?
你可以想像這樣的場景:只要你我手機上都有DCEP的數字錢包,那連網路都不需要,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把一個人數字錢包里的數字貨幣,轉給另一個人。
四、微信和支付寶首先要綁定銀行卡,然後用支付寶或微信支付掃碼支付。而DCEP不需要綁定銀行帳戶,用戶之間的轉賬是獨立於銀行賬戶的,這一點跟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一樣,只要你有DCEP的數字錢包,即可掃碼支付。
其實,DCEP和微信支付、支付寶在支付場景十分相似,預計未來使用的體驗也非常相似。未來,只要能用電子支付的地方,就一定會有央行數字支付埠。
所以,對於老百姓來說,有了DCEP,你只是多了一個支付方式,就好象移動支付先有了支付寶、你還可以微信支付。哪種方便就用哪種。但,數字貨幣的出現,將會在目前已佔據移動支付市場份額90%+的微信支付和支付寶中分一杯羹,也是必然的。
5. 數字人民幣是誰發行的
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拓展資料】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
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2019年年末,數字人民幣開始試點,包括十個城市及2022年北京冬奧會場景。部分城市還推出了數字人民幣綠色出行、低碳紅包等使用場景。2021年7月,人民銀行發布了數字人民幣白皮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數字人民幣試點場景已超過808.51萬個,累計開立個人錢包2.61億個,交易金額875.65億元。
數字人民幣的功能用途:
一、避免紙鈔和硬幣的缺點,如印製發行成本高、攜帶不便容易匿名、偽造,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的風險;
二、滿足人們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如小額支付;
三、極大節約造幣所需各項成本;
四、疫情之下,減少貨幣交易中的病毒傳播機會;
五、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電子支付方式已經成為一種公共產品或服務,一旦出現服務中斷等極端情況,會對社會經濟活動和群眾生活產生非常大的影響。這就要求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一個公共部門,要提供類似功能的工具和產品,作為相應公共產品的備份。
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和應用,有利於高效地滿足公眾在數字經濟條件下對法定貨幣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偽水平,助推中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6. 周小川再談區塊鏈技術和央行數字貨幣
3月1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副行長易綱、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副行長范一飛受邀就「金融改革與發展」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發布會上,周小川行長還談及了數字貨幣及區塊鏈,他表示:
「 央行認為科技的發展可能對未來支付業務造成巨大改變,央行高度鼓勵金融科技發展。數字貨幣、區塊鏈等技術會產生不容易預測到的影響。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需要進行規范。
在之前,周小川就央行要發行的數字貨幣回答過一系列問題。根據周小川行長的描述,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應該有這些特性:
一是提供便利性和安全性。
二是做到保護隱私與維護社會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平衡,尤其針對洗錢、恐怖主義等犯罪行為要保留必要的遏制手段。
三是要有利於貨幣政策的有效運行和傳導。
四是要保留貨幣主權的控制力,數字貨幣是自由可兌換的,同時也是可控的可兌換。
同時值得一提的是,前幾天的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就頻繁提及比特幣及其底層技術。
央行周學東:對境內比特幣交易平台應當包容、暫不取締
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主任周學東提出建議,對境內比特幣交易平台應當包容、暫不取締,留下一段觀察期,但在短期內必須明確比特幣交易平台監管紅線,嚴格監管。
「長期看有必要研究探索長效監管機制。」周學東說,需要研究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金融屬性和商品屬性,研究比特幣交易平台的性質,探索出台國家層面的比特幣交易平台管理試點政策,對少數合格交易平台進行許可或備案試點。同時,強化監管合作機制,加強行業自律,構建比特幣交易所誠信體系。
人大代表沃偉東:建議合理監管比特幣、促其良性發展
3月7日下午,上海匯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沃偉東在發言中建言,應該將比特幣置於法律框架下,以促進其良性發展。沃偉東表示,近期央行出手加大對比特幣交易平台的監管力度之後,取得了多方面的效果,明確了比特幣性質,抑制了市場的泡沫,同時對社會資金的風險,也得到了初步控制。
不過,沃偉東認為,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時,也要觀察到相關的問題。「目前中國比特幣的交易量大幅減少,中國主要交易平台的交易量跌至不到原來的1%。」而與此相對應的是,在此之前,全球超過90%的交易量都發生在中國。正由於此前中國占據著交易量的高地,因此「毫無疑問擁有比特幣的全球定價權,對比特幣乃至區塊鏈行業,具有足夠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沃偉東表示,對於比特幣以及區塊鏈這樣的新生事物,世界大國都在積極探索,因此不可以簡單地否定和拋棄。他建議將比特幣納入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定合適的監管策略。「合適的監管策略能夠在控制風險的同時,真正地激勵創新、推動創新、引領創新。」
比特幣相比黃金、股票其市值微乎其微,但是比特幣的底層應用技術區塊鏈吸引到了諸多關注目光。由於區塊鏈技術得到官方認可,全球各市場都在研究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中國央行也在公開招聘相關人才、實踐數字貨幣,在這樣一個背景下,相信各國會抱著更加寬容的心態來對待比特幣行業。
7. 中國允許發行數字貨幣嗎
中國保持中立態度。
中國人民銀行暫時並沒有發行數字貨幣,因此目前中國是沒有合法的數字貨幣的,數字貨幣目前在國內都還未得到承認,更沒有合法一說。
目前市場上流通的各種各樣的數字貨幣基本上都是走在法律的邊沿,中國保持中立態度,但對投機不太喜歡,這也是央行的基本態度。
8. 央行數字貨幣推出在即,紙幣咋辦
隨著網路和科技的普及,人們的支付方式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有越來越多的人習慣性手機支付,而近日央行放出消息,央行數字貨幣即將在部分地區試點工作,這意味著央行數字貨幣即將要來了,那麼央行發生數字貨幣後,紙幣該怎麼辦呢?
8月14日,我國商務部發布了《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方案指出,我國即將在京津冀、長三角等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央行數字貨幣的試點工作。
說到數字貨幣,大家首先想到的應該是可以用於投資的 比特幣 等數字貨幣,但是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和大家熟悉的比特幣是完全不同的,比特幣是虛擬貨幣,不具有國家信用以及法償性。但是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經過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具有國家信用由國家擔保,央行數字貨幣和紙幣具有相同的性質與功能,簡單來說,央行數字貨幣就是數字化的人民幣現金。也就是數字貨幣在任何常見都可以直接等於人民幣現金來使用。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直接使用手機支付,並且在手機沒有網的情況下通過「碰一碰」就可以將自己的數字貨幣支付到對方的賬戶當中,這種支付方式和大家現在使用的 支付寶 、微信支付比較相似,只是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在安全性方面要更高一些,因為如果沒有央行對支付寶、微信的支撐,那麼大家微信、支付寶裡面的錢就只是一個數字,但是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就不同了,它是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與發行紙幣相比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發行成本,因為發行紙幣在防偽技術方面需要大量的人力財力,而央行數字貨幣就不用擔心存在假幣的問題,並且央行數字貨幣的來源具有可追溯性,所以對於打擊經濟犯罪有一定幫助。
有很多朋友擔心,央行正式發行數字貨幣後,我們的紙幣將會被替代,不得不說,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後,確實會有很多現金會被數字貨幣替代,但是由於各地的生活條件,以及消費習慣都存在較大差異,並且一個新興的事務出現後,大眾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來接受,所以數字人民幣只會替代一部分的現金,市面上依然會有部分紙幣流通。
9. 中國物聯網央行數字貨幣的業務拓展中將會碰到哪些常見問題將如何解決
1 法定數字貨幣框架需要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
法定數字貨幣尚無統一概念。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將「數字貨幣」定義為「一種僅僅通過電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來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包括「私人的數字貨幣」和「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比英格蘭銀行更進一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多個公開演講中明確了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多重內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貨幣,採用了一系列的演算法,並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為此,央行設計了一套「一幣兩庫三中心」的系統架構,即:以數字貨幣為中心,設計發行庫和存款庫,搭配認證中心、大數據分析中心以及登記中心。央行數字貨幣奉行央行發行、商業銀行賬戶流通的方式,發行庫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數字貨幣,存款庫是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認證中心對機構和用戶身份進行集中管理;登記中心完成央行數字貨幣全生命周期以及權屬登記;大數據分析中心實現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指標檢測分析等目標。
商業銀行是法定數字貨幣框架的重要節點,扮演著肩負央行數字貨幣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國非銀行支付機構已經占據一定市場份額的情況下,讓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的補充參與數字貨幣運行框架是更優選擇。原因在於:第一,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幫助商業銀行實現法定數字貨幣推廣。在商業銀行內部,法定數字貨幣和實物貨幣存在競爭關系。社會公眾傾向於將現金賬戶中的數字貨幣兌換成傳統貨幣以換取收益,以商業銀行推廣數字貨幣的目標難以實現;第二,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避免商業銀行重復建設支付應用場景。與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同,目前商業銀行的支付場景相對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應用場景將會造成資源浪費,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積累下來的豐富經驗將被浪費;第三,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適當降低商業銀行運營成本。商業銀行一方面需要為央行數字貨幣服務進行必要的軟體和硬體升級;另一方面要繼續做好傳統人民幣的存取服務。兩套系統同時運營將會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促進商業銀行支付工具建設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中,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單一和支付通道復雜可能會降低社會公眾使用法定數字貨幣的積極性。
2 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重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角色
在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過程中,各類非銀行支付機構扮演著四類角色。第一類,賬戶管理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不能經營存貸款業務,其支付賬戶中的金額不屬於存款,社會公眾更容易接受非銀行支付機構充當「數字錢包」的角色。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數字貨幣錢包及其終端等系統的開發和運營上具備豐富的經驗,有利於央行數字貨幣的順暢管理、使用,也不用擔心存在非銀行支付機構挪用資金的風險。第二類,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擁有包括移動支付、跨境支付、農村支付等在內的大量場景開發、運營經驗,和基於場景的支付市場的相對較大佔有率。一方面,有實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智能法定數字貨幣為基礎開發出多種產品來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利用豐富的場景促進法定數字貨幣的推廣使用。例如在消費者想要通過央行數字貨幣進行投資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憑借著傳統貨幣投資支付服務的經驗和升級的數字錢包,完全可以勝任數字貨幣投資的專門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第三類,系統建設服務提供者角色。全國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國家處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轄市)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城市處理中心(CCPC),將會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繼續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數字貨幣和傳統貨幣長期並存的時期,NPC和CCPC將是雙重重要節點。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作為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的次要驗證節點對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統架構進行補充,繼續與NPC和CCPC完成對接。
3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技術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創新伴隨著與法定數字貨幣體系對接展開,覆蓋數字貨幣產生、儲存、使用、回籠全過程。在此過程中首先要解決的是基礎層技術的對接和交易模塊的對接。基礎層技術對接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在基礎安全技術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移動終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應用終端安全模塊技術,對接統一加解密系統,提供安全存儲和加解密運算的載體,為數字貨幣提供有效的基礎性安全保護。第二,在數據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整個支付體系的一環,在交易傳輸上,應採用官方統一規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術方式傳輸數字貨幣信息,以確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參與記賬的高級節點,在交易進行中採取盲簽名技術保證數字貨幣的可控匿名性,並通過流水號、時間戳等多種方式杜絕重復支付的可能;並通過加解密、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防偽方式確保交易的真實性。
在與交易模塊對接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做到:第一,與認證中心對接,獲取相關數字證書,以及用戶身份信息;第二,與可信服務管理模塊對接,以便獲取數字貨幣的使用功能;第三,與發行系統與儲存系統對接,通過銀行庫進行數字貨幣的申請和兌換;第四,與交易通信模塊對接,保證用戶能基於在線交易通信通過交易網路在智能終端實現在線支付;第五,與登記中心對接,通知記錄數字貨幣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數字貨幣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過程的登記。
4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場景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場景對接基於其自身角色的轉化。法定數字貨幣是演算法貨幣、智能貨幣,因此業務創新和場景拓展是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應有之意。非銀行支付機構能夠實現的場景對接主要體現四個方面。
第一,賦能金融行業,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局限。目前,金融場景化服務存在著業務建模不具備普適性、不同主體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參與主體系統對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對接法定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通過研發智能合約建立資金流向、觸發條件、價值變化規則、收益權登記等行為信息以及對應的資金信息(金額、賬戶、幣種等),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的現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用數字貨幣的原子屬性和智能合約的原子交易「組裝」成業務模型,無需針對不同業務場景單獨開發平台,並避免了行業平台壟斷、信息不公開等問題。
第二,拓展使用場景,提升用戶使用體驗。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在現有支付場景豐富的基礎上,不斷根據法定數字貨幣的特點拓展使用場景,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同時,通過聚合應用,用戶可以使用非銀行支付機構的App對接大量場景和服務。
第三,提升資金安全,打造通用數字錢包。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提供數字錢包服務,通過自身技術打造符合安全標準的數字錢包,保證用戶資金安全。可選擇的方法包括:央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開發一個統一的通用版數字錢包應用,或者授權若干符合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通用版數字錢包服務的許可權。數字錢包可以實現用戶在各個商業銀行的資金甚至在各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自有賬戶里的留存資金與法定數字貨幣的相互兌換。從實現角度來講,同時,商業銀行傳統賬戶體系還可以綁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數字貨幣錢包,達到傳統賬戶綁定數字貨幣錢包的聯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結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時區聯盟鏈。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深度參與法定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系統。至少在兩個方面可以實現與商業銀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標准及工具。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標准和工具的研究與設立,實現技術上的對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業務系統。以央行牽頭、商業銀行、有資格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參加的業務系統將會有助於實現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的法律框架對接
完善的法律體系是數字貨幣系統運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幾個焦點問題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確定法定數字貨幣所有權?這是一切法定數字貨幣法律行為開展的基礎。第一種思路,認為法定數字貨幣是無形物,作為特殊動產,適用《物權法》的規定。例如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劉向民認為,「解決數字貨幣的所有權轉移問題,也應緊緊圍繞所有權的公示方式展開。」第二種思路,認為數字貨幣是電磁記錄,適用數據轉移與交易的法律。數字貨幣的本質是電磁記錄,電磁記錄內容的轉移記錄在數字貨幣技術架構的節點中。以節點記錄的變化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標准。第二,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個人信息安全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基本問題。除了通過立法強制要求提高技術安全等級之外,還應當明確法定數字貨幣系統中的各類主體的數據權利。第三,如何規制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問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問題是貨幣法律框架的必要內容。技術層面上,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應當包括相應的幫助識別、處置與洗錢、恐怖融資的相關機制的技術架構。法律層面上,特定參與者應當具備身份識別信息、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交易記錄查詢等權利。
我們認為,在構建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時還應當考慮在以下方面規制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一,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定數字貨幣參與者身份,搭建技術——業務雙層權利義務體系。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次要驗證節點,可以根據中央銀行明確授權下進行代碼修改、節點操作、架構存儲、交易驗證等等;業務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角色的補充,遵守法定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場景創新上,充分給予空間,以實現「負責任的創新」。第二,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遵守國家關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中,還應當遵守相關數據保護與個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規定。第三,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扮演出支付服務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時會創設許多的新型商業模式,其權利義務應當按照商業法律規范和數字貨幣法律框架進行雙重規制。
法定數字貨幣是未來金融發展的趨勢。更多的參與主體將會從法定數字貨幣的智能、加密等屬性中獲益,創造出更多的應用場景,促進全社會經濟的健康、穩定、快速、有活力發展。未來我司也將會持續關注該領域的相關問題並主動配合監管機構,進一步參與科研、金融、互聯網等各行業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動構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推動新金融時代的發展。
10.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