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的發行面臨什麼問題
① 數字人民幣運行期間你都遇到了哪些問題
個人理解,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也有一個可能性。
一、問題背景
過去,銀行沒有聯網,所以支票可以偽造,支票在被運回總行「驗真」的期間,基本上是一種「float」的狀態。大概啥意思,你看看電影Catch me if you can《貓鼠游戲》就明白了。櫃台上驗真不到位,支票就被兌付了。等到總部拿到票,知道是假的,已是一周之後。所以,《貓鼠游戲》中湯姆漢克斯演的FBI探員有一段非常棒的解釋,如下:
「罪犯是了解這個體系的,所以都在總部在東部地區的銀行的西部支行櫃台兌付支票。」經典嗎?就是吃准了你有float的期間。
二、目前現狀
現在,這類詐騙已經無法操作了。Why?因為銀行都是網路化的,你的票是不是真的不重要,你的賬戶信息我馬上就可以查電腦知道,那你拿什麼過來都無所謂。這個優勢,就是資料庫的總賬是及時更新的。
三、區塊鏈也是不及時更新總賬的
這時候,話題就回到數字人民幣了。這是區塊鏈技術上的突破,是不需要「拿總賬對賬」的,就是所謂的「雙離線」功能。所以又會碰到有可能的騙子來作怪的問題。比如:
拿著假的數字人民幣,到銀行里一查「沒有」信息,但是這也可能是前面好幾手交易都沒有更新總賬所導致的。這時候,怎麼判斷真偽?
四、推斷
應對的策略肯定是想好了,但是我們普通人是不知道的。這個技術的底層演算法,應該是保密的,不會像支票上幾根金線、幾個水印那麼簡單。
②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弊端
虛擬數字貨幣已成為國際外匯市場大幅波動甚至資金外逃的渠道和工具,並完全脫離監管,這無疑成為一些發展中國家新的金融風險源頭。
具體來說,一是宏觀審慎監管難度加大;二是法律保障缺失;三是金融穩定風險加大;四是現行數字貨幣沒有發行和維護機構,其點對點交易特點導致監管部門無法直接掌握完整業務信息,個人之間的資產可以在沒有統一清算、沒有金融機構和中央銀行系統干預的情況下實現轉移;
從統計監測和交易模式看,也存在不少監管難題。
③ 多地推進數字人民幣試點,數字貨幣推廣會面臨著哪些困難
數字貨幣在推廣的過程中,最為關鍵的還是技術應用,因為對於目前的整個數字貨幣來說,它的本質就是一項數字加密火幣,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相應的技術設施和相應的技術產業的話,那麼對於大多數數的數字貨幣在推行的過程中就會變得阻力重重。
並且對於我們國家來說,數字貨幣在推廣的過程中,更為關鍵的還是要保證數字貨幣的安全性和加密性,因為對於整個數字貨幣來說,它的生命線就是它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相比於普通的實物貨幣來說,他如果再進行丟失的過程中,可以通過各種各樣的掛飾手段來保證自己的財富不外流,並且國家也能夠通過數字貨幣的安全性和加密性來實施控制整個金融領域的貨幣數量,通過建造方式來達到控制整個金融系統的最終目的。
④ 數字貨幣發行會不會超發造成通貨膨脹你怎麼看
中央銀行發售數字貨幣的機制是推行確保及體制:DC/EP採用的是兩層運營管理體系,即先把數字貨幣換取給銀行或者別的運營組織,再由這些機構換取給群眾。這就是拿大家手裡面的鈔票去換為數字貨幣,用數字貨幣替代鈔票在市面上商品流通,實質上來講貸幣並沒超發,也就不會有通脹的問題,只不過換了一種流通的方式。
除開基本生活保障的,如稻米,麥子糧食作物的價格有政府部門管控外,其它的絕大多數物價水平會受到通貨膨脹危害。在我國不容易,股市大跌能把超發的貸幣揮發掉。因此別以為我國股市會由於超發貨幣發瘋漲。這種思維會害人不淺。實際上,通脹無非就是物價飛漲的一個較為溫文爾雅的稱呼而已。弗里德曼曾經講過,通脹時時刻刻不是個貸幣狀況。這句話說得相當有些道理。不管什麼時候,只需貸幣提高的速度超過產出率提高的速度,通脹就會出現。
⑤ 黃震:數字貨幣發行繞不過的坎
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26日電 題:《黃震:數字貨幣發行繞不過的坎》
作者 黃震(中央 財經 大學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長,中新經緯特約專家)
最近,臉書宣布將開發穩定幣Libra及其配套錢包Calibra,聲稱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臉書作為全球最大的社交網路平台,准備動用其豐富的資源推出特別宏大的發幣計劃,或許將實現超主權貨幣與創新性技術結合,這再一次激發了顛覆世界貨幣金融體系的無限想像。
為什麼會出現上述這種狀況?首先,臉書作為全球最大的社交平台擁有龐大的活躍用戶數量,一旦發幣成功,將會出現前所未有的規模效應。其次,Libra白皮書中提到的應用場景、使用范圍、商圈規模極其龐大,它讓數字貨幣不再只是停留在虛擬空間,而是有更多實體場景應用。再次,更令人吃驚的是,Libra的發幣計劃有非常多的主流金融機構參與,特別是Visa、Mastercard等國際知名支付機構也踴躍參與,因此Libra融入主流金融市場的可能性更大。其四,臉書發幣計劃居然得到了美聯儲的默許。時至今日,美聯儲沒有對Facebook發幣計劃表示反對。
針對臉書的發幣計劃,我們沒有必要過度恐慌和過度解讀,而應該進行理性反思和預測分析,提出對於數字貨幣現象的理論分析框架和未來全球監管框架。
從 歷史 來看,數字加密貨幣雖然只有大約十年的時間,但是,十年間數千種數字加密貨幣,在沒有主權國家監管控制下,如同脫韁野馬一路狂奔。尤其是比特幣,在各種力量炒作下價格暴漲、暴跌,堪稱世界金融史上的罕見現象。比特幣、以太坊等的應用范圍主要局限於虛擬空間,而這一輪由臉書即將發行加密數字貨幣引發的大討論,則意味著數字貨幣可能會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臉書的發幣計劃,是由在實體空間非常具有影響力的機構來發行數字加密貨幣,並且有金融機構參與其中,這將在全球范圍具有極大的示範效應。如果監管當局放任其行動,擁有各種資源條件的各界大佬就可能競相仿效,進行監管套利,由實體空間轉向發行數字加密貨幣,可能會搶走主權國家的鑄幣權,導致主權國家損失鑄幣稅,沖擊現行的主權國家貨幣體系和國際貨幣體系,所以數字加密貨幣問題顯得格外嚴峻。
在數字加密貨幣的沖擊下,傳統貨幣理論乃至整個金融理論也遭受了巨大挑戰。在傳統金融理論里,貨幣的國家化是大家習以為常的事情。貨幣是以國家信用背書,以國家主權強制力保障實施的一種交易憑證,近代以來已經為各國主權所控制。但是,由於主權國家往往超發、濫發貨幣,常常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國民財富遭受損失,以及經濟 社會 動盪不安。
對於各國貨幣當局的超發、濫發問題,很多經濟學家表示了不滿,也試圖提出新的解決方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論是由哈耶克提出的貨幣非國家化。他指出在主權國家控制之下的信用貨幣超發問題是其自身無法克服的,因此應該回到貨幣發行的非國家化道路,比如讓企業來發行貨幣,或讓其他市場主體來發行貨幣。這種設想曾經激發了很多人的想像,但是一直沒有找到實現方案。直到比特幣的橫空出世,讓人們又看到了哈耶克的貨幣非國家化主張實現的希望。
過去的百年 歷史 中,如何讓貨幣的幣值穩定?在金本位崩潰之後世界各國一直沒有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雖然有學者呼籲回歸金本位,然而要回到金本位已經不可能。還有貨幣的尋錨問題,錨定什麼樣的資產才能夠讓貨幣的幣值穩定?貨幣發行數量如何與經濟發展相匹配和相適應?傳統貨幣理論的一系列問題,在數字加密貨幣領域依然有待解決。
雖說比特幣在其名字上冠以「幣」之稱,但實際上監管當局還是把它視為一種數字資產或一種虛擬貨幣,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貨幣。既然貨幣的金本位無法回去了,貨幣的發行也繞不開主權國家,那麼究竟該如何來評判臉書的這種發幣行為,以及對它進行下一步的預測?我們可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思考。
第一,數字貨幣是全球經濟金融發展的大勢所趨,任何主權國家都不能迴避也無法迴避。目前市面上的數字加密貨幣主要由互聯網企業發行,並且已經形成相當大的用戶規模,雖然主權國家不承認其為貨幣,但是事實上,它已經具備了私幣特點,在一些商圈發揮了巨大作用。
第二,主權國家發行數字貨幣必須盡快提上議事日程,才能應對數字加密貨幣搶奪鑄幣權的挑戰。主權國家是否能夠推出數字貨幣,何時推出數字貨幣,推出的路徑是什麼等問題應該盡快研究解決。
第三,數字貨幣具有全球化和超主權的特徵。全球化的超主權數字貨幣究竟由誰來主導,如何進行監管?當前各主權國家面臨著重大決擇。是任由比特幣、Libra等發展成為事實上的世界貨幣或超主權的全球貨幣,還是由主權國家來主導、 探索 形成全球貨幣或者世界貨幣?世界各國應該通力合作共同探討解決。
就目前而言,Libra想要繞過主權國家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跨越。如果Libra成為所謂超主權的全球貨幣,那麼必然會觸動美國的貨幣政策和美元地位,乃至其他主權國家的利益,引起主權國家的抵抗。美國國會已經有議員提出對於Libra發幣計劃進行質詢。未來,Libra發行計劃是否行得通,取決於美國政府以及其他主權國家金融監管政策,以及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貨幣組織的態度。
基於對以上問題的分析,對於未來全球數字貨幣的發展道路,筆者認為有如下三種方案可以討論。
第一種方案:對比特幣、以太坊乃至將來的Libra進行收編,將來逐步納入監管,也就是所謂的「染色方案」。對事實上已經具有世界影響的全球貨幣或世界貨幣進行收編認可,由各主權國家逐漸納入監管軌道。目前具備前提條件,但收編或染色有很多技術問題需要解決,主權國家對這一方案的認可有難度。
第二種方案:由現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或類似的組織發行超主權的國際貨幣或者全球貨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Libra推出計劃之後,也聲稱即將推出IMFCoin。在當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一攬子計劃中推出數字貨幣,即中國學者姚余棟和楊濤提出的eSDR方案,或許是當前條件下數字貨幣推進的最佳選擇。
第三種方案:由各主權國家發起創設新的數字貨幣國際組織,推動發行全球性的數字貨幣。或者,主要數字貨幣發行機構主動與主權國家監管當局合作,共同發起全球性質的數字貨幣國家組織。但是,創設新的國際組織合作協調尚需時日。
黃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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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數字貨幣實行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黑客攻擊
比特幣能夠存在僅僅是由於交易雙方均認可其交易價值,因此任何人都可以自主設計虛擬貨幣。例如,美國科技博客Ars Technica本周就宣布將創立自己的加密貨幣「arscoin」。[2]
科恩認為,數字加密貨幣面臨的主要威脅在於如何安全地保管,Mt.Gox比特幣丟失事件再次凸顯了這一問題。近期,美國國會也就數字加密貨幣發起爭論。一些議員認為,應加強對比特幣的監管以避免風險。而另一名國會議員傑雷德·珀里斯(Jared Polis)則認為,美元有著與比特幣類似的缺陷,因此如果禁用比特幣,那麼美元紙幣也應當被禁用。[2]
數字貨幣在全球發展的歷史較短,但是發展速度較快。許多國家都在進行官方或者民間的嘗試,不斷總結經驗教訓。
⑦ 數字貨幣的出現將會對我們會計行業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如果是法定貨幣,那麼沒影響,比如央行發行的,非法定貨幣視為一項金融資產。對財稅體系沒什麼影響。
對會計實踐有顛覆性的潛在影響,那些試圖在稅上做手腳的要小心了,理論上可以幾乎零成本分析出你們做過的那些偷漏行為。
如果數字貨幣被廣泛接受且能發揮貨幣的職能,就會削弱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並給政策制定帶來困難。因為數字貨幣發行者通常都是不受監管的第三方,貨幣被創造於銀行體系之外,發行量完全取決於發行者的意願,因此會使貨幣供應量不穩定,再加上當局無法監測數字貨幣的發行及流通,導致無法精準判斷經濟運行情況,給政策制定帶來困擾,同時也會削弱政策傳導和執行的有效性。
(7)數字貨幣的發行面臨什麼問題擴展閱讀
基於商業匯票的各類票據市場業務快速增長,票據理財產品成為互聯網理財的熱門領域,但國內現行的匯票業務仍有約70%為紙質交易,供應鏈金融也還高度依賴人工成本。
未來如果實現票據數字貨幣化並採用區塊鏈交易,將使票據、資金、理財計劃等相關信息更加透明,藉助智能合約生成借貸雙方不可偽造、公開唯一的電子合同,直接實現點對點的價值傳遞,不需要特定的實物票據或是中心系統進行控制和驗證,能防止一票多賣,及時追蹤到資金流向,保障投資者權利,降低監管方成本。
⑧ 央行數字貨幣的潛在影響
2020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在工、農、中、建四大行內測的消息在網路上不脛而走。兩會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接受媒體采訪時,再次透露了法定數字貨幣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數字貨幣測試進度的加快意味著數字貨幣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正式進入商用,數字貨幣在改變貨幣體系的同時,可能對銀行業產生一定的影響。對此,本文首先介紹央行數字貨幣的基本概況,而後探究其對宏觀政策機制及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央行數字貨幣概述
(一)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
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一種法定數字貨幣,全稱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對應的英文縮寫是DC/EP(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
DCEP實際上是一種電子現金,是紙幣的數字化形態,其功能屬性與紙幣完全一樣,具有價值特徵。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特點
1.DCEP屬於流通中現金,而非銀行存款
現有貨幣體系主要可分為M0、M1和M2,M0是指流通中現金,M1包括M0和單位活期存款,M2包括M1、居民儲蓄存款和單位定期存款。DCEP的定位和紙幣一樣,對應M0,即流通中現金。
2.商業銀行無需為DCEP支付利息
由於DCEP屬於M0,並非銀行儲蓄,故不計利息,DCEP持有人也無法獲得利息。
3.DCEP具有無限法償性,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拒收
DCEP由央行發行,國家信用背書使其具有官方賦予的價值特徵,因而具有穩定性和無限法償性。
4.DCEP不需要銀行賬戶和網路即可實現支付
DCEP支付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現有的銀行卡支付業務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DCEP支付採取的是賬戶松耦合的方式,即脫離銀行賬戶,在雙方數字錢包間實現資金轉移。DCEP依靠一個公共賬本記錄持有關系,這種關系表現為公鑰地址與數字貨幣DCEP的對應,數字錢包通過其存儲的私鑰操作公共賬本內的轉賬。
DCEP可以脫離網路實現終端到終端的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就可以支付,也可以在有第三方服務商的場景下依託網路完成從終端到遠端的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兩個數字錢包間直接實現DCEP互轉,本質只是記錄操作指令,最終仍需在觸網後上傳到賬本上執行才算完結。
5.DCEP具有可控匿名性
銀行和商家需要經過客戶允許才有許可權查看用戶的交易記錄及信息,這種可控匿名性一方面保護了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另一方面也使得央行可以清晰高效地捕捉每一筆貨幣交易的流轉信息,打擊洗錢、匿名操縱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1.減少紙鈔發行成本
由於數字貨幣只是一串數字代碼,無論是生產還是流通,都不會再產生任何費用,並且具備較強的防偽功能。
2.移動支付普及,現金使用頻率大幅降低
目前國內絕大多數交易場景,均已實現了移動支付,擠佔了傳統現金的使用空間。DCEP與其它移動支付方式相比並無本質不同,有限匿名性是其主要差異化特點。
3.有利於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
傳統的現金交易的匿名化,給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帶來諸多麻煩,而數字貨幣的唯一標識性,方便監管部門回溯整個資金融通鏈,以便進行更有效的監控。
4.維護貨幣主權和法幣地位
國內外一些金融中介機構積極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私人數字貨幣,嚴重影響了我國主權貨幣的使用,正在滲透和分流我國現有的金融體系。發行DCEP能夠在中央銀行層面形成統一的基於國家信用的數字貨幣,既實現了紙幣時代國家信用的延續,也順應了貨幣數字化的潮流。
5.優化現行貨幣支付體系,提升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通過發行數字貨幣,可減少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所提供支付功能的依賴;同時,使央行可以全程監控貨幣的流轉信息和投放領域,提高貨幣流通市場監測-統計-評估-政策制定的效率,減少貨幣政策傳導滯後性。
(四)央行數字貨幣與傳統支付方式的區別
與傳統紙質現金相比,DCEP具有 無需找零、易保存、易統計計算、不易丟失 等優勢;與第三方支付相比,DCEP還具有以下特點:
信用保證
銀行賬戶
離線支付
結算主體
消費記錄
央行數字貨幣
國家
可無銀行賬戶
是
央行貨幣結算
可控匿名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
備付金
需要銀行賬戶
否
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
容易追蹤
乘公交車掃碼、乘地鐵掃碼、支付掃碼……人們的生活已進入電子支付時代,但這些軟體都是不通用的。這一點在未來數字貨幣推行後,將有極大改觀。另外,目前的移動支付會留給商家一些「痕跡」,購買後商品後,商家會依據大數據向消費者智能推薦相關商品。而DCEP所具備的可控匿名特性,使消費者在付款後,除經貨幣當局授權外,商家、銀行、第三方平台均難以追蹤其消費記錄。這樣既能確保客戶的信息安全,也能減少商家對客戶的不當營銷。
從本質上看,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僅僅是對目前人民幣結算方式的電子化改進,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對人民幣現鈔的替代。
(五)數字錢包
數字錢包是容納數字貨幣的「容器」。盡管央行對數字錢包的解說少之又少,但從目前網傳的截圖看,該APP包括「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碰一碰」(類似於NFC的近場支付功能)幾項功能。用戶可以很方便地將銀行資金兌換為數字人民幣,所兌換的數字貨幣還會顯示出來源銀行,以便用戶進行資金動向管理。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宏觀影響
(一)對貨幣派生機制的影響
DCEP的投放,類似於紙幣的投放,採用「央行-商業銀行」雙層運營體系,即由央行向商業銀行投放,商業銀行再向 社會 公眾投放。央行不直接面向公眾和企業,不參與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
DCEP採用雙層運營體系,意味著DCEP下的貨幣體系符合傳統的信用貨幣派生機制。貨幣創造主體依然是銀行和實體部門,央行只是起到調控作用。此外,DCEP投放模式和傳統基礎貨幣的投放,對現金、法定準備金和超額准備金而言沒有本質區別。
DCEP延續傳統貨幣派生機制的同時,或在基礎貨幣和貨幣乘數兩個方面對其產生影響:
1.DCEP將重構基礎貨幣結構
(1)央行或將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 傳統模式下央行基礎貨幣結構分為兩部分,一是貨幣發行,即央行印製的現鈔;二是金融機構在央行的存款准備金。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備付金後,央行將基礎貨幣開設一個分項,即非金融機構存款。央行數字貨幣作為M0,既可以作為現金使用,也可作為存款准備金或者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的備付金。按其支付用途推測,未來央行基礎貨幣科目或將開設新的細分項來專門記錄DCEP,例如在M0、存款准備金、非金融機構存款科目下分別再設置DCEP子科目。
(2)或將對貨幣流通模式產生一定影響。 首先,對於銀行間市場而言,DCEP的支付便利性意味著金融機構同業結算選擇使用傳統支付方式的傾向下降,而使用DCEP進行同業清算/結算的傾向提高。其次,對於企業和零售業務而言,由於DCEP保存便利的特性,大量DCEP將以現金的形式保存在企業和個人手中,因此流通中現金將增加,而商業銀行存款、第三方支付機構結存資金將減少。
2.DCEP將從正反兩方面影響貨幣乘數
(1)銀行持有超額准備金的動機下降,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由於DCEP支付便利、清算速度快,減少了在途資金量,用DCEP進行清算可以降低對清算賬戶資金的依賴,從而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2)現金漏損率增大,導致貨幣乘數降低。 現金漏損指客戶從銀行提取現金,從而使一部分現金流出銀行系統,現金漏損與存款總額之比稱為現金漏損率。出現現金漏損會減小銀行創造派生存款的能力。DCEP便於保存的特性或將提高企業和個人持有現金的可能性,從而提高現金漏損率,導致貨幣乘數減小。
DCEP大規模推廣後,貨幣乘數到底是提高還是下降取決於上述兩種力量的對比。
(二)對貨幣政策的潛在影響
1.DCEP可以提供新型價格工具
理論上商業銀行無需對用戶持有的DCEP付息,但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計息,則DCEP利率可作為新型價格工具,特別是若央行對DCEP 計負 息,甚至可用來打破零利率下限。
目前央行對商業銀行法定存款准備金支付1.62%的利率,超額准備金利率0.72%,對個人持有的現金則無法付息。DCEP推出後,可以對個人手機中持有的「現金」進行計息。例如,對商業銀行持有的庫存DCEP支付利率,該利率類比於超額准備金利率;對個人持有的流通中DCEP也能支付利息。
因為DCEP詳細記錄了持幣所有者的「現金」,邏輯上央行可以針對不同持幣者進行差異化的利率定價,這提供了一種類似於定向降息和定向降準的新型價格工具。
零利率下限之所以存在,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現金總是資產配置中一個備選方案,而現金在傳統貨幣體系下名義利息為零。因此,在當前貨幣體系下,即使貨幣當局制定了負利率的貨幣政策,人們也總是可以通過持有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帶來的影響。而一旦數字貨幣這類現金的名義利率為負,則人們將無法通過持有此類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的影響,這將提高負利率政策的有效性。DCEP大規模應用後,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負向計息,人們也不得不持有DCEP,這使得負利率成為可能,從而達到央行通過負利率政策刺激經濟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只是闡述了DCEP作為實施負利率工具的可能性。在實際操作中,是否實施負利率,取決於我國的金融體系結構及所處經濟狀態。
2.DCEP有助於提高調控效率
DCEP可便利追蹤並控制資金流向,有助於央行開展更有效的結構調控。
傳統的現金體系下貨幣政策側重於總量調控,結構性調控功能較為薄弱。央行的寬貨幣政策向寬信用傳遞,需要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傳導中介。央行對信貸投放的結構調控往往效率較低,若市場定價機制失靈,則信貸結構往往偏離最優狀態,即信貸不能有效的傳導至需要的企業和個人。而DCEP能有效捕捉資金流向。基於DCEP這一特徵,央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可達成更具靈活性的資金定價,從而激勵銀行在信貸結構上回歸最優狀態。例如,央行可針對不同的銀行信貸資金流向,根據其風險情況制定不同的流動性價格,從而規避銀行因無法追蹤資金流向而產生的風險考核激勵問題,提升定向降准、定向降息等政策的可測性和效率。
3.DCEP可以降低監管成本
DCEP可控匿名的特性,使得對於央行而言,對客戶交易信息的記錄更為便利,從而降低央行監管成本。
傳統監管框架中央行及其他金融監管部門如果需要獲取統計指標、財務報表數據,通常採用現場、非現場檢查等方式,成本較高、時效性較弱。尤其是追蹤一筆特定資金的具體流向,則必須獲取資金流轉途徑的所有賬本。DCEP全面記錄了交易信息,意味著央行DCEP系統記錄了數字貨幣權屬、交易流水等詳細信息,無需再額外獲取賬本即可了解資金流向,從而大幅降低了監管成本。
三、央行數字貨幣對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DCEP將影響銀行活期存款規模、增加吸儲成本
對居民而言,不論是定期存款、理財產品,還是貨幣基金,贖回和提取總是面臨一定限制,不如活期存款方便,因而企業和個人始終願意持有一定數量的低息活期存款。DCEP大規模推廣後,企業和個人有可能將銀行活期存款兌換成DCEP,將部分資金沉澱在數字錢包中。換言之,有可能是DCEP對活期存款形成替代,而非僅對現金形成替代。由於DCEP是央行的負債,而非銀行負債,DCEP的推廣可能導致銀行活期存款「脫媒」。此外,銀行存款與DCEP的轉換較為便捷,可能導致存款的穩定性降低。銀行為了穩定活期存款來源,負債端存款利率或將上行。
(二)DCEP將影響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相比第三方支付機構側重小額零售支付服務,銀行經營的清算結算業務中,為銀行同業及企業間提供的大額支付清算業務,可能是其具備一定優勢的領域。若未來DCEP僅替代小額零售支付,則商業銀行大額支付清算結算規模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然而根據目前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公布的信息,央行數字貨幣也可應用於大額支付清算場景。例如,銀行可在DCEP業務庫之間轉移資金,業務庫發揮了同業清算賬戶的功能。因此,DCEP的推廣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業銀行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三)DCEP數字錢包將提高客戶黏性
在第三方支付盛行的時代,銀行APP的應用場景較少,使用頻率較低,DCEP的推廣或將改變這一現狀。在雙層運營體系下,DCEP數字錢包的推廣,將提高銀行客戶使用銀行APP的頻率,從而提高客戶黏性。同時,銀行可以通過建立開放平台,聚集合作夥伴,讓最終用戶可以通過不同介質、渠道,在日常的生活和消費中使用數字錢包的服務。商業銀行可以抓住該機會獲得活躍流量,增加客戶數量,發展開放銀行服務。
(四)DCEP將有助於提升銀行運營效率
數字貨幣減少了紙質貨幣的流通成本,提高了銀行的運營效率。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交易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的現金管理成本;另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貯藏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在現金整點調運以及保管環節的人力物力支出和安保要求。DCEP沒有折舊,不需要物理空間儲存,也不需要空間上的調運,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日常經營成本,提高商業銀行運營效率。
四、結論
總體來看,央行發行DCEP的潛在影響體現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
從宏觀層面來看,DCEP或將改變央行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一方面,央行在負債端的「基礎貨幣」科目中或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另一方面,DCEP大幅推廣後或對傳統的M0、超額准備金、第三方機構備付金規模產生影響。同時,DCEP可以作為一種新型價格工具,提高宏觀調控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從微觀層面來看,DCEP對銀行經營有利有弊。 有利的一面是或可通過數字錢包提高客戶黏性,藉助DCEP的電子化貯存手段提高運營效率;不利的一面是可能提高負債成本,降低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李峰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會計學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胡浩繫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本文作者介紹:芝加哥大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及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
⑨ 數字貨幣的弊端
一是宏觀審慎監管難度加大。數字貨幣「點對點」結算方式,使各國貨幣政策與全球資金跨境流動關聯度明顯增強,對監管部門風險識別能力、風險化解能力、快速風險處置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法律保障缺失。目前沒有對數字貨幣的服務准入、運營、技術標准等做出規定,在盡職調查、交易監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記錄保存及報告可疑交易等方面也缺乏規則。
三是金融穩定風險加大。數字貨幣市場24小時開放,沒有漲跌限制,價格易被操縱,普通投資者易遭受重大損失。數字貨幣使用范圍和規模越來越大,單個非法定數字貨幣體系風險可能演變為系統性金融風險,對金融穩定形成沖擊。
四是現行數字貨幣沒有發行和維護機構,其點對點交易特點導致監管部門無法直接掌握完整業務信息,個人之間的資產可以在沒有統一清算、沒有金融機構和中央銀行系統干預的情況下實現轉移。
拓展資料
C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2020年8月14日,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在「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任務、具體舉措及責任分工」部分提出: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後續視情擴大到其他地區。
全面深化試點地區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烏魯木齊、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咸新區等28個省市(區域)。
⑩ 數字貨幣發行之路,究竟會遇到多少「荊棘」
(一)法定數字貨幣技術實現問題
區塊鏈是私人數字貨幣的核心技術,同時也為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技術實現提供思路。17年,中國人民銀行成功測試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2018年成功測試區塊鏈貿易融資平台。我國對於區塊鏈區在央行數字貨幣上的研究進一步加強,但是以區塊鏈為基礎的法定數字貨幣存在技術弊端,使得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安全發展存在技術漏洞。
法定數字貨幣存在技術實現難題,以區塊鏈為基礎的法定數字貨幣底層技術並不成熟。首先,區塊鏈是一個嚴格按照時間順序排列的交易信息記錄鏈條,具有不可篡改性。基於這種特性,區塊鏈記錄數據的准確率與完整性都較強,但是技術網路一旦遭到黑客突破,這種無法撤回的特性會給用戶帶來不可逆的經濟損失。其次,我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這對法定數字貨幣實現跨地區、高頻、大額交易以及系統的快速響應提出挑戰。
目前,區塊鏈數據處理速度僅為6.67次/秒,同步時間長、數據冗餘量大、系統吞吐量低;而2020年「雙11」天貓最大流量洪峰可達58.3萬筆/秒。區塊鏈的交易頻率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日常支付需求與未來穩定的數字貨幣的大規模交易。最後,法定數字貨幣技術實現存在難題,我國法定數字貨幣在理論分析上可以看到有很大的優勢,但是在實踐中,能否實現對海量數據的快速收集處理、監控分析,實施高效精準的可編程操作,也是目前法定數字貨幣技術層面面臨的問題之一。
法定數字貨幣的流通環境也存在技術難題。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的推廣需要相應軟硬體基礎設施的支持,搭建廣泛流通平台,在原有業務的基礎上兼容數字貨幣。首先,我國對於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終端設備的支持相對匱乏,基礎資料庫「碎片化」嚴重,「數據孤島」現象明顯,對於推廣法定數字貨幣則更為困難;其次,法定數字貨幣流通網點需要耗費大量人力成本以及資金時間成本來進行技術、軟硬體設施的升級。企業、商家等各大金融服務機構數字貨幣支付機具的升級使得 社會 公眾也需要一定時間來適應。這不僅增加了經濟運行成本,造成效率損失,還使得法定數字貨幣的流通環境在短時間內難以構建。
(二)法定數字貨幣對傳統商業銀行的沖擊
我國法定數字貨幣將採用「央行--商業銀行」雙層投放模式,由央行發行貨幣,通過商業銀行向公眾提供兌換、流通服務。這種二元模式數字技術必將引起金融體系、貨幣體系的革新,這對我國傳統商業銀行經營理念、經營模式、經營環境都會產生轉型壓力。首先,這體現在商業銀行的傳統現金業務上,基於法定數字貨幣的定位,流通中的貨幣即M0將被主要替代。
這對商業銀行現金的轉存、押運、流通、偽鈔業務都會產生巨大沖擊,傳統現金清點、櫃員等崗位需求將會減少,重塑商業銀行管理體系,同時加大商業銀行吸存壓力。其次,由於數字貨幣的出現,商業銀行體系內現金流動性會逐漸下降,現存技術體系滿足不了法定數字貨幣的運行空間,這將會對商業銀行基礎信息系統提出更高要求。同時,商業銀行的主要功能將向代理等角色轉換,大大壓縮其盈利空間。
法定數字貨幣的發展沖擊商業銀行信用體系,活期存款吸存壓力增大,大大壓縮貨幣創造空間。央行對於商業銀行起著調控、監管等作用,法定數字人民幣的發行使央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增加了一層競爭關系。在經濟蕭條或經濟環境不穩定時,人們更傾向於把手中的貨幣存於央行信用體系之中,把存款轉換為法定數字貨幣來規避風險。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將使得商業銀行活期存款規模趨於下降,現金漏損量增加,金融脫媒趨勢加快,貨幣乘數減弱,商業銀行創造信貸貨幣的能力下降,導致 社會 整體流動性下降。
法定數字貨幣的應用將使得人們持有現金的慾望大大降低,提高金融資產轉換速率,增加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端的不穩定性。法定數字貨幣使得公眾對存款與金融資產的轉換更為簡便,模糊存款與貨幣之間的界限,客戶能夠進行頻繁的數字貨幣兌換操作,增加了對銀行存款准備金規模的要求,從而影響商業銀行的信貸供應,使其經營環境更加嚴峻。
(三)法定數字貨幣應用的倫理問題
法定數字貨幣必將是貨幣發展史上又一次深刻變革,但其設計與應用仍存在倫理問題。數字貨幣 科技 倫理問題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數字貨幣技術設計問題存在思維觀念、價值趨向、利益需求等道德倫理問題;二是數字貨幣商業應用過程具有價值傾向性,數字鴻溝愈發嚴重,影響 社會 資源分配。
法定數字貨幣技術演算法的背後潛藏資本價值取向。數字貨幣的存在是有價值負載的,即具有不同價值判斷的人會設計出不同的數字貨幣使用規則,或者會選擇不同的代碼規則來解決問題。數字貨幣設計本身具有強烈的主體性偏差,從根本來說是由人的意志決定貨幣數字的產生與發展。數字貨幣編程技術的設計最初會順應資本家的利益需求,是設計者的主觀體現,不可避免地會受到開發者的價值傾向而出現歧視與偏差。法定數字貨幣基於國家信用,其安全性與穩定性都要高於私人數字貨幣。但是,在貨幣的流通使用中,仍會出現價值倫理問題,並且危害程度更高,范圍更廣。
法定數字貨幣在具體的商業應用中也會存在價值倫理問題。首先,在與傳統商業銀行以及互聯網金融等金融機構進行貨幣系統架構的過程中,會出現 科技 倫理失范等問題。例如,在智能信息系統的建立過程中,技術人員越軌行為存在隱蔽性並且難以監控,潛藏 科技 倫理風險。其次,隨著人們對於技術工具的信任程度增加,技術理性會弱化人們對於價值理性的思考, 科技 飛速發展而帶來的人文關懷漠視問題也逐漸顯現。
技術工具帶來的高效實踐成果背後,是對責任與義務、道德與倫理等價值理性關懷問題的忽視。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是否拉大了 科技 層面的貧富差距;我國老年人面臨的 科技 窘境是否會更加嚴重;貧困偏遠地區是趕上數字貨幣的列車而實現技術的躍進,還是越發的與這個人工智慧的時代進一步脫軌?在數字經濟時代,邊緣人群失語現象嚴重,資源分配也傾向於制高點群體,數字鴻溝逐漸擴大,影響 社會 治理的公平正義,法定數字貨幣推廣面臨嚴重的倫理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