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去理賠中心需要本人嗎
『壹』 去保險公司理賠必須本人去嗎
不需要的,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託別人去,在之前帶上齊全的理賠資料(交警證明、行駛證及駕駛證復印件、定損單、修理發票及清單)包括銀行帳號信息及身份證復印件,可以委託他人遞交給保險公司。
如果是車主在理賠時,要注意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險單證。(2)出示行駛證。(3)出示駕駛證。(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5)出示保險單。(6)填寫出險報案表。 (7)詳細填寫出險經過。(8)詳細填寫報案人、駕駛員和聯系電話。(9)檢查車輛外觀,拍照定損。(10)理賠員帶領車主進行車輛外觀檢查。(11)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12)理賠員提醒車主車輛上有無貴重物品。(13)交付維修站修理。(14)理賠員開具任務委託單確定維修項目及維修時間。(15)車主簽字認可。(16)車主將車輛交於維修站維修。以上是車主和保險公司理賠員必須要做的。事實勝於雄辨,車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後理賠時麻煩被動。
測一測你的抗風險指數,專家為你免費解讀!
『貳』 理賠中心需要車主本人去嗎
交通事故理賠不需要本人茄簡去,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首先是由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要是確認為自身原因的,一般是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范圍內先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才是由自己承擔,但是沒有購買車險的話,則需要本人親自去辦理理賠。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只要資料提供正確完整,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合同給予理賠。
交通事故賠償也可以是由於地震、台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顫手褲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車險理賠流程
1、發生保險事故之後,車主需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若事故較為嚴重,則還需要通知交警;
2.現場進行查勘:保險公司會派遣查勘員前往根據交警定責確認保險責任、損失情況和費用,並推薦損失修復方案;
3、提交理賠材料:包括車輛的保單、行駛本、駕駛本、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及責任認定書,單方事故無需提交責任認定書。如果涉及到人傷的,還需提供傷者的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發票
4、車主可以和查勘員協商確定修復方案,包括選擇受損財物的修復方式、車輛維修廠的選擇等,如果符合快賠條件的話,也可以直接走快速理賠通道;
5、保險公司審核,保險公司對所提交的索賠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核確認。
6、理賠資料審核通過,則保險公司會將理賠款直接打入車主提供的賬戶中,完成理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薯逗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交強險條例》 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叄』 保險公司理賠必須責任雙方本人到場嗎
一、交警部門主持調解時,相關保險公司沒有派員到場,其他當事人在交警部門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的,一般應確認該協議的效力。一方當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撤銷或確認無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當事人能夠證明其具有撤銷權且撤銷權未消滅的或者調解協議具有無效情形的除外。對於一方當事人已向對方出具欠條或還款計劃的,可按一般債務糾紛處理。上述一方當事人根據交警部門的調解協議或人民法院的相關法律文書,履行相應的賠償義務後,其作為原告要求保險公司在限額內承擔支付第三者責任保險款項的,可由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對該當事人的這一訴訟請求,一般應予支持。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委託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參加調解時當事人一方不得超過三個。發生事故後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積極搶救受傷人員同時要保護好現場。交通事故是以責論處;根據事故的大小與事故責任大小,區分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1)賠償要求的提出交通事故發生後在交警部門的調解時對於賠償義務人來說應注意在調解時不要忘記向賠償權利人索要先關醫療費票據、交通、修車票據、單證、收款憑證等。一般情況在調解後面臨保險公司理賠的問題,所以一定要索要相關票據。作為賠償權利人,賠償款一般主張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有風險,當然當事人可以選擇公證規避風險。這樣如果賠償義務人將來不支付或者反悔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調解時間和地點的選擇一般來說,就加害人一方來說,越早調解越好,但是過早提出調解要求,很難得到受害人的響應,就受害人一方來說,調解則應該盡可能選在交警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製作完畢,車輛及其他財產損失經過正式評估機構評估,人身受到傷害的等傷口完全癒合並進行法醫鑒定之後提出較好,作為調解人,則應該充分考慮到上述各種因素,選擇合適時機,一般來說,應該選擇在交警隊出具了責任認定書,各種損失經過評估,受害人傷口痊癒之後提出,這樣做至少有如下兩個方面的好處:1、事故雙方經過一段時間調整情緒,從事故造成的心理壓力中解脫出來,能夠從相對較為理性的角度心平氣和的考慮事故善後處理問題,為調解成功的提供了平實的心理基礎;2、此時提出調解,對事故造成的各種損失容易評估和計算,雙方的權利無狀態一目瞭然,為調解的成功提供了現實基礎。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肆』 車是別人開的,出事故了,理賠需要車主本人到么
車是別人開的,出事故了,只要車主對事故的發生沒有過錯,應該由開車人承擔事故的責任,包括事故處理,損失的賠償等等,車主本人並不一定需要到場參加處理。但保險公司理賠時,投保人是車主,車主本人需要到場辦理理賠的相關手續。
『伍』 車險理賠需要車主本人去網點理賠嗎
車險理賠不一定需要車主本人親自去網點辦理理賠手續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以後,在完成事故責任賠償以後,去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理賠,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託其他人去辦理。只要資料提供正確完整,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合同給予保險理賠。
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一般應向保險人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 保險單正本、索賠申請、財產損失清單、技術鑒定證明、事故報告書、救護費用發票、必要的賬簿、單據和有關部門的證明;
2. 投保人、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3. 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保險約定的單證提供義務,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損失情況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