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快速處理中心需要開當事車嗎
⑴ 處理交通事故要開事故車輛去嗎
處理交通事故不用開事故車輛去。但是交通事故涉及要對車輛進行鑒定的除外。
⑵ 行駛證被交警扣了要去快速處理中心事故車要開去嗎
那要看你事故車還能不能正常行駛了,否則大多數是不允許再開事故車的。
⑶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 一定要雙方一起去嗎 我方全責 對方不去可以嗎
處理事故必須雙方當事人在場,在認定書上同意簽字。
⑷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 是不是必須車主本人去
不需要,快速處理時,只要駕駛員雙方簽字確認,電話留好,單子交接好就可以各自開走。
⑸ 交通事故審理一定要把車開去嗎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審理不是一定要把車開去,只需要本人將與車輛相關的證據帶上就可以了。因為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車輛很可能已經被扣留了,或者駕駛證被暫扣了,此時是不具備開車條件的。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
⑹ 快速理賠中心必須開車去嗎
法律分析:如果車子毀壞嚴重,則不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⑺ 快速理賠需要開車過去嗎
需要的。具體需要需要雙方車輛、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銀行卡。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九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採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⑻ 快返中心處理事故用不用開事故車
你好朋友,快處快賠中心主要處理車輛小刮小蹭事故,需要雙方都到場,才可以處理,希望幫到你朋友,望採納
⑼ 去交警隊劃分責任需要開事故車嗎
如果是去快處中心,建議開上事故車,因為快處判定責任是由雙方的事故現場照片判定,快處的一般流程需要驗車,復雜爭議案件可能會採取對比雙車的碰撞痕跡來對責任進行考量。交警已出現場的案件,則不需要再開事故車輛。交警出現場的案件,都會扣證或者扣車,如果扣證期間再次發生交通事故,可能會引起保險公司商業險拒賠。
⑽ 車子擦掛不是車主本人開需不需要車子本人去快速處理中心處理
這種情況不用,和駕車者有關系,他處理就可以。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