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舉報是去社保管理中心嗎
A. 怎麼投訴社保局
每個地方的投訴社保局的電話是不一樣的,可以撥打12333查詢當地投訴電話。投訴的特點和受理條件:投訴人是權益被侵害者本人。如果不是權益被侵害者本人,而是其他個人或者組織則不能作為投訴處理,只能作為舉報處理。由於投訴人是權益被侵害者本人,投訴的違法事實涉及投訴人本人,因此在案件的查處過程中無法隱藏投訴人的信息,不能適用舉報制度為舉報人保密的規則。根據《關於實施若干規定》規定:第十三條投訴應有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
B. 社保投訴在哪裡
如投訴單位沒有給你按時繳納社保,請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去投訴。
如要投訴社保部門,請到當地政府管理部門投訴。
C. 發現社保少交了.可以到社保那裡投訴嗎
可以的,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仲裁、祝你成功
D. 上海社保去哪裡舉報電話
打電話舉報投訴是可以的,但不能馬上解決問題,你可以直接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找勞動保障部門反映,有勞動監察大隊為你協調解決,再不行的話就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就你的疑問,個人建議如下,共參考:
一、我入職時間是2014年02月26日,那2月份能給我補繳納嗎?
從相關法律規定來看是可以補繳的,但由於你在職的時間尚不足11個月,假設單位能補繳11個月的社保,也是說的過去的。如果2015年1月6日離職後找到新單位並繳納了社保,那前單位最多也只能補繳11個月的了。
二、我現在的工作單位按五險一金繳納,那讓我之前的單位要求五險繳納嗎?
要看你的戶籍情況了,本市戶籍或外地城鎮戶籍是完全可以的。如果是外地非城鎮戶籍,單位繳納三險也是符合政府規定的。
三、如果補繳社保,那補繳單位能看到我現在的單位信息嗎?
如果單位想看,那是肯定能看到的,而且非常容易就能看到了。
四、我能要求撤掉之前寫的離職報告,我可以重寫,主要是不公平?
作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人,出爾反爾是不誠信的表現之一,除非單位採用了脅迫、欺騙等手段,否則這份離職報告應該是有效的。
五、能要求補繳2--12月的社保,能列印補繳納的信息嗎?
不知道你的離職報告中有沒有涉及到社保事宜,你都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你要求補繳2--12月的社保是沒有問題的。如果補繳成功,在社保中心是可以查詢或列印相關信息的。
六、全額發放我12月份的工資?
這點也完全沒有問題。
七、賠償一個月的經濟損失嗎?
由於你提交過離職報告,一般不會支持你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 是要去勞動局舉報還是去社保局舉報才能給
應該去當地的社保局
社保局是勞動局下屬的一個分支單位。社保局承辦具體社會保險的經辦業務。當地社保機構的具體地址和聯系電話,你可以在上面時間撥打12333咨詢。
F. 北京社保投訴在哪裡
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G. 員工繳納社保,是不是可以去舉報他,舉報要
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基金,可以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法律依據是《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H. 社保中心舉報怎麼舉報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打電話舉報投訴是可以的,但不能馬上解決問題,你可以直接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找勞動保障部門反映,有勞動監察大隊為你協調解決,再不行的話就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就你的疑問,個人建議如下,共參考:
一、我入職時間是2014年02月26日,那2月份能給我補繳納嗎?
從相關法律規定來看是可以補繳的,但由於你在職的時間尚不足11個月,假設單位能補繳11個月的社保,也是說的過去的。如果2015年1月6日離職後找到新單位並繳納了社保,那前單位最多也只能補繳11個月的了。
二、我現在的工作單位按五險一金繳納,那讓我之前的單位要求五險繳納嗎?
要看你的戶籍情況了,本市戶籍或外地城鎮戶籍是完全可以的。如果是外地非城鎮戶籍,單位繳納三險也是符合政府規定的。
三、如果補繳社保,那補繳單位能看到我現在的單位信息嗎?
如果單位想看,那是肯定能看到的,而且非常容易就能看到了。
四、我能要求撤掉之前寫的離職報告,我可以重寫,主要是不公平?
作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人,出爾反爾是不誠信的表現之一,除非單位採用了脅迫、欺騙等手段,否則這份離職報告應該是有效的。
五、能要求補繳2--12月的社保,能列印補繳納的信息嗎?
不知道你的離職報告中有沒有涉及到社保事宜,你都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你要求補繳2--12月的社保是沒有問題的。如果補繳成功,在社保中心是可以查詢或列印相關信息的。
六、全額發放我12月份的工資?
這點也完全沒有問題。
七、賠償一個月的經濟損失嗎?
由於你提交過離職報告,一般不會支持你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I. 想投訴社保中心的某個工作人員,去哪裡投訴
小趙於2011年7月份大學畢業後進入某煤礦公司,公司在小趙正式入職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小趙與單位每月共同繳納保險金額。2013年8月份小趙由於身體上的原因不適合從事原有崗位,單位要求小趙辭職。小趙在辦理失業登記後想再重新找一份工作。同時小趙想向當地社保部門申請失業保險金,但是社保部門以小趙不符合失業保險條件為由拒不給予小趙失業保險金。那麼上述案例中,小趙應採取什麼方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如果小趙想投訴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應當去哪裡投訴呢?
我國法律為保護職工的就業權利,特別規定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有權領取失業保險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並進行失業登記有求職要求的,有權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上述案例中,小趙由於身體上的原因被單位解僱,並非本人意願離開單位,並且小趙在被辭職時已經在單位工作滿一年,並且辦理失業登記有求職意向。完全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辦理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因此社保中心的做法很顯然不正確。對於小趙,我國法律規定,小趙有權向社保中心進行投訴,社保中心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八十二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法律對於違反自身職責的行為應當規定相應的預防和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