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身份證是不是去戶政中心
A. 身份證到期,換證怎麼換
身份證到期換領,最好過期前三個月辦理,因為身份證有最長三個月的制證周期,新證辦好,舊證作廢最好,不耽誤你使用。換領新身份證,帶戶口簿和舊身份證,到戶籍地公安機關(派出所或辦證大廳)辦理,收費20元。
換證首先進行相貌信息採集,就是拍攝證件照。由於背景是淺色,當事人應穿著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釘、項鏈等首飾和頭飾,不許化濃妝。如果平時戴眼鏡的情況比較多,為了避免身份證上的相貌與生活中差異過大,並且出於避免閃光燈遇鏡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時戴眼鏡框。拍照之後,採集當事人指紋信息。
信息採集完畢後,當事人在確認單上簽字,一個月後可到公安機關領取新證。如果著急用,可以辦理加急手續,10個工作日由郵政部門寄送到指定地點。
如果在辦證期間需要辦理銀行卡業務或者購買火車票、飛機票,當事人可現場辦理臨時身份證,或開具相關戶籍證明。臨時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在有效期內都具備身份證的法律效力,只是沒有磁條和晶元,不能夠刷卡買票。
身份證有效期分為5年、10年、20年、長期4種。未滿16周歲、自願申領身份證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5年;16周歲至25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10年;26周歲至45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20年;46周歲以上的公民,身份證長期有效。
(1)換身份證是不是去戶政中心擴展閱讀:
2003年12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1、公安機關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2、公安機關為居民辦理臨時身份證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准為每證10元。
3、居民申領、換領及丟失補領、損壞補領防偽居民身份證收費標准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根據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於2018年4月12日下發的財稅〔2018〕37號文件,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徵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身份證的異地辦理
2016年7月1日,將在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B. 大興公安局戶政中心在哪裡,換身份證不知道去哪能辦了
辦理身份證不是在什麼戶政中心的,你需要的是去派出所戶籍室辦理,
在哪裡帶上戶口本去辦理就可以了,外地的可能還需要居住證的。
C. 換身份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身份證到期換證,只需要帶上戶口簿原件、快到期的身份證等資料就可以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更換了;由於各地對於身份證辦理的條件有差,所需要的資料確實要咨詢當地戶籍部門。
身份證作為我們日常的證明,確實會遇到到期或者丟失的情況;辦理身份證困難嗎?其實不難,只要可以提供自己身份信息所在的戶口簿就可以輕易辦理到身份證了。
了解自己的實際情況,就清需要提供哪些資料辦理身份證到期換證。
D. 辦身份證是去戶政中心辦理嗎
辦理身份證是去戶籍地的派出所辦理,攜帶戶口簿原件去辦理即可。
E. 身份證到期可以去戶籍大廳辦理么
身份證到期,不可以去戶籍大廳辦理。要到能辦理身份證的公安機關派出所。
《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九條 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並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F. 如何更換身份證上的地址
本人帶戶口簿,去公安派出所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
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辦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並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後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後,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辦理地址: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G. 身份證到期是到派出所戶政中心辦理嗎
有專門的戶政中心的就在戶政中心辦理,
沒有戶政中心的直接在派出所辦理即可。
同時持本人戶口本才能辦理。
H. 怎麼換身份證上的地址
需要更換身份證上的地址的話,需要到當地的戶籍科,然後提交申請更換地址,然後需要交一定的工本費。
I. 身份證異地補辦是不是在政務中心
到市(縣)公安機關確定戶政辦證大廳和部分戶籍派出所為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異地受理點。
《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在重點任務中明確規定:
合理設立異地受理點。根據當地流動人口數量、分布和地域情況,由市(縣)公安機關確定戶政辦證大廳和部分戶籍派出所為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異地受理點,並向社會公布。
申請換領的,交驗原有效期滿的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戶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件)。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