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⑴ 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要交哪些費用按照什麼規定收取的
1、投標保證金,一般由交易中心代收,如果無違規行為,開標後一個月內退回。
2、交易費,由中標單位支付。按投標價遞增有4%、3%、2%、0.8%等標准收取,具體的交易中心公示有收費標准。
3、綜合服務費,由代理機構支付。
3、此外還有信息咨詢服務費等,這個費用投標一般不用交。
總的來說,如果中標了,需要交納交易費;如果未中標,不需要交納任何費用。
⑵ 剛考了個事業單位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我想問下這個單位的發展前途怎樣 以及待遇方面怎麼樣啊
要懂法律法規,財政,國策,各行各業標准都涉及到,知識面廣,上手慢,我才上崗一天就背暈了,對我幾年沒上班什麼也不懂來說太難,前面兩同事都快半年了才上手,預算,招標文件老出錯,今天一個一年多的大學生也出錯挨訓了,我也很暈領導怎麼按排我這個工種
⑶ 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招標的項目要哪些條件
1、建設項目本身是否按現行項目審批管理制度規定辦理了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取得批准;關於現行項目審批管理制度,從2004年《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發布以後,國家對原有項目審批管理制度已作了重大改革。
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改進和完善報請國務院審批或核準的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外商投資項目核准暫行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實行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審批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有關規定》等一系列文件,對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的內容、程序以及核準的審核機關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2、招標項目是否按規定申報了招標事項的審批、核准手續,取得批准。關於招標項目需申報招標事項的核准手續,應按《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增加招標內容和核准招標事項暫行規定》和《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的規定進行的。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規定,凡應報送項目審批部門審批的,必須在報送項目可行性報告中增加有關招標的內容。
(3)去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擴展閱讀:
進入平台交易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可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競爭性磋商、拍賣、掛牌、協商議價、協議轉讓、網路競價、動態報價等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採取公開招標以外方式進行交易的,行業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進行審批。
交易中心根據招標文件中確定的開標時間安排好開標場地,並於開標當天在交易中心網站及交易中心電子顯示屏上公布。
⑷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什麼概念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
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葯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在邏輯上將管理與服務進行統一管理。
目前由於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中有著部分法律條文的沖突,導致在交易平台中出現了若干問題,故而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試點,提供現實法律依據的來源,
同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多以事業單位的形式出現,在未來四年內,事業單位改革將何去何從,也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即將面對的問題。
(4)去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擴展閱讀:
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遵循「政府主導、管辦分離,集中交易、規范運行,部門監管、行政監察」的原則,
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整合現有分散的專業交易平台,創新監管機制,規范交易行為,切實解決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參與各方利益,打造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陽光交易平台。
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是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整合規范了公共資源交易的流程,形成了統一、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實行八統一即:統一受理登記、統一信息發布、統一時間安排、統一專家中介抽取、統一發放中標通知、統一費用收取退付、統一交易資料保存、統一電子監察監控。
⑸ 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改革讓去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好不好
⑹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怎麼樣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很好,待遇很不錯。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屬於事業單位,在正在開展的事業單位改革中被劃入事業單位公益二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在經濟學上,所謂「公共資源」是指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自然資源:一是這些資源不為哪一個個人或企業組織所擁有。二是社會成員可以自由地利用這些資源。這兩個條件決定公共資源具備了「競爭性」的特點,但同時卻不具備「排他性」的特徵。
⑺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
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葯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在邏輯上將管理與服務進行統一管理。
目前由於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中有著部分法律條文的沖突,導致在交易平台中出現了若干問題,故而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試點,提供現實法律依據的來源,同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多以事業單位的形式出現,
⑻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集中采購機構嗎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事業單位。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
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葯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目前由於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中有著部分法律條文的沖突,導致在交易平台中出現了若干問題,故而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試點,提供現實法律依據的來源,同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多以事業單位的形式出現,在未來事業單位改革將何去何從,也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即將面對的問題。
⑼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著單位的具體干什麼的
1、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般是屬於中介機構,它應該是由政府成立的一個公共平台,要求國有資產的各項交易必須統一進入交易中心這一平台進行交易,具有一定的行政監職能,確保國有資產的交易能夠公平、公開、公正。
2、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法律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當地制定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是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自2003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是針對政府采購的專門性法規。
4、《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是為了規范拍賣行為,維護拍賣秩序,保護拍賣活動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是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另外全國各地省市還分別制定了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進行具體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