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去集美行政服務中心
① 怎麼起訴離婚呢去哪裡辦理
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戶籍所在地(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訴。存在特殊情況,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離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訴離婚。
② 起訴離婚應該去法院的什麼部門
提起離婚訴訟,要寫起訴狀,准備原告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分割共同財產的證據、撫養子女的證據,向法院立案庭立案,由民事審判庭調解或開庭審理判決,或向法院設在鄉鎮的人民法庭立案,並由法庭調解或判決。
③ 起訴離婚要去什麼地方去起訴
1.根據你陳述情況,起訴離婚需要去對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地)或者是對方所居住地起訴離婚也是可以的。
④ 起訴離婚因該去什麼部門,需要些什麼手續
只要你的對方願意離婚就到你本地的婚姻行政處辦,就是你領結婚證的地方。如果不同意的就得到法院起訴了,只要分居兩年或有你要離婚的充分理由和證據就可以。
⑤ 起訴離婚去哪辦理
應當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對 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原告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結婚證及復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訴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
⑥ 女方起訴離婚去哪起訴,需要什麼手續
起訴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身份證、結婚證、財產方面的材料(銀行存款記錄、房產證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戶籍、出生證等)。 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⑦ 離婚也是行政服務中心這里辦的嗎
行政服務中心通常無離婚登記辦理,民政局單獨設有辦理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