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好去快速處理中心對方不來
A. 我的小車,對方貨車,發生擦掛,但去快處中心,對方不來咋辦還有就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即保護現場並拍照錄像取證。小磕小碰可以協商私了。協商不成可以報警由交警根據現場情況判斷責任進行處置。
B. 開車被追尾,交警沒到場,讓自己拍照次日去快速理賠中心協商,可是責任人聯系不上
1、向交警反映,讓交警找對方;2、如果交警找對方還是不出面解決,就向法院起訴。
C. 今天被車追尾,叫來交警處理完了,交警讓我們去快速理賠中心。但是理賠中心已經下班了,於是約好明天去。
問交警,交警出了現場會記錄下雙方的一些基本信息如車牌,駕駛員,電話等
D. 我們去快速理賠中心人家定責是互撞自陪,對方不願意要去交警大隊和我約時間去我可以拖著嗎他可以上路嗎
如果對方車已不能行駛,你拖他的車是違法的。你只能打電話報警,讓警察到現場定責。
E.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 一定要雙方一起去嗎 我方全責 對方不去可以嗎
是要雙方一起去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於所發生的輕微的、沒有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如果雙方對事故成因沒有爭議的,在報警後,交警可不出警處理,可由雙方直接到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中心進行事故處理。
而在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中心,交警部門應根據雙方對確認的事故成因,按簡易程序來認定事故責任,如果只有事故一方到場的,就無法確認事故原因,交警部門就就無法進行責任認定,也就無法對事故的後續的賠償問題進行處理。
所以,在到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中心處理交通事故時,應由雙方事前約好時間,一起到事故快速處理中心進行事故處理。在去處理時,應帶上雙方的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單,如果車輛受損的,應將受損車輛開到快速處理中心以便定損。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5)約好去快速處理中心對方不來擴展閱讀:
交通事故處理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件的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的依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八十六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
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七條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駕駛人應當報警等候處理,不得駛離。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事故有關情況通知有關部門。
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並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並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勘驗、檢查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勘查現場工作規范進行。現場勘查完畢,應當組織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第九十條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
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第九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
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准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十六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第九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發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定處理。
車輛、行人與火車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發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平常開車時要盡量避免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可在手機上安裝車輪查違章app,經常性地查詢事故高發地區的提醒,在這些警示提醒的地區,要特別注意行車安全。
F. 輕微交通事故中,對方全責,拍照後約定到快處快賠中心處理,對方不來咋辦
應該是到保險公司一同定損吧?現在可以不一塊來,直接去對方保險公司定損索賠即可。賠款前需要他授權保險公司支付,否則就只能起訴他了。
G.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交警叫去快速處理中心處理雙方都沒去有沒事
只要雙方對事故責任的認定沒有爭議,比如一方明顯的追尾認全責,那就可以不用報警,把車
挪一邊,直接簽一個快速處理協議書,快處快賠。
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之間發9的沒有涉及人員傷亡沮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交通事
故。輕微財產損失是指造成單車車輛損失交強險在2000元以下、商業險在10000元以下且車
輛可自行移動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一-方不願處理拖延不肯結案並不影響案件的處理,雙方當事人的責任歸屬問題。公安
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發生死亡事故,公安
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
據。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交通事故對方不配合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
寄肇事方,然後到法院起訴,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能協商的,協商處理協商不成
的,在訴訟時效內(一年)及 時提起民事訴訟。
H. 輕微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快速處理了,但對方拖著不去理賠中心怎麼辦
不管走什麼途徑都不是一兩天能解決了。交警那邊可以調解,但不具備強制執行力。
現在最好的辦法是拿上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然後到法院起訴駕駛員、車主以及車輛承保保險公司,將他們列為共同被告。
修車費治療費用要麼你先墊著,或者要求對方保險公司先行墊付。
打官司會花一些時間,把醫療費用、交通、食宿、護理等相關費用的收據、發票和證明都留好,以後索賠的依據!
I. 開車追尾快速理賠對方不來結案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先理賠你的車的修理費。既然4S店都同意按350元修理對方的車,那麼可以肯定350元能修復還原對方的車輛。對於對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麼出於息事寧人,在保險賠償之外,你再適當另外補償對方一點(協商即可,比如另外給對方100-200元);要麼完全不理對方的無理要求,隨便對方怎麼搞,反正只認保險公司定損的金額。就算對方去起訴,最終也不可能讓你產生額外的賠償。
另一個問題,保險理賠是有期限的,從出事時起2年。2年內可以索賠。超2年保險公司不再受理。
J. 快速理賠對方不願定損怎麼辦
由於按快速理賠處理,沒有交警事故認定書,定損時也沒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