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檢驗去車管所還是檢測中心
Ⅰ 車輛免檢是否需要去檢測站,還是車管所拿檢驗標志
車輛免檢不需要去檢測站,直接去當地車管所業務大廳拿檢驗標志。
Ⅱ 車輛管理所與汽車檢測站的區別是什麼啊!
1、工作職責不同:
汽車檢測站是對車輛進行年度安全檢驗(即車輛年檢)。
車輛管理所除了進行一部分檢車服務,還有補牌、補證、過戶、上牌等諸多汽車檢測站無法辦理的業務;
2、所屬單位不同:
汽車檢測站是屬於車輛管理所的,它是車輛管理所的業務分流機構。
車輛管理所是一個公安系統的直屬機構,一般縣級或縣級以上行政區域才有。
拓展資料
車管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注銷登記。車管所進行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機動車業務崗位:
(一)機動車登記審核崗職責
(二)牌證管理崗職責
(三)業務領導崗職責
(四)檔案管理崗職責
(五)嫌疑車輛調查崗
Ⅲ 車輛的 檢測站和車管所分別是
檢測站只是相當於前台,只負責車輛驗車 違章查詢 違章處理 車輛信息查詢等等。
而車管所就相當於總控室,負責車輛所有信息的變更 辦理業務。
Ⅳ 車輛年檢是去車管所還是交警支隊
去交警支隊進行年檢,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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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相關法條:
第七十二條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的證明。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七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參加審驗時,應當申報身體條件情況,對交通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未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的,不予通過審驗。
Ⅳ 我車現在該年檢了是去車管所呢還是去檢測站
去檢車線就行,如果你的愛車還沒有六年車齡是不用上線檢車的,只需要去檢車線換一下檢車標就行,這是國家的政策,如果超過六年就需要上檢車線了,這個時候需要你車上不能有故障燈亮,還有記得帶三腳架,這個是必須的。
Ⅵ 免檢車輛年審必須去車管所還是可以去汽車檢測站年審
南京免檢車輛年審可以去車管所也可以去汽車檢測站年審!
上線檢測車輛必須到檢測站辦理!
其他城市未必相同!
Ⅶ 汽車年審是去車管所還是去檢測站
都要去的。去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車輛年檢,車輛年檢也就是平時所說的驗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機動車的初次年檢
機動車輛為了申領行駛牌照而進行的檢驗稱為初次年檢。初次年檢的目的,在於審核機動車是否具備申領牌證的條件,年檢的內容為:
1、是否有車輛使用說明書、合格證(進口車輛的商檢證明),車體上的出廠見樣標記是否齊備。
2、對機動車內外輪廓尺寸及輪距、軸距進行測量。測量的具體項目是車長、車寬、車高、車廂欄板高度及面積、輪距、軸距等。
3、按技術檢驗標准逐項進行。合格後,填寫"機動車初檢異動登記表",並按原廠規定填寫空車質量、裝載質量、乘載人數、駕駛室乘坐人數。
Ⅷ 年審先去車管所還是檢測站
車輛年審先去機動車檢測站檢測,檢測合格後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後,再辦理年檢合格標志。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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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准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