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政府文件交換中心能用公車嗎
『壹』 公車改革的實施方案
一、適用范圍
中央在京二級及以下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統稱為「在京參改垂管單位」)。
對部分與二級預算單位不在同一區(縣)的直屬派出機構,可按照屬地化原則,執行駐在地車改政策,視同三級預算單位。在二級預算單位公車改革實施方案(簡稱車改方案)未獲批准前,三級及以下垂管單位車改方案暫不批復,重點做好方案的預審工作。
北京專員辦負責審核二級預算單位車改方案。三級及以下預算單位車改方案原則上由二級預算單位制定總體審核方案,確定本系統三級及以下預算單位車改方案的總體原則,報北京專員辦審批通過後,由二級預算單位按照總體審核方案逐家批復三級預算單位的車改方案,並將具體審核情況逐家匯總報北京專員辦備案。
二、申報資料
申報單位需提供以下審核資料:
(一)車改方案
根據中車改辦〔2015〕84號和京政函〔2015〕106號文件制定的車改方案,車改方案內容主要包括參改人員范圍、公務交通補貼標准和預算、車輛保留和取消情況、節支率測算情況、司勤人員情況及安置方案、車輛停駛和封存計劃、組織實施情況等。
對於現有車輛情況、擬保留車輛編制申請和擬上交車輛手續情況等信息,由申報單位根據車改文件和主管部門要求分別填報中車改辦〔2015〕84號文件所附附表1《現有車輛信息統計表》、附表2《保留車輛編制申請表》和附表3《擬上交車輛手續情況表》三張表格。對於司勤人員安置情況,由申報單位填報附表4《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司勤人員安置情況匯總表》。前述四張附表隨同方案一起申報。
(二)相關資料
1.參改人員。需提供單位人員編制核定文件、人事部門出具的參改人員名單等。人事部門出具的參改人員名單應包括人員姓名、身份性質、職級、所在部門、所屬單位性質等具體信息,按職級分類統計。涉及國家安全、偵察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部門、特殊單位,按照有關保密要求處理。
2.公務交通補貼預算。參改單位根據規定的補貼標准、人員范圍等要素,在「方案」中詳細說明測算情況。實行公務交通補貼單位統籌的,應明確統籌比例和公務交通補貼統籌資金管理原則。
3.參改車輛。需提供參改車輛原核編文件、車輛購置預算批復文件、車輛購置原值入賬憑證及發票、機動車行駛證及產權登記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公安、法院、檢察院等17個執法執勤部門以外單位,因工作需要,確需保留長期固定搭載專業技術設備、用於執行特殊任務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指非執法執勤用車中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由參改單位提出申請,附購置車輛預算批復文件以及長期固定裝載的特殊專業技術設備明細清單。
17個執法執勤部門以內單位,對保留和取消執法執勤用車中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一般執法執勤用車情況要進行說明,並詳細說明保留車輛的計算過程。附執法執勤用車原核編文件,其中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需附長期固定裝載的特殊專業技術設備明細清單。
4.節支率測算。計算節支率時,涉及改革前支出、改革後支出的相關數據所對應的報表、賬頁、憑證等復印件;費用支出科目較分散的,還需提供測算表格和說明材料。
5.司勤人員安置。參改單位在「方案」中詳細說明司勤人員總人數及編制情況(總編制數、在編人數、空編人數);司勤人員用工情況(在冊正式人員、自聘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等人數);司勤人員合同簽訂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等人數)。參改單位需提供司勤人員情況統計表,該表由參改單位根據主管部門布置情況填報中車改辦〔2015〕84號文件附表4《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司勤人員安置情況匯總表》,並附正式在冊司勤人員編制文件、相關合同協議、人事部門簽章的安置人員原工資薪金水平等證明材料。
6.車輛停駛封存。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本單位車輛封存時間和有關情況的驗收證明;主管部門不出具證明材料的,由申報單位提供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備封車情況的文件。
7.其他資料。根據審核工作需要,要求申報單位補充提供的`有關資料。
三、審核原則和內容
(一)審核原則
從嚴從緊、應改盡改、改革與保障並重、改革後實現節支。
(二)審核內容
1.參改人員范圍審核
參改人員范圍應為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不得將在編不在崗,在崗不在編等不符合政策范圍人員計入發放補貼人數。
在編不在崗人員主要指長期病休、公派出國(境)、因私出國(境)陪伴等長期不在本單位工作的編內人員。在崗不在編人員是指各類在本單位工作,但不在本單位行政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內的人員,主要是各類借調人員。掛職(含異地交流,下同)和實習、鍛煉人員在何地參改原則上按工資關系確定,並執行工資發放地補貼標准。未轉走工資關系的外出掛職人員,如在外地擔任領導職務並配有車輛的,作為參改人員申報,但暫不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待其專車取消後再按照規定發放。
公車改革方案應詳細說明人員情況,包括批復編制數、編制內實有人數、在編在崗人數、在編不在崗人數,分職級統計在崗在編司局級及以下參改人員人數。參改人員和不參改的司局級領導幹部合計數不得突破財政統發工資人數。統計截止日期按照參改單位出具的相關封車驗收證明確定。
2.公務交通補貼審核
公務交通補貼標准一律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准執行,即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統籌公務交通補貼的,審核統籌比例是否按照北京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執行,即原則上不超過10%,並隨方案報送本單位統籌資金管理辦法,確保資金使用公開透明。統籌比例和具體管理辦法由參改單位自行制定。
核定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的參改人員職級以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崗位職務為准。按照核定的公務交通補貼標准、各職級參改人數,測算各單位申報的公務交通補貼預算是否准確。
3.司勤人員安置費用預算審核
司勤人員安置方案是否符合北京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規定,司勤人員安置相關必要支出經費預算是否合理。結合規定申報的司勤人員情況、擬安置方式和去向等,重點關注提前離崗司勤人員和解聘人員安置費用預算的合規合理性。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情況,司勤人員安置費用主要是指少量合同制司勤人員合同解聘補償金。
4.公車取消和保留車輛編制審核
原則上取消參改機構范圍內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審核申請保留和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是否符合駐在地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規定,是否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公車保留數量和比例要本著改革與保障並重、改革後實現節支的原則。對於擬取消車輛,應註明停駛、封存、上交處置的時間安排。
審核中,各處室應統籌考慮預算單位職責職能和人員規模等因素核定保留公務用車的種類和數量。
(1)機要通信車輛審核:提倡中央在京垂管單位加入北京市機要通信交換系統,按需時租並支付費用。不具備加入該系統條件的單位和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須保留機要通信車輛的,原則上不超過2輛;
(2)應急車輛審核:根據參改單位工作性質、人員規模、有無應急事項等實際情況核定,原則上不超過2輛;
因機要通信車輛和應急車輛可調劑使用,審核中應加以統籌考慮。
(3)其他用車審核:鼓勵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車改,遵循自願原則,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不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保留數量要在屬地化政策的基礎上從嚴掌握。
離退休幹部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參加車改,離退休幹部服務用車暫不納入改革范圍,保留時須不超過每40名離退休幹部(不包含工勤人員)1輛服務用車的標准,據實核定,從嚴控制。
(4)執法執勤用車審核:允許配備保留執法執勤用車的單位僅限於2011年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中明確的17個部門(系統)的執法執勤單位。具體為:國務院批准統一著裝執法的公安(含鐵路、民航等行業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含監獄、強制戒毒)、安全、稅務、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工商、食品葯品監督、紀檢監察、交通(海事)、海洋(海監)、農業(動植物檢疫、漁船檢驗、漁政漁港監管等)、林業(森林資源監督檢查、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林業病蟲害防治、林業種苗管理等)單位。涉及扣減公務交通補貼經費的,應對部門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具體扣減方式的合理性、合規性進行審核。此前,未核定過執法執勤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的,原則上不予重新核定。二級及以下參改單位執法執勤用車的保留比例原則上分別控制在50%和60%以內。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後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17個部門以外的部門原則上不予核定綜合執法用車。
(5)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審核:在上述17個部門(系統)之外,因工作需要,確需保留長期固定搭載專業技術設備、用於執行特殊任務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可以根據北京市公車改革方案的規定,結合其編制核定情況,按照從嚴從緊,保障公務需要的原則予以核定。
5.節支率測算審核
為實現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後公務交通支出節約可控的目標,各地區改革總體方案中應詳細說明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節支率計算過程和相關基礎數據來源及口徑。節支率應按照中車改辦〔2015〕1號文件附件規定的公式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節支率=(1-改革後公務交通總支出/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100%。
(其中: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涉改公務用車實際更新和新增購置費+涉改公務用車運行費+涉改司勤人員支出+已實行車改部門交通補貼+其他相關支出;改革後公務交通總支出=改革後公務交通補貼支出+保留涉改車輛的支出+保留涉改司勤人員的支出+其他相關支出。上述公式中,改革後公務交通補貼支出=各層級參改人員發放補貼總額-超比例執法執勤用車扣減補貼。保留涉改車輛的支出指涉改車輛改革後保留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執法執勤用車及其他車輛的運行費和平均年更新車輛的購置費。其他相關支出是指集體公務出行等與公務交通相關的其他直接支出。車改後,車輛更新統一按10年、單價18萬元測算。)
6.其他事項審核
上述審核內容以外的事項,按前述文件要求開展審核。
四、工作要求
(一)抓緊審核工作。審核人員接到車改方案等資料時應立即對資料完整性進行預審。預審發現資料不全的,應退回申報單位並當面一次性告知申報單位所缺資料明細。對資料齊全的,原則上7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
(二)嚴把政策關口。公務用車改革政策性強,審核人員應嚴格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和本審核指南要求開展審核工作。對於政策依據不明確的事項應及時向處長報告,由處長召開會議集體研究審核意見。重大事項還應向分管辦領導匯報,由辦領導召集會議研究審核意見。
(三)加強溝通協調。各處室應在審核工作中建立規范的內部運轉流程,並指定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協調溝通和匯總上報工作。匯總審核報告由業務二處負責起草和上報。
(四)規范審核意見。各處室要按照統一格式出具審核意見並填寫《審核意見表》,對於核減情況要在審核意見中進行說明。
『貳』 政務公開個人工作總結2000字
政務公開個人工作總結
一、工作概述
在20xx年,我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的一員,緊密圍繞中央、省、市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公眾關切,認真落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通過細化工作任務、加大公開力度、強化政策解讀和社會關切回應,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使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二、主要工作內容及成果
工作機構與制度建設
- 機構設置:明確了由常德政府網站配合市政務公開辦統籌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設立專職人員負責政務公開日常工作,各業務科室也設置了信息兼職上報人員。
- 制度建設:建立了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發布協調、保密審查、監督考核等一系列制度,確保了政務公開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培訓與宣傳
- 培訓會議:成功組織召開了全市政府網站建設工作會議和政務公開工作研討會,提高了各級政府和部門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
- 宣傳普及:通過多次調度和督促,確保了政府網站成為全市政務公開的主要渠道,網站建設綜合情況在全省排名第一梯級。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 信息公開數量與質量: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90%,公開內容涵蓋了綜合動態、公示公告、業務工作、技術評審等多個方面。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公開了人員招考錄、財務、固定資產投資、公車管理等信息,並對國家、省、市重要決策部署進行了公開公示。
依申請公開與解讀回應
- 依申請公開:全年未收到公民和組織遞交的《信息公開申請表》。
- 政策解讀與回應: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了預公開,並發布了徵求意見稿;對規范性文件進行了解讀,並通過多種渠道進行了公示。
數據共享開放與互聯網+政務
- 數據共享:推動了多個單位系統遷入雲中心,完成了政府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台的開發和部署,促進了數據共享和網上辦事水平的提升。
- 互聯網+政務:正在建設「我的常德」城市公共服務平台,將進一步提升網上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咨詢處理與復議訴訟
- 咨詢處理:全年共接受市民咨詢131次,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達900多次。
- 復議訴訟:全年未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訴訟。
其他相關工作
- 項目評審與流程優化:精簡了項目技術評審時間,修改了工作流程圖,並正在制定出台相關管理辦法。
- 宣傳與公開力度:通過編輯印刷《常德信息化志》、製作宣傳片、接待考察等方式,加大了政務公開和智慧常德建設工作的宣傳和公開力度。
三、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措施
存在的問題
- 公開的內容和形式有待進一步豐富。
- 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還不夠大。
改進措施
- 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設。
- 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更好地服務於黨政和群眾的信息公開需求。
- 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認知度和參與度。
通過以上總結,我深刻認識到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和復雜性。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將繼續努力,不斷提升自身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為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深入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叄』 如何用雲閃付坐公交車
雲閃付是一種基於雲計算技術的支付方式,用戶可以通過手機APP、二維碼、NFC等途徑進行支付。在乘坐公交車時,用戶可以通過以下步驟使用雲閃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的公交車可能支持不同的支付方式,部分城市可能不支持雲閃付。在使用雲閃付乘坐公交車前,請確保您所在的城市和公交車支持雲閃付功能。
下載雲閃付APP:在手機應用商店搜索「雲閃付」APP並下載安裝。
注冊登錄:打開雲閃付APP,使用手機號注冊並登錄。
綁定銀行卡:登錄後,在雲閃付APP中綁定您的銀行卡。注意:該銀行卡需支持雲閃付功能。
充值:在雲閃付APP中對已綁定的銀行卡進行充值。
生成乘車二維碼:在雲閃付APP中找到「乘車碼」功能,生成乘車二維碼。
使用乘車二維碼:在公交車上,將手機上的乘車二維碼對准車載掃碼器,聽到「滴」的一聲表示支付成功。
查看乘車記錄:在雲閃付APP中可以查看到您的乘車記錄和扣費情況。
『肆』 誰知道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哪
1. 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簡介
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是山東省政府設立的專業機構,致力於促進山東省內產權交易的規范化、有效化。它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了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平台,用於買賣、交換、轉讓和評估各種資產的產權。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的設立有助於提高資本流動性,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推動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2. 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的地址
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的地址位於山東省省會濟南市歷城區泰山路1號。它位於市中心區域,交通便利,非常容易到達。無論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還是開車前往,都十分方便。
3. 如何前往山東產權交易中心
前往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可以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自駕。
如果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以根據自己所在位置,選擇乘坐地鐵或公交車。目前濟南地鐵2號線可到達泰山路站,離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只有幾百米的距離。如果選擇乘坐公交車,則可以根據自己所在位置選擇到達泰山路的公交線路。
如果選擇自駕前往,可以使用導航軟體根據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的地址導航到達。在周邊有一些停車場供來訪者停車使用。
4. 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的服務項目
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了多樣化的服務項目,包括產權交易、資產評估、產權轉讓、產權咨詢等服務。任何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產權都可以在該中心進行交易。
產權交易是該中心最重要的服務項目,它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了一個透明、公正的平台,通過掛牌、競價、協議等方式進行產權交易。資產評估是為了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和准確性,通過專業評估師對產權所對應的資產進行評估。產權轉讓是為了滿足交易方的需求,提供多樣化的產權轉讓服務。產權咨詢則是為了幫助企業和個人解決在產權交易中遇到的問題,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
5. 聯系方式和咨詢渠道
如果您需要聯系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或咨詢相關問題,可以撥打他們的聯系電話:12345678。他們的工作人員將會為您提供專業的幫助和解答。
此外,您也可以通過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的官方網站進行咨詢和了解相關信息。他們的官網是www.sdcqjy.com,您可以在網站上找到更多詳細的信息和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