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可以去市中心嗎
發布時間: 2025-02-16 11:06:41
① 取保候審通常能去外地嗎
取保候審可以去外地但是需經執行機關批准。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我國法律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規定。
因此,取保候審可以去外地但是需經執行機關批准。
② 取保候審可以去外地嗎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去外地,但需要經過執行機關批准。
取保候審的人應當遵守以下的規則: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如果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需要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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