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用卡中心叫我去還款
Ⅰ 信用卡根本都沒有用,為什麼出現需要還款提醒
1、信用卡只要開卡了它就會提示還款,你可以看一下它那個還款提醒,上面寫的是0元。不要驚慌。如果沒有刷,但是提醒還款有具體數額的話,那這個有可能就是盜刷了,撥打信用卡中心的客服電話,反映下這情況。
2、信用卡又叫貸記卡,是由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對信用合格的消費者發行的信用證明。其形式是一張正面印有發卡銀行名稱、有效期、號碼、持卡人姓名等內容,背面有磁條、簽名條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特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再由銀行同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額度內透支。
拓展資料
一、信用卡三天寬限期怎麼算?
信用卡三天寬限期是指還款日過後的3天,比如說還款日為10號,寬限期就是11-13號。但還款截止時間,每個銀行的規定不同。有的銀行最後還款時間為寬限期第三天的23點59分,而有的銀行還款時間則截止到寬限期第三天的17點-21點不等。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最好在還款日當天還款,即使不小心錯過了還款日,也要盡量在寬限期內還清欠款。
二、逾期多少會坐牢
即信用卡欠錢的起刑金額是五萬,五萬元以下不會坐牢;二是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是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是時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是惡意透支的。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是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是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是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是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是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是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Ⅱ 信用卡催收人員約面談能去嗎
去,肯定要去。像你這種情況,如果欠費的數額比較大,那就有可能,你必須要去。如果數額不大,那可能是嚇唬你一下讓你盡快還款。但是無論如何,你這種做法都是不對的,如果數額大,你可能會進入失信人員名單,所以,無論是真的還是假的,你都應該盡快的把自己欠的錢還上。但是不管任何建議你最好是去。這個要從多方面來看,許多信用卡催收公司會用其他方式給你施壓,這樣做是不值得的。至於訴訟等不要怕,真的不會因為二三千張起訴你,但最好盡快了解,信用卡滯納金高,利息重,在經濟上很不經濟。欠銀行信用卡的錢只要還了就行。第三方催收通常都是銀行外掛的私營企業伏知,他們專門為各大銀行催款,代表銀行維護利益,公平對話是可以的,前提是你要有還款的意願。
需要注意的是銀行工作人員去催收這個是合法的,必須要去,不然對你個人的徵信有影響,所以最好與銀行攜廳爛進行溝通協商,約定一定期限內還清。畢竟是自己的信用卡辯漏,借了就一定要還的。
信用卡不還的影響:
1、會在個人徵信系統裡面記錄你的不良還款記錄,將來會影響到你在銀行辦理其他業務,例如貸款。
2、拖欠一直不還會一直產生利息和滯納金,而且銀行如果認為你屬於惡意拖欠的話,會以信用卡欺詐的名義起訴的,信用卡欺詐屬於經濟犯罪。
可以知道這樣後果很嚴重,僅僅是為了這一次而不還款,是不劃算的,如果你以後有什麼重大的事情,著急用錢,但是因為自己的徵信出了問題,那麼,到時候,吃虧的就是自己了。
拓展資料:
1、 遲了1天是不會影響徵信的,銀行會在每個月底向人民銀行報告個人徵信狀況,你雖然是遲還了1天,但畢竟在當月還清了,銀行向人行報告的個人徵信信息中沒有你的逾期記錄的。
2、 取消工行卡也不能刪除你在工行的信用記錄的。不是2年以後,你的不良就刪除掉,而是銀行比較重視近期2年的信用記錄。
3,未在到期還款日(含3天寬限期)內還清當期賬單最低還款就屬於逾期。
4,若已被停卡,需要恢復卡片,您撥打信用卡中心客服電話咨詢。
Ⅲ 我根本就沒有這張信用卡,可是收到簡訊說是讓還款
有很大可能性是他人留錯了手機號碼導致。還有一種可能是詐騙簡訊。你可以查銀行的客服熱線,查到後打過去確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