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怎麼去台灣簽證中心
發布時間: 2024-07-12 03:33:18
A. 持香港特區護照到台灣落地簽證可以嗎
持有香港特區護照註明是香港出生的永久居民,護照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而且有十四天內的回程機票,就可以到台灣後申請落地簽證「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如果持有香港特區護照但不是香港出生的永久居民,只要是在1983年之後曾經到過台灣,也可以到台灣後申請落地簽證。可以在台灣桃園或高雄國際機場申請臨時入境,有效期限十四天,費用為新台幣200元,可入出境一次。
不是香港出生的永久居民,第一次去台灣及如申請過卻沒有去的,都一樣要到金鍾力寶中心,力寶大廈4樓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入台證。申請傳統入台證者,依照下列方式申請入台證:
1 填寫台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一份:申請書必須以藍色或黑色原子筆詳細以中文正楷填寫並簽名。
2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上的照片必須清晰,不能加上任何字句或圖樣。
3 最近六個月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白底彩色照片1張,背面寫上姓名及出生日期。
4 航空信封一個(寫上申請人之正確中文收件地址及姓名的回郵信封,不須貼上郵票,另收郵費,代購國內郵票郵寄證件。審批後的入台證(台灣地區入出境證)將由台北直接掛號郵寄申請人,如地址錯誤或無人收信被退回,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5 初次申請:(工作時間約需2周,但不包括周六、日、公眾假期、文件傳遞過程、郵寄延誤時間)
6 再次申請:(工作時間約需1周,但不包括周六、日、公眾假期、文件傳遞過程、郵寄延誤及部件時間)
6.1 需繳回前次入台證正本(1983年後核發),如未無附已使用過的入台證正本者,亦須交驗身份證正本(與初次申請文件相同)。
6.2 1983年後未再申請赴台者,或未曾以書面申請者(網路簽證及落地簽證不屬於書面申請),按初次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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