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加持不動產登記的重要意義
1. 區塊鏈技術的意義區塊鏈技術的原理
區塊鏈原理要了解透徹就必須從它的誕生與發展來進行系統的了解,從而從多個角度來更清晰的辨別區塊鏈原理。區塊鏈技術(Block Chain)是指通過去中心化的方式集體維護一個可靠資料庫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方案主要讓區塊(Block)通過密碼學方法相關聯起來,每個數據塊包含了一定時間內的系統全部數據信息,並且生成數字簽名以驗證信息的有效性並鏈接到下一個數據塊形成一條主鏈(Chain)。
區塊(Block)是區塊鏈中的一條記錄,包含並確認待處理的交易。
挖礦(Mining)指通過計算形成新的區塊,是交易的支持者利用自身的計算機硬體為網路做數學計算進行交易確認和提高安全性的過程。以比特幣為例:交易支持者(礦工)在電腦上運行比特幣軟體不斷計算軟體提供的復雜的密碼學問題來保證交易的進行。作為對他們服務的獎勵,礦工可以得到他們所確認的交易中包含的手續費,以及新創建的比特幣。
對等式網路(Peer-to-Peer Network)是指通過允許單個節點與其他節點直接交互,從而實現整個系統像有組織的集體一樣運作的系統。以比特幣為例:網路以這樣一種方式構建——每個用戶都在傳播其他用戶的交易。而且重要的是,不需要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作為第三方。
哈希散列(Hash)是密碼學里的經典技術,把任意長度的輸入通過哈西演算法,變換成固定長度的由字母和數字組成的輸出。
數字簽名(Digital Signature)是一個讓人可以證明所有權的數學機制。
私鑰(Private Key)是一個證明你有權從一個特定的錢包消費電子貨幣的保密數據塊,是通過數字簽名來實現的 。
雙重消費指用戶試圖非法將電子貨幣同時支付給兩個不同的收款人,是電子貨幣的最大風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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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的起源:一種支持比特幣運行的底層技術
區塊鏈的概念首次在2008年末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發表在比特幣論壇中的論文《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提出。論文中區塊鏈技術是構建比特幣數據結構與交易信息加密傳輸的基礎技術,該技術實現了比特幣的挖礦與交易。中本聰認為:第一,藉助第三方機構來處理信息的模式擁有點與點之間缺乏信任的內生弱點,商家為了提防自己的客戶,會向客戶索取完全不必要的信息,但仍然不能避免一定的欺詐行為;第二,中介機構的存在,增加了交易成本,限制了實際可行的最小交易規模;第三,數字簽名本身能夠解決電子貨幣身份問題,如果還需要第三方支持才能防止雙重消費,則系統將失去價值。基於以上三點現存的問題,中本聰在區塊鏈技術的基礎上,創建了比特幣。
2009年1月3日,中本聰製作了比特幣世界的第一個區塊「創世區塊」並挖出了第一批比特幣50個。
2010年5月21日,佛羅里達程序員用1萬比特幣購買了價值25美元的披薩優惠券,隨著這筆交易誕生了比特幣第一個公允匯率。
2010年7月,第一個比特幣平台成立,新用戶暴增,價格暴漲。
2011年2月,比特幣價格首次達到1美元,此後與英鎊、巴西雷亞爾、波蘭茲羅提匯兌交易平台開張。
2012年,瑞波(Ripple)發布,其作為數字貨幣,利用區塊鏈轉移各國外匯。
2013年,比特幣暴漲。美國財政部發布了虛擬貨幣個人管理條例,首次闡明虛擬貨幣釋義。
2014年,以中國為代表的礦機產業鏈日益成熟,同年,美國IT界認識到了區塊鏈對於數字領域的跨時代創新意義。
2015年,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推出基於區塊鏈的數字分類賬技術Linq進行股票的記錄交易與發行。
區塊鏈原理從一個個應用案例中就可以了解清晰了,關於區塊鏈原理的應用也是越來越火熱,近期,花旗集團、日本三菱日聯金融集團、瑞士聯合銀行和德意志銀行等全球大型金融機構,也將應用「區塊鏈」技術,打造快捷、便利、成本低廉的交易作業系統。在金融領域之外,區塊鏈技術也開始應用於保護知識產權、律師公證、網路游戲等有信息透明公開並永久記錄需求的領域。
2. 區塊鏈技術對現行法律的影響有哪些
區塊鏈技術對現行法律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點:
1、區塊鏈技術將沖擊物權法的現有規則。現行物權法第二條規定,該法中的物包括了動產、不動產和法律規定的財產權利。隨著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基於區塊鏈技術產生的信息數據、虛擬財產、數字貨幣或數字票據等對傳統物權法提出了挑戰,現行物權法難以對其所有權給予確定,其未來是否可以得到明確的權屬,並且在金融領域實現交易,是值得考慮的問題。
另外,去中心化的區塊鏈中的這些虛擬財產的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如何設立、變更或消滅與現行物權法的規定也難以相匹配。此外,區塊鏈技術如果用於房產、車輛、船舶等物權登記也將改變現有物權登記的規則和方式。 未來物權法需要對這些問題進行梳理和明確。
2、區塊鏈技術將重塑合同法。基於區塊鏈技術產生的智能合約將會改變現行合同法的規則,智能合約的意思表示方式與現行合同法中合同各方訂立意思表示的方式會有極大的差異, 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認定為意思表示一致、合意達成等問題需要合同法對其進行明確。另外,智能合約可以自動執行,或者可以說取代了人的履行契約的行為,那麼現行合同法下契約履行的相關規定或許已經不能適應智能合約的需求,合同法的規則可能要進行改變,甚至重塑。
3、區塊鏈技術可能導致公司法規則的改變。區塊鏈技術在公司工商登記方面的應用會將有利於簡化公司工商登記的流程並提高其可靠性。 智能合約的應用將導致股權變更的去人工化。公司股東、董事的選舉以及股東會、董事會的決議也可以寫入區塊鏈進行可靠的記錄。公司法需要對用區塊鏈技術進行工商登記以及記錄公司決議等方面的效力進行確認。
4、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將導致證券法、貨幣法、外匯管理法、銀行法、票據法、保險法等金融法規則的改變,有些需要作出根本性的變化和體系重構,有些則需要根據區塊鏈技術的具體應用進行調整。
3. 區塊鏈在社保費徵收、房產交易方面有哪些應用
3月24日,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對外發布,意見提出,深化稅收大數據共享應用。探索區塊鏈技術在社會保險費徵收、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等方面的應用,並持續拓展在促進涉稅涉費信息共享等領域的應用。不斷完善稅收大數據雲平台,加強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持續推進與國家及有關部門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在社會保險方面運用區塊鏈電子簽章技術可以將文件簽署全過程( 文件哈希、簽約主體、簽約時間、簽約地點、簽約設備等)同步存證至公證處、仲裁委、互聯網法院等權威司法機構,有效確保投保人信息不可篡改,時間不可篡改,電子數據不可篡改,君子簽作為國內唯一接入國家司法中心的區塊鏈電子簽約平台,基於以上技術可保障投保人電子簽約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法律效力。
以電子合同為代表的區塊鏈數字化工具將會成為房地產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重要助推力。君子簽作為易保全旗下國內專業的區塊鏈電子簽約平台,針對房產企業的現狀和需求,可以與房產企業OA、采購軟體、招投標軟體、工程項目管理系統等各大軟體系統集成,把所有文件、合同簽署工作從線下轉移至到線上,文件草擬-審核-蓋章-儲存-傳輸全過程電子化完成,可以很好地解決房地產企業面臨的以上運營和管理痛點,打通房地產企業數字化轉型過程中的最後一公里。
4.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意義何在
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產權利涉及千家萬戶,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當前一項重點改革任務,社會高度關注。不動產登記意義何在,當務之急是什麼,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何以2018年才能基本形成?就這些群眾關心的問題,承擔不動產職能的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登記局有關負責人23日接受了記者專訪。
每一項登記都是對合法權利的確認
問:怎麼看待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本質?
答:市場經濟本質是產權經濟,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就是不動產物權的確認和保護制度,明晰不動產物權是市場經濟的前提和基礎。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利於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通過不動產統一登記,將進一步提高登記質量,避免產權交叉或沖突,保證各類不動產物權歸屬和內容得到最全面、統一、准確的明晰和確認,以不動產登記較強的公示力和公信力為基礎,有效保護權利人合法的不動產財產權。
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利於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不動產統一登記,將促進不動產登記信息更加完備、准確、可靠,根據准確有效的信息來進行不動產交易,保障交易安全,為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創造條件。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利於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不動產統一登記,將最大限度地整合資源,減少政府行政成本,進一步釐清政府與市場關系,完善政府運行機制,發揮市場的積極作用。
問:不動產登記對反腐和房價有什麼關聯?
答:根據中央要求精神,我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城鄉統一、海陸統籌,涵蓋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產的權利登記、確認、保護體系。不動產登記的本意不在房地產,其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種類不動產的登記制度。
目前有些媒體或網上解讀,認為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利於防止腐敗,有利於降低房價,對房地產市場影響等。我想這些不是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直接目的,不動產登記的客觀出發點也不是從反腐、抑制房價考慮,盡管客觀上可能多少有關聯。
緊密倒排時間已有一定進展
問:今後三年工作如何布局?
答:3月26日,不動產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明確,從2014年開始,通過基礎制度建設逐步銜接過渡,統一規范實施,用3年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4年時間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
今年要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明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後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和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
問:目前已取得的主要進展有哪些?
答:按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目前工作已經取得一定進展。國土資源部成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領導小組,當前重點是抓好不動產登記制度頂層設計,制訂方案,溝通情況,做好下一步部門銜接工作準備。
通過先期開展《不動產登記條例》有關重點問題專題研究,初步形成了條例框架和研究成果。同步開展統一表卡簿冊和證書的研究設計。組織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技術規程和整合建立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的前期基礎研究工作。今年將圍繞登記機構、登記依據、登記簿冊和信息平台這「四統一」推進工作。突出法制建設,在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技術規范等諸多層面全面搭建制度框架。
為城鄉土地「平權」時代鋪路
問:對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動統一登記有何作用?
答: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健全自然資源資產制度」,都涉及不動產統一登記這一基礎工作。不動產統一登記,當然包括城鄉統一。
為推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建立和實施,我們將堅持城鄉並進,發揮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重點加強對地方的指導監督,加快推進工作銜接及各級職責整合和機構建設,在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條例》制定同時,提出相關法律「立、改、廢」建議。盡快制定不動產登記統一簿冊和權利證書。研究制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總體方案。
2014年的主要工作,就包括啟動並加快推進包括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產權依據。同時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發證與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銜接。(新華網,記者 王立彬)
專家:有利反腐走向深入
我國將在2016年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國土資源部日前給出了明確的時間表:2014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5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6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教授陳國強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時間表的確立,為不動產統計制度層面的建設提供了行動綱領,從而有利於平穩有序地建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隨著今年個人住房信息聯網工作被納入到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設計之中,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對房產稅和反腐工作的推進都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
制度建設醞釀已久 人為因素阻力大
早在2007年,我國頒布實施的《物權法》就明確規定:「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 近年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也一直被看成是國土資源部、住建部等中央部門工作的重點之一。
2013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並明確要求由國土部、住建部會同法制辦、稅務總局等部門在2014年6月底之前出台《不動產登記條例》並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2013年5月,國務院法制辦便同住建部及國土部開始起草《不動產登記條例》,為即將開展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然而,《物權法》規定的相關內容卻始終無法落地,針對這一問題,汪玉凱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推行緩慢主要是由於人為因素造成的。」
他認為,地方政府和部分官員的不配合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不動產統一等級制度的實施。一方面,出於刺激房地產業、拉動經濟增長的考慮,部分地方政府並不願實現房產信息的透明化。另一方面,部分具有腐敗行為的官員為保護自己的非法所得財產,也會想方設法地阻礙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
此外,陳國強向記者解釋道,不動產統一登記本身所具有的信息採集范圍廣、工作量大等特點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不動產登記的制度建設。這是該制度始終沒有全面推行的客觀因素。
職責整合 制度建設進入倒計時
「不動產登記所涵蓋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承包地等不動產權利涉及國土資源部、住建部、農業部等多個部委,因而登記制度始終無法統一」。陳國強表示,各部門之間統計信息及數據資源缺乏共享也是不動產登記制度建立的難點之一。
針對這一問題,2013年1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進行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會議決定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四統一」。
2014年2月24日,經國務院批復同意,由國土資源部牽頭,中央編辦、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海洋局等九部門建立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在3月26日召開的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便表示,將用3年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4年時間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和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
隨後,為進一步加快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國土資源部更是成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領導小組,3月28日,組長胡存智主持召開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部署今年工作,強調要突出重點,抓好不動產登記制度頂層設計。可以說,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已經進入倒計時。
今後國土部將圍繞「四統一」的原則,進一步突出法制建設、發揮聯席會議制度優勢、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並逐步拓展信息平台應用領域,為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和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創造條件。
不動產統一登記可提高官員不動產信息的透明度
在今年2月召開的國務院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上,建立健全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被認為是加強反腐倡廉基礎制度建設的重要方面。針對這一問題,專家認為,不動產登記和住房信息聯網的推進都有利於反腐工作走向深入。
汪玉凱告訴記者,官員的腐敗與信息公開透明度低存在密切聯系,而不動產基礎數據的不健全也為腐敗官員安置不法財產提供了可乘之機。因此,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有助於提高官員不動產信息的透明度,從而摸清多佔多用、占而不用和不正當交易的問題,發現腐敗活動。
此外,住房信息問題也一直被看作是不動產登記中的核心問題之一,因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對房地產行業和個人住房信息的公開將會產生較大影響。
去年,房地產商潘石屹曾經表示,如若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房價馬上會跌。
對此,陳國強指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並不意味著房價會立刻呈現出明顯的跌幅,但進行不動產信息的登記能夠為下一步房產稅的徵收提供前提條件,從而可以使政府明確地方的住房狀況、收集准確的住房信息,這有利於決策機關制定更為合理的住房發展規劃,也將對民眾的住宅房產信息的公布產生較大影響。
制度前景:實施難度不可小視
雖然國土資源部對外公布了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具體時間表,並提出要在2016年全面實施,但就該制度未來的發展前景而言,汪玉凱認為「難度不可小視」。
汪玉凱表示,各類不動產信息變化迅速,尤其是房產信息,更會在不同的時期呈現出具體差異,這便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提出了挑戰。另外,能否建立完善的信息更新制度也關系著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具體實施情況,因而,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興技術保證信息及時有效地更新也成為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的關鍵。
此外,國土部副部長徐德明在今年兩會期間也強調,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會侵犯個人的隱私,也並不意味著個人的不動產信息會被隨意公開,因此,汪玉凱認為,如何有效合理地使用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也是該制度未來實施過程中的一個難點。
5. 區塊鏈技術對社會的影響和意義是什麼
2019年11月8日上午,2019可信區塊鏈峰會在北京開幕。工業和信息化部總經濟師王新哲、中國互聯網協會理事長尚冰等出席峰會開幕式並致辭。
王新哲指出,以信息技術加速創新與融合滲透為突出特徵的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蓬勃興起,區塊鏈技術對於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5)區塊鏈技術加持不動產登記的重要意義擴展閱讀:
王新哲強調,工業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視區塊鏈技術產業發展工作,通過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引導地方加快探索步伐、支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促進行業應用落地、構建完善標准體系等多種方式,支持區塊鏈技術產業發展,夯實了中國區塊鏈領域發展基礎。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加快推進區塊鏈技術產業創新發展,大力推動區塊鏈和經濟社會深度融合,充分發揮區塊鏈技術在帶動技術突破、驅動經濟發展、促進民生改善、推動社會進步等方面的戰略性作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積極貢獻。
6. 不動產登記的重要性
法律分析:不動產登記的意義是:1、轉移不動產的所有權;2、保護個人產權。因不動產的不可移動性,導致其所有權屬無法通過佔有確認,而登記可以更明確、便捷的確認並保護不動產相關的權利;3、其他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二十三條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
第二百二十九條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7. 區塊鏈技術如何讓不動產辦稅更精準更便民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什麼是區塊鏈,區塊鏈是一種由多方共同維護,使用密碼學保證傳輸和保證安全,能夠實現數據一致儲存、難以篡改、防止抵賴的記賬技術。典型的區塊鏈以塊--鏈結構存儲數據。作為在一種不可信競爭環境中低成本建立信任的新型計算範式和協作模式,區塊鏈憑借其的信任建立機制,正在改變諸多行業的應用場景和運行規則,是未來發展數字經濟、構建新型信任體系不可或缺的技術之一。
各類區塊鏈雖然在具體實現上各有不同,但在功能架構上存在共性,區塊鏈的功能架構劃分為基礎設施、基礎組件、賬本、共識、智能合約、介面、應用、操作運維和系統管理等模塊,這些功能架構同時闡述了區塊鏈。
接下來我們來談一談區塊鏈的作用,也就是它的應用。
區塊鏈源於加密數字貨幣,正向多領域延伸。2019年以來,區塊鏈在各領域應用落地的步伐不斷加快,正在貿易金融、供應鏈、社會公共服務、選舉、司法存證、稅務、物流、醫療健康、農業、能源等多個垂直行業探索應用。截止2019年8月,有全球各級政府推動的區塊鏈項目數量達154個,主要涉及金融業、政府檔案、數字資產管理、投票、政府采購、土地認證、不動產登記、醫療健康等領域。
2019年6月18日臉書牽頭發布全球數字加密貨幣項目「天秤座」的白皮書,「天秤座」將作為一種簡單、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為數十億人提供無國界、低成本、普惠的金融服務。「天秤座」一經宣布就受到了全球各界的關注與討論,各國監管部門先後發聲,顯示出區塊鏈技術在重塑全球金融基礎設施方面的巨大潛力
8. 互聯網加不動產登記意義
法律分析:實施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的意義:
首先,登記機構利用互聯網將不動產登記相關信息發布出來,公眾可以輕松獲取,減少了公眾在網路上去偽存真、篩選有效信息的時間,信息獲取更全面便捷,有利於塑造登記機構在人民群眾中陽光的良好形象。
其次,公眾通過互聯網,足不出戶就可以輕松獲取相關信息、辦理相關業務,減少了不必要的等待時間和出行成本,也減輕了登記機構的工作量,高效智慧的登記方式符合新時代下政府機構的發展趨勢。
最後,信息的不對稱容易滋生貪污腐敗,統一規范化操作能對登記工作人員的權利進行限制和監督,大大減少腐敗和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對登記機構塑造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