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區塊鏈技術應用協會稅號
① 北京未名之路區塊鏈技術有限公司怎麼樣
北京未名之路區塊鏈技術有限公司是2017-02-04在北京市海淀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信息路甲28號B座(二層)02C室-266號。
北京未名之路區塊鏈技術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10108MA00BLQ26W,企業法人任海蛟,目前企業處於注銷狀態。
北京未名之路區塊鏈技術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銷售自行開發的產品;計算機系統服務;基礎軟體服務、應用軟體服務;軟體開發;軟體咨詢;產品設計;市場調查;企業管理咨詢;數據處理(數據處理中的銀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雲計算數據中心除外);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服務;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服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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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區塊鏈在中國合法嗎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保險業發展時間較短,保障性業務,特別是意外、重疾、定期壽、家財等保障型險種覆蓋率低,致使低保障、特殊群體尋求風險保障類產品存在一定困難。在這種現實情況下,網路互助作為社保和商業保險的補充,可以為低保障人群提供一個抱團取暖的選擇,具有積極的保險普惠效應。楊永智表示,「區塊鏈技術可以應用到社會創新的方方面面,我們的願景首先是為中國最需要保障的人群提供費用低廉、賠付充足的人身和財產保障,讓保險普惠大眾。之後,我們願意將這一技術方案開放出來,讓更多領域因為區塊鏈技術的普及而獲益。」
③ 區塊鏈技術研究中心
區塊鏈技術應用研究中心是區塊鏈技術應用研究院直屬機構
區塊鏈技術應用研究院是在國家商務部,工信部,科技部的政策指導下成立於河南省鄭州市,
由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發起,國內知名專業分析師,特約國內最權威區塊鏈研究專家,院校專家教授,知名企業CEO參與
為中原企業提供區塊鏈技術落地式解決方案的研究院。是我國成立最早,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以研究傳播與服務區塊鏈技術為己任的第三方技術研究機構。
區塊鏈技術應用研究院本著權威性、規范性、系統性、開放性、公益性的工作原則,協助政府制定行業監管機制,協助政府推廣落地性解決方案。旨在為中原企業提供區塊鏈技術落地方案研究推進,普及和提升廣大企業對於區塊鏈技術的觀念和意識,對中原發展起到指導作用,促進中原區塊鏈技術健康有序的發展,助力中原經濟崛起。
區塊鏈技術應用研究院將在兩年內對接十億資金資源來扶持1000家中原企業來進行區塊鏈技術應用落地,助力中原經濟實現彎道超車。
④ 稅鏈區塊鏈怎麼自動填寫稅號
你好,還是在電子稅局裡面報稅的,一樣的。
區塊鏈電子發票是深圳市稅務局、騰訊公司在「智稅」創新實驗室的一項重要落地產品,區塊鏈電子發票是「智稅」創新實驗室重點項目之一 。
採用區塊鏈電子發票,經營者可以在區塊鏈上實現發票申領、開具、查驗、入賬;消費者可以實現鏈上儲存、流轉、報銷;而對於稅務監管方、管理方的稅務局而言,則可以達到全流程監管的科技創新,實現無紙化智能稅務管理。
⑤ 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區塊鏈信息服務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區塊鏈技術及相關服務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區塊鏈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遵照其規定。
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持的機構或者組織;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是指使用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第三條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全國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第四條鼓勵區塊鏈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和行業准則,指導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務規范,推動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督促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務、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區塊鏈信息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第五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第六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技術條件,對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應當具備對其發布、記錄、存儲、傳播的即時和應急處置能力,技術方案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規范。第七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並公開管理規則和平台公約,與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要求其承諾遵守法律規定和平台公約。第八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對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進行基於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件號碼或者行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用戶不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的,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第九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開發上線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安全評估。第十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第十一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伺服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服務項目、平台網址等事項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終止服務的,應當在終止服務三十個工作日前辦理注銷手續,並作出妥善安排。第十二條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收到備案人提交的備案材料後,材料齊全的,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發放備案編號,並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向社會公布備案信息;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人並說明理由。第十三條完成備案的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對外提供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的顯著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第十四條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信息實行定期查驗,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提供相關信息。第十五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區塊鏈信息服務存在信息安全隱患的,應當進行整改,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和國家相關標准規范後方可繼續提供信息服務。第十六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服務協議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依法依約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對違法信息內容及時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