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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做比特幣生意犯法嗎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
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2018年11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專題十二講到「加密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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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交易
購買方法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
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比特幣
② 火幣網怎麼樣 在火幣網交易比特幣,提現安全可靠嗎
火幣網李林:行業洗牌比特幣平台剩不超過三家_比特幣新..._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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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網站或在線錢包儲存比特幣時,站長攜款潛逃或被黑客攻破。
案例:10月26日凌晨,新浪微博爆料:「凌晨2點起,香港比特幣交易平台GBL網站無法進入。」此消息發布後,頓時引起軒然大波。《IT時報》記者發現,網站除無法登錄外,還顯示了一條留言,內容為「該網站已被攻破,請按照我們說的數目匯款到這個賬號,否則我們將刪除網站所有數據。」該狀態形似被黑客攻擊,但投資人都覺得非常蹊蹺。btcmini.net站長、維權QQ群組織者「南美小羊駝」(以下簡稱「小羊駝」)介紹說,GBL的人士瞬間全部蒸發,QQ離線、客服電話聯系不上,其位於灣仔軒尼詩卓能廣場15樓的辦公地址也空無一人。「我們估計這是他們自導自演的一起蓄意跑路事件。」
③ 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嗎
早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就曾發文,明確將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根據相關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等。
鑒於此,8月30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率先針對ICO(即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發布風險提示。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發文叫停各類代幣發行融資。9月1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又針對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及市場風險發出提示。9月15日晚,火幣網確認已正式接到監管部門的通知和指導,要求其清理整頓虛擬貨幣交易。
④ 數字貨幣現在怎麼了
現在情況很穩定也沒有什麼事件發生,選擇好的平台是對自己的一個安全保障吧。中幣一直就不錯,
⑤ 比特幣存在哪些交易騙局
目前數字貨幣、虛擬貨幣等尚未納入監管,很多新興的交易市場、要素市場等尚未納入監管或監管薄弱。比特幣交易亂象很多。
交易騙局
2013年10月底,香港GBL平台攜款潛逃,超過2000萬人民幣資金下落不明。這個交易網站的程序寫得非常差,沒有使用SSL安全協議,甚至連用戶名都是明文存儲,一些編程的基本常識他們都沒有。GBL依靠經紀人發展新客戶的「類傳銷」模式。
2013年10月22日,因看好比特幣的行情,東陽市民喬先生在網上搜索比特幣交易平台GBL公司,並通過第三方支付在該交易平台充值9萬元用來買賣「比特幣」。2013年10月26日,發現該網路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員不在線,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無法實施,一查才知道該公司注冊地址是假的,共被騙9萬元。這是東陽市第一起因購買「比特幣」被詐騙的案件,警方提醒在網路上購買「比特幣」的市民要注意甄別網站真假,防止被騙。
西方經濟學界對當前比特幣的經濟泡沫現象抱有許多擔憂。澳大利亞經濟學家John Quiggin稱比特幣為「經濟泡沫的最純粹的例子("perhaps the finest example of a pure bubble")」
Mt.Gox的比特幣價格從2013年11月初的200美元左右,一路飆升到去年12月4日1236美元的歷史新高,在令早期參與者興奮不已的同時,也有越來越多的分析師開始探究背後的原因:是因為中國人在他們的免費交易所中投機炒作?還是因為「絲路事件」發生後,比特幣對政府沒收行為的抵抗導致這種虛擬貨幣大量外流?
用WordPress搭建的Willy Report是一家僅有一篇文章的網站,上面詳細闡述了2013年9月至11月期間,種種可疑的機器人交易活動。
⑥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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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
⑦ 比特幣發展如何
在央視財經頻道播出的央視財經評論中,有兩位評論員說:「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態度比較暖,但又止步,部分原因是比特幣就是基於區塊鏈所產生出來的,同時區塊鏈在未來的金融領域中有很廣闊的前景,這使得中央銀行也不敢放棄對於區塊鏈的研究。不願意阻斷區塊鏈的發展,同時還要防止代幣ICO。」
早在2013年12月5號,中央銀行等五部委發布了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認為比特幣不是由政府發布的統一貨幣,沒有法定和強制的貨幣的屬性,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所以不能也不應該讓這些貨幣流動在市場上。受到此消息的影響,在一個小時內比特幣的價格下跌了35%。
在2014年2月份,當時全球最大比特幣交易所Mt.Gox宣布破產,使得比特幣陷入了深淵,比特幣(包括區塊鏈在內)一直受到各種困擾。所以在2014年下半年以來,比特幣的價格基本處於穩步下降的狀態。
2017年,比特幣在經歷過一系列漲漲跌跌後,開始進入攀岩式的增長,在2017年12月19 日比特幣價格達到19000美元,創下歷史新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入場比特幣,更多的人也真正意識到比特幣底層區塊鏈技術的重要性。
2018年伊始,比特幣價格的波動還算可以接受,但是到了中旬,比特幣跌破6000美元的支撐位,很多比特幣創業者陷入了迷茫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