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需要集資嗎
A. 區塊鏈到底是不是傳銷
區塊鏈是一種計算機技術,本身不具有傳銷性質。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
狹義來講,區塊鏈是一種按照時間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順序相連的方式組合成的一種鏈式數據結構, 並以密碼學方式保證的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分布式賬本。
廣義來講,區塊鏈技術是利用塊鏈式數據結構來驗證與存儲數據、利用分布式節點共識演算法來生成和更新數據、利用密碼學的方式保證數據傳輸和訪問的安全、利用由自動化腳本代碼組成的智能合約來編程和操作數據的一種全新的分布式基礎架構與計算方式。
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徵:
1、入門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1)區塊鏈需要集資嗎擴展閱讀: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1、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B. 如何防範以"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C. 區塊鏈如果只是發幣 最終不就是傳銷么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區塊鏈為什麼要發幣,一般來說區塊鏈發幣有兩個目的,
第一,虛假項目,發行數字貨幣,目的的話只有一個,那就是非法集資,利用所謂的數字貨幣是上交易所,等到價格砸盤之後,在圈錢跑路
第二,實際存在的項目,一般都是以公鏈為主,也有項目的整體的一個發展脈絡,發行數字貨幣的目的就是為了,用於團隊的一個後期運營,或者是過大規模,但是其發行的數字貨幣和項目的前景有著直接的關聯,價格也不穩定。
傳銷,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你親朋好友加入,最後讓你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總之,對於我們不了解的東西我們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去觸碰,以免血本無歸!!!
D. 區塊鏈投資安全嗎
區塊鏈投資的行為本身合法,但通過區塊鏈投資實施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的不合法。區塊鏈投資在法律上沒有具體規定,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其本身不違法,但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E. 以區塊鏈名義實施非法集資行為有哪些
「以互聯網金融名義實施金融犯罪的情況日趨嚴重。」北京市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主任、檢察官姜淑珍告訴記者,近年來,假借P2P名義搭建自融平台,通過發布虛假的債權轉讓項目為自身融資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來愈大。另外,以虛擬貨幣和區塊鏈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也開始出現。
姜淑珍分析說,金融犯罪案件目前還存在調查取證難、法律適用爭議多等問題。如非法集資案件,取證量大、跨地區取證難,罪與非罪、個人犯罪與單位犯罪等爭議。
另外,金融法律規范對金融新業態如互聯網金融等規制相對滯後。姜淑珍舉例,如近期出現諸如「華強幣」、「五行幣」等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違法犯罪活動,央行等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及時提醒公眾警惕代幣發行融資和交易的風險隱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幣的含義如何,具體以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哪一種違法行為予以規制,尚缺乏執法規范。針對互聯網金融、區塊鏈等新業態中暴露的問題,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
內容來源 紅星新聞
F. 區塊鏈是騙人的嗎
「區塊鏈」是新時代的一個重要概念,本質上說是一個中心化的資料庫,同時也是數字貨幣之類的底層技術。按照我們通俗的解釋,可以將「區塊鏈」看成一個賬本,每張賬單就是每一個區塊,只不過這個賬本是中心化得的,可以說是沒有任何企業或者團隊對其管轄。「區塊鏈」技術是以中心化,信息無法串改等特有的信息化,現在生活中此技術已應用至電子發票,支付碼等一系列應用之中。
對於現如今生活中,很多人都打著此幌子進行詐騙,直銷盤、資金盤,科技盤等名號拉人圈錢然後跑路,很多人因此資金受損,無處維權,最後只能說「區塊鏈」是騙人的這種話。技術無對錯,錯在人。
隨著時代的進步,社會的進步,任何技術的開始應用都會受到正面和反面的種種質疑聲,但也隨著技術的相對應用與成熟,加之技術的完善,形成人們身邊的各種應用也會不斷完善,相信不久的未來,這些質疑聲會慢慢消散。
下面為大家總結身邊常有一些區塊鏈的騙局!
陷阱一:區塊鏈就是發幣圈錢
陷阱二:進行虛擬貨幣交易,許諾低投資高回報
陷阱三:去中心化能解決所有問題
陷阱四:區塊鏈的延伸產品 有了挖礦機就能躺著賺錢
陷阱五:微信、支付寶進行的交易買賣虛擬貨幣
總之騙子的手法也是與時俱進,要通過我們的「法眼」去提高增強我們的應變能力,去發現與警醒自己,防止上當受騙,投資者對於那些,低投資高回報的各種騙人手段一定要有所警惕。
G. 為什麼很多人說區塊鏈是騙人的
區塊鏈並不是騙人的,騙人的是打著區塊鏈當幌子騙人的人。其實區塊鏈騙局就是利用人們對該技術的不了解,然後騙子依靠各式各樣又花里胡哨的手段設置騙局,很多人做投資只看錶面,最終被高利所誘惑掉入陷阱。
當前社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願意去冒這個風險去做投資,以此來獲取豐厚的回報,但也並非所有人都能藉此獲利,畢竟有利益的地方就有許許多多的人在蹲守著,他們會設下圈套讓人上鉤。
(7)區塊鏈需要集資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區塊鏈是一種技術,簡單地說:這項技術是基於密碼學等數據管理的新方式。區塊鏈技術因為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等優點,有著廣闊的應用前景。而發幣則是依靠區塊鏈技術衍生出來的一種行為。目前絕大多數以發幣、炒幣為主的區塊鏈應用都有非法集資嫌疑。
區塊鏈技術還在早期發展中,應用落地也有不小難度。如果僅靠一個白皮書就宣稱有了應用,本身就是一個欺騙行為。
H. 區塊鏈開發需要多少資金
這個問題是沒有答案的,因為區塊鏈軟體只是一個大的領域,需要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問這問題就如同問買一套房子多少錢一樣。
區塊鏈軟體分為好多種類
比如交易所是做得最多的,有簡單的幾萬到功能齊全的幾十萬的都有的
還有區塊鏈游戲的,具體看游戲設定,一般的話十幾萬到幾十萬的都有
其他的看具體做那個類目了。
I. 現在做去區塊鏈投資怎麼樣靠譜嗎
新手還是建議多了解區塊鏈相關的東西吧,最好找一家比較樂意教的那種,畢竟現在魚龍混雜的人有很多。其實我也很猶豫,因為我之前就關注到WEN生態,現在WEN生態裡面有挺多的項目的,雖然他們的工作人員總是在我提問題時,很耐心的解答,但是我還是有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