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和https
㈠ 誰能給我詳細解釋一下什麼叫區塊鏈
區塊鏈這個名詞來源於比特幣,同時也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簡單說就是一個有激勵制度的賬本,在一個公開的交易中,每個人都可以根據算力來記賬保持賬本的更新和交易的進行,成功記賬的人會獲得獎勵(比特幣) ,通過這樣自激勵不依託任何一家公司或者組織的運營機制叫做區塊鏈
㈡ 如何通俗理解高大上的「區塊鏈」和「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電子支付貨幣,你可以理解為網上的人民幣
區塊鏈技術是開發這種貨幣的技術,通俗的講就是用區塊鏈的技術發明了比特幣。
為什麼必須是區塊鏈的技術而不是其他的技術呢,因為貨幣有其特殊性和敏感性。在社會生產中佔有特殊的地位,比如,我們要求貨幣必須要有穩定的價值、去中心化、流通性、信用體系等一系列問題,而區塊鏈技術很好的解決了這些問題。
㈢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截至2020年5月,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
第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3)區塊鏈和https擴展閱讀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規定:
第十一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資金和財產,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轉移資金、財產。
第十二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經中國人民銀行調查認定後,作出取締決定,宣布該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活動為非法,責令停止一切業務活動,並予公告。
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發現金融機構為非法金融機構或者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開立賬戶、辦理結算和提供貸款的,應當責令該金融機構立即停止有關業務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有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