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法律規制
① 威海信用互助43800合法嗎
法律分析:區塊鏈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證明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區塊鏈的發展,但是區塊鏈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均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也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其次,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做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無人接盤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因此,炒作區塊鏈相當於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區塊鏈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洗錢的工具。
綜上所述,雖然目前沒有法律依據區塊鏈投資是合法或者非法的,但由於法律的制定往往遲於市場,一旦監管可能導致區塊鏈投資價值不在,再加上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特點,容易被當做違法犯罪的工具,因此建議慎重參與區塊鏈投資,以免造成難以挽回的風險。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 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 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② 區塊鏈是合法的嗎
區塊鏈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證明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區塊鏈的發展,但是區塊鏈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均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③ NFT與物權保護是什麼關系
如果你是藝術家,需要做的是2步:
1、盡快生成自己的nft作品
2、在自有國家,把自己的作品版權登記
投資NFT的版權風險
如果你是正在考慮投資NFT的人,首先需要考慮你買到的什麼。NFT平台上一般會通過專門的協議來對買家對NFT享有的權利作出明確限制和約束。例如,某平台稱允許買家在購買NFT時的同時,購買底層一攬子版權;也有平台禁止對其平台上購買的NFT進行商業使用。每個NFT都是獨特的,NFT買家應該在購買前考慮每個NFT平台和每個特定NFT的相關權利限制,避免侵權風險。
出售NFT的作品著作權人,怎麼維權
因為區塊鏈技術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不受監管,以及區塊鏈儲物櫃和錢包的匿名性質,作品權利人維權存在很大挑戰。一方面,出售NFT的作者無法阻止轉售到他們可能很少或根本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的其他國家,另一方面也很難阻止作品公開表演作品,因為錢包的匿名性導致難以追蹤購買每個代幣的人的真實身份。
NFT平台的版權風險
由於NFT項目基本上是由創作者創造的,所以對於大多數NFT平台來說,存在用戶上傳侵權、非法攻擊性或其他破壞性內容。因此平台雖然可以通過用戶協議來限制這種上傳行為,但採取技術措施來檢測和刪除被禁止的內容將更加有效。否則,大量被禁止的內容會讓用戶望而卻步,同時也會引起監管部門的審查。
NFT的數字版權標記會改變什麼
NFT註定會帶來巨大改變,同時也會迎接新一輪的挑戰。例如,同一件藝術品是否可以上傳至幾個區塊鏈上受到多個不同NFT的約束而沒有排他性權利、作者在出售NFT後權利是否用盡等問題仍待探索研究。
如果NFT的所有者在某社交網站上發布了TA購買的作品,作者是否可以自由地訪問該社交網站,提交一份刪除通知,要求NFT的所有者刪除?作者是否可以在某NFT平台上賣出多份token後,在線下將其實體作品轉賣給另一個買家?或者到另一個NFT平台上另做了10份token賣出,在第一個平台上的買家是否可以對作者追償?NFT和現實生活中的版權的關系,法院對NFT涉及的知識產權的保護值得我們持續關注。
④ 區塊鏈中「不可能三角」到底是什麼意思
在區塊鏈的應用與發展中,不僅面臨「不可能三角」悖論的技術制約,也存在國家主權被侵蝕的風險。從理論上說,區塊鏈是運用一套基於共識的數學演算法,在機器之間建立信任網路,從而通過技術背書而非中心化信用機構建立信用,不需要人為執行規則,而是通過預先定義好的技術規則加以控制,是一種完全的去中心。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區塊鏈中的「不可能三角」悖論
在區塊鏈的應用和發展中,影響和侵蝕國家主權的另一個因素是單一技術之治可能帶來的無政府主義和自由化傾向。區塊鏈從根本上顛覆了現有的法治監管體系,單一純粹地由預先定義好的技術規則來實現「自治」,可能提高操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但由於缺乏與之相配套的法律規制,也容易導致國家主權、公共利益、各類組織及個人權益受到侵害。區塊鏈的應用不僅要解決技術問題,更需要研究和解決網路空間與現實社會的連接與融合問題。
⑤ defi是否違法
defi本身不違法但看具體操作,如果某類產品,比如說定投基金的回報率到了10%,這就是比較危險的信號,離這類遠一些國家法規對於一些特定方向。
DeFi是英文 Decentralized Finance的簡寫,翻譯過來就是去中心金融,縱觀加密貨幣的發展,加密貨幣的進化過程伴隨著混亂和希望,Difi 是2019年區塊鏈領域中最受關注的話題之一。 Linktobit(鏈幣)亞太研究院執行院長鄒冠軍曾公開表示: DeFi一定是未來,因為它是安全性、隱私和效率的最優結合。
⑥ 區塊鏈需要關注的核心邏輯問題
區塊鏈需要關注的核心邏輯問題
區塊鏈是去中心、去中介、點對點的交易處理體系,是全網驗證、全網記錄、不可逆轉、難以篡改、可以溯源、公開透明的分布式帳戶體系,這是到目前區塊鏈定義兩個主要的內容。但是如果按照去中心、去中介、點對點交易這個標准去卡,很多人所說的運用了區塊鏈,那基本上都不是。因為現在幾乎沒有真正去中心的區塊鏈應用。很多人說區塊鏈將是信任的機器,是價值的互聯網,區塊鏈將再造生產關系、經濟組織、運行模式,將顛覆法定貨幣體系,顛覆復式記賬法,甚至將出現人人可發幣、人人自金融、人人自組織的全新的社會。是不是這樣?
今天我想給大家就在這么熱的氛圍裡面,我們怎麼看區塊鏈,怎麼抓住它的核心邏輯,避免出現顛覆式的重大錯誤做一點交流。
這里主要是基於比特幣區塊鏈來看。
第一個就是比特幣這一類的加密數字貨幣能不能成為真正的貨幣,這一類的數字貨幣能不能顛覆法定貨幣體系。
我們知道貨幣在人類社會存續了幾千年,不斷地演進,從最初的實物貨幣到規制化的金屬貨幣,再到金屬本位下的紙幣,再到去金屬本位的信用貨幣。不斷地演進到今天它的邏輯和規律是什麼,這是正需要我們去准確把握的。
貨幣在演化過程裡面,特別是出來紙幣以後,人們逐步發現貨幣的功能越來越多,貨幣的影響力越來越大,但是它最重要、最核心的功能是價值尺度。
要發揮價值尺度的功能,最基本的要求是幣值一定要相對穩定。要做到幣值相對穩定,理論上必須是一個國家的貨幣總量要與這個國家主權范圍內法律可以保護的能夠貨幣化的財富規模相對應。也就是說貨幣總量和財富規模要對應。
怎麼對應呢?不可能一個個完全對應,所以就出來一個中介目標的概念。有一個全社會消費物價總指數的概念,所謂CPI的概念。當一個國家的CPI變動,即通貨膨脹率的波動,在我們目標范圍內,在可控的水平之內,我們就認為物價或幣值是相對穩定的。
這里邊我們講的是相對穩定,因為一個國家越大,物價越不可能絕對穩定,同時又要將波動控制在一定范圍裡面不能失控。當你通貨膨脹率的水平控制在一定上升范圍裡面,意味著貨幣在一定程度上是貶值的。貨幣的貶值有什麼好處呢?它可以抑制存款、鼓勵投資和消費,從而發揮貨幣政策的作用,促進經濟的發展。正因為貨幣總量可以人為調控,而且有一個調控空間,貨幣政策才出來了,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一樣,成為國家宏觀調控的兩大政策之一。但是有一個前提,貨幣的貶值或者通貨膨脹不能失控,一旦失控,底層人民活不下去,社會就會發生劇烈的動盪,政府或朝代就會更替。歷史上這種例子很多。
今天在貨幣政策上也面臨著很多誘惑,誘惑人們超發貨幣。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使一些人開始說你們這個貨幣體系不對,人為能控制,就會有腐敗、不公平,我們能不能用技術的手段形成一些人不能幹預的貨幣體系?這也就催生了比特幣這一類的加密數字貨幣。
但是我們要知道,貨幣發展的規律是貨幣要逐步從財富裡面脫離出來的,成為一個財富的對應物,這樣我們才能用貨幣總量完全跟財富對應,同時也跟著有一定的調控餘地。因此像黃金這樣實物屬性強,受到它的儲量和挖掘加工約束很大的東西要脫離貨幣,成為貨幣的對應物,當然可能有很大的儲值的功能。這樣就使貨幣發展到今天,成為人們所說的信用貨幣或者國家信用擔保的貨幣。我自己覺得這個叫法不一定準確,因為很多國家政府的債務越來越大,是永遠也還不了的,所以說是信用貨幣有點牽強。嚴格地講今天的貨幣就是法定貨幣或者主權貨幣。是說一個國家的貨幣總量一定要跟這個國家主權范圍內法律可以保護的財富規模相對應。也正因為這樣大家會發現今天我們再回去用實物貨幣,用黃金做貨幣已經不可以了。同時我們再回去說民間發貨幣,貨幣的非國家化同樣不可以。今天很多加密數字貨幣擁躉者都舉一個聖典,說哈約克先生就說貨幣應該非國家化。但哈約克的想法到今天還沒有落地,就是違反了貨幣發展的軌跡和邏輯。
我們來看看比特幣。比特幣運用了非常復雜的技術和嚴密的數學運算,但是在貨幣這個體繫上是高度模仿黃金的,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它是總量一定,而且每四年減一半,因為黃金儲量是一定的,越容易挖的先挖出來,越往後越不容易挖,所以新增的產量理論上是越來越低的,總有一天會挖完。比特幣也是一樣,總量2100萬個,每十分鍾所含的含量系統設定好了,每四年自動減一半一次,到2140年基本上全部結束。
大家可能看到了現在的信用貨幣存在一些問題,但你再想回過去比照黃金設計出一種新的貨幣體系,本身就違反了貨幣的發展邏輯會規律,從這個角度來講它不可能成為真正的貨幣。這些東西只能是一種網路虛擬資產,或者是在一個商圈裡面運用的代幣、商圈幣。它不一定完全沒有價值,難道說黃金脫離了貨幣就沒有價值了嗎?依然有價值,只要你有真正應用的場景。
大家會看到像比特幣這樣的東西,只要在大家認可的比特幣圈裡面,它也是有一定流通使用的基礎。就像現在中國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不代表沒有單位的飯菜票,商場的購物券一樣。
一旦確定了屬於商圈幣,就要嚴格控制在商圈裡面的使用,不能出商圈使用,否則就在挑戰法定貨幣的應用,如果沖擊法定貨幣了,就一定會受到國家的監管。只要你做大了,對法定貨幣體系構成了威脅,它一定會來監管你。今天你會看到這個趨勢已經出現了,各國逐步開始強化對加密貨幣的監管。這是我們要注意的一個問題。
大家知道比特幣盡管模仿黃金,但是它的設計比黃金要嚴格得多,因為它每十分鍾產幣多少都告訴你了,人為是調不了的。然而,嚴格限定每十分鍾的產量,就會使貨幣的供應量和經濟的發展,財富的變化產生嚴重的分離,然後貨幣的幣值根本難以控制。如果真的像比特幣2017年初一千美金到11月份將近兩萬美金,有人說未來可能十萬美金,二十萬美金一個比特幣的話,以它作為貨幣,大家想想整個幣值的波動會多大。因為你上漲得快,可能貶得也會很大。更重要的是,比特幣一開始沒有引起大家重視,很多學生在宿舍里玩,因為不值錢,所以前期挖出來的比特幣密鑰都丟了,成為死亡幣,而且這個是激不活的。今天大概1700萬的比特幣挖出來,其中有三百七八十萬是死亡幣,那本來2100萬個就很有限,再去掉三百七八十萬個幣的話,這個幣的供應量就更有限了。更何況如果它真有上升空間的話,馬上就會有很多人不是做幣的支付,而是將其作為儲藏物、收藏品,那供應量就更有限了。所以從這些角度來講,真正搞貨幣的人就會發現,它其實很難發揮貨幣的作用,它更像是一個貨幣的對應物,像黃金一樣作為儲值物是可以的。
第二,我們來看看像比特幣區塊鏈能不能顛覆世界,能發揮什麼樣的作用。
比特幣非常強調去中心、去中介、點對點。但是怎麼實現去中心呢?一定需要社會上的計算機加盟共同運行,共同維護規則。因為如果系統運行的主機是某一家的主機,你要更改系統的規則是非常容易的,你怎麼能講是去中心呢?所以比特幣一定是要社會上的計算機共同參與運行。要大家參與的話,第一個前提是系統要開源,自動下載馬上能運行,不需要做大量測試才能聯網運行,否則根本就應付不了社會化、全球化的加盟體系。
第二規則要內置到系統裡面,所謂的編碼即規則。大家在運行這個系統的同時就是維護這個規則,未來未經過加盟的節點一半以上的同意,你即使一開始維護這個編碼的人員也無權更改系統的規則。但是要做到這一條談何容易啊,它需要共識、需要激勵。最後的結果就是越追求去中心,去中介,就形成了一種完全封閉的網路體系。你今天看到,比特幣上面能運行什麼東西呢?只有一個東西,就是比特幣。而比特幣是哪來的呢?是鏈生資產,是挖礦出來的,跟現實世界沒有任何的關系。正因為這樣,它才能做到從一開始產幣到幣任何的變動,每一個帳戶都是全網監控的,是很難篡改的,是可以溯源的。正因為每個帳戶可以保真,所以我們才可以做到根本不知道帳戶後面的人是誰,只要保證這個帳戶是真是的就可以做交易。
結果有人在這個基礎上演繹出來說,用了區塊鏈就可以不用知道對方是誰就可以做交易,真的是這樣的嗎?
比特幣去中心、點對點的交易是有嚴格的前提的。從一開始就必須在一個封閉的網路體系裡面,交易的資產只能是鏈生資產,不可能把現實的財富送上去。當不能把現實的財富送上去運行,這怎麼能解決現實的問題呢?所以比特幣今天依然需要兌換成法定貨幣才能實現它的價值。如果不能兌換成法定貨幣,其價值會大打折扣。更多比特幣解讀:www.yangfenzi.com/tag/bitebi
問題是比特幣這個區塊鏈本身沒有交換的功能,只有挖礦、產幣和內部的點對點的轉移。沒有兌換的功能,要兌換必須要出比特幣的圈到外掛的交易體系。所以大家會看到今天出了很多數字貨幣的交易所,交易所出了問題不代表比特幣體系出了問題。比特幣的體繫到了今天為止依然是安全的,前提是它是個完全封閉的,不受外面影響的體系。
還有一個,比特幣產幣的規則每十分鍾多少個幣,它忘了貨幣金融是連在一體的,金融是需要有貸款生息或者投資分紅的。大家看看比特幣生息產幣的規則有沒有貸款生息和投資分紅額外幣的產量呢?沒有,必須出來換成法定貨幣以後,只有通過法定貨幣才能實現貸款和投資的需求。如果嚴格用比特幣的區塊鏈,金融的功能會大受影響,這是我們需要看到的。
正因為這樣,我們比特幣區塊鏈帶來一個問題,就是大家想像的非常好,它是一個全新的東西,但是它是完全封閉的體系,實際上解決不了我們現實問題。
因此,以太坊設計人說這樣不行,這樣就成為網路游戲了,在這個東西裡面要解決實際的問題,所以以太坊加了一個智能合約,在上面可以做一些私活。但是一加智能合約以後就打破了傳統的封閉,今天以太坊的安全性就比比特幣要弱一點了。
同時,比特幣、以太幣堅持全網驗證、全網記錄,量一大以後全網的存儲占的空間非常大,效率非常差,消耗的資源越來越大。今天又有人探索能不能進一步提升,比如,一定要全網驗證,全網記錄嗎?現有的銀行不也就兩地三中心,不是也沒有出現大問題?我們能不能在這裡面選若乾的核心節點,比如21個節點,31個節點就可以?EOS或者類似的東西所謂的區塊鏈3.0,基本上是採用縮小節點,不再全網同時記錄、同時存儲了。
這又出來一個問題:這些核心節點誰來選呢?如果是由你某一方指定核心節點,那不就沒有去中心了嗎?所以大家又在探討我們能不能編一個系統,在選節點的時候就是去中心的。現在都還在不斷地探討,甚至進一步說挖礦需要巨大的能量消耗,一定要挖礦嗎?類似這些方面,今天區塊鏈都還在不斷地在探索。
那麼,講到這里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區塊鏈目前還處在它的研發初期,我們可能認為它很有發展的空間,但是不要輕易地說它能顛覆這個,顛覆那個,目前可以看到真正的應用非常地有限,還需要做大量的探索。
正是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從去年以來一直呼籲大家,一定要理性看待數字幣、區塊鏈。從目前的發展階段和應用場景來看,區塊鏈研發會有兩大分支:一個分支是繼續聚焦於底層技術的發展,就是公鏈的研發,不斷地去改進。但是一定要知道底層技術、公有鏈的研發需要大量長期的研發,這是很難的。我們希望有人繼續沿著這條路扎扎實實地去研發、去突破。
另一個分支是應用。這個應用就不要想著像比特幣一樣的區塊鏈,聚焦在挖礦造幣上面去,我一直在呼籲大家要跳出比特幣挖礦造幣區塊鏈的範式來找應用。找什麼應用呢?那就不要再去追求去中心、去中介,追求的是信息的分布式處理,連續的加密,可以溯源,不可以篡改等,優先做這些方面解決實際問題。從這個方面大家看到有是很多應用場景的,因為這個社會在加快向信息社會邁進。
首先可以找跟我們的財產或者債權債務交互頻繁沒有那麼密切關系的其他東西。大家會看到,現在像BAT他們都在做網路游戲,不管是養貓還是養寵物,是網路應用,不涉及現實的財物和法律法規。第二是做公益性事業,像捐款,是錢物單向出去不需要再回來,沒有買賣關系,沒有借貸關系,但是人們關心這個東西是不是按照我的意願去了,所以可以溯源、可以追蹤。
再進一步,我們現在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在政務裡面有大量的單證、合約、影像等等東西,我們能不能幫他推到鏈上,上網運行,保證這個東西是真的,合法的,不可逆轉的,隨時可以查的。這都是可以的。再進一步可能才是未來向著所謂計算機聯網,信息聯網和價值聯網,也就是實物聯網相融合的方向發展。所謂的真正的要解決我們現實問題,那可能還要有一段過程。
這是我想跟大家做的交流。區塊鏈是多種技術的集成,比特幣是第一個應用,也是到目前為止非常完整的一個封閉式的體系,它很安全,但是解決不了現實問題。越來越多的人發現,目前比特幣區塊鏈或者類似的區塊鏈都存在著「去中心、高效率和安全性」三者不可兼得的三角關系,所以要實事求是,注重解決現實問題,注重應用的使用,要跳出比特幣區塊鏈的範式。這是我今天給大家分享的一個基本觀點,供大家參考。
⑦ 區塊鏈申請泰國數字貨幣牌照的條件
您好,數字貨幣交易行業的牌照一般是指在某個國家或當地的運營許可牌照,各個國家的牌照申請標准也存在較大差異,但交易所一般都需要按當地的企業注冊條件和牌照申請標准准備好材料。今天說說相關數字代幣牌照的泰國,泰國政府在今年6月中旬的時候宣布在泰國從事區塊鏈是合法的,這也意味著泰國成為了亞洲第一個主動頒布相關法律的國家。泰國也是一個旅遊大國多元化國家,這也成為區塊鏈發展的沃土。自今年年初以來,泰國政府對愛西歐項目和交易所的談論越來越多,越來越公開,並表示出十分歡迎的態度。更重要的是,他們也為外國區塊鏈公司的運營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方針,從而吸引了外國公司。這些都是一些利好的方面。
泰國數字貨幣牌照申請流程
1、首先成立泰國主體公司,再以泰國公司的名義去申請數字貨幣交易牌照,目前泰國已經頒發過的牌照只有數字貨幣交易牌照,還沒有出ico牌照,
2、申請泰國數字貨幣牌照的費用,分為中心化和去中心化
3、時間在3-6個月左右
⑧ 以區塊鏈名義實施非法集資行為有哪些
「以互聯網金融名義實施金融犯罪的情況日趨嚴重。」北京市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主任、檢察官姜淑珍告訴記者,近年來,假借P2P名義搭建自融平台,通過發布虛假的債權轉讓項目為自身融資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來愈大。另外,以虛擬貨幣和區塊鏈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也開始出現。
姜淑珍分析說,金融犯罪案件目前還存在調查取證難、法律適用爭議多等問題。如非法集資案件,取證量大、跨地區取證難,罪與非罪、個人犯罪與單位犯罪等爭議。
另外,金融法律規范對金融新業態如互聯網金融等規制相對滯後。姜淑珍舉例,如近期出現諸如「華強幣」、「五行幣」等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違法犯罪活動,央行等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及時提醒公眾警惕代幣發行融資和交易的風險隱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幣的含義如何,具體以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哪一種違法行為予以規制,尚缺乏執法規范。針對互聯網金融、區塊鏈等新業態中暴露的問題,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
內容來源 紅星新聞
⑨ BTC 比特幣 內涵
1、區塊鏈和比特幣的概念、內涵、本質等。
2、區塊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規劃、通知公告等。
第一,筆者眼中的區塊鏈:
如同它名字一般,是指一個區域連接成一塊,最終形成很多區塊的拼接,而每一個區塊都有一個節點可以承載不同的事物,比如說你買一箱蘋果在這個節點上銷售者給你賣100塊,你就可以通過這個鏈條知道上一個種蘋果的農戶是50塊賣給銷售者的,信息公開並且透明化,可以揭開交易、服務、溝通過程中的層層面紗;個人認為區塊鏈不是去中心化,而是所有中心化的聯合,因為每一個節點就是一個小中心,將所有中心連接起來形成一整個區塊鏈資料庫,而不是傳統的將一個事物孤立為一點從而發散,是需要每一個節點配合聯動,是一種思想模型,一種載體建立在分布式核算和存儲上,只是不存在中心化的硬體或管理機構,任意節點的權利和義務均等,一個系統中的數據塊由整個系統中具有維護功能的節點來共同維護。
網路和360網路的解釋,和根據我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2016)》的定義:其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
2018年3月31日,《區塊鏈技術原理與開發實戰》正式引入高校講堂,首次課程在西安電子 科技 大學南校區開講。2018年4月,一群來自牛津大學的學者宣布創辦世界上第一所區塊鏈大學——伍爾夫大學。5月29日,網路上線區塊鏈新功能,以保證詞條編輯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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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筆者眼中的比特幣:
基於區塊鏈技術應用發展起來的數字貨幣,非法定貨幣,向法律規則發起了挑戰,引發諸多 社會 和財產風險。需要我們慎重評估區塊鏈技術應用可能存在的法律問題,思考對策。監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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狹義區塊鏈,是一種按照時間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順序相連的方式組合成的一種鏈式數據結構,並以密碼學方式保證的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分布式賬本。
廣義區塊鏈技術是利用塊鏈式數據結構來驗證與存儲數據、利用分布式節點共識演算法來生成和更新數據、利用密碼學的方式保證數據傳輸和訪問的安全、利用由自動化腳本代碼組成的智能合約來編程和操作數據的一種全新的分布式基礎架構與計算方式。一般說來,區塊鏈系統由數據層、網路層、共識層、激勵層、合約層和應用層組成數據層封裝了底層數據區塊以及相關的數據加密和時間戳等技術;網路層則包括分布式組網機制、數據傳播機制和數據驗證機制等;共識層主要封裝網路節點的各類共識演算法;激勵層將經濟因素集成到區塊鏈技術體系中來,主要包括經濟激勵的發行機制和分配機制等;合約層主要封裝各類腳本、演算法和智能合約是區塊鏈可編程特性的基礎(區塊鏈技術的廣泛應用,離不開智能合約,所謂的智能合約就是以數字編碼的形式定義承諾。交易的雙方無須彼此信任,一切交易都由代碼強制執行。但智能合約的形式及其內容的效力,還沒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認可,其作為數字編碼的形式體現出來的合同文本,尚無法確知,是否可以構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擬採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應用層則封裝了區塊鏈的各種應用場景和案例。
區塊鏈已經從區塊鏈1.0——數字貨幣到2.0——數字資產與智能合約,發展到現在區塊鏈3.0——DAO、DAC(區塊鏈自洽組織、區塊鏈自洽公司)-->區塊鏈大 社會 (科學,醫療,教育,區塊鏈+AI)。從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到追蹤中國放養肉雞。專門跟加密貨幣相關的專利申請——不包括在區塊鏈專利類別中——在2017年增長了16%,達到602項。中國2017年申請了225項區塊鏈項專利,而2016年為59項,
其次是美國(去年為91項,2016年為21項)。其體系結構的核心優勢:任何節點都可以創建交易,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確認之後,就可以合理地確認該交易是否為有效,區塊鏈可有效地防止雙方問題的發生。對於試圖重寫或者修改交易記錄而言,它的成本是非常高的。
區塊鏈實現了兩種記錄:交易以及區塊。交易是被存儲在區塊鏈上的實際數據,而區塊則是記錄確認某些交易是在何時,以及以何種順序成為區塊鏈資料庫的一部分。交易是由參與者在正常過程中使用系統所創建的(以加密數字貨幣為例,一筆交易是由b將代幣發送給a所創建的),而區塊則是由我們稱之為礦工的單位負責創建。
...
(部分)區塊鏈的特點:
1. 去中心化:使用分布式核算和存儲,不存在中心化的硬體或管理機構,任意節點的權利和義務都是均等的,系統中的數據塊由整個系統中具有維護功能的節點來共同維護。
2. 開放性:系統開放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區塊鏈的數據對所有人公開,任何人都可以通過公開的介面查詢區塊鏈數據和開發相關應用,因此整個系統信息高度透明。(私有物被加密,公有物透明)
3. 自治性:區塊鏈採用基於協商一致的規范和協議(比如一套公開透明的演算法)使得整個系統中的所有節點能夠在去信任的環境自由安全的交換數據,使得對「人」的信任改成了對機器的信任,任何人為的干預不起作用。
4. 信息不可篡改:一旦信息經過驗證並添加至區塊鏈,就會永久的存儲起來,除非能夠同時控制住系統中超過51%的節點,否則單個節點上對資料庫的修改是無效的,因此區塊鏈的數據穩定性和可靠性極高。
5. 匿名性:由於節點之間的交換遵循固定的演算法,其數據交互是無需信任的(區塊鏈中的程序規則會自行判斷活動是否有效),因此交易對手無須通過公開身份的方式讓對方自己產生信任,對信用的累積非常有幫助。
綜上筆者認可的觀點是區塊鏈是一種系統,是一種演算法技術的創新應用,只要不涉及倫理問題和道德風險,本不存在國家監管與法律規制問題。
...
參考文獻
1. 鄭惠敏:《區塊鏈法律:部分國家對虛擬貨幣、數字代幣的性質認定》大風號自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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