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比特幣案
① 比特幣歷史上發生哪些被黑事件
2011年6月,賽門鐵克公司發出警告,僵屍網路正在參與到比特幣"挖礦"中。 這會佔用受害者的計算機運算能力、消耗額外的電力並導致主機溫度升高。當月晚些時候,澳大利亞廣播公司發現一名雇員用公司的伺服器進行挖礦。
一些惡意軟體也大量利用顯卡的並行計算能力。在2011年8月,比特幣挖礦的僵屍網路被發現了, 被木馬感染的Mac OS X也被發現進行比特幣挖礦
2011年6月19日,Mt.Gox(Magic: The Gathering Online Exchange的縮寫)比特幣交易中心的安全漏洞導致1比特幣價格一度跌至1美分(雖然其它交易沒有受到影響)。原因是一個黑客從感染木馬的電腦上盜用了該用戶MtGox的證書,從而把比特幣轉到自己的帳號上並拋售,產生了大量該價格的「ask」請求。幾分鍾後MtGox 關閉並取消了黑客事件中的不正常交易,使比特幣價格反彈回到了15美元。 最終比特幣匯率回到了崩潰前的情況。相當於超過8,750,000美元的帳戶受到影響。
2011年7月,世界第三大比特幣交易中心Bitomat的運營商宣布:記錄著17,000比特幣(約合22萬美元)的wallet.dat文件的訪問許可權丟失。同時宣布決定出售服務以彌補用戶損失。
2011年8月,作為常用比特幣交易的處理中心之一的MyBitcoin宣布遭到黑客攻擊,並導致關機。涉及客戶存款的49%,超過78000比特幣(當時約相當於80萬美元)下落不明。
2012年8月上旬,Bitcoinica在舊金山法院被起訴要求賠償約46萬美元。2012年,Bitcoinica兩度遭到黑客攻擊,被指控忽略客戶資金的安全性以及偽造提款申請。
2012年8月下旬,Bitcoin Savings and Trust被所有者關閉,並留下據稱約560萬美元的債務。同時導致其被指控操作龐氏騙局。2012年9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開始調查這一案件。
2012年9月,Bitfloor交易中心也被黑客入侵,24,000比特幣(約相當於25萬美元)被盜。Bitfloor因此暫停運營。同月,Bitfloor恢復運營,它的創始人說,他已經就盜竊事件上報FBI,而且他正計劃賠償受害者,但賠償的時間表尚不清楚。
2011年6月,有黑客將25000比特幣轉進自己戶頭,其相當於50萬美金。整個交易無法被追蹤,雖然比特幣的擁有者在網上公布了這起失竊,但卻沒用,這個黑客也成了比特幣的第一個偷竊者。
2012年,由於網站託管供應商Linode的伺服器超級管理密碼泄露,價值228,845美元的46703比特幣失竊。超過4.3萬的失竊比特幣屬於一家比特幣交易平台Bitcoinica,另外3094比特幣為捷克程序員Marek Palatinus所有,比特幣首席程序員GavinAndersen也失去了他的5比特幣。
② 巴西查獲了首起利用比特幣洗錢案件
巴西警方13日查獲一個利用比特幣洗錢的犯罪團伙。這也是巴西偵破的首起利用虛擬貨幣犯罪的案件。警方當日發起新一輪反腐敗行動,逮捕里約熱內盧州前政府官員、特警負責人等。他們涉嫌通過開具高價發票侵吞國家資產。
有別於傳統貨幣,比特幣實際上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加密數據,依託銀行支持便可實現點對點支付交易。目前,已有多個國家出於管控金融風險、打擊洗錢行為等考慮,收緊對比特幣的監管。
③ 網傳比特幣被盜是真的嗎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商品,近年來經過炒作,價格不斷暴漲。近日,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經過3個多月的偵查,成功破獲了全國首例比特幣盜竊案。
今年7月27日,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接到轄區居民武某報警,稱自己放在網路錢包里價值340多萬元的比特幣丟失。武某是一名職業投資人,從2016年開始做比特幣投資。2017年年初,他被拉進一個比特幣投資者的微信群。
受害人武某:說到最後,他說他也有責任,雖然說我的幣丟了是他教我的,他也是出於好心,說賠償我10(比特)幣,說只能是擔負他責任的那一部分。後來他用支付寶真的給我轉錢了。如果跟他沒有關系,他怎麼會隨隨便便陪別人十幾萬,不是小數目。
破解盜取密碼軟體,警方抓獲嫌疑人
經過前期偵查,警方認定微信群主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8月9號,警方在上海將戴某控制。在戴某家中,民警找到了27張銀行卡和多台電腦。在其中一台電腦中,民警發現了一個與受害人武某使用的一模一樣的網路錢包軟體。
原來,戴某精通軟體編程,把下載的正版錢包軟體破解後,加入傳輸用戶名和密碼的程序盜取比特幣,一旦別人把比特幣存入電子錢包,他就會知道對方的賬戶名和密碼,並轉移電子錢包內的比特幣。他把盜取來到比特幣分散存在上百個網路錢包中,來回轉移,確認安全後在交易平台上低價賣出。通過這種方式,戴某已經作案三起,涉案2000多萬元。目前,警方已經查清戴某的賬戶並凍結,追回贓款200多萬元。
警方提示,比特幣是虛擬商品,在交易中一旦出現問題,很難被追回。
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刑偵支隊重案大隊大隊長蘇海洲:比特幣交易平台咱們國家在2017年10月底之前,已經把三個平台都關閉了。國家目前只承認比特幣是虛擬商品,不承認它虛擬貨幣的身份。所以要想投資比特幣需謹慎。
④ 比特幣案件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
這個當然是民事案件了。這個和形式案件的關系不大。比特幣經濟犯罪案例比較多。比特幣傳銷騙局更是多如牛毛。之前爆出的GBL比特幣圈錢跑路案。最近,國內的比特幣存錢罐幣被盜,導致網站關閉,欠了用戶一大筆錢,但是至今未還。這都屬於經濟犯罪,民不告官不究。
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
⑤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為什麼涉案金額那麼大
這一起比特幣網路傳銷案件,在今年7月30日正式破案,這是一個盤踞在境內外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組織,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復雜,上下層級多達3000餘層。涉案金額總數高達400多億元,算得上是所有破獲的傳銷案件中涉及地域最廣,參與人數最多,犯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這起案件相對於以往的傳銷詐騙有著很大的不同,幾乎可以算是一種新型的傳銷方式。它的最大的特徵就是藉助了互聯網進行傳銷,把隱藏在暗處的傳銷組織從地下搬到了大眾的目光當中。
⑥ 空中比特幣的案件人民政府能查詢得到嗎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屬於虛擬財產的范疇。同時,它不具備貨幣的法償性與強制性屬性,與現存通行的人民幣等法幣不是一個概念。我國現行法律並不禁止個人持有比特幣,而比特幣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因此,在民事領域中,「法無禁止即自由」,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法律,保護擁有比特幣等虛擬財產相關權利的合法權益。
就虛擬財產而言,最新近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已經將其列入權利客體,但在立法過程中的廣泛爭議,使得法律只以宣示性條款的方式加以保護,致使不論是虛擬財產的范圍,還是其法律性質均未明確。因此在法無明文規定並且各地司法機關裁判觀點差異的情況下,各地區政府對於數字資產的財產屬性並沒有統一的認知,往往取決於司法機關的自由裁量。因此,虛擬貨幣的性質有待未來監管法規的進一步出台以及司法實踐的逐漸統一,予以確定。監管部門的政策性規定雖不具備法律地位,但其仍反映出了主管機關的監管態度並可能進一步通過法律法規予以落實。
從機構職權的角度,中國人民銀行是貨幣管理機構,它有權發行貨幣,有權承認和否認貨幣的形式和形態。但中國人民銀行不是立法機構,無權制定法律,央行發布的政策性文件並不能作為確定物權的法律依據,央行對比特幣的定性是沒有效力的。央行沒有直接否定比特幣,並不是承認其地位或作用,而是作為監管部門對新生事物的寬容。
⑦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繳獲資金應當如何處理
網路詐騙層出不窮,手段不斷翻新,對於這樣的情況,公安部門堅決打擊,堅決打擊不法行為的發生,對於在逃案犯堅決不容姑息!
近期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虛擬幣總值逾400億元,首起以虛擬幣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案正式告破。
希望大家在理財方面可以更加謹慎的去選擇一些比較合理的理財方式!
⑧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8)全國首例比特幣案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
⑨ 盜公司比特幣的員工被抓了嗎
北京市海淀區某互聯網科技公司員工仲某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使用管理員許可權插入代碼以修改公司伺服器內應用程序的方式,盜取該公司100個比特幣。3月24日從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對犯罪嫌疑人仲某依法批准逮捕。
檢察官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一個新興互聯網金融概念,受到人們熱炒,央行曾就「虛擬貨幣」發布風險提示強調:我國尚未發行虛擬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公司發行,更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的「虛擬貨幣」均為非法定的虛擬貨幣。
本案系北京市首例比特幣被盜案件,雖然難以從法律角度對比特幣價值進行定性,但如果超越許可權,非法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修改,造成維修等經濟損失,也同樣會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