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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不讓做嗎

發布時間: 2023-01-05 10:59:19

『壹』 做比特幣生意犯法嗎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

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2018年11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專題十二講到「加密資產」。

(1)比特幣不讓做嗎擴展閱讀:

貨幣交易

購買方法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

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比特幣

『貳』 中信銀行禁止賬戶用於比特幣交易,你看好比特幣的發展前景嗎

我不看好比特幣的發展前景,因為我覺得比特幣這樣的虛擬貨幣只不過是一種資本游戲。換句話說,普通投資者根本沒有辦法,在這些虛擬貨幣中獲得財富。

對那些信奉比特幣的人來說,他們當中有一半的人知道比特幣沒有任何價值,但他們不相信自己是最後接盤的人,所以他們通過不斷鼓吹比特幣來吸引別的投資人關注你,用這樣的方法來擊鼓傳花。

中信銀行已經明確禁止賬戶用於比特幣交易。

這個消息非常振奮人心,也可以說得上是銀行業一個爆炸性的消息,因為在中信銀行之前,還沒有任何銀行明確禁止賬戶用於比特幣的交易。在這個措施出台以後,用戶至少不能通過中信銀行的渠道來做比特幣的交易行為。很多人會把這個措施當成銀行業的態度,目前比特幣在世界范圍內沒有受到任何國家和地區的認可,所有炒作比特幣的人只不過是在做情緒投資。

『叄』 比特幣是什麼合法嗎是不是騙局

比特幣處於灰色地帶。
不合法,但法律又沒有嚴格禁止。
這是一種虛擬貨幣,沖擊國家貨幣發行權,沒有實物支持,建議遠離。

『肆』 在國內持有比特幣並進行交易違法嗎

寄語

每一天都是新的開始,在這個投資市場上,大多投資者開始的時候都是抱著賺錢的心態入市,可是虧損的原因日益加重,對賭的心態,不服輸的心態,慢慢滋生。開始為了賺錢做單,後來只為解單做單,丟掉初心,心態怎能平靜下來,這個 社會 一直在淘汰有學歷的人,但是不會淘汰有學習力的人!



持有比特幣並交易違法嗎?

持有或交易比特幣並不違法

在法律層面比特幣在國內其實早有定論,2013年12月關於防範比特幣的風險的通知中明確表示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比特幣被當做商品,既然是商品無論是否有形在法律上我們都把它稱為物品,既然是物品那買賣和持有虛擬商品都不違法,但是其中的交易風險需要自己承擔, 不禁止但是盈虧自付 。

但是如果使用比特幣來洗錢或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那是一定要打擊的,包括現在一些不法分子用USDT來跑分藉助虛擬貨幣進行傳銷活動等,這些都是重點打擊的對象。

比特幣的特性決定了它難以監管

去中心化的特性讓它難以監管,區塊鏈的特性就是如此我們可以知道發生了一筆交易卻不知道誰做了這筆交易,我們常說存在即合理。

比特幣的真實價值

以委內瑞拉為例,委內瑞拉是一個石油國家通過向歐洲亞洲出售石油獲得了巨額財富,靠著石油紅利大行 社會 福利,但是這同樣也埋下了弊端。經濟結構過於單一,在石油普遍低迷的情況下經濟出現了崩盤,他們的法幣玻璃瓦爾出現了 超級通脹。

看看他們的法幣能夠買到的物品

當共識崩塌,即使有國家背書法幣同樣不堪一擊。 面對日益縮水的錢包,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要知道委內瑞拉的政府早就關閉了兌換美金的窗口,也就是說你錢包里的錢今天可以買輛自行車明天就只能買一包紙, 你如果什麼都不做,你的財富將會被掠奪是選擇躺平還是抗爭?

當你了解比特幣,知道如何獲取比特幣後你就有了對抗通脹的武器。實際上很多人,都通過比特幣保住了財富,那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呢?

再看看現在的伊朗,伊朗國內的礦工挖比特幣已經把電力系統弄得不穩了, 國家被迫出來叫停挖礦

為什麼伊朗這么多人挖比特幣?

其實伊朗的法幣同樣出現貶值嚴重的情況,而且伊朗常年受到制裁可以說比特幣在伊朗絕對是硬通貨。實際上比特幣比很多小國的法幣更具有公信力。

總結

我們必須認識到比特幣是一種波動十分劇烈的資產,就在上周比特幣迎來了最大超過百分之五十的回撤。5月21號國家金融改革委員會會議中強調打擊比特幣與交易的條例。其實很多小白,並沒什麼控制風險的思維,他們是一股不可控的力量。 歷史 無數次證明,去中心化的東西是很難徹底封殺的,這就是去中心化的核心競爭力。

看完這篇文章,你對比特幣的看法有什麼改觀嗎?不跟風不盲從。

我們最值得自豪的不在於從不跌倒,而在於每次跌倒之後都爬起來。讓跟隨者與信任者獲利,將是兌現承諾最好的方法,但在這個過程中,悅姐現在肯定也會面對不同行情的挑戰。如果你抱著搏一搏的心態,那麼失敗是必然,穩中求勝一直是悅姐強調的,而如果你想穩中求勝,那就和悅姐好好聊聊!

『伍』 做比特幣被公安抓有事嗎

比特幣在國內沒有得到法律上的正式認可,做比特幣是有風險的,如果沒有經過備案或者沒有相關資質等,被查處時很有可能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涉及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1.《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2.《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3《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陸』 做Btc交易所代理犯法么

做BTC代理的話不合法,BTC交易本身我國沒有明確的法規,但是是不被支持的,BTC交易所是屬於涉嫌違規經營。另外BTC交易涉嫌許多其他問題,譬如籌資者利用數字貨幣換取投資者手中的法定貨幣,然後大量稀釋發放份額,最後不斷吸收散戶資金離場,造成大量的投資者會成為「接盤俠」。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柒』 挖礦比特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法律依據:《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捌』 香港允許比特幣交易嗎

香港不允許比特幣交易。在經過數月關於可能的禁令的激烈猜測之後,香港監管機構已開始禁止在香港進行零售交易。
1、根據路透社周五的報告,香港金融服務和財政部已經發布了有關可能的零售加密交易禁令的磋商結果,該禁令始於2020年11月。
2、作為結論的一部分,香港的FSTB呼籲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實行全面的許可制度,同時將交易僅限於合格的投資者。根據香港法律,只有擁有800萬港元(約合100萬美元)的投資組合的個人才有資格成為專業投資者。
3、對於FSTB,至少在全面的加密許可制度的早期階段,零售加密交易禁令是必要的。據報,FSTB計劃將其結論提交香港立法者,以促進該建議通過法律。
拓展資料: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1、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2、2021年5月18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公告明確表示,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同時提醒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產和權益損失 。
3、虛擬幣種類多樣,在國外接受度比較高的虛擬貨幣有Facebook的F幣、網路游戲Second Life的林登幣等,在國內比較有代表性的虛擬貨幣有騰訊Q幣、新浪U幣、網路幣、盛大元寶等。
4、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四類: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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