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c互助制度
A. 3m有錯誤的btc是什麼意思
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提示:
近期國內多地出現以「金融互助」為名,承諾高額收益,引誘公眾投入資金的行為。其主要特點包括;
一、名目繁多。常見的有:「XX 金融互助社區」、「XX 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財」、「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資」、「XX互助社區」、「XX財富互助平台」等。
二、發展迅速。依託互聯網,通過網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開宣傳,波及范圍廣。
三、迷惑性強。有的打著「境外名人」旗號,聲稱以「摧毀不公正世界金融體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創建普通人的社區」為目標,通過建立所謂「公平、公正、互惠、誠實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讓社會公眾通過資助別人從而得到更多人的幫助。同時妄稱「經過市場檢驗,已在多個國家成熟運作多年,擁有全球數億會員」等等。
四、利誘性強。宣稱投資門檻低、周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費注冊後,投資60元-6萬元,滿15天可提現,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無手續費。此外,參與者發展他人加入,還可獲得推薦獎(下線投資額的10%)、管理獎(根據會員等級確定相應比例)等額外收益,發展人員無上限、返利無上限。
五、隱蔽性強。多由境外人員遠程操控,投資款往往通過個人銀行賬戶網銀轉賬或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轉。
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一旦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請廣大公眾切實提高風險意識,理性審慎投資,防止利益受損。同時,對掌握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
B. 挖比特幣到底違不違法
比特幣在中國是違法的。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法律分析】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比特幣並不是一種法定貨幣,而是作為一種虛擬商品,消費者如果想要交易比特幣,必須自行承擔其所帶來的風險。由於比特幣自身的一些原因,導致其在法律監管上還存在著較多的漏洞,因此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詐騙案件或是淪為洗錢的工具。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法律依據】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C. 比特幣是騙局嗎
不管是過去還是未來,我們一直倡導,個人利益要符合集體利益,在面對社會價值和經濟利益時要首先考慮社會價值,對待穿梭於金融交易中虛擬貨幣時,我們該怎樣抉擇它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呢?
市場上流通的虛擬貨幣數以千計,不是每種貨幣都會在交易中遵循社會價值第一的准則,17年12月至18年1月之間,憑借ICO亂象伺機攪亂交易市場的虛擬貨幣很多,不僅使很多投資者的損失錢財,還喪失了對虛擬貨幣的增值希望,這一類的虛擬貨幣不僅沒有社會價值,就連自身的經濟的價值也永遠得不到實現。
比特幣作為最早出現在大眾視線中的虛擬貨幣,我認為它是兼具了社會與經濟兩種價值的金融產品,它不但在發展過程中逐步壯大,從1美元不到的幣值上漲到如今的10000+美元,還帶動了整個行業的發展,比特幣是新興行業的領頭人也是行業的維護者,它的貢獻的多方面的,優勢自然也是不可比較的。
邁阿幣Mmcoin是一個新崛起的虛擬貨幣,也許現在看起來還顯得不溫不火,但是文火熬出的湯往往與眾不同,期待邁阿幣Mmcoin的走向能越來越靠近比特幣,在不久的將來與它比肩而行。
D. 中國禁止比特幣規定
法律分析: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法律另有其他規定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E. u本位和幣本位的區別
一、兩者在建倉或是最後交割的時候所採用的幣種不同,U本位所使用的就是USDT,幣本位就是任何對應的虛擬貨幣;
二、兩者的穩定性不同,在投資時使用U本位操作會比幣本位操作更加的穩定,並且結算時的數據顯示會更明確;
三、兩者使用的情況不同,投資者通常在開多倉時使用幣本位操作,而在空倉時使用U本位操作。
【拓展資料】
幣本位與U本位的優劣:
1.幣本位在交易時所採用的杠桿機制使風險直接成倍數增長,價格的一點波動都會按照杠桿的倍數來放大,雖然收益的可能性也增大了,但是風險也非常大,爆倉的幾率很大,對於投資者的投資能力要求非常高。U本位相對來說風險會更小,出現爆倉的可能性更小;
2.幣本位制度下,每個種類貨幣的交易都需要有相應的交易賬戶,因此在交易時也要考慮到幣種之間切換的問題,U本位制度只有一種結算貨幣會更簡單。
U本位 「U本位」,指的是建倉以及最後交割,都是用USDT作為流通憑證,無論做多或是做空BTC或者ETH以及其他幣種,都需要在合約賬戶中充入USDT,最終虧損或者收益,都以USDT結算。
幣本位」,指的是建倉以及最後交割,用的都是對應的標的產品,比如你要做多或做空BTC,則需要在合約賬戶中充入BTC,最終虧損或收益,也都以BTC結算。
總的來說,兩者的優勢也非常明顯。
對比例子: BTC在7400USDT的時候,駱駝使用幣本位開空,BTC下跌,賺了1BTC,但由於方向是下跌方向,如果遇到極端行情,所賺的BTC則相應有所縮水。 BTC在7400USDT的時候,駱駝使用U本位開空,BTC下跌,賺了1BTC,但由於所賺到的是USDT,哪怕遇到極端行情,也不會出現資產縮水的情況。 在幣圈,誰都想多囤點BTC。幣本位合約指的是建倉以及最後交割,用的都是對應的標的產品。
F. 通貨膨脹,到底是怎麼影響比特幣的走勢的
在學習金融方面的知識我們就會經常性聽到通貨膨脹這個詞,那麼它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它的存在就是會造成一些現象,比如說物價上漲,貨幣貶值這種現象,就會給國家帶來一定的影響,給居民生活更加帶來坎坷,那麼我們就來想一想,它的產生為什麼會影響比特幣的走勢呢?
因此,通貨膨脹的產生還給比特幣的走勢進行了助力,幫助它的成長,因此說明通貨膨脹是助長比特幣的成長的,它們是互相聯系的,給予互助的存在,那麼影響它的主要還是因為通貨膨脹給予的影響,讓它的存在變得尤為的重要,所以有許多人都拿他作為抵擋這個現象發生的重要工具。對他來說,那麼它的走勢就會變得越來越好,越來越猛。
G. 巴特幣和比特幣一樣嗎
巴特幣和比特幣並不一樣。
巴特幣:是最近火爆投資市場的一種虛擬數字貨幣,由奧巴馬財團聯合巴菲特旗下基金共同發行,一共發行2000萬枚的巴特幣。
從上可以看出,兩者的名字,出現年份,發布商,都不一樣。雖然兩者都是虛擬貨幣,但是巴特幣並不是比特幣。
參考資料:
虛擬貨幣網路
比特幣網路
H. 在資源缺乏的情況,如何能在比特幣上分一杯羹
BTC不屬任何一個國家或公司或團隊,它廣泛的存在互聯網之中,現階段可以和一切一個國家的貸幣開展換取,如今各個國家對它都很重視,並沒有變成法定貨幣。QQ幣歸屬於騰訊企業,如今騰訊企業大力發展這一QQ幣,其他團隊或公司很少有營銷推廣這東西,因為他們不會給它提供一切權益。BTC發生與2008年,是一種分散、密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的貸幣,它不屬任何國家和金融企業,而且不會受到地域限制。
與此同時BTC每四年「生產量」遞減,因而BTC不容易遭遇貨幣超發的現象。BTC不依靠特殊貸幣組織發售,它按照指定優化演算法,根據大量的測算造成。BTC無法通過很多生產製造BTC來人為因素操縱面值,而且BTC只能被真實擁有人遷移或付款。這一樣確保了貸幣使用權與商品流通交易的群體極化。比特幣的總數量非常有限。該貨幣系統曾經在4年之內僅有不得超過1050萬只,之後的總數量要被永久性限制在2100萬只,因此BTC是不會出現通脹的。
I. Bitunion 比特幣互助聯盟怎麼樣是不是騙人的能不能玩幾月份開始的
7月五號開始的,不是騙人,可以小玩一下,第一輪已經挺過去!
J. 挖礦比特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
目前沒有任何明文規定說挖比特幣是犯法的,所以它是不犯法的。只不過因為挖礦的成本大,耗電量多,因此我國出文不允許設立礦場挖礦而已,主要原因還是耗電量大,這樣給社會環境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因此才會出此政策。比特幣挖礦機就是用於賺取比特幣的計算機。這類計算機一般有專業的挖礦晶元,多採用安裝大量顯卡的方式工作,耗電量較大。每張顯卡額定功率大概250W,稍微超頻大概300W,4張顯卡1200W。主板、CPU、硬碟等等這些加起來不超過200w顯示器,礦機是基本不要顯示器的。總計功率在1400w左右。比特幣挖礦機用於賺取比特幣的計算機。這類計算機一般有專業的挖礦晶元,多採用安裝大量顯卡的方式工作,耗電量較大。計算機下載挖礦軟體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與遠方伺服器通訊後可得到相應比特幣,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
法律依據: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第十九條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衍生問題:
在國內挖礦是非法的嗎?礦並不違法,刑法並沒有明確規定挖礦是違法行為,但是國家並不提倡。比特幣系統由用戶(用戶通過密鑰控制錢包)、交易(交易都會被廣播到整個比特幣網路)和礦工(通過競爭計算生成在每個節點達成共識的區塊鏈,區塊鏈是一個分布式的公共權威賬簿,包含了比特幣網路發生的所有的交易)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