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立案
㈠ 比特幣交易所跑路,幣還能拿出來嗎
交易所跑路幣就拿不出來了,兄弟,沒辦法!
㈡ 被比特幣平台騙了錢如何追回
法律分析:被黑平台騙錢後,可以報警。報警後,警方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立案。即使沒有立案,受理備案也是有好處的,如果黑平台被查處後,外地公安的協查通知,也會及時收到。同時,也要留好相關的比特幣交易記錄,用以後期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㈢ 比特幣被盜能否立案
法律分析:不能。在中國比特幣交易是非法的,公安機關很可能不會立案,比特幣是去中心化、匿名的虛擬貨幣。一方面,比特幣的價值衡量就很困難,目前的市場價不一定被法律承認;另一方面,比特幣賬戶與個人身份沒有任何綁定關系,因此如果我入侵了一個比特幣賬戶,獲得了里邊的所有比特幣,原比特幣賬戶的「主人」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來的賬戶屬於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㈣ 被比特幣平台騙了錢如何追回
被黑平台騙錢後,可以報警。報警後,警方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立案。即使沒有立案,受理備案也是有好處的,如果黑平台被查處後,外地公安的協查通知,也會及時收到。同時,也要留好相關的比特幣交易記錄,用以後期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㈤ 比特幣詐騙立案流程
法律分析:詐騙罪的立案程序:立案程序包括對於立案材料的接受、審查和處理三個部分。個人被詐騙後,應當立即報警,公安機關進行審查後決定是否立案。若公安機關經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並屬於自己管轄范圍的,應製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㈥ 比特幣被騙能立案嗎
法律分析:比特幣被騙能立案。刑事立案的條件如下:1、有犯罪事實;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3、屬於自己管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㈦ 被比特幣平台騙了錢如何追回
被黑平台騙錢後,可以報警。報警後,警方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立案。即使沒有立案,受理備案也是有好處的,如果黑平台被查處後,外地公安的協查通知,也會及時收到。同時,也要留好相關的比特幣交易記錄,用以後期證明。
㈧ 比特幣詐騙案立案後能追回嗎
法律分析:能否追回需要對方的財產是否沒有被揮霍,一般是追回部分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