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別人身份證做比特幣
① 朋友用我的身份證注冊了比特幣賬戶,現在要用我的銀行卡操作,這樣會
建議不要將用自己身份證辦理的銀行卡交給他人使用,對方用這張銀行卡做違法的事情的話是很有可能牽連你本人的。身份證和銀行卡都是有個人信息的重要證件,最好不要借給他人使用。
② 如果親戚用了我的身份證注冊比特幣怎麼辦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③ 個人製造比特幣違法嗎
做比特幣意犯要利用比特幣做非事情 面央行等五部委發布比特幣風險通知(比特幣家中國全文): 《通知》明確比特幣性質認比特幣由貨幣局發行具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真意義貨幣性質看比特幣種特定虛擬商品具與貨幣等同律位能且應作貨幣市場流通使用比特幣交易作種互聯中國商品買賣行普通民眾自擔風險前提擁參與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比特幣產品或服務定價買賣或作央手買賣比特幣承保與比特幣相關保險業務或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直接或間接客戶提供其與比特幣相關服務包括: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比特幣作支付結算工具;展比特幣與民幣及外幣兌換服務;展比特幣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金融產品;比特幣作信託、基金等投資投資標等 《通知》規定作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比特幣互聯中國站應根據《華民共電信條例》《互聯中國信息服務管理辦》規定依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針比特幣具較高洗錢風險犯罪利用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華民共反洗錢》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疑交易報告等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洗錢風險 避免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名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民幣定貨幣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工作應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社公眾貨幣知識教育確認識貨幣、確看待虛擬商品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內容引導公眾樹立確貨幣觀念投資理
④ 朋友做比特幣礦機違法嗎
法律分析:國家還沒發布任何的法律說明比特幣挖礦機違法。比特幣挖礦機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網路虛擬貨幣。
它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通過特定演算法的大量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比特幣挖礦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等五部委在年底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行長周小川在一次采訪中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比特幣之家網有通知的全文報道。挖礦是消耗計算資源來處理交易,確保網路安全以及保持網路中每個人的信息同步的過程。它可以理解為是比特幣的數據中心,區別在於其完全的設計,礦工在進行操作,沒有人可以對網路具有控制權。這個過程因為同淘金類似而被稱為「挖礦」,因為它也是一種用於發行新比特幣的臨時機制。然而,與淘金不同的是,比特幣挖礦對那些確保安全支付網路運行的服務提供獎勵。在最後一個比特幣發行之後,挖礦仍然是必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⑤ 有人了解比特幣么朋友用我的身份證注冊了比特幣,然後發現只能用我
他應該是用你的身份證注冊了交易所之類的,並不是注冊了比特幣,而是他在這些平台上購買了比特幣。
風險:你朋友在賣幣時收到不幹凈的錢,導致你的支付寶銀行卡被凍結。如果綁定你的身份證,那麼在平台法幣交易時,也需要綁定你身份的銀行卡、支付寶等來支付。
買幣賣幣是個人操作,各自需要承擔風險,個人買賣幣不犯罪。
建議:你最好讓你朋友把身份證換成他自己的,找平台客服就可以幫助更換。
⑥ 一個朋友弄了比特幣讓我注冊了一個賬號,用我的支付寶收錢然後轉錢給他,有什麼壞處犯法嗎
比特幣是非法的,涉嫌非法集資。投資虛擬貨幣更多的是一種投機行為,投資者應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在未確認對方身份的情況下,不要涉及金錢往來,不要輕信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產品,尤其不要隨意加入未經核實的投資理財群,這些往往是電信網路詐騙分子精心設計好的圈套。
投資比特幣,聽起來是不是很高大上。殊不知,背後很可能是詐騙團伙精心設計的一個圈套。日前,經寧波寧海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寧海法院對一起電信網路詐騙案宣判,3名男子設比特幣騙局獲利15萬余元被判刑。
2018年4月初,劉某和陳某、毛某一起謀劃比特幣交易生意。劉某先通過網路購買網站源碼,再請人製作了「Btc Club」平台,搭建了伺服器。同時製作廣告在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上發布,招攬被害人。
⑦ nft可以用別人的身份證注冊嗎
不能
NFT是Non-Fungible Token的縮寫,中文稱為「非同質化代幣」,通常是指開發者在以太坊平台上根據ERC721標准/協議所發行的代幣,它的特性為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獨一無二的,簡單來說,採用ERC721標准/協議而發行的代幣就叫做NFT。
就以CryptoKitties(謎戀貓)此款游戲為例,游戲中的貓咪無法被彼此取代,假設小張擁有一隻黃色貓咪,價值兩百美金,而小花擁有一隻藍色有翅膀的貓咪,價值四百美金。
藍色有翅膀的貓咪與黃色貓咪,兩只加密貓無法取代彼此。如果小張有一元美金,小花也有一元美金,一元美金可以被任何一元美金取代,小張與小花互換一元美金,它們拿到的還是一樣的一元美金。但貓咪不是,交換後就完全長不一樣,連價值也不一樣,這就是NFT所謂的不可替代性與獨特性。NFT與比特幣、以太幣不同之處也是在這里,每顆NFT都有它的獨立價值,而每顆比特幣或以太幣的價值相等。
NFT最重要的特性為不可分割,一隻以太貓咪不能分割交換,就只能整隻交換或販售,分割了就沒有價值,當然它無法分割。而BTC或WDC可以分割,拿到的1BTC或1WDC可以切分兩份,兩份0.5個BTC或WDC,兩份0.5個BTC或WDC還是有1個BTC或WDC的價值
⑧ 用自己身份證去給別人辦銀行卡辦比特幣安全嗎
看關系怎麼樣了,同常不建議給別人辦,不安全不說,辦理有些業務還必須開戶登記的身份證本人到場,麻煩
⑨ 朋友要我,那身份證拍照,現在已經注冊了,我不懂這些,EUNEX注冊有什麼後果嗎
比特幣倒下了!
趕上大趨勢了是吧,張口閉口虛擬幣交易所,華克金、榴槤幣,張胖子發行的華克金、榴槤幣等是虛擬幣嗎?只不過是企業幣,說白點就是傳銷幣空氣幣,那個eunex也是MBI自己開的交易所,與外圈無關,華克金不能搬磚到火幣網等主流幣交易平台。
就算是真正幣圈的朋友也不好過,主流幣在下跌,山寨幣在狂瀉,各路私募都跑得無影無蹤,連李笑來等大咖都退出了幣圈,只有韭菜們還盯著手機APP裡面的那一串永遠都不可能兌換成現金的數字嘆息。挖礦的都開始賣礦機了,打了兩折三折的還賣不出去,之前炒到上萬台的礦機現在甚至幾百塊錢都無人問津。
幣圈的資本市場雖然利空消息不斷,雖有救市利好但也是毛毛雨,幣蟲根本不買賬,可見幣圈資本市場信心崩塌,何處見底恐怕沒有最低只有更低了。放眼望去,炒幣的整個資本市場一片肅殺之氣。
當你覺得投資風險大,現金為王的時候,國家又開始降准放水,人民幣貶值,物價又跟著上漲了,看來今年的整個經濟大環境也是寒氣逼人,投資需謹慎,幣圈大起大落,大漲大跌,人間干十年,幣圈玩一天,也有人說到時候會演變成人間50年,幣圈5分鍾。人間百年,幣圈一天,是一天精光,一天消失,何況華克金,榴槤幣和其他各種各樣的通證,算是幣嗎?m粉是真正的進入幣圈炒幣嗎?
MBI公司出來的通證、華克金只不過是消除回饋積分泡沫的,公司不回購打款了,然後讓回饋積分轉華克金換通證,到MBI自己開的交易平台eunex上,m粉與m粉之間互相買賣,公司從中割韭菜,公司不花多少錢,就把m粉應該提現金的回饋積分,轉來換去消化掉了,受損的是m粉們
【法律意見】
不合法,是傳銷,建議向工商部門或者公安機關舉報他它。最好不要上傳身份證件,對方可能利用你得身份證件來做非法的事。
【法律依據】
《禁止傳銷條例》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舉報傳銷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調查核實,依法查處,並為舉報人保密;經調查屬實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