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央行支持嗎
『壹』 比特幣就是一場「收割」騙局,繼中科院發聲之後,央行也明確態度
提及比特幣想必大家都不會陌生,這種虛擬貨幣正在急速地暴跌,擾亂了金融市場正常運行,不少的網民在如今暴跌的局面損失了大筆的投資基金,不少人都陷入了這樣的一個騙局,嚴重的侵害了老百姓的財產安全。針對這種由人操作不由國家控制的貨幣體系,國家以及公民都應該及時止損,共同抵制。各大金融機構以及支付軟體將會聯合起來一起抵制這種虛擬貨幣的使用。
比特幣的概念最早是在2009年1月3日誕生。 比特幣的演算法支持的總量是2100w,支撐比特幣產生的演算法獎勵是遞減的,前4年產生的數量大概是總量的一半,這代表著以後的比特幣獲取難度會越來越大。
虛擬貨幣的價值不好去說,貨幣是具有物物交貨的購買能力的,當初的比特幣毫無購買能力,可以說是在演算法產生結果的一種實驗品,卻不能稱之為貨幣的一種,人們在意的可能是它背後的運營方式。不過比特幣資本市場上逐漸產生了價值,近年來炒幣團體絡繹不絕,高風險,高回報,可以在短短幾個月內上漲幾十倍,而且比特幣這么多年的發展,市場還是有的,依然有眾多的「粉絲後援團」,其背後有著只依賴於比特幣支付的體系。
在2021年3月13日,比特幣突破60000美元,當初一枚毫無價值的比特幣,已經漲破天際了。價格的不斷攀升,市場的不斷鋪展,區塊鏈技術的不斷進步,還有貨幣無國界,不受任何監管的自由性等等,都是虛擬貨幣的優點,這一切聽起來好像在21世紀虛擬貨幣就能發展起來,在萬物互聯,人人自由的網路世界,虛擬貨幣就是王,可以主導更深的虛擬網路的市場,溝通虛擬與現實。
通過貨幣政策的松緊,來平穩地應對經濟的轉變。比特幣在這之後也成了某國的法定貨幣,或者是在西方 社會 獲得各種贊同。
其實比特幣技術的誕生,也是 社會 進步的表現,放到現在來說,比特幣技術應用在多個方面,創造了很大的價值。拋開技術本身,比特幣的難以監管的問題,也造成了一些 社會 問題,比如說在暗網絲綢之路這類的網站,人們通過比特幣來購買毒品,甚至在其他難以監管的網站,衍生出更多非法的交易。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比特幣的多平台流通等特點甚至遠超通常的貨幣。不過這些優點也是隱患,比特幣是虛擬貨幣被操縱坐莊,這一切的背後蘊含著巨大的風險,這也是我國對比特幣「封殺」的原因所在。
比特幣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同樣的還有萊特幣,以太坊,狗狗幣等。說到這些,彷彿這些虛擬貨幣儼然成了一種體系,類似於世界上的多種貨幣一樣,虛擬貨幣也是多種多樣,價值上就相去甚遠。比特幣是虛擬貨幣中較早的一種,近年來價格上漲得極其快,想起它當初的價值,從一文不值,到現在的6萬美元,聽起來著實夢幻。
自從2008年比特幣誕生以來,發展可謂是非常迅速,比特幣沒有集中的發行方,意味著任何人,只要有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都可以參與比特幣的挖掘與買賣,比特幣的挖掘是基於區塊鏈下的演算法的,也保證了比特幣所有者的安全性,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無法被獲取身份。
我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比特幣在各大銀行也是「禁止」的。
在各大銀行中是不接受也不參與關於虛擬貨幣的相關業務,任何的個人或者機構是不能開立有關虛擬貨幣的賬戶,以及相關交易和轉賬匯款等業務,一經發現將會暫停該賬戶的使用進行封存,如果涉及虛擬貨幣的違法犯罪行為將轉交司法機關進行相關的調查工作。
尤其是虛擬貨幣取代傳統貨幣實現物物交換這一方面,在我國貨幣應當是由人民銀行發行,政府是作為貨幣的保障。虛擬貨幣背後巨大的風險性,應該杜絕讓它進入國內市場,從而杜絕污染到國內的資本市場和投資環境。
由此可見,比特幣這種虛擬貨幣在中國是不被認可的,即使是在支付寶這樣的平台也是這樣。比特幣和一些其他的虛擬貨幣在周期上同時上漲,坐莊太過於明顯,國外雖然很多人都在拚命宣揚虛擬貨幣,那是因為背後的利益相關者,比如媒體,華爾街的金融巨頭等都是背後的莊家,迎接散戶的最終下場只會是一場乾脆的收割。
『貳』 虛擬貨幣被國家認可嗎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下發的防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比特幣相關的網站必須進行備案,要求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央行行長周小川在一次采訪中則表示,比特幣就像是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
一句話,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但政府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不肯定也不否定。世界上各主要的國家也大都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
2015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瑞波幣等等。
有可能,但就目前來說政府還沒有禁止。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央行行長周小川則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
全球各主要的國家大都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主要有以下幾種可能:
1、虛擬貨幣嚴重的沖擊了現有的貨幣體系,大有取而代之的意圖;
2、虛擬貨幣爆出知名的弱點和缺陷,在一定時間內是無法克服的;
3、虛擬貨幣被用於洗錢等非法活動,政府無法忍受。
2013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福源幣、萊特幣、狗狗幣、瑞波幣、元寶幣等等。
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博鰲亞洲論壇表示,虛擬貨幣本來就不是央行批準的貨幣,也談不上取締。由於數字貨幣並非央行啟動和批準的幣種,因此談不上取締。數字貨 幣屬於數字資產,個人與個人之間可以自由交易。所以數字貨幣不是傳銷,不是資金盤,是一種理財投資。
央行其實很早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了。從歷史發展的趨勢來看,貨幣從來都是伴隨著技術進步、經濟活動發展而演化的,從早期的實物貨幣、商品貨幣到後來的信用貨幣,都是適應人類商業社會發展的自然選擇。作為上一代的貨幣,紙幣技術含量低,從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術、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特別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全球范圍內支付方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數字貨幣發行、流通體系的建立,對於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都是十分必要的。
中國承不承認虛擬貨幣_******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下發的防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比特幣相關的網站必須進行備案,要求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央行行長周小川在一次采訪中則表示,比特幣就像是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一句話,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但政府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不肯定也不否定.世界上各主要的國家也大都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2015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瑞波幣等等.
國家為什麼不取締虛擬貨幣****** 1.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2. 「虛擬」這種形式及其表現並不是第一位重要的,第一位重要的是內在價值問題.也就是說,虛擬貨幣代表的價值,與一般貨幣代表的價值具有什麼樣的聯系與區別.3. 鑒於問題背景的深度,在研究的出發點上,需要站得更高.貨幣問題是現代性范疇的問題,虛擬貨幣問題則是後現代性范疇的問題.它們之間並不共享同一基礎範式.而正是範式的差異,而非虛擬現象,導致了二者的不同.
虛擬貨幣中國為什麼不制止_****** 虛擬貨幣作為一種新生的事物,有其進步性的一面,中國對待新事物的態度一項是法不禁止則可為,但如果虛擬貨幣對現有的金融體系造成威脅,政府就會出手.在2013年下半年比特幣曾火爆一時,一度飆升至8000元大關,隨之而來的是民眾...
有哪些國家承認虛擬貨幣的合法性地位 世界各國承認_****** 日本目前已經承認比特幣合法了
虛擬貨幣被國家認可嗎_****** 不.因為涉及洗錢,容易崩盤等要素.最著名的虛擬貨幣,比特幣雖然不能說受到打壓,在國外有寥寥無幾的實物與虛擬幣的交易,其前景依然有待觀望.如今的現況是很多惡黨騙徒打著虛擬幣的旗幟斂財,那種純金字塔的結構是不會受到國家認可的.
中國有什麼政策禁止買賣虛擬貨幣的嗎?****** 中國沒有禁止虛擬貨幣買賣的政策,虛擬貨幣交易在我國是合法的.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了比特幣風險通知,在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現階段,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支持其交易的交易平台必須做好反洗錢工作.楊行長周小川在博鰲論壇采訪中把比特幣比作是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央行無權取締.2013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瑞波幣等等.
中國的虛擬貨幣合法嗎?_****** 虛擬貨幣可以在中幣網交易比特幣 萊特幣 以太幣....
虛擬貨幣在中國違法嗎_******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
中國將禁止所有虛擬貨幣商業交易?虛擬貨幣會被禁止嗎_****** 中國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後,怎樣才能買賣虛擬貨幣?
2017年國家對虛擬貨幣如何對待?****** 我國目前還沒有官方正式承認虛擬貨幣的價值,只是在部分涉嫌對社會造成實際危害的領域,部分承認它的存在價值.
『叄』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確認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由於以下原因,中國不承認比特幣為合法貨幣:
1、首先,比特幣從本質上是可以被看做是一種資產的,但是比特幣的存在是有很大的風險的。2013年8月,德國宣布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並已納入國家監管體系。德國是世界上首個承認比特幣合法地位的國家。2014年6月,日本執政黨自民黨表示,決定暫時不監管比特幣。2015年8月,Mt.Gox首席執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慮比特幣監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數字貨幣監管法案,並定義為財產。只有少數幾個國家承認比特幣的這種地位,且並不支持它成為主要貨幣。
2、比特幣的使用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風險:
(1)政策風險,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特性會可能對傳統貨幣體系產生威脅,影響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並減少財政收入;
(2)法律風險,目前比特幣僅僅作為虛擬商品而不是貨幣受到各國的法律保護;
(3)投機風險,比特幣沒有國家信用或實物資產作保障,並且價格可能出現大幅波動,對投資者來說風險極大;
(4)洗錢風險,比特幣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點,資金流向難以監測,將非常容易規避政府的監管;
(5)替代風險,比特幣還存在信用保證缺失、安全性能較差和易導致通縮等缺陷,同時還得面對各種後起的山寨幣的競爭,存在較大的替代風險。
比特幣(BitCoin)
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肆』 比特幣合法嗎在中國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中國尚無法律保護比特幣交易。比特幣不是中國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屬於虛擬數字貨幣,雖然中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國法律法規不支持比特幣公開交易,這就反映了法律對比特幣不支持的態度。
中國禁止比特幣交易也是為了保護中國的投資者,因為比特幣投機性、價格波動性實在太大,很多投資者雖然短期賺了一點小錢,但是最終卻是虧損的大錢,再有比特幣是網路平台技術,表面上是投資者控制比特幣,實則是虛擬貨幣服務機構操控,多家銀行禁止比特幣也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很多人利用比特幣做一些違法活動,尤其是洗錢,坑害投資者,多家銀行禁止比特幣交易可以防止這類事情的再度發生。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泡沫已經破滅,短期已經沒有多少投資價值了。
(4)比特幣央行支持嗎擴展閱讀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
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43]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
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2021年11月10日,比特幣價格再創歷史新高,首次逼近6.9萬美元/枚。
『伍』 在海外,比特幣是價值最高的虛擬貨幣,為什麼在中國不承認比特幣
與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不同,數字貨幣是區別於傳統信用貨幣的一種全新的數字化信用貨幣。
月9日上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副行長易綱,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就「金融改革與發展」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在回答有關數字貨幣的問題時,周小川行長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零售支付工具並沒有得到認可,目前央行不接受也不認可相關服務。同時,他還指出,央行正在與市場合作共同研發數字貨幣。
同時,周小川也指出,數字貨幣或許會對金融穩定、貨幣政策傳導,產生一些不可預測的作用。因此,它需要動態的監管措施。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經濟學系主任金煜也曾評論稱,「虛擬貨幣」不僅可能讓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還很有可能引發各類風險,「擠出」真正的金融創新,從而不利於互聯網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
『陸』 中國央行對比特幣開始報道,是否已經承認比特幣作為固定投資資產
2021年2月21日消息CCTV-2(央視財經頻道)《經濟信息聯播》欄目報道稱,近日,比特幣價格持續上漲。19日,比特幣市場規模突破1萬億美元;20日晚,比特幣價格更是一度突破5. 7萬美元,再次刷新歷史紀錄。至此,與去年3月時3800多美元的低點相比,比特幣價格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上漲幅度已超過1300%。伴隨比特幣價格一路上漲,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公開宣布將比特幣作為資產配置。有機構分析稱,特斯拉上個月通過比特幣獲得了近10億美元的賬面利潤,已經超過去年出售電動汽車的收益。
杭州互聯網法院稱:比特幣具有財產屬性,應認定其虛擬財產地位。
據鏈喬教育在線調查和分析,從2021年陸續每個省法院會把比特幣作為一種具備法院效應的資產品種。
『柒』 風暴眼 | 央行等十部委出手,比特幣大跌8%,「幣圈9·4」再現
時隔四年之後,幣圈再次迎來幾大部委的聯手整頓。
9月24日下午,央行、銀保監會、網信辦、外匯局等十部委發布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
通知指出,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應堅決依法取締等。
與此同時,國家發改委也發布文件,矛頭直指「挖礦」:禁止任何名義「挖礦」 ,將數據中心類企業相關承諾納入徵信;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停止一切財稅支持等。
消息出來後,主流加密貨幣皆應聲而跌。比特幣跌破41000美元/枚,日內跌8.74%。
以太坊跌破2800美元/枚,日內跌11.23%。其他幣種如萊特幣、狗狗幣等跌幅也都不小。
這次出台的監管政策,不僅讓人想起四年前的幣圈「9·4禁令」。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曾出手正式叫停ICO融資。此後各大交易所代幣價格一路下跌,數百家小交易所倒閉或出海,幣圈迎來一個大熊市。
同樣是在九月,同樣是多個部位聯手,幣圈會再次迎來一場「狂風暴雨」嗎?
實際上,自今年5月以來,國內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就在持續收緊,對於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的打擊力度也在不斷加大,國內加密貨幣行業正在迎來一場史無前例的監管風暴。
有行業人士對鳳凰網《風暴眼》表示:政策的出發點,除了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打擊空氣幣、傳銷等違法行為外,更是在『雙碳』政策的大背景下,對這種於國計民生無益且高耗能的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閉環打擊。」
十部委聯手,此次監管政策有何不同?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發布的文件,和之前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有何不同呢?
世界經合組織區塊鏈政策委員會專家王娟認為,相較於之前的文件,這次的文件在內容上變化非常大。它是分級分類,由中央到省市,再到縣鄉,一層一層的去進行分級整治,對存量增量都有不同的具體實施方法,包括對大數據園區、對高新技術園區異常用電的核查,都是非常具體的實施措施。從財稅優惠、金融政策,到地方監管、舉報,全面的進行細致化的整治、打擊,這個內容是史無前例的。
王娟表示,特別要關注的是,以前虛擬貨幣挖礦被發改委從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淘汰類去除之後,這一次虛擬挖礦重新進入了淘汰類的目錄。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信號,虛擬貨幣交易和挖礦在國內處於一個逐步的,完全清退的趨勢中。這個文件里特別也提出,數據中心是不可以用於來挖礦的,所以企圖在數字經濟、戰略新興產業、數據中心建設等一些比較熱點的詞彙上去挖掘監管的空白地帶應該是越來越小。
財經 評論員王赤坤認為:「這次打擊虛擬幣炒作的部委中增加了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等,將相關虛擬幣交易行為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將境外交易所在境內的相關活動也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從事虛擬幣炒作不僅損失財產還會涉及犯罪入刑。相關個人相關公司和相關產業鏈應關注、知曉、理解和把握相關政策信號,提前預案,及時做好相關退出工作。」
針對這次政策帶來的影響,有律師認為,這次發文有「最高院」「最高檢」,區別於之前的銀行、行業協會等發文,後續政策落地和各地法院判例都會有明顯的價值傾向。
「單純從法律角度,個人層面的風險沒有因為這個文件而發生變化。核心風險在於平台方,OTC商戶次之,這一點要看政策在各地落地的情況。」該律師表示。
四個月發布19條「禁令」,幣圈迎來最嚴監管風暴
如果說2021年前4個月比特幣從1萬多美元暴漲到6.4萬美元,點燃了很多投資者心中的財富慾火的話,那麼5月以來國內持續的監管風暴,則澆滅了這把火。
5月18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官微轉載了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中銀協和互金協會發布的聯合公告,明確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
5月19日早間,內蒙古發改委也發布公告,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全面受理關於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問題信訪舉報。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特別強調「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 社會 領域傳遞」。
此後,內蒙古、雲南、四川、新疆、青海等「挖礦」大省也都相繼發布了打擊虛擬貨幣挖礦的政策。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和國家發改委也發布監管文件,禁止任何名義「挖礦」 ,堅決依法取締虛擬貨幣相關業務。
據鳳凰《風暴眼》不完全統計,自5月中旬以來,國務院金融委、國家發改委和央行等十部委,以及內蒙古、雲南、安徽等省份及相關機構,共發布了12條打擊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的監管政策。
雖然近些年來國內對於虛擬貨幣保持了持續的嚴監管態度,但今年出台的監管政策的數量之多,范圍之廣,力度之大,可謂史無前例!
從五月到九月,國內為何會掀起一場針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的監管風暴呢?
有分析認為,原因可能有多個:一是包括防範「熱錢」資金利用比特幣違規進出境;二是在DC/EP逐漸推廣應用的背景下,清理規范數字貨幣概念和范圍;三是碳中和趨勢下,比特幣挖礦過於耗電等。
打擊「挖礦」行為,成為監管重中之重
實際上,中國對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以及其衍生行業的監管一直是非常嚴格的。
早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就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文,將ICO定性為非法集資,取締了超過38家的非法虛擬貨幣平台。
今年6月剛剛被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提議任命為IMF副總裁的央行副行長李波,在談到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時曾表示:「比特幣等加密資產是投資工具而非貨幣,應接受相應監管。」
李波認為,比特幣本身不是貨幣,而是一種另類投資。因此,加密資產將來應該發揮的主要作用,是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他強調,如果穩定幣等加密資產能夠成為廣泛使用的支付解決方案的話,就需要一個更加強有力的監管規則,也就是說,要比比特幣現在所接受的監管規則更加嚴格。
可以看出,對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監管,一直是明確的。但對於「挖礦」,政策上一直沒有非常明確規定。
鳳凰網《風暴眼》發現,在這輪針對虛擬貨幣的監管風暴中,政府亮明了對「挖礦」行為絕不容忍的態度,並且從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打出了一套「組合拳」。
隨著國內監管政策的驟然收緊,曾佔到全球算力65%的中國比特幣礦場,也上演了一幕遷徙出海的「大逃離」。
5月份以來,四川、內蒙古、雲南等省份已經關停了大批比特幣礦場。國內一些體量較大的礦機企業和礦場主,也陸續向國外遷移。
據中國第一家礦機上市企業「嘉楠 科技 」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嘉楠 科技 已正式開啟在哈薩克的自營挖礦業務,首批阿瓦隆礦機上架開機運行。
裝車運往海外的阿瓦隆礦機
據媒體報道,中國另一大礦機企業比特大陸也在6月 22 日對礦工表示,暫時停售現貨機器。此外,比特大陸已宣布全面向海外轉移,部分中高層員工正向海外轉移。
中國為何要嚴打比特幣「挖礦」?
在這輪針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打擊清理風暴之前,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挖礦集中地,四川省更是被稱為「礦都」。
中國的「挖礦」產業究竟有多大?BTC.com上的算力分布圖顯示,目前世界上最大算力的比特幣礦池,如Antpool、F2Pool、BTCC等,都位於中國,中國的算力超過了比特幣總算力的60%。
在國外的社交媒體上,甚至還能看到有許多國外的比特幣愛好者呼籲要打破中國在比特幣上的「算力壟斷」。在2018年,知乎上還有人問「比特幣算力集中在中國有多大隱患?」
另外,世界上最大的三家礦機企業,嘉楠 科技 、億邦國際和比特大陸,都誕生於中國。其中嘉楠和億邦還分別於2019年和2020年在美股上市。
可以說,在中國,比特幣挖礦已經建立了從上游到下游的完整產業鏈,成為一個龐大的產業。
這么大的一個產業,政府為何要打掉它呢?因為,它實在太耗能了。
此前劍橋大學另類金融中心公布數據稱,比特幣的總能源消耗介於40-445兆瓦時(TWh)之間,平均統計約為130兆瓦時,比特幣挖礦一年消耗的電量約與荷蘭全國用電量相當。
由成千上萬台礦機組成的比特幣礦場
研究還顯示,約65%的加密貨幣挖礦活動在中國進行,而煤炭在中國能源結構中的佔比達到60%左右。約75%的礦工使用某種可再生能源,但可再生能源在總能耗中的佔比仍不到40%。
有行業人士對鳳凰《風暴眼》表示,「在碳中和、碳達峰這樣的大背景下,高耗能的挖礦顯然是與大方向相悖的,關停只是遲早問題」。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認為,比特幣挖礦行為,往往以「大數據項目」作為掩護,騙取地方政府支持,耗費大量電力資源,不符合實現「碳中和」目標方向。
他此前在《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與交易亂象刻不容緩》文章中指出,金融管理部門應加大對虛擬貨幣非法挖礦和交易活動的打擊力度。對比特幣挖礦項目,各地應進行全面清理、及時關停。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虛擬貨幣「挖礦」不僅屬於高耗能產業,而且虛擬貨幣對產業發展沒什麼貢獻,基本上沒有其他有益的作用,政府對此加大打擊力是合情合理的,特別是「碳中和」的大背景下。
林伯強認為,在打擊虛擬貨幣「挖礦」上必須採取「一刀切」,如果不一刀切的話,肯定會有人鑽漏洞,因為虛擬貨幣的利潤太高了。
世界各國態度不一,有國家將比特幣當做法幣
實際上不只是中國,英國、美國、韓國等國家也都在考慮加強對加密貨幣的監管。
今年8月,日本最高金融監管機構將加密貨幣交易商視為反洗錢計劃的一部分;日本FSA也考慮實施更嚴格的加密貨幣法規。
韓國、新加坡等對加密貨幣相對寬容的國家,也都在加強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監管力度,打擊洗錢等行為。今年6月,墨西哥財長表示,墨西哥金融系統禁止使用加密貨幣。
今年5月24日,美聯儲理事布雷納德表示,在保持安全的央行貨幣作為基礎的情況下,存在競爭的空間,不斷改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是非常重要的,監管框架應該隨著加密貨幣匯率的發展而變化,與美聯儲相比,其他監管機構可能在加密貨幣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
包括美聯儲在內的美國相關機構一直對加密貨幣持謹慎和嚴格監管的態度,包括制裁因涉嫌網路攻擊和洗錢的加密貨幣交易所SUEX等。
但與此同時,也有一些國家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敞開了懷抱。今年6月,中美洲國家薩爾瓦所就通過了比特幣法案,宣布將比特幣作為國家法幣。
9月7日,薩爾瓦多的比特幣法案正式生效,薩爾瓦多也因此成為世界上首個採用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的國家。鳳凰網《風暴眼》了解到,目前麥當勞、星巴克、必勝客以及當地的一些商店,都已經可以用比特幣進行消費支付。
近日,據烏克蘭媒體報道,烏克蘭最高拉達(烏克蘭議會)通過了虛擬資產法案,加密貨幣等虛擬資產在該國正式合法化。不過與薩爾瓦多不同,烏克蘭的法案規定虛擬資產在該國不得作為支付手段,但公民可以合法地持有以及交易。
比特幣究竟是「數字黃金」還是騙局?
從2020年下半年開始,幣圈持續的暴漲吸引了許多散戶投資者湧入幣圈,一些瞄準「新韭菜」的各種山寨幣、空氣幣項目也層出不窮。可以說,牛市之下亂象叢生。
盡管監管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已經落下,有人恐懼逃離的同時,也有貪婪者堅守「信仰」。更多的人可能依然充滿疑問:比特幣究竟是不是騙局?還能夠繼續投資嗎?
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經濟學教授,國家高端智庫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樊綱在接受鳳凰網 財經 采訪時表示,比特幣就是一場賭博,「你輸了,就會輸得很慘」。
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長管清友認為,不要把比特幣當作一夜暴富的事,你可以去嘗試這種所謂的資產波動、體會這個市場,但是大家現在這種抗風險能力,我不建議大家所謂去高杠桿投資,因為你無法控制這樣的風險。也許你運氣極好,,但從投資概率上來講,很難賺到錢,因為這是高杠桿、高波動的資產,大部分人都是泡沫。
今年5月,清華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張曉燕接受鳳凰網 財經 采訪時表示,很支持目前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監管政策是在保護散戶投資者的血汗錢。
張曉燕表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本質上是不同的。提到目前熱議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她表示,首先,據2018年統計,比特幣25-30%的交易場景是非法的。再者,「虛擬貨幣」的交易缺乏有效監管,其價格容易被操縱,導致價格忽上忽下,波動劇烈。
「我很支持目前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這些政策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她說,中國的散戶數量很多,中小投資者的共性是金融知識少,對虛擬貨幣的了解不夠深刻。監管政策是在保護散戶投資者的血汗錢。
[責任編輯:劉玉芳 PF012]
『捌』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8)比特幣央行支持嗎擴展閱讀: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的稀缺性。
2021年3月13日,比特幣突破60000美元。6月,薩爾瓦多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
『玖』 中國政府是否承認比特幣
中國央行於2013年12月5日下午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央行在這一通知中稱比特幣不是貨幣,只是一種虛擬商品,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通知一出,比特幣在中國的交易平台上旋即暴跌,三周時間已跌去60%。這才是比特幣被中國央行限制的開始。2014年,中國央行於3月中旬向又央行各分支機構下發了一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風險防範工作的通知》,該文件要求各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在4月15日前關閉15家境內比特幣平台的交易賬戶。這表明,在中國金融機構為比特幣網站平台的交易賬戶開戶不合法,除非現金交易,比特幣的投資者無法在中國境內為交易進行銀行轉帳、第三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