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買入比特幣
① 中國最早怎麼買比特幣
可以通過c碼的方式進行充值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50]。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拓展資料】:
1、發展歷程:2008年爆發全球金融危機,同年11月1日,一個自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P2P foundation網站上發布了比特幣白皮書,陳述了他對電子貨幣的新設想——比特幣就此面世。2009年1月3日,比特幣創世區塊誕生。
2、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2009年1月5日,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機構控制的比特幣誕生。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製造。
3、凱恩斯學派的經濟學家們認為政府應該積極調控貨幣總量,用貨幣政策的松緊來為經濟適時的加油或者剎車。因此,他們認為比特幣固定總量貨幣犧牲了可調控性,而且更糟糕的是將不可避免地導致通貨緊縮,進而傷害整體經濟。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家們的觀點卻截然相反,他們認為政府對貨幣的干預越少越好,貨幣總量的固定導致的通縮並沒什麼大不了的,甚至是社會進步的標志。
4、比特幣網路通過「挖礦」來生成新的比特幣。所謂「挖礦」實質上是用計算機解決一項復雜的數學問題,來保證比特幣網路分布式記賬系統的一致性。比特幣網路會自動調整數學問題的難度,讓整個網路約每10分鍾得到一個合格答案。
② 央行進駐三大比特幣交易平台進行檢查會帶來什麼影響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比特幣或許有所耳聞,但是到底是何方神聖卻知之甚少。筆者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投資顧問,也只能寬泛粗略的為大家介紹並解讀一下比特幣,因為它在中國實在是沒有研究的必要。
比特幣伴隨著08年金融危機應運而生,是一個自稱「中本聰」的日本人提出,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的電子虛擬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而製造。隨著比特幣總量的增加,新幣製造的速度減慢,直到2140年達到2100萬個的總量上限,截至目前被挖出的比特幣總量已經超過1200萬個。
比特幣的最大優點在於去中心化,擺脫了第三方機構的制約,不會受到人為的操控,而且總量固定,可以全球流通,完全擺脫了政府對貨幣的干預。而且美國電商eBay,租車服務公司Uber等巨頭企業旗下某些業務已經開始支持比特幣支付,國內極少數商家也出現過支持比特幣交易的案例。
可能大家看到這里仍然是滿頭霧水,其實簡單點理解,比特幣就是一種貨幣,虛擬貨幣。如同網路游戲中的貨幣一樣,只能在被允許了的特定環境下進行支付。再比如說Q幣,用Q幣無法買菜、買衣服,買化妝品,但是可以用於購買騰訊的某些產品,性質類似。但是不同的是比特幣不能被任何機構創造,不會受到人為的定價與操控。
因此,現在最大的注意力應該集中在誰可以認可這種貨幣,或者說哪個商戶允許你用比特幣去購買他的商品。再簡單的說,商家賣給你商品,然後收取你的人民幣,再用收取的人民幣去別的地方消費,但是如果收取你的是比特幣,而他拿著比特幣又無法在其他地方進行消費,那麼商戶就肯定不會賣給你東西,就造成了比特幣缺乏流動性。
雖然很多國家政府並沒有明確取締比特幣,但是也沒有一個國家明確表態將其視為合法貨幣。我國的特殊國情下即便在將來也完全不可能承認這種貨幣,因此比特幣沒有實際價值,只有人們賦予它的虛擬的價值,決定了比特幣的未來沒有市場。
而且目前在國內投資比特幣的人數量非常少,基本上這種投資方式就是單純的投機行為,在有限的投資者手裡倒來倒去,倒到最後一個人手裡,就變成了垃圾。類似於傳銷,前面的人有肉吃,後面的人連粥都沒得喝!
如今央行進駐三大比特幣交易平台進行檢查,意圖非常明確:我不明令禁止這種貨幣,因為我需要走國際化開放的路線,發達國家都沒有禁止,我也不禁,但是我是堅決不同意他的存在,所以我要有行動來打擊!因此最後筆者建議大家,盡量,是一定不要去投資這種沒有價值的東西。
③ 風暴眼 | 央行等十部委出手,比特幣大跌8%,「幣圈9·4」再現
時隔四年之後,幣圈再次迎來幾大部委的聯手整頓。
9月24日下午,央行、銀保監會、網信辦、外匯局等十部委發布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
通知指出,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應堅決依法取締等。
與此同時,國家發改委也發布文件,矛頭直指「挖礦」:禁止任何名義「挖礦」 ,將數據中心類企業相關承諾納入徵信;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停止一切財稅支持等。
消息出來後,主流加密貨幣皆應聲而跌。比特幣跌破41000美元/枚,日內跌8.74%。
以太坊跌破2800美元/枚,日內跌11.23%。其他幣種如萊特幣、狗狗幣等跌幅也都不小。
這次出台的監管政策,不僅讓人想起四年前的幣圈「9·4禁令」。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曾出手正式叫停ICO融資。此後各大交易所代幣價格一路下跌,數百家小交易所倒閉或出海,幣圈迎來一個大熊市。
同樣是在九月,同樣是多個部位聯手,幣圈會再次迎來一場「狂風暴雨」嗎?
實際上,自今年5月以來,國內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就在持續收緊,對於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的打擊力度也在不斷加大,國內加密貨幣行業正在迎來一場史無前例的監管風暴。
有行業人士對鳳凰網《風暴眼》表示:政策的出發點,除了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打擊空氣幣、傳銷等違法行為外,更是在『雙碳』政策的大背景下,對這種於國計民生無益且高耗能的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閉環打擊。」
十部委聯手,此次監管政策有何不同?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發布的文件,和之前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有何不同呢?
世界經合組織區塊鏈政策委員會專家王娟認為,相較於之前的文件,這次的文件在內容上變化非常大。它是分級分類,由中央到省市,再到縣鄉,一層一層的去進行分級整治,對存量增量都有不同的具體實施方法,包括對大數據園區、對高新技術園區異常用電的核查,都是非常具體的實施措施。從財稅優惠、金融政策,到地方監管、舉報,全面的進行細致化的整治、打擊,這個內容是史無前例的。
王娟表示,特別要關注的是,以前虛擬貨幣挖礦被發改委從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淘汰類去除之後,這一次虛擬挖礦重新進入了淘汰類的目錄。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信號,虛擬貨幣交易和挖礦在國內處於一個逐步的,完全清退的趨勢中。這個文件里特別也提出,數據中心是不可以用於來挖礦的,所以企圖在數字經濟、戰略新興產業、數據中心建設等一些比較熱點的詞彙上去挖掘監管的空白地帶應該是越來越小。
財經 評論員王赤坤認為:「這次打擊虛擬幣炒作的部委中增加了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等,將相關虛擬幣交易行為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將境外交易所在境內的相關活動也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從事虛擬幣炒作不僅損失財產還會涉及犯罪入刑。相關個人相關公司和相關產業鏈應關注、知曉、理解和把握相關政策信號,提前預案,及時做好相關退出工作。」
針對這次政策帶來的影響,有律師認為,這次發文有「最高院」「最高檢」,區別於之前的銀行、行業協會等發文,後續政策落地和各地法院判例都會有明顯的價值傾向。
「單純從法律角度,個人層面的風險沒有因為這個文件而發生變化。核心風險在於平台方,OTC商戶次之,這一點要看政策在各地落地的情況。」該律師表示。
四個月發布19條「禁令」,幣圈迎來最嚴監管風暴
如果說2021年前4個月比特幣從1萬多美元暴漲到6.4萬美元,點燃了很多投資者心中的財富慾火的話,那麼5月以來國內持續的監管風暴,則澆滅了這把火。
5月18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官微轉載了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中銀協和互金協會發布的聯合公告,明確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
5月19日早間,內蒙古發改委也發布公告,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全面受理關於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問題信訪舉報。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特別強調「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 社會 領域傳遞」。
此後,內蒙古、雲南、四川、新疆、青海等「挖礦」大省也都相繼發布了打擊虛擬貨幣挖礦的政策。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和國家發改委也發布監管文件,禁止任何名義「挖礦」 ,堅決依法取締虛擬貨幣相關業務。
據鳳凰《風暴眼》不完全統計,自5月中旬以來,國務院金融委、國家發改委和央行等十部委,以及內蒙古、雲南、安徽等省份及相關機構,共發布了12條打擊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的監管政策。
雖然近些年來國內對於虛擬貨幣保持了持續的嚴監管態度,但今年出台的監管政策的數量之多,范圍之廣,力度之大,可謂史無前例!
從五月到九月,國內為何會掀起一場針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的監管風暴呢?
有分析認為,原因可能有多個:一是包括防範「熱錢」資金利用比特幣違規進出境;二是在DC/EP逐漸推廣應用的背景下,清理規范數字貨幣概念和范圍;三是碳中和趨勢下,比特幣挖礦過於耗電等。
打擊「挖礦」行為,成為監管重中之重
實際上,中國對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以及其衍生行業的監管一直是非常嚴格的。
早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就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文,將ICO定性為非法集資,取締了超過38家的非法虛擬貨幣平台。
今年6月剛剛被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提議任命為IMF副總裁的央行副行長李波,在談到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時曾表示:「比特幣等加密資產是投資工具而非貨幣,應接受相應監管。」
李波認為,比特幣本身不是貨幣,而是一種另類投資。因此,加密資產將來應該發揮的主要作用,是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他強調,如果穩定幣等加密資產能夠成為廣泛使用的支付解決方案的話,就需要一個更加強有力的監管規則,也就是說,要比比特幣現在所接受的監管規則更加嚴格。
可以看出,對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監管,一直是明確的。但對於「挖礦」,政策上一直沒有非常明確規定。
鳳凰網《風暴眼》發現,在這輪針對虛擬貨幣的監管風暴中,政府亮明了對「挖礦」行為絕不容忍的態度,並且從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打出了一套「組合拳」。
隨著國內監管政策的驟然收緊,曾佔到全球算力65%的中國比特幣礦場,也上演了一幕遷徙出海的「大逃離」。
5月份以來,四川、內蒙古、雲南等省份已經關停了大批比特幣礦場。國內一些體量較大的礦機企業和礦場主,也陸續向國外遷移。
據中國第一家礦機上市企業「嘉楠 科技 」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嘉楠 科技 已正式開啟在哈薩克的自營挖礦業務,首批阿瓦隆礦機上架開機運行。
裝車運往海外的阿瓦隆礦機
據媒體報道,中國另一大礦機企業比特大陸也在6月 22 日對礦工表示,暫時停售現貨機器。此外,比特大陸已宣布全面向海外轉移,部分中高層員工正向海外轉移。
中國為何要嚴打比特幣「挖礦」?
在這輪針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打擊清理風暴之前,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挖礦集中地,四川省更是被稱為「礦都」。
中國的「挖礦」產業究竟有多大?BTC.com上的算力分布圖顯示,目前世界上最大算力的比特幣礦池,如Antpool、F2Pool、BTCC等,都位於中國,中國的算力超過了比特幣總算力的60%。
在國外的社交媒體上,甚至還能看到有許多國外的比特幣愛好者呼籲要打破中國在比特幣上的「算力壟斷」。在2018年,知乎上還有人問「比特幣算力集中在中國有多大隱患?」
另外,世界上最大的三家礦機企業,嘉楠 科技 、億邦國際和比特大陸,都誕生於中國。其中嘉楠和億邦還分別於2019年和2020年在美股上市。
可以說,在中國,比特幣挖礦已經建立了從上游到下游的完整產業鏈,成為一個龐大的產業。
這么大的一個產業,政府為何要打掉它呢?因為,它實在太耗能了。
此前劍橋大學另類金融中心公布數據稱,比特幣的總能源消耗介於40-445兆瓦時(TWh)之間,平均統計約為130兆瓦時,比特幣挖礦一年消耗的電量約與荷蘭全國用電量相當。
由成千上萬台礦機組成的比特幣礦場
研究還顯示,約65%的加密貨幣挖礦活動在中國進行,而煤炭在中國能源結構中的佔比達到60%左右。約75%的礦工使用某種可再生能源,但可再生能源在總能耗中的佔比仍不到40%。
有行業人士對鳳凰《風暴眼》表示,「在碳中和、碳達峰這樣的大背景下,高耗能的挖礦顯然是與大方向相悖的,關停只是遲早問題」。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認為,比特幣挖礦行為,往往以「大數據項目」作為掩護,騙取地方政府支持,耗費大量電力資源,不符合實現「碳中和」目標方向。
他此前在《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與交易亂象刻不容緩》文章中指出,金融管理部門應加大對虛擬貨幣非法挖礦和交易活動的打擊力度。對比特幣挖礦項目,各地應進行全面清理、及時關停。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虛擬貨幣「挖礦」不僅屬於高耗能產業,而且虛擬貨幣對產業發展沒什麼貢獻,基本上沒有其他有益的作用,政府對此加大打擊力是合情合理的,特別是「碳中和」的大背景下。
林伯強認為,在打擊虛擬貨幣「挖礦」上必須採取「一刀切」,如果不一刀切的話,肯定會有人鑽漏洞,因為虛擬貨幣的利潤太高了。
世界各國態度不一,有國家將比特幣當做法幣
實際上不只是中國,英國、美國、韓國等國家也都在考慮加強對加密貨幣的監管。
今年8月,日本最高金融監管機構將加密貨幣交易商視為反洗錢計劃的一部分;日本FSA也考慮實施更嚴格的加密貨幣法規。
韓國、新加坡等對加密貨幣相對寬容的國家,也都在加強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監管力度,打擊洗錢等行為。今年6月,墨西哥財長表示,墨西哥金融系統禁止使用加密貨幣。
今年5月24日,美聯儲理事布雷納德表示,在保持安全的央行貨幣作為基礎的情況下,存在競爭的空間,不斷改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是非常重要的,監管框架應該隨著加密貨幣匯率的發展而變化,與美聯儲相比,其他監管機構可能在加密貨幣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
包括美聯儲在內的美國相關機構一直對加密貨幣持謹慎和嚴格監管的態度,包括制裁因涉嫌網路攻擊和洗錢的加密貨幣交易所SUEX等。
但與此同時,也有一些國家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敞開了懷抱。今年6月,中美洲國家薩爾瓦所就通過了比特幣法案,宣布將比特幣作為國家法幣。
9月7日,薩爾瓦多的比特幣法案正式生效,薩爾瓦多也因此成為世界上首個採用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的國家。鳳凰網《風暴眼》了解到,目前麥當勞、星巴克、必勝客以及當地的一些商店,都已經可以用比特幣進行消費支付。
近日,據烏克蘭媒體報道,烏克蘭最高拉達(烏克蘭議會)通過了虛擬資產法案,加密貨幣等虛擬資產在該國正式合法化。不過與薩爾瓦多不同,烏克蘭的法案規定虛擬資產在該國不得作為支付手段,但公民可以合法地持有以及交易。
比特幣究竟是「數字黃金」還是騙局?
從2020年下半年開始,幣圈持續的暴漲吸引了許多散戶投資者湧入幣圈,一些瞄準「新韭菜」的各種山寨幣、空氣幣項目也層出不窮。可以說,牛市之下亂象叢生。
盡管監管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已經落下,有人恐懼逃離的同時,也有貪婪者堅守「信仰」。更多的人可能依然充滿疑問:比特幣究竟是不是騙局?還能夠繼續投資嗎?
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經濟學教授,國家高端智庫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樊綱在接受鳳凰網 財經 采訪時表示,比特幣就是一場賭博,「你輸了,就會輸得很慘」。
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長管清友認為,不要把比特幣當作一夜暴富的事,你可以去嘗試這種所謂的資產波動、體會這個市場,但是大家現在這種抗風險能力,我不建議大家所謂去高杠桿投資,因為你無法控制這樣的風險。也許你運氣極好,,但從投資概率上來講,很難賺到錢,因為這是高杠桿、高波動的資產,大部分人都是泡沫。
今年5月,清華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張曉燕接受鳳凰網 財經 采訪時表示,很支持目前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監管政策是在保護散戶投資者的血汗錢。
張曉燕表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本質上是不同的。提到目前熱議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她表示,首先,據2018年統計,比特幣25-30%的交易場景是非法的。再者,「虛擬貨幣」的交易缺乏有效監管,其價格容易被操縱,導致價格忽上忽下,波動劇烈。
「我很支持目前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這些政策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她說,中國的散戶數量很多,中小投資者的共性是金融知識少,對虛擬貨幣的了解不夠深刻。監管政策是在保護散戶投資者的血汗錢。
[責任編輯:劉玉芳 PF012]
④ 在中國比特幣投資允許嗎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當前比特幣的價格快速上升,已經形成了投機性預期,如果不提前制止,最終會形成泡沫,帶來部分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的巨大損失,破壞金融體系的穩定。
(4)央行買入比特幣擴展閱讀:
比特幣在中國並沒有具備交易媒介的功能,因此不能稱之為貨幣。同時,比特幣有儲藏價值的功能,有一定的投資價值,然而當前價格的快速上升形成了投機性預期。
未來可能會形成泡沫,因此提前採取措施是必要的,這也可以抑制一些通過比特幣進行洗錢、轉移資產的不法行為。
⑤ 中國央行對比特幣開始報道,是否已經承認比特幣作為固定投資資產
2021年2月21日消息CCTV-2(央視財經頻道)《經濟信息聯播》欄目報道稱,近日,比特幣價格持續上漲。19日,比特幣市場規模突破1萬億美元;20日晚,比特幣價格更是一度突破5. 7萬美元,再次刷新歷史紀錄。至此,與去年3月時3800多美元的低點相比,比特幣價格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上漲幅度已超過1300%。伴隨比特幣價格一路上漲,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公開宣布將比特幣作為資產配置。有機構分析稱,特斯拉上個月通過比特幣獲得了近10億美元的賬面利潤,已經超過去年出售電動汽車的收益。
杭州互聯網法院稱:比特幣具有財產屬性,應認定其虛擬財產地位。
據鏈喬教育在線調查和分析,從2021年陸續每個省法院會把比特幣作為一種具備法院效應的資產品種。
⑥ 央行高層對比特幣明確定義,比特幣未來將會何去何從
未來比特幣可能更多作為一種投資資產,而不是交易貨幣。比特幣可以說是這段時間以來,最為活躍的加密貨幣了。而在近期的博鰲論壇上,央行的官員對比特幣類的加密貨幣給出了新的解釋,央行表示,比特幣雖然定義為貨幣,但實際上來說,是一種稀有的投資資產,未來將其作為投資資產的人可能會越來越多,但在實際交易范圍內,比特幣依然很有限,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比特幣的交易場景都不多。
⑦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有哪些
⑧ 央行數字貨幣怎麼購買
央行數字貨幣購買的方式將大致包括兩種:第一種國內居民使用其所持有的人民幣現金或者網上銀行存款,登陸央行數字貨幣平台按照1:1的關系去兌換買入央行數字貨幣;第二種方式則是通過工作或者出售某一種商品,以勞動報酬或者商品銷售收入的方式購入央行數字貨幣。 盡管現在央行還沒有正式推出央行數字貨幣購買方式的介紹,但是從央行數字貨幣的定位和本質來看,購買方式基本上就以上兩種了。
拓展資料:
1、我們在從事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投資時,一般是通過某個交易所平台按照某一個實時的行情價格,用法定貨幣購入比特幣或其他的虛擬數字貨幣資產。這是因為在如今的市場上,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更像是一種金融投資產品,所以其具備類似於股票一樣的波動性。而央行法定數字貨幣則於此不同,它只不過是人民幣的數字化,並不存在像股票一樣的價格波動情況。並且它一旦推廣之後就可以在國內購買所有的商品,背後是國家的信用在支撐。
2、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的區塊鏈數字交易,以微信/支付寶為代表的電子支付手段,將會弱化國家對金融市場強力監管能力,容易滋生資產轉移,洗錢等交易,影響到國家的金融稅收體系,也容易導致資本出逃,這些將會嚴重影響到國家經濟利益。數字貨幣是趨勢,無論是國內很少使用紙幣,還是美元國家可能會發行Libra之類數字貨幣,都將對中國的人民幣造成強大沖擊。中國何不先入為主,樹立人民幣的世界霸主地位,當然這點我們不會承認的。說到底,這個世界最大的競爭莫過於中美國家間的競賽,反應在經濟上就是美元和人民幣的戰爭。先發優勢,後發受制於人。一旦Libra通過議會審核成功發行,對美元的沖擊是小,對中國打擊將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