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比特幣嗎
㈠ 比特幣是哪個國家發行的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1]。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2017年12月17日,比特幣達到歷史最高價19850美元。
㈡ 比特幣合法嗎是不是騙人的
比 特幣 作為一種虛 擬商 品,屬於 個人財 產的一部分 ,是 受 到 法 律保 護 的 , 任 何人 都可以買 賣和 持 有 比特 幣 ,不 過 入市 有 風 險 ,建議選 擇大 平 台 , OKE x, 是我用 的 最久最穩定的平 台 了。
㈢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雖然比特幣依然存在著很大的風險,但經過多年的發展,隨著其應用人群的增加,應用場景的增多,應用技術的增強,已經沒有哪個國家或組織能夠將其徹底消滅。如果大家能想明白了,很可能會出現各國普遍接受比特幣,擁抱比特幣的情況。
就個人判斷,比特幣經過一段時間的繼續發展,在未來很可能成為世界貨幣,能夠發揮電子黃金的作用,成為其他主權貨幣價值的標的。從這個角度看,在各國貨幣不可避免出現通貨膨脹的未來,比特幣可以作為資產保值的手段。
㈣ 中國比特幣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拓展資料: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 。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
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 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
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
2021年11月9日,比特幣突破67000美元,市值超3億美元。
貨幣特徵
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跨平台挖掘: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㈤ 比特幣是什麼合法嗎是不是騙局
比特幣處於灰色地帶。
不合法,但法律又沒有嚴格禁止。
這是一種虛擬貨幣,沖擊國家貨幣發行權,沒有實物支持,建議遠離。
㈥ 丘比特幣怎麼獲取
交易。丘比特幣獲取最常見的方式就是通過現貨或者合約交易丘比特幣,可以直接在交易所網站找到賣家,購進丘比特幣即可,也可以通過現貨交易的方式獲取,用手頭持有的其它數字貨幣兌換丘比特幣。
㈦ 比特幣是什麼合法嗎是不是騙局
摘要 親,這樣的投資就不要報太大希望,盡量不要投資
㈧ 比特幣和丘比特幣。如何使用如何賺錢
這個就比較麻煩了,雖說值錢,不過風險也大。
㈨ 如何評價比特幣呢
比特幣系統主要採用了密碼學中的哈希演算法和非對稱加密演算法來保證交易的安全:在交易信息全網公開的前提下,哈希演算法的單向性保護了交易雙方的隱私信息;非對稱加密演算法能夠保證交易過程中,你的比特幣不至於轉到別人的口袋裡。
盡管理論上,這些密碼學原理能夠保證比特幣作為一個「去中心化貨幣」基本職能的實現,但是它卻存在一些問題:
第一個問題,就是系統安全的問題:
我們說,在比特幣的世界裡,一切信息都是通過哈希運算,然後以代碼的形式表現的。
那麼,有代碼的地方就一定有漏洞,有漏洞就給了黑客可乘之機。
早在2010年,比特幣剛出現不久的時候,一個黑客就利用比特幣核心軟體的漏洞,無限創造了千億枚比特幣。這就好像一個人掌握了印鈔機,非常恐怖。或者,黑客直接黑進我們的電腦,盜取我們的私鑰,也會讓我們損失慘重。
第二個問題,是處理交易的速度太慢:
比特幣系統裡面,一秒鍾最多處理 7 筆交易,顯然這個速度是無法滿足正常的交易需求的。要知道我們現在用的支付寶、淘寶、微信,每秒能處理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交易,一筆交易只需要1-2秒就處理成功,如果比特幣拿來做日常貨幣使用,那麼我們在付一次款,起碼要1-2天才能處理成功,讓人很抓狂。
第三個問題是,比特幣挖礦消耗的電量太大:挖礦需要專業礦機,專業礦機的算力很高,但是消耗的電量是巨大的,而且以現在的行情來看,買一台礦機挖礦一年很難回本。於是,就有人懷疑:消耗這么大的電力去維護一個交易速度如此之慢的系統,意義何在?
第四個問題是監管態度的問題:
現在各個國家對於比特幣的態度兩極化非常嚴重:支持的國家、零售商店都接受比特幣付賬,還設有比特幣提款機;不支持的國家,對它嚴格打壓,談之色變。
綜上,如果以一個貨幣系統來衡量比特幣,它一定是存在著各種各樣的不足的。但是,我們不能否認比特幣的光芒:比特幣代表的,不僅是一套全新的「去中心」貨幣系統,還代表著區塊鏈技術的起源,以及一種全新的意識形態,影響非常深遠。
從比特幣的本職職能——貨幣角度來講:
比特幣是目前為止規模最大的數字貨幣,它是區塊鏈1.0時代的一個重要應用,是區塊鏈的首次應用:比特幣在去中心化的前提下,實現了數字貨幣在發行、支付、流通等階段的職能,這是一種全新的支付手段。
從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角度來講:
隨著比特幣的關注度逐漸增大,區塊鏈作為它的底層技術也越來越被大眾所熟知,區塊鏈開始逐漸脫離數字貨幣,滲透到許多商業領域,不同行業都希望能夠將比特幣這個技術應用到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去,通過各式各樣的應用場景,讓我們獲得更好的體驗。
從比特幣的意識形態來講:
它掀起了一場非常偉大的思想風暴。比特幣的「去中心化」以及共識機制,在當下中心化社會裡面,是一種全新的意識形態。縱觀歷史,文藝復興也好,啟蒙運動也好,這些都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思想變革,這些新思想、新意識的普及都需要一段漫長的時間,才能夠被所有人接受。從比特幣的影響來講:
數字貨幣目前得到了一些國家市場的接受和認可,催生了大量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涌現了大量的山寨幣,這些山寨幣進而演化成一種全新的融資模式,書寫著暴富神話,這也造成了空氣幣、傳銷幣等打著數字貨幣旗號行騙行為的泛濫。
總之,比特幣勾勒了一個宏大的藍圖,即:未來的貨幣不再依賴於各國央行的發布, 而是進行全球化的貨幣統一.。不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區塊鏈1.0 時代,只滿足了數字貨幣的基本職能,還無法普及到其他行業中去。
但不管怎麼說,一句話概括,比特幣:美中有不足,鋒芒難掩蓋。
㈩ 比特幣真的是騙局嗎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只有利用比特幣實施詐騙犯罪行為的才是騙局。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