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停止比特幣支付
因為它是一種虛擬貨幣,是存在於互聯網上的,具有很大的風險性,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比特幣不是央行發行的,它是互聯網的產物。
② 比特幣支付被叫停,虛擬貨幣參與經營會帶來哪些弊端
根據官方發布的公告,將於9月27日中午12點關閉數字資產和人民幣充值功能,並決定於9月30日中午12點關閉所有交易功能。至此,比特幣交易被正式判死刑。
國家這次出手管控比特幣交易,也有一部分人叫好,認為這種洗錢工具早就該關閉。美國發明比特幣是擾亂中國市場的,應該學習俄羅斯禁止比特幣。比特幣雖然製造賺錢效應,但是脫離實體經濟,對國家的發展沒有好處,許多青年人沉迷其中,最後落的人財兩空。
不過,國家目前只是限制它,沒有被徹底封禁,大交易所,無法提供比特幣的兌換,很多就轉入地下,管控難度更大。
對於青年人來說,國家都已經禁止交易,再進入比特幣市場風險太大,還是謹慎介入,萬一觸犯法律追悔莫及。
③ 比特幣被央行封殺是哪一年
不叫封殺,2017年9月4日,中國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正式定性ICO(首次代幣發行)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
④ 論述我國政府限制比特幣交易流通的原因
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從事比特幣交易,並稱比特幣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就比特幣的投資風險而言,政府的看法也許的確有道理。
媒體對比特幣波瀾起伏的炒作讓不止一家報紙出言嘲諷:「目前,記者們比投資者更認可比特幣是一種可靠的財富存儲方式。」世界各國的政府部門也在關注比特幣,中國和美國政府雖未對它發布禁令,但並不鼓勵人們參與其中。在這里我們關注的兩個問題是:為什麼比特幣的重要性居高不下?為什麼政府不喜歡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個虛擬支付系統,不受任何中央政府或私人機構控制或管轄。與支付寶或貝寶(Paypal)不同的是,這個系統擁有自己的貨幣單位(即比特幣),而不使用人民幣、美元或者其他法定貨幣。嚴格來說,比特幣沒有實體形式。相反,它通過網路進行交易,用戶把他們的比特幣存在電子錢包當中。銀行賬簿上記錄的是儲戶的存款和支取情況,公眾無法看到這些記錄,但政府要求審閱這些記錄是合法行為。比特幣的賬簿被稱為「區塊鏈(block chain)」,理論上講是一份公開文件(任何人都可以下載一份副本),但比特幣系統的參與者可以輕而易舉地隱藏自己的身份,因為比特幣都發送給了電子錢包隨機產生的地址,這些地址由字母和數字構成。換句話說,我可以為每一筆交易提供一個新地址。因此,就算人們能夠計算出可以獲取多少比特幣,他們也沒辦法知道我是否持有比特幣。
從哪兒能得到比特幣呢?一種途徑是通過「采礦」。這種方法絕不容易,而且目前「采礦」所需的電腦計算能力已經超過多數人所能負擔的開支(按照比特幣系統的設計,找到比特幣的難度會與日俱增)。我知道這樣說過於簡單,實際情況是,比特幣收支賬本由全世界的「礦工」共同維護,大多數「礦工」參與的「采礦」群體(大約多於6萬名用戶)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電力,其中一些能藉此獲得比特幣。對大半非專業人來說,用常規貨幣在比特幣「交易所」在線購買比特幣要容易得多。直到最近,日本的Mt. Gox都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在中國,比特幣「交易所」比特幣中國(BTC China)的歷史最為悠久。
由於比特幣在充當私人交易渠道方面表現得如此完美,中國迅速成為一個主要的比特幣市場,對此我並不感到意外。據估算,2013年中國(包括香港)的比特幣交易量佔全球交易量的一半以上,每天經「比特幣中國交易」的比特幣超過10萬枚。人們對比特幣的興趣大增,特別是在中國,這造成比特幣的價值大幅上升,從2010年6月的0.08美元左右增至2013年11月的1124.76美元。由此出現了這樣的報道,挪威一名男子在2009年用26.60美元購買了5000枚比特幣,2013年出售時的價格為88.6萬美元。
可惜的是,在最高點時買入的人已發現,自己的比特幣幾乎貶值了一半——目前比特幣的價格低於600美元。出了什麼問題呢?
對一些投資者來說,比特幣沒有實體形式是個問題。舉例來說,上文提到的挪威男子忘記了自己的電子錢包密碼,只好煞費苦心地刪除再重建。Mt. Gox的規模要大得多,2014年2月25日它停止交易,隨後在日本和美國申請破產保護,原因是它丟失了約55萬枚比特幣,當時價值4.73億美元,占所有流通中比特幣的7%。Mt. Gox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表示,這些比特幣丟失的原因可能是「比特幣軟體存在演算法缺陷,有人利用這個缺陷入侵了比特幣網路」。投資者通常遠離此種自己無法理解的風險。
不過,比特幣更大的問題是中國和美國政府對比特幣並不友好。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從事比特幣交易,並稱比特幣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該行明確表示,投資者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但要自行承擔風險。分析師指出,中國政府擔心金融機構進行比特幣交易將威脅到政府對金融行業的控制力,特別是在貨幣供給和跨境貨幣流動方面。在過多經濟組成部分變得「隱形」和無法追蹤前,中國政府必需採取行動。
幾乎與此同時,美國國土安全部(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特工扣留了Mt. Gox賬戶中逾510萬美元比特幣。他們表示,這筆資金來自一個名為「Silk Road」的犯罪網路。2014年1月,Mt Gox一位董事被指控涉嫌洗錢。不過,美國政府並未宣布比特幣為非法貨幣,而是在解釋了稅法之後以一種非常規手段對比特幣用戶施以懲罰。舉例來說,2014年3月,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發布公告,將比特幣列為資產,而非貨幣。此舉影響重大。比如說,一位美國納稅人買了500美元的比特幣,隨後由於這些比特幣的市價上升,這位納稅人用它們購買了1000美元的商品,那他就必須為自己的收益交稅。如果這位納稅人購買的是外幣,在外幣兌美元升值時他則不需要納稅。此外,比特幣「礦工」必須按發現比特幣的日期申報這些比特幣的價值,而不是按把它們花出去的時間申報。也就是說,比特幣相關稅負需要立即繳納,哪怕這位「礦工」打算把這些比特幣保留到幾年之後再用。最近,美國政府宣布將轉讓從「Silk Road」那裡扣留的比特幣,但要求買家表明身份,這必然會削弱人們的購買慾望並降低這些比特幣的轉讓價格。
2013年12月以來,中國官方對比特幣的態度一直沒有發生變化。不過,中國政府不準國內銀行跟比特幣「交易所」發生業務往來,特別是將人民幣存款從個人賬戶轉移到「比特幣中國」等方面。2014年4月28日,比特幣中國在其微博上稱,它的用戶賬戶已經主動停止接受人民幣存款。從那時起,中方一直不鼓勵比特幣「交易所」允許用戶從賬戶上支取人民幣。比特幣在中國前景不妙,只有香港可能是個例外——香港企業界人士繼續在進行比特幣交易並在商業領域接受比特幣;同時,香港還設有比特幣ATM機。
但就比特幣的投資風險而言,政府的看法也許的確有道理。最近,有報道稱一個「采礦」群體已經控制了超過一半的比特幣計算能力,這或許會讓該群體有能力否決經其他「礦工」驗證的比特幣交易,或者重復使用同一批比特幣而無需擔心受到質疑。對大多數人來說,這些問題可能過於復雜難解。但6月中旬,比特幣主要開發者和倡導者彼得•托德(Peter Todd)將自己的比特幣拋售了一半,他說:「我了解到,讓比特幣變得有激勵性的因素存在缺陷,原因有很多。退一步講,即使僅考慮其中幾條主要原因,在某個『采礦』群體控制了50%的計算能力後,也會讓人感到擔心。」
⑤ 中國比特幣禁令
法律分析: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⑥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6)央行停止比特幣支付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
⑦ 比特幣在中國停止交易後,手裡的幣如何變現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
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
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2009年1月5日,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機構控制的比特幣誕生。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製造。
⑧ 央行為什麼封殺比特幣
比如你是村長,在你這個村裡,只有你家印的錢可以買東西,可以流通,你想應多少就印多少,突然有天你家的隔壁二大爺發火了,說你家這樣亂印錢,搞得東西越來越貴,他好不容易掙的錢,村著,可發現越存越窮,只是存了堆數字,因為東西越來越貴了,於是你家二大爺發行了種數字加密,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這種貨幣不能增發,多少枚貨幣是有限量的。村一枚就多一枚,不會被你家剝削,這個時候,你貨不火?
⑨ 2021中國禁止交易比特幣嗎
是的,已經禁止了
一、人民銀行有關部門指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正常秩序是什麼樣子的?大概可以推斷就是「沒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的日子」),滋生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風險非常多了。趙東被抓主要就是涉及到這方面的事情了),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二、各銀行和支付機構必須嚴格落實《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2017年9月4號,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七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後一個直接引發了94海嘯事件。)等監管規定,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三、各機構要全面排查識別虛擬貨幣交易所及場外交易商資金賬戶(直接在賬戶層面進行,這個非常狠),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要分析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徵,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常見的買賣幣被凍結銀行卡的事情,只會越來越多),切實提高監測識別能力;要完善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責任不清、分工不明一直是個大問題,也是扯皮的症結。要解決),保障有關監測處置措施落實到位。參會機構表示(前面提到的各家都表態了),將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要求,不開展、不參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不開展不參與,這是兩個層面的),進一步加大排查和處置力度,採取嚴格措施,堅決切斷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支付鏈路(切斷資金支付鏈路,這個挺嚴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