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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有硬幣嗎

發布時間: 2022-08-26 00:37:03

① 誰知道比特幣是什麼它是怎麼運作的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

比特幣及其眾多衍生品被稱為加密貨幣。 該系統使用了加密技術來生成新幣,以及進行轉帳驗證。 加密序列有以下幾個目的:使交易幾乎不可能被偽造;使貨幣銀行或貨幣錢包可作為數據輕松轉移;驗證比特幣從一個用戶轉移到另一個用戶。

在比特幣被使用之前,必須先由系統生成或挖礦得到新幣。 這些區塊的編碼和解碼過程需要大量的算力,那些成功生成新區塊的用戶將獲得一些比特幣或一部分交易費用作為獎勵。

這樣一來,將比特幣從一位用戶轉移到另一位用戶的同樣過程中,在同等基礎上也為貢獻給比特幣網路的更多算力創造了需求,從而生成出可供使用的新幣。

(1)比特幣有硬幣嗎擴展閱讀:

比特幣的作用

比特幣就像現實中的金幣一樣:它們具有價值,也可以像金幣一樣用於交易。 可以透過比特幣進行投資——買入加密貨幣並從其價格波動中獲利。 每天都有新的地方將比特幣列入支付方式。

比特幣沒有一個正式價格。 比特幣的價格是根據人們願意支付的價格來確定的。比特幣的價格通常以一枚比特幣的花費來表示。 但是,交易所一般會允許以任何金額購買,即可以購買少於一枚比特幣。 Libertex 的價格指數就是即時查看比特幣價格的優質資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比特幣

② 比特幣到底有沒有實體的硬幣,我在網上看到

那是私人造著玩的,不是真幣。

③ 比特幣是龐氏騙局嗎

不是,但好像也很難簡單幾句解釋,下面這篇 ARK 的文章一起研究一下吧

揭穿常見的比特幣神話

比特幣自創立以來已超過11年,正努力獲得廣泛的機構認可。盡管建設性的批評是健康的,但ARK認為,一些有影響力的金融研究機構正在根據陳舊的信息,前後不一致的論點和有缺陷的分析來駁斥比特幣。

鑒於高盛(Goldman Sachs)最近對比特幣的立場,ARK正在重新考慮最普遍的誤解,這影響了其接受度。我們期待參與有關比特幣的健康和教育性辯論,以及我們認為比特幣在多元化投資組合中應發揮的重要作用。

ARK認為,一些有影響力的金融研究機構正在根據過時的信息,前後不一致的論點和有缺陷的分析來駁斥比特幣。

聲明:比特幣波動太大,無法充當價值存儲。反訴
:比特幣的波動性突出了其貨幣政策的信譽。

批評人士經常指出,比特幣的波動性是「價值存儲交易破壞者」。為什麼有人會想將資產的價格存儲在每日價格如此劇烈的波動中?

我們認為,這些批評家不理解為什麼比特幣會波動,為什麼比特幣的波動性可能會降低。

比特幣的波動雖然分散了反對者評估其作為價值存儲工具的作用的注意力,但實際上卻突顯了其貨幣政策的信譽。不可能的三位一體是宏觀經濟政策的兩難選擇。如下圖所示,三難困境假設,制定貨幣目標時,決策者可以滿足三個目標中的兩個,而不是三個,因為第三個目標與前兩個目標中的一個相反。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

三難三角形的每一側都是彼此排斥的。例如,選擇固定匯率並允許資本自由流動的貨幣當局無法控制貨幣供應量的增長。同樣,選擇固定匯率和控制貨幣的貨幣當局不能容納資本的自由流動,選擇容納資本的自由流動和控制貨幣供應的貨幣當局也不能確定匯率。

基於三難困境,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波動是比特幣貨幣政策的自然結果。與現代中央銀行相反,它沒有優先考慮匯率穩定性。相反,基於貨幣的數量規則,比特幣限制了貨幣供應量的增長,並允許資本的自由流動,放棄了穩定的匯率。結果,比特幣的價格是需求相對於其供應的函數。它的波動性不足為奇。

也就是說,隨著時間的流逝,比特幣的波動性正在減小,如下所示。隨著採用率的提高,對比特幣的邊際需求應占其總網路價值的較小比例,從而減少價格波動的幅度。在所有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例如,具有100億美元的市值或網路價值的10億美元的新需求,對比特幣的價格的影響應大於具有1000億美元的網路價值的10億美元的新需求。重要的是,我們認為波動性不應排除比特幣作為價值存儲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因為它通常與價格的大幅上漲同時發生。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Coinmetrics

長期以來,比特幣的購買力已大大提高。例如,自2011年以來,比特幣的價格以每年約200%的復合速度增長,盡管發生了年內重大變動,但自2014年以來,比特幣的價格按年最低價逐年升值。的一年。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Coinmetrics

聲稱:比特幣泡沫中。反訴
:比特幣是全球貨幣角色的競爭者。

像努里爾·魯比尼(Nouriel Roubini)這樣的一些經濟學家認為,比特幣處於泡沫之中,會突然消失。推理路線是,比特幣沒有內在價值,它的升值取決於投機行為,例如一場熱土豆或鬱金香游戲,以及「更大的傻瓜」願意支付更高的價格。他們認為,比特幣不是可投資資產。

我們認為,這種說法消除了比特幣隨著時間積累價值的原因。沒錯,比特幣的行為不像傳統的可投資資產。[1]權益價值通過折現預期現金流量確定。鑒於基於增長和/或投資資本收益的未來現金流量較高,股票獨立於股東基礎而升值。

然而,諸如比特幣之類的貨幣資產是非生產性的,其升值取決於其隨著時間的推移如何有效地保持或提高價值。從某種意義上說,價值主張是循環的:貨幣資產會隨著更多人的需求而升值,而如果它是有效的貨幣資產,就會有更多的人對其求值。換句話說,「金錢是一種共同的幻想」和「金錢是有價值的,因為別人認為它是有價值的」。

聲稱貨幣的價值完全取決於共同的幻覺,然而,這表明貨幣的形式是任意的。實際上,根據貨幣歷史,最常見和可持續的貨幣具有維持其需求的質量。例如,幾千年來,由於其稀缺性,可替代性和耐用性,經濟學家已經將黃金視為最成功的貨幣形式。

我們認為比特幣通常被稱為數字黃金,它不僅具有許多黃金的特徵,而且還可以改善它們。比特幣雖然稀少耐用,但也具有可分割性,可驗證性,可移植性和可轉讓性,其一系列的貨幣特徵賦予了卓越的效用,有可能推動需求,並認為它即使不是優越的也適合全球數字貨幣的作用。

我們認為,作為首批全球數字貨幣的合適競爭者,比特幣至少應吸引與黃金相似的需求。然而,與聲稱處於巨大泡沫中的說法相反,比特幣的網路價值(或市值)不到黃金的2%,如下所示。

預測本質上是受限制的,因此不能依賴。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Coinmetrics

聲明:比特幣將失去「叉子」和數字副本的價值。反訴
:比特幣的價值不能僅通過軟體來復制。

在數字領域,商品是無形的,可以很容易地復制而不會破壞原始商品。個人可以在保留原始副本的同時,例如通過電子郵件廣泛發送Word文檔。同樣,成千上萬的人可以同時且重復地聽一首歌,實際上提高了原著的價值,尤其是當其他詞曲作者模仿其獨特聲音時。

比特幣的軟體也不例外。它是免費和開源的。個人可以復制軟體,「創建網路分支」並創建自己的版本。然而,持懷疑態度的人仍然質疑,如果比特幣基於可以無限復制的開源軟體,那麼比特幣將如何稀缺?

首先,分叉比特幣網路不會創建新的比特幣單位,就像膨脹委內瑞拉玻利瓦爾不會給美國貨幣基礎增加美元一樣。相反,分叉比特幣會創建一個具有新單位或硬幣的新網路。雖然現有的比特幣持有者有權使用新的硬幣,但分叉的網路在一組由唯一利益相關者支持的獨立規則下運作。開源軟體不會稀釋原始網路的貨幣供應量,它不僅鼓勵廉價的實驗和新的網路,而且還鼓勵新的代幣和競爭激烈的市場。

比特幣的稀缺性對其網路至關重要。如今,比特幣的數量已達到1800萬個,以數學方式計量後達到2100萬個,如下所示。每個比特幣一次鏈接到一個錢包,並且不能被復制。重要的是,控制用戶比特幣的唯一方法是可以訪問其關聯的私鑰。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Coinmetrics

那麼,當它分叉時,是什麼讓比特幣網路中的2100萬個單位比比特幣現金(BCH)等比特幣(BTC)分叉中的2100萬個單位更有價值?將比特幣現金的價值等同於比特幣的價值,等同於假設Facebook的源代碼可以「分叉」並自動復制其26億用戶和50,000名員工的價值。它們的價值源於比特幣和Facebook的網路效應,而不僅僅是它們的存在。

就比特幣而言,我們認為網路效應不僅包括致力於保護區塊鏈的哈希率,還包括比特幣的流動性以及支持其採用和使用的基礎設施。如果是稀釋性的,那麼分叉將不得不分擔比特幣的算力,用戶和流動性。如下所示,比特幣現金和其他分叉似乎未能使比特幣的網路效應脫軌。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Coinmetrics

聲稱:比特幣是為罪犯准備的。
反訴:比特幣具有抗審查性。

批評家仍然指責比特幣由於其早期的邪惡活動而允許犯罪活動。在最初的幾年中,比特幣為絲綢之路(Silk Road)提供了資金,絲綢之路是一個以銷售非法葯物而聞名的在線黑市平台。

我們認為,批評比特幣促進犯罪活動就是批評其基本價值主張之一:審查制度。作為一種中立技術,比特幣允許任何人進行交易,並且無法識別「犯罪分子」。它不用依靠集中的許可權來通過名稱或IP地址來識別參與者,而是通過加密的數字密鑰和地址來區分參與者,從而賦予了比特幣強大的審查審查能力。只要參與者向礦工支付費用,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隨地進行交易。一旦獲得擔保,就無法輕易撤消交易。

如果可以在比特幣網路上審查犯罪活動,那麼所有活動都可以得到審查。相反,比特幣使任何人都可以在全球范圍內和未經許可地交換價值。這並不是使其成為一種固有的犯罪工具。電話,汽車和互聯網在促進犯罪活動方面不亞於比特幣。

也就是說,似乎只有一小部分的比特幣交易是出於非法目的。根據Chainalysis的說法,與非法活動相關的比特幣交易數量仍低於1%,這可能是對比特幣透明度的貢獻。任何用戶都可以在網路上查看交易的完整歷史記錄,這表明實物現金是進行非法活動的較好手段。的確,如下所述,就絕對和相對而言,現金交易在非法活動中所佔的份額要比加密貨幣交易所佔的份額大。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數據來源:https://go.chainalysis.com/rs/503-FAP-074/images/2020-Crypto-Crime-Report.pdf

聲稱:比特幣浪費太多能量。
反訴:比特幣的能源消耗比黃金和傳統銀行的能源消耗更高。

比特幣評論家經常斷言,采礦消耗的資源比能源創造的更多,尤其是能源。但是,批評家認為計算效率低下且無法擴展,擁護者不僅考慮了預期的權衡,還考慮了其基本功能。正如Bit Gold創始人和比特幣先驅Nick Szabo所強調的那樣,「大量的資源消耗和差的計算可擴展性釋放了實現獨立,無縫全局和自動化完整性所必需的安全性。」

ARK認為,比特幣具有以分散(或信任最小化)方式提供結算保證的獨特能力,因為專用的專用硬體可以透明地證明計算機已執行了昂貴的計算。

比特幣使權衡變得很明確:通過為采礦分配大量的現實世界資源,我們相信該網路可確保彼此之間實現結算。在解剖的工作證明,Chaincode實驗室居民雨果阮解釋說,「在幕後,校對的工作礦業轉換動能(電)到總帳模塊。通過將能量附著在一塊上,人們賦予它「形式」,使其在物理世界中具有真正的重量和後果。」

易於量化,比特幣的能源足跡容易受到表面批評。但是,僅從電力成本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在全球范圍內比傳統的銀行和金礦開采要高效得多。傳統銀行業每年消耗23.4億千兆焦耳(GJ),黃金開采業每年消耗5億吉焦耳,而比特幣消耗1.84億吉焦耳,分別不到傳統銀行業和黃金開採的10%和40%。此外,比特幣采礦的估計每GJ支出的美元成本比傳統銀行業務高40倍,比黃金開采業務高10倍。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https://medium.com/@danhedl/pow-is-ficient-aa3d442754d3

與共識思維相反,我們認為比特幣開采對環境的影響微乎其微。可再生能源,尤其是水力發電,在比特幣的能源結構中占很大比例。正如Castle Island Ventures的合夥人Nic Carter指出的那樣,在尋找最廉價的電力形式時,礦工將繼續湧向提供大量可再生電力的地區,從而釋放擱淺的能源資產,使其成為「最後的電力購買者」。 ,無論位置如何,都能夠為任何能夠以低於當前生產者的價格生產的電力來源提供高度移動的基本需求。」結果,從氣候角度來看,比特幣的開采可能會帶來積極的影響。

結論
比特幣的復雜性不應阻止金融機構對其進行深入分析。在本文中,我們討論了對比特幣的一些最常見的反對意見,希望引起機構投資界的討論和辯論。隨著比特幣網路的不斷成熟,我們相信它將鞏固比特幣作為新興貨幣資產的作用,並且金融機構將認真對待它。

④ 央行的數字貨幣與比特幣有什麼區別

比特幣作為一種數字貨幣,大概有以下六個方面的特性:

第一,比特幣是電子現金,它是匿名性貨幣。首先,它具有現金的一切屬性,其中最主要的屬性就是匿名性;其次,它是電子形式的現金,不具有紙鈔和硬幣的物理結構,方便交易流通。我們熟悉的現金和中本聰設想的數字貨幣相比,在匿名性上是一致的。不同的是物理結構的現金完全不能被追蹤,而區塊鏈上的數字貨幣(電子現金)則是可以被追蹤的,這對於央行及對合規性負有很高責任的金融機構來說,無疑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因此可以說,匿名性是數字貨幣的第一要義。雖然人們可能會願意為了便利性而在一定程度上犧牲隱私,但一定不希望其金融活動被那些無關的人(尤其是心懷惡意的人)隨隨便便就偷窺了。

第二,比特幣是可編程貨幣。區塊鏈的四大元素是:共享賬本、加密演算法、智能合約和共識機制。數字貨幣運行於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系統上,它和運行於金融機構賬戶系統上的電子貨幣的顯著區別是可編程性。 電子貨幣在金融機構賬戶上表現為資料庫欄位中的數字,交易是賬戶之間數字的增減。而數字貨幣表現為分布式賬本上的不同參與方之間共同驗證的計算機代碼,交易是賬戶或地址間的價值轉移。 通過智能合約,區塊鏈能夠自動執行雙方或多方之間的約定,任何一方都難以反悔。可編程性讓央行擁有了追蹤貨幣流向的能力,從而有望建立之前不可能擁有的精準執行貨幣政策和精準預測市場流動性的機制。同時,可編程性也能讓金融交易變得自動化,省去了金融機構龐大的中後台部門,甚至讓很多金融交易可以實時清算。這無疑極大地提升了金融交易的效率,提高了資金周轉速度,降低了運營成本。

第三,比特幣是密碼學貨幣。比特幣的賬戶體系和交易驗證機制等元素都高度依賴於各種密碼學演算法。目前互聯網是完全公開透明的,我們享受互聯網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把各種行為數據無償提供給了中心化的互聯網機構,而這些互聯網機構卻利用這些數據來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此外,比特幣可以使用零知識證明、同態加密等密碼學技術來實現交易的隱私保護。

第四,比特幣是演算法貨幣。比特幣的發行機制依靠的是數學演算法來建立自己的信用。而數學運算的結果是高一致性的,因此最容易取得全球的共識。比特幣的核心就是一套高可信度、高一致性、高透明度、規則嚴密、公平、公開、公正的數學演算法。

第五,比特幣是自治貨幣。共識、共治、共享的自組織是區塊鏈帶來的嶄新的商業架構和組織架構。通過觀察比特幣、以太坊等幾個比較成功的數字貨幣的實踐案例,我們發現基於區塊鏈的計算機程序正在成為新型的數字貨幣發行主體。這些項目都是以社區自治的開源軟體的方式在運行,既不被中心化機構擁有,也不設中心化伺服器,甚至沒有運維人員來管理。這種基於數學演算法的背書方式,在原來的主權政府做信用背書的法定貨幣和私人機構做信用背書的私人貨幣之外,增加了一類全新的數字貨幣發行方法——以數字貨幣為表現形式的無主貨幣,即發行方只是數學演算法模型,沒有法律主體資格。

第六,比特幣的運行基礎是分布式網路。分布式網路技術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比特幣的特性與效用。隨著5G通信技術的部署,未來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學習、工作都難以離開分布式網路,它是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的技術基礎,也決定了比特幣的運行效用。

那麼,各國央行籌劃的數字貨幣會具備前述的六大特質嗎?我們目前還不得而知,但透過只言片語,至少我們了解到:

第一個分歧來自到底採用什麼技術來搭建數字貨幣運行的底層協議。各國央行更傾向於採用分布式賬本技術而不是區塊鏈技術,或者更傾向於採用聯盟鏈技術而不是公有鏈技術。聯盟鏈與公有鏈的最大區別在於:聯盟鏈的節點加入需要許可,而公有鏈不需要許可。

第二個分歧來自全網節點是否要完全對等。公有鏈是一個無須許可的點對點對等網路,而央行希望成為擁有某些專屬權力的特權節點,它可以運用這些專屬權力,允許或禁止某些節點的加入,監督、追蹤數字貨幣的流動。

⑤ 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 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 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 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 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 的衣服、帽子、裝備等 ,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 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說簡單點,就是一種虛擬貨幣

⑥ 憑什麼相信ATM取出的比特幣硬幣是有價值的

這tm就是個sb問題?先了解清楚了再來問吧。首先不是硬幣,其次沒有發行機構,只能挖掘所得,協議是開源的,去中心化服務,沒有過度產生一說,總量保持在2100萬聰,(除去密鑰丟了被永久封凍的,總量只會變少而不會增多),信他的人自然信他,不信他的人自然不信!沒有找零一說!說白了黃金也沒有價值,信他的人多了自然就有了價值,就像點頭代表是,搖頭代表不,但是非洲一些國家搖頭代表是,點頭代表不!

⑦ 比特幣是游戲幣嗎

比特幣不是游戲幣。是一種電子幣 ,可以用來買東西。。
參考:808比特幣網

⑧ 比特幣是哪個國家發行的硬幣

不是硬幣,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⑨ 比特幣是什麼東西

比特幣是通過互聯網技術而產生得一種數字貨幣,不是真實存在的貨幣。比特幣交易費用:盡管交易費用是可選的,但礦工可以選擇處理哪些交易,並優先處理那些支付較高費用的交易。礦工可以根據相對於其倉儲規模支付的費用,而不是作為費用支付的絕對金額來選擇交易。這些費用通常以每位元組來衡量。事務的大小取決於用於創建事務的輸入數量和輸出數量。
隱私:比特幣是假名,這意味著資金不與現實世界實體掛鉤,而是與比特幣地址掛鉤。比特幣地址的所有者沒有明確的身份,但區塊鏈的所有交易都是公開的。此外,交易可以通過「使用習慣用法」(例如,使用來自多個輸入的硬幣的交易表明這些輸入可能具有共同的所有者)和用關於特定地址所有者的已知信息來證實公共交易數據來與個人和公司相聯系。此外,法律可能要求比特幣交易所收集個人信息。為了提高金融隱私,可以為每筆交易生成一個新的比特幣地址。
可替代性:錢包和類似軟體在技術上把所有比特幣等同處理,建立了基本的可替代性。研究人員指出,每枚比特幣的歷史都在區塊鏈賬本中注冊並公開提供,一些用戶可能會拒絕接受來自有爭議交易的比特幣,這將損害比特幣的可替代性。
可量測性:區塊鏈的數據塊最初被限制在32兆位元組大小。中本聰在2010年引入了1兆位元組的塊大小限制。最終,1兆位元組的塊大小限制給事務處理帶來了問題,例如增加事務費用和延遲事務處理。
法律地位、稅收和監管 由於比特幣的去中心化及其在在線交易所的交易分布在許多國家,比特幣的監管一直很困難。然而,比特幣的使用可以被定為犯罪,在特定國家關閉交易所和對等經濟將構成事實上的禁令。比特幣的法律地位因國家而異,在許多國家仍未界定或仍在變化。適用於比特幣的法規和禁令可能會延伸到類似的加密貨幣系統。
據國會圖書館稱,對交易或使用加密貨幣的「絕對禁令」適用於八個國家:阿爾及利亞、玻利維亞、埃及、伊拉克、摩洛哥、尼泊爾、巴基斯坦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隱性禁令」適用於另外13個國家,包括巴林、孟加拉國、中國、哥倫比亞、多明尼加、印度尼西亞、伊朗、科威特、賴索托、立陶宛、阿曼、卡達和沙烏地阿拉伯。

⑩ 什麼是比特幣它的由來、性質、幣值估值

比特幣(英語:Bitcoin,簡寫:BTC,貨幣符號:฿)是一種用戶自治的,全球通用的加密電子貨幣。

其概念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化名)在2008年提出。隨後,他以開放、對等、共識、直接參與的理念為基準,結合開源軟體和密碼學中塊密碼的工作模式,在P2P對等網路和分布式資料庫的平台上,開發出比特幣發行、交易和賬戶管理的操作系統。其系統讓遍布整個對等網路用戶端的各節點,按照其種子文件達成網路協議,從而確保在貨幣發行、管理、流通等環節中公平、安全、可靠。並承諾比特幣將成為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實現在不需要審批、人人都有權發行的前提下,避免通貨膨脹,並無法偽造;支付完成之後,用戶就失去對該比特幣的所有權。2009年1月3日50個比特幣問世。

與傳統貨幣不同,比特幣運行機制不依賴中央銀行、政府、企業的支持或者信用擔保,而是依賴對等網路中種子文件達成的網路協議,去中心化、自我完善的貨幣體制,理論上確保了任何人、機構、或政府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幣的貨幣總量,或者製造通貨膨脹。它的貨幣總量按照設計預定的速率逐步增加,增加速度逐步放緩,並最終在2140年達到2100萬個的極限。

有多種途徑使用比特幣,通過電子貨幣交易所、服務商和個人等渠道,就能兌換為當地的現金或金幣;也可以直接使用它購買物品和服務。隨著接受比特幣支付的個人、組織、商家和企業的迅速增長,其匯率在四年內上漲了數千倍。 截止到2013年3月30日,全部發行比特幣按市價換算為美元後,總值突破為10億美元。雖然比特幣是目前使用最為廣泛的一種電子貨幣,除部分國家對虛擬貨幣有明文規定外,還沒有任何國家對比特幣的發行作出法律的規范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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