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電挖比特幣
⑴ 家用電腦24小時不停地挖比特幣,能挖到比特幣嗎
肯定能挖到啊,但給予現在比特幣經歷幾次產量減半之後,用家用電腦來挖比特幣的話,恐怕會虧本,性價比不是很高。
在數字貨幣挖礦領域,早就沒有人用家用電腦挖礦了,大多數都採用相對劃算一些的礦機來挖礦。他們自己建立礦場,在一些電費比較便宜的地區挖礦,這樣比較劃算。
目前家用電腦的的cpu主頻在2.5GHz~3.5GHz之間,這對於礦機的運算能力而言,純屬九牛一毛。所以,可以通過家用電腦挖比特幣,但成本與收益不成正比。
另外,如果想要用家庭電腦挖比特幣,首先要在別人的礦池里建立一個賬戶,賬戶一般都是免費注冊的,注冊完之後會獲得一個比特幣的地址(錢包地址),我們挖出來的比特幣都會存在這個地址里。
當注冊完專用的挖礦軟體後,就直接下載該軟體,並且按照其教程操作,即可挖比特幣,操作起來難度不是很大。目前流行的就是GPU挖礦,也就是顯卡挖礦,在設置的過程中注意,不要滿載挖礦,不然恨容易燒壞顯卡。
挖礦的軟體地址就不提供了,用家用電腦挖比特幣肯定會虧錢,如果想要嘗試,自己找鏈接吧。
能,別人算過了,現在的台式機,按5000元的配置,按現在的算力,挖一個要挖500多年
挖比特幣好像要買機器,幾千一台的挖挖機!
最開始還容易,但是比特幣是有限的,現在基本應該都沒有了。
現在挖礦的成本主要是電費,挖礦的主力是專業的晶元類礦機。所以說用家用電腦理論上是可以挖比特幣的,但是挖出的幾率極端低。為了幫您方便理解,我打個比方,如果說拿著火繩槍上戰場能打死人嗎,答案是可能的,但是幾率很低,因為對方都裝備了自動武器和防彈衣,但是你仍然可能拿著火繩槍打死對方,只是幾率非常渺茫而已。
挖礦,之前最主要的是顯卡,但是現在已經都轉為晶元機了,然而依舊有不少人想試驗一下,用家用電腦24小時不停地挖礦,多久能挖到一枚呢,答案是一個也挖不到。
目前家用的cpu主頻在2.5GHz~3.5GHz之間,這樣的運算速度,對晶元來講九牛一毛,一個也挖不到,因為電費都負擔不起。
其實挖礦也挺簡單的,沒那麼復雜,不懂可以問我
挖得到,但不夠本錢,最大的消耗是電費。如果你能搞到一毛錢電費,隨便挖。
沒你的份,09年可以
⑵ 用家用電腦挖比特幣還能挖到比特幣嗎
理論上,家用電腦仍舊是可以挖到比特幣的,這只是時間的問題。但實際上,家用電腦是挖不到比特幣的,因為,沒有人願意花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去使用電腦挖比特幣,成本太高了。
⑶ 用居民用電挖以太坊幣違法嗎
現行法律並未規定個人挖礦犯法,但是必然會產生交易,屬於灰色地帶。
虛擬貨幣不是真實的貨幣,其交換的運作就像一個貨幣媒介在某些環境中,但不具有真幣的所有屬性。後來官方將其定義為「既不是由中央銀行或公共機構頒發的,也不一定連接到法定貨幣值的數字表示。
但由自然人和法人接受的一種手段支付和可轉移,儲存或電子交易。總之就是不是貨幣,但是在一定情況下,很多人卻認可它,並樂於使用它,比如騰訊的幣,比特幣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⑷ 家庭用的電腦可以挖比特幣嗎
可以是可以,但是劃不來。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說白了就是用電腦的運算性能給大伺服器做苦力,節約下來的成本分你一點兒。但是比特幣是不劃算的,個人電腦也不適合用來挖礦,原因有以下幾點:
1,運算主要是由GPU來完成,而普通電腦的GPU都不甚強大,直接導致挖礦效率低下,搞不好連電費都挖不回來。
2,由於是和網路上的數據進行交換,所以不但電腦的性能要足夠好,對網路帶寬和質量也有更高的要求,如果叫你在之前先搞一條電信百兆寬頻不知你還有沒有這么大興趣呢?
3,GPU在運算的時候會產生大量的熱,如果不處理好或者原裝散熱器很渣的話有可能把GPU或者電腦給燒毀,到時就得不償失了。
4,另外一個就是大環境的影響,先不說比特幣以後的路在哪裡,就說目前匯率嚴重下滑,完全沒有以前賺錢了,專業的礦場甚至都在處理設備了,這個時候才去挖礦顯然不理智。
⑸ 比特幣用電站電有沒有違法
法律分析:比特幣用電站電違法。因為在中國挖比特幣是不合法的行為。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⑹ 用居民用電挖以太坊幣違法嗎
違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一方面,「挖礦」活動能耗和碳排放強度高,對我國實現能耗雙控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帶來較大影響,加大部分地區電力安全保供壓力,並加劇相關電子信息產品供需緊張。
另一方面,比特幣炒作交易擾亂我國正常金融秩序,催生違法犯罪活動,並成為洗錢、逃稅、恐怖融資和跨境資金轉移的通道,一定程度威脅了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
通知明確,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在保證平穩過渡的前提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科學確定退出時間表和實施路徑。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加密數字貨幣。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
⑺ 20台比特幣挖礦機家用電能不能帶動
這個要視情況而定,如果是那種優盤大小的礦機,算力只有1G左右,這種礦機就是一種體驗機,別說20台,就是幾百台也無所謂。但是如果是那種專業的挖礦設備,平常的家庭用電是根本帶不起來的,挖礦機的功率和耗電量都是非常高的。而且,挖礦的噪音非常大,產生的熱量也非常大,必須要有強大的製冷設備,製冷設備也是需要耗電的。
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
⑻ 居民用電挖以太坊幣違法嗎
居民用電挖以太坊幣違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一方面,「挖礦」活動能耗和碳排放強度高,對我國實現能耗雙控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帶來較大影響,加大部分地區電力安全保供壓力,並加劇相關電子信息產品供需緊張。
另一方面,比特幣炒作交易擾亂我國正常金融秩序,催生違法犯罪活動,並成為洗錢、逃稅、恐怖融資和跨境資金轉移的通道,一定程度威脅了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
通知明確,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在保證平穩過渡的前提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科學確定退出時間表和實施路徑。
相關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嚴禁新增項目投資建設。強化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能耗雙控約束。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
在增補列入前,將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視同淘汰類產業處理,按照有關規定禁止投資。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強數據中心類企業信用監管。嚴格限制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用電報裝和用能。嚴禁對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財稅金融支持。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11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