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金融和比特幣
① 目前那些國家承認比特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持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德國
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
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合法地位
比特幣目前依然可以認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圍內,比特幣都可以被認定為是一種虛擬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比特幣不能被法律正式確認為一種貨幣,那麼可能會給接受它的商家和個人帶來稅收申報上的不便,因為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將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這類交易在稅收申報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煩一些。
同時,比特幣作為一種和貨幣高度類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錢的需求。比特幣需要在交易、佔有等方面納入個人財產申報、銀行業反洗錢系統、反內幕交易、反市場操縱等體系,比特幣的交易所和存儲機構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監管和發放牌照。一些發展較快的比特幣交易所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都在積極地探索和監管機構合作,通過申請牌照、積極同監管部門溝通等方式,將比特幣的支付納入到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等監管框架之中。
在歐洲, 歐洲央行發表「虛擬貨幣架構」報告,法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取得PSP資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該報告中寫道:「本報告是為討論虛擬貨幣體系提供基礎的第一次嘗試。盡管這些體系可能在金融創新和為消費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它們顯然也會產生風險。」該報告補充道:「由於虛擬貨幣體系的規模小,除了這些體系的用戶,這些風險不會影響到任何人。」該報告回顧了比特幣的歷史,評論了其基本特徵,包括貨幣方面和技術操作方面。
② 比特幣對世界經濟有什麼影響
互聯網存在,區塊鏈存在,比特幣就會存在。存在的時間長了,人們漸漸認可並將廣泛應用於支付,那麼,對於世界金融,可以起到積極的平衡作用。
③ 比特幣創歷史新高,比特幣是金融陷阱嗎
比特幣價格的迅速增漲來自其使用價值慢慢被流行商業服務綠色生態的認同,如Twitter和Square的創辦人JackDorsey在美國矽谷高姿態的宣傳策劃BTC,並稱作下一代互聯網技術原生態貸幣,並公布的選購五千萬美元BTC。自然除開互聯網技術圈也有如金融企業灰度(Grayscale)在國外發布的BTC私募基金,協助傳統式金融企業得到 BTC理財規劃。
現階段BTC商品期貨總持倉成本約為63億,距今年初提高133%並不斷更新歷史時間新紀錄,和現貨交易市場不一樣,零和博弈的衍生產品未強制平倉交易頭寸的提高,表明買賣彼此對現貨交易標底的矛盾水平。
④ 比特幣與金融的關系
比特幣究竟是泡沫還是歷史機遇,在真正的考驗出現之前,這可能是市場永遠不會停止討論的一個話題。評估一個資產真正的價值,或許金融危機是最好的試金石。
在2007/08年全球金融危機時,金價出現了劇烈的波動。08年三月,金價見頂於1032,並在幾個月內暴跌至680,隨後出現一路狂飆直至1920真正見頂。
⑤ 目前的比特幣是一種金融騙局嗎
亞洲最大的銀行之一的星展銀行最近發表言論稱:目前的比特幣是一種金融騙局。
相反,Gledhill說,目前更有意義的是將重點放在其政府支持的貨幣的電子交易上。
他並不是第一個對數字代幣持否定態度的人,最終Gledhill預計,比特幣的定價將變得「非常便宜,並補充說,比特幣不會幫助星展銀行帶來客戶、存款或財富管理。
⑥ 比特幣是什麼屬於什麼資產為什麼
比特幣,英文名BitCoin,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由一串串計算機生成的復雜代碼組成。和人民幣的¥、美元的$一樣,比特幣也有自己的符號,下圖的那個「B」。
比特幣的發明人,是中本聰。中本聰(英語:Satoshi Nakamoto),是比特幣協議及其相關軟體Bitcoin-Qt的創造者。他於2008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式的電子現金系統》(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的論文,描述了一種被他稱為「比特幣」的電子貨幣及其演算法。
2009年,他發布了首個比特幣軟體,並正式啟動了比特幣金融系統。
2010年,他逐漸淡出並將項目移交給比特幣社區的其他成員。
中本聰據信持有約一百萬個比特幣。如果按每個比特幣2W美元,其身價一度達到200億美元。到現在為止,他的真實身份仍然不為外界所知,也就是說,沒有人知道中本聰到底是誰。
比特幣的出現時間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之後。其實,在此之前,很多人已經進行了電子貨幣、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的嘗試,但都沒有成功,既有技術方面的原因,也有社會環境和經濟背景方面的原因。而某種程度上說,正是2008年的金融危機,催生了比特幣。
⑦ 比特幣是什麼東西
比特幣是通過互聯網技術而產生得一種數字貨幣,不是真實存在的貨幣。比特幣交易費用:盡管交易費用是可選的,但礦工可以選擇處理哪些交易,並優先處理那些支付較高費用的交易。礦工可以根據相對於其倉儲規模支付的費用,而不是作為費用支付的絕對金額來選擇交易。這些費用通常以每位元組來衡量。事務的大小取決於用於創建事務的輸入數量和輸出數量。
隱私:比特幣是假名,這意味著資金不與現實世界實體掛鉤,而是與比特幣地址掛鉤。比特幣地址的所有者沒有明確的身份,但區塊鏈的所有交易都是公開的。此外,交易可以通過「使用習慣用法」(例如,使用來自多個輸入的硬幣的交易表明這些輸入可能具有共同的所有者)和用關於特定地址所有者的已知信息來證實公共交易數據來與個人和公司相聯系。此外,法律可能要求比特幣交易所收集個人信息。為了提高金融隱私,可以為每筆交易生成一個新的比特幣地址。
可替代性:錢包和類似軟體在技術上把所有比特幣等同處理,建立了基本的可替代性。研究人員指出,每枚比特幣的歷史都在區塊鏈賬本中注冊並公開提供,一些用戶可能會拒絕接受來自有爭議交易的比特幣,這將損害比特幣的可替代性。
可量測性:區塊鏈的數據塊最初被限制在32兆位元組大小。中本聰在2010年引入了1兆位元組的塊大小限制。最終,1兆位元組的塊大小限制給事務處理帶來了問題,例如增加事務費用和延遲事務處理。
法律地位、稅收和監管 由於比特幣的去中心化及其在在線交易所的交易分布在許多國家,比特幣的監管一直很困難。然而,比特幣的使用可以被定為犯罪,在特定國家關閉交易所和對等經濟將構成事實上的禁令。比特幣的法律地位因國家而異,在許多國家仍未界定或仍在變化。適用於比特幣的法規和禁令可能會延伸到類似的加密貨幣系統。
據國會圖書館稱,對交易或使用加密貨幣的「絕對禁令」適用於八個國家:阿爾及利亞、玻利維亞、埃及、伊拉克、摩洛哥、尼泊爾、巴基斯坦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隱性禁令」適用於另外13個國家,包括巴林、孟加拉國、中國、哥倫比亞、多明尼加、印度尼西亞、伊朗、科威特、賴索托、立陶宛、阿曼、卡達和沙烏地阿拉伯。
⑧ 比特幣可能成為主流貨幣嗎
經濟學上把貨幣的職能定義為五類:流通手段、價值尺度、支付手段、貯藏手段、世界貨幣。以下我會主要結合這五個只能來分析比特幣是否具備全流通的貨幣屬性。
比特幣想必大夥都有所了解,即便沒接觸過也有所耳聞。2017年比特幣又火了一次,上一次依稀記得是2013年,13年下半年比特幣從100來美元一枚漲到了最高1100多,漲了10倍有餘,這樣的漲幅秒殺了所有市場,也吸引了無數人開始淘金當起了礦工。
簡單說明一下比特幣,比特幣是一種「電子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製造,隨著比特幣總量的增加,新幣製造的速度減慢,比特幣有個嚴格的約束就是總量上限就只有2100萬個。由於2100萬個的限制使得比特幣有了對抗通脹的用途,08年金融危機以來全球各央行為了刺激經濟全部實行極為寬松的貨幣政策,縱觀上下5000年就沒有比這幾年還低的利率。
從支付手段、流通手段和世界貨幣來說比特幣的確是比較復合這三點,近幾年越來越多的國家、機構、個人都開始慢慢接納這一新興貨幣。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國內接納比特幣還有一段路要走。
流通的便利性和隱秘性使得比特幣成了洗錢的最佳工具,很多非法交易也開始使用比特幣,這也成了比特幣要成為全流通貨幣路上的一大障礙。
價值尺度和貯藏手段這兩方面就是比特幣的硬傷了。
先說貯藏手段,比特幣電子貨幣的屬性是它只能存在於電腦硬碟中而且必須依靠互聯網,面臨的問題首當其沖的就是互聯網安全問題,就這段時間還爆發了比特幣勒索病毒。前幾年也有人誤丟了一個硬碟,損失了7500枚比特幣當時價值5000萬人民幣。種種原因讓人們不得不擔憂比特幣能否擁有安全的貯藏屬性,相比於存在銀行里絕對安全的法定貨幣比特幣的持有伴隨著很大的不安全性。很多情況下比特幣的貯藏手段比黃金差遠了,極端情況下只有黃金才是真正的貨幣。
最後是價值尺度,比特幣基本就不怎麼具備價值尺度的屬性。比特幣特性主要就是有限供給,這個特性決定了它最終只能是一個非主流貨幣,這個特性和黃金類似,金本位最終被整個世界拋棄,有限供給的貨幣跟不上生產力的發展,最終只能帶來通縮,會嚴重阻礙經濟發展,最終只能淪為非主流品種。而且比特幣本身幣值都非常不穩定,極容易暴漲暴跌,宏觀經濟中如果一國貨幣經常暴漲暴跌幣值不穩是不可能被人青睞的。截止今日比特幣價格1800USD一枚,整個市場的市值算上全部2100萬比特幣也就378億美元,一個不到400億美元的市場是極容易被大資金操縱的,你把400億美元砸全球外匯市場里連水花都不會有一點,外匯市場一天交易量約5萬億美元。成交量不大也就造成了比特幣成了一個投機的東西,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定義比特幣就是個商品而非貨幣。這幾年比特幣成交量大部分是由中國人創造的,國人好賭博是公認的事實,加之國內宏觀經濟的原因一直處於高風險低收益市場環境,資本管制導致大量的流動性出不去,所以一個接一個被這些流動性炒的熱火朝天。所以比特幣當下的屬性就是一個可以用來投機和洗錢的交易標的。
基辛格曾經說過:誰掌握了貨幣發行權,誰就控制了世界。
我不禁想,貨幣發行權這樣核心的權利,全球央行會允許被挑戰嗎?特別是美元,美國的核心利益就是美元,美國大戰略中所作的一切就是要讓美元一直保持全球霸權貨幣,縱觀歷史上挑戰美元的沒一個有好下場的。比特幣目前的安然無恙只能說明全球央行根本就沒把它放在眼裡或許早就知道比特幣成不了貨幣。如果某一天沙特宣布原油用比特幣結算時候就是比特幣被美國乾的連渣都不剩的時候,礦工們小打小鬧投投機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挑戰主流貨幣那就是死期到了。
比特幣或許是人類社會中的一個嘗試或實驗,但我不認為它會成為貨幣,更不用說現在已經淪為一個投機的商品。
最後溫馨提示:比特幣交易極具高風險高收益,切勿貿然進入這個市場。
⑨ 比特幣是金融行業的烏托邦嗎
「上帝欲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在一根根上下都沒有邊界的「蠟燭圖」上,比特幣正在呈現出一種近乎「瘋狂」的節奏,這會是它滅亡的前奏嗎?
「上帝欲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在一根根上下都沒有邊界的「蠟燭圖」上,比特幣正在呈現出一種近乎「瘋狂」的節奏,這會是它滅亡的前奏嗎?
「瘋狂」到底是好還是壞呢?在哲學家的眼裡,肯定不是什麼好事,否則也不用將其與「滅亡」聯系在一起,但在沉醉於互聯網世界裡的人們看來,「瘋狂」卻是毀滅舊世界的通途。自從互聯網誕生以來,人們就一直幻想著能夠找到一種能夠超越國家差異、地理限制與文化障礙的生活方式,即哲人眼裡的「烏托邦」,但在草根看來卻是「極樂園」。而一種自由、保值、開放而又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則是連接現實世界的最後一級階梯。
當電子郵件超越傳統的地理限制實現了信息的自由流動,Facebook創建了網路地球村……網路信奉者認為,將現實世界與虛擬世界打通,實現一個真實世界的「極樂園」已經近在咫尺。然而,就是這個「極樂園」即將徹底融入現實世界之時,它的一個重要載體——貨幣,遇到了來自現實社會的否定。
在現實世界的貨幣發行者看來,像比特幣這種毫無價值支撐的虛擬產品,是根本不能成為貨幣流通的,因為它缺少作為貨幣的一個最基礎條件——信用。有人說,網路虛擬貨幣本身就是一個沒有任何價值的「數字鬱金香」,它存在的唯一意義,就是供人們體驗從「極樂園」到「失樂園」的心理摧殘。甚至有陰謀論者認為,比特幣的創始者中本聰,都很有可能不是一個真實的人,而是一個創造比特幣而又從中牟利的神秘組織。
從中國大媽到格林斯潘,不管你願不願意看到,這個世界已經到處充滿了比特幣稀里嘩啦的聲音,盡管這種聲音並非來自真實貨幣在口袋裡的摩擦,而是來自於鍵盤的敲擊與嘴唇間的震顫。也許有一天,比特幣的擁躉真的會體驗到「失樂園」的痛苦,但不管怎麼說,我們依然有理由對比特幣的未來持敬畏之心,因為現實世界的貨幣運行法則著實是讓人傷透了心。
截止到目前,比特幣仍舊堅挺的活著,已經經歷了近八年的風風雨雨。萊特幣、瑞泰幣、微盟幣、狗狗幣也在不斷的助推比特幣的前進。
⑩ 比特幣在哪些地區和國家可以合法使用
比特幣在北美、西歐、伊朗、伊拉克和土耳其等國家可以合法使用。
北美和西歐是對比特幣認可程度最高的地區,伊朗、伊拉克和土耳其都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
阿富汗、巴基斯坦、沙特和埃及則對這種加密貨幣實施了不同程度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