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可以代替貨幣嗎
① 比特幣有可能取代錢嗎
這是不可能的,一是流通問題,畢竟各個國家有各個國家的匯率,不可能統一的,而是比特幣是虛擬貨幣,通過架設伺服器可以私人開采,所以更不能取代錢
② 你覺得比特幣具有貨幣屬性嗎
比特幣不具有貨幣屬性。
「貨幣的四大職能」:
1.價值尺度;2.流通手段;3.貯藏手段;4.支付手段。
比特幣滿足幾個?
價值尺度?比特幣幣值波動一天之內能超過20%,拿這玩意兒做價值尺度,全世界的商品交易全得亂套。
流通手段?炒幣的都是割一把韭菜就跑,高明點的無非波段操作反復進出多割幾把,有幾個真拿比特幣來流通的?何況比特幣總量受限,天然通縮,註定沒辦法流通。
貯藏手段?藏哪兒?伺服器硬碟上嗎?所謂貯藏手段,是要能應對各種天災人禍的。比特幣系統號稱分布式記賬,需要良好的網路支持才能正常運轉,真到了打仗的時候,網路設施被毀,你藏在伺服器硬碟上的密鑰怎麼取出來?
至於支付手段就更扯了,Q幣的支付能力恐怕都比比特幣來得強些。
所以,貨幣的四大職能,比特幣一個沒有。
作者:d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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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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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比特幣會取代現在各國的信用貨幣嗎
基本上是不會取代信用貨幣的,因為這種虛擬貨幣沒有一。
④ 比特幣是貨幣嗎為什麼
比特幣是貨真價實的貨幣而非准貨幣現在有一種說法,認為比特幣不是貨幣,而是一種准貨幣。
准貨幣是一種以貨幣計值,雖不能直接用於流通但可以隨時轉換成通貨的資產,主要由銀行定期存款、儲蓄存款以及各種短期信用流通工具等構成。顯然,比特幣不符合上述定義。
目前比特幣在我國不能用來購物是行政命令禁止的結果,並不是由其本身的性質導致的,如果不考慮行政命令的限制,比特幣天然是可以用於流通的,因此比特幣是貨真價實的貨幣而不是准貨幣。
先放下通縮不利於經濟增長這一假設是否正確不說,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各國貨幣雖然不再與黃金掛鉤,但黃金仍然作為重要的國際儲備貨幣被廣泛接受。因此,通縮性並不能否認比特幣作為貨幣的理由。況且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比特幣實際上仍處於一個通脹階段,目前每年的通脹率為4%左右。相信100年後的經濟學家和金融家們能想出更好的方法來解決比特幣的通縮問題。
⑤ 比特幣能夠代替貨幣嗎
目前來說不能夠替代。
比特幣擁有世界流通、去中心化、專屬權和數量固定等多種優點,而其形成也是在人類經濟發展的需求之下。所以,隨著比特幣的發展,其存在必將為傳統貨幣帶來一定的挑戰。但是,就目前而言,雖然比特幣信奉自由主義和科技原理的貨幣理念已經為傳統貨幣帶來較大的挑戰,然而從比特幣的流通存在的風險大、監管難和不穩定的特點來看,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比特幣也只能與傳統貨幣共存,卻終究無法替代傳統貨幣。
⑥ 比特幣以後會取代紙幣嗎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數字貨幣,總量是恆定的,沒有發行方,不可篡改,數學科學做背書,任何人可參與和創造,可以用來購買商品和兌換法幣。
⑦ 比特幣可以代替人民幣嗎 為什麼
不可以,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流通貨幣,比特幣只是用虛擬貨幣,一個代表國家貨幣,一個什麼都沒代表
⑧ 比特幣為啥可以換貨幣
因為比特幣有一定的貨幣價值。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數量有限,是具有貨幣價值的,在很多國家可以使用,也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以上就是比特幣可以換貨幣的原因。
⑨ 特斯拉美國官網支持比特幣付款,你覺得比特幣能替代貨幣嗎
我認為不能的。我認為他應該像很多理財產品一樣,會有起伏。
⑩ 比特幣是貨幣嗎
目前雖然有部分國家政府認可比特幣具有貨幣屬性,但大多數政府不認可比特幣是貨幣,而是將比特幣定義為商品,各國政府對比特幣的主要觀點有:
①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將比特幣定義為大宗商品,與黃金原油小麥的歸類一樣。(鳳凰財經《比特幣被正式歸為大宗商品 接受CFTC監管》)
② 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禁止金融機構介入比特幣,但同時認為:
「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③ 美國紐約金融管理局(NYDFS)頒布BitLicense(比特幣許可證),對開展比特幣金融交易的企業實行監管。(網易新聞《紐約推出BitLicense比特幣執照最終版本》)
④ 《人民日報》在《電子貨幣監管提上日程》(2015年10月13日22版)中亦表達了類似的監管觀點:
「雖然諸多虛擬貨幣都沒有距離真正的貨幣屬性更近,但在相對穩健的發展路徑上,通過對以支付清算為核心的貨幣功能發掘,卻有助於探索真正的電子貨幣創新。不過,創新的腳步後面要有緊跟而來的監管。」
雖然目前中國政府對比特幣並未開始監管,但是態度已經從「無視」和「敵視」轉變為「關注」。
⑤ 英國海關稅務總署(HMRC)認為比特幣是一種貨幣,對比特幣交易免徵增值稅。但瑞典和德國等國家政府則一直都認為,比特幣應該作為一種商品來加以對待。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最終作出裁決,認為比特幣應作為貨幣加以對待,而不是被視為一種商品,交易比特幣不必像交易商品一樣繳納增值稅。(騰訊新聞《歐洲法院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而非商品》)
因此,比特幣不是被政府禁止的非法品,而是一種政府認可的合法商品和投資品,甚至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