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比特幣民法草案總則
A. 比特幣:虛擬資產受民法草案黃金怕了嗎
比特幣價格在英國退歐後暴漲回落,但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提出的民法草案中,對虛擬財產進行保護意味著比特幣類的虛擬財產的價值或將得到提升。今年比特幣上漲幅度超過黃金的時候就有許多的投資傾向比特幣,區塊鏈概念股的出現也提振了比特幣價值。
比特幣
據報價顯示,比特幣/美元(XBT/USD)昨日一度見高於660上方,本交易日亞盤則回落至625附近。
比特幣/歐元(XBT/EUR)昨日一度升至600上方,本交易日亞盤則下穿至565附近。比特幣/人民幣昨日一度逼近4380水平,本交易日亞盤則下挫至4160水平。
民法草案對虛擬財產提出保護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27日在北京舉行。會議首次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提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議案的說明。其中有對網路虛擬財產、數據信息等新型民事權利客體做出規定,意味著網路虛擬財產、數據信息將正式成為權利。
有分析表示,《民法總則》草案的亮相,可以看到了中國法律的進步。在執行層面目前還沒有太大區別。在中國實際執行中,公民的比特幣已經作為一種資產在受保護了。隨著監管機構對比特幣越來越了解,公民報案立案、司法調查取證、追查保護的過程也越來越順暢。
對黃金投資有什麼影響
據第一黃金網此前報道,比特幣今年可謂風頭出盡,只6月就漲17%,這對喜歡投資黃金的中國大媽來說誘惑可不是一點點大,有分析認為若比特幣等虛擬財產在中國法律保護,對於今後的比特幣市場發展有著非常大的推進作用,但對於從古以來就備受寵愛的黃金來說,比特幣一時的漲勢還是不足構成威脅。
B. 為什麼要將虛擬財產列入民法總則
《民法總則》127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這是我國民法基本法第一次對網路虛擬財產的概念作出規定。盡管這一規定對網路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沒有作出明確界定,但是由於這一概念規定在《民法總則》的「民事權利」一章民事權利客體的位置,因而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
1、將網路虛擬財產納入物的范疇,其價值之一,就是增加了物的種類,豐富了物權客體的內容,這是在工業技術革命發現電能之後,民法關於物的范疇的又一次重大的擴展。
2、網路虛擬財產絕對不只是比特幣和網路游戲中的武器,這些都屬於網路虛擬財產的虛擬動產。在網路虛擬財產中更重要的是網路虛擬不動產,這些財產才具有更大的價值。例如網站,就是網路企業或者是個人投資興建的網路虛擬不動產,與現實生活中投資建設的建築物具有相同的價值。
C. 中國比特幣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拓展資料: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 。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
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 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
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
2021年11月9日,比特幣突破67000美元,市值超3億美元。
貨幣特徵
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跨平台挖掘: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D. 購買比特幣違法嗎
交易不違法,但是禁止打著數字貨幣及區塊鏈的旗號進行詐騙和非法集資等擾亂金融市場的不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 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 對於虛擬貨幣的相關規定,民法典中是如何說的
中國法律中虛擬貨幣的性質非常明確。虛擬貨幣應屬於網路虛擬財產,具有法律屬性,受法律保護。國家對虛擬貨幣出台了一系列禁止性規定,旨在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防範虛擬貨幣帶來的融資風險,但這並不意味著國家對虛擬貨幣本身的定性是違法的。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私有財產也在不斷增加,私有財產的范圍也在顯著擴大。區塊鏈的概念近年來一直很熱門。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也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越來越多的人持有比特幣等虛擬財產,甚至更多關於虛擬資產的爭議。
比特幣和其他虛擬貨幣的支持者和持有者。我們必須清楚比特幣和其他虛擬貨幣的法律法規,因為它確實關繫到我們每個人的個人權益。在最新的民法典草案中,對網路資產和虛擬貨幣進行了總結,這意味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可以作為個人財產繼承,也是民法為適應最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而做出的調整。對於網路資產和虛擬貨幣的持有者來說,這無疑是個好消息。
F. 詐騙虛擬貨幣構成詐騙罪嗎如比特幣之類的
1、網路虛擬貨幣雖不能完全等同於貨幣等傳統意義上的財物,但在特定的場合下,行為人可以通過對虛擬貨幣的佔有實現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犯罪目的。因此以虛擬貨幣為對象的詐騙行為,同樣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也應當作為犯罪予以懲處。
2、如果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檢察院不能批准逮捕,就應當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還要經過法院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G. 比特幣合法嗎買賣比特幣會坐牢嗎
比特幣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證明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H. 中國對數字貨幣的法律地位有認同嗎
目前已經有一部分虛擬貨幣被法律認可,例如「比特幣」。
《民法總則》也對法定虛擬貨幣予以保護。
《民法總則》規定:
第一百二十七條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I. 比特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J. 在中國挖礦比特幣犯法嗎
法律分析: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