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盜竊
A. 比特幣被盜,刑法如何
我國《刑法》第九十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是指下列財產:(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資料;(二)依法歸個人、家庭所有的生產資料;(三)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的合法財產;(四)依法歸個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債券和其他財產。
持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的觀點,認為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不屬於《刑法》第九十二條規定的其他財產,不是盜竊罪的保護對象「財物」。在我看來,這種解釋結論沒有注意到虛擬財產的價值屬性,不能因應信息網路時代的發展。
第一,《刑法》第九十二條雖然規定了財產的犯罪,但卻沒有規定財產的存在形態及其種類,更沒有明確財產的有形與無形。相反,「其他財產」的規定,為比特幣這種無形財物,預留了解釋空間。
第二,《刑法》第265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將電力、燃氣、自來水等財物作為盜竊罪的對象。既然如此,盜竊罪的保護對象不限於有體物,可以包容無形物,甚至財產性利益。
第三,虛擬財產雖依附於網路空間,但是其本身同現實財物具有一定的換算方法以及交易規則。所以,形式上的虛擬,不意味著價值的虛擬。相反,其代表著權利人的現實財產。此外,盜竊罪的保護法益,是財物的所有權或者財物事實上的佔有。由於比特幣的載體是數據,權利人按照一定的操作方式,可以實現對其控制、佔有、處分。
第四,將比特幣解釋為財產,不是類推解釋。類推解釋與擴張解釋的區別在於,是否超越了文字可能的文義范圍。隨著數據的越發重要,虛擬財產已廣為人知,並被作為新的財產類型置於法律體系之中。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的典型代表,更是被作為一種代幣加以使用,遠非游戲虛擬貨幣可比。即便將比特幣解釋為財物,也沒有超越一般人對「財物」的預測可能性。
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符合刑法上「財產」要件,具備財產性。因此,竊取比特幣案件中,以盜竊罪加以規制更加合理。
B. 盜竊比特幣,犯法嗎公安局管不管抓不抓得住。
盜比特幣當然是違法的了,公安局完全可以抓你。利用比特幣進行詐騙的案子被抓的也不少了。在我國央行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但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央行行長周小川則表示,比特幣是一種可交易的資產,就像郵票一樣。現在,你感覺盜取比特幣是不是違法的呢?
C. 為什麼這些經常有比特幣公司被盜,是不是黑客發現破解
並不是的,比特幣被盜的原因分為幾個。
1.比特幣被盜是無法找回的,丟了就是真的丟了
2.比特幣固然有交易記錄,但是地址是隱藏的無法找尋到個人
3.每一個比特幣都是有一個密鑰,只有擁有這個密鑰才能被承認擁有比特幣,但是如果比特幣被盜或者密鑰丟失那你這個比特幣就徹底消失。
所以現在比特幣被盜並不是屬於破解可能是內部人員的關系。
D. 比特幣被盜如何追回
好像目前無法追回 比特幣本身國家財政部就不建議公共使用,作為民間使用還是可以的 所以目前沒有多大的保障
E. 比特幣地址被盜了
如果你用的是比特幣錢包,那你之前有保存秘鑰的話,比特幣可以被找回來,或者你有備份你的錢包,如果沒有,那就消失在宇宙中了
F. 比特幣被盜是怎麼回事
遇到黑客了啊。
被盜也沒有辦法查到,就像勒索病毒是哪裡,被誰勒索了,至今還是謎一樣。
比特幣的性質就是無法破案。
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
G. 比特幣被盜怎麼找回
很抱歉基本上沒可能了。你可以去Blockchain上查詢你被盜比特幣的流向,你若一直跟蹤,大多是會流向交易平台的(不排除場外交易可能)。然後你可以向客服詢問此地址,看看是誰的賬戶,然後你可以報警,但是這個屬於法律灰色地帶,看你如何交談了。
當然還有就是偷你幣的人,根本在短時間不挪動。那麼就真的沒脾氣了,總之想找回非常之難。
以後注意防範吧,像一些中立的在線錢包也很安全的,不一定都存在自己機子里。
H. 比特幣會被盜嗎能找回來嗎
比特幣是存在被盜風險的,而且一旦被盜,其實是很難找回來的。保存好自己的錢包密碼是關鍵。
I. 比特幣曾經被盜取過嗎
世界最大規模的比特幣交易所運營商Mt.Gox 2月28日宣布,其交易平台的85萬個比特幣已經被盜一空,這一消息對於眾多投資者來說,無疑是一枚重磅炸彈。昨日,Mt.Gox公司高管在新聞發布會上承認了這一令人震驚的事實,並透露了部分細節。
被盜一空
Mt.Gox首席執行官馬克·卡爾普勒昨天在東京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鞠躬致歉,稱「比特幣丟失是因公司系統存在漏洞」。
Mt.Gox的一名律師稱,在該平台交易的比特幣幾乎全部被盜,包括用戶交易賬號中約75萬個比特幣,以及Mt.Gox自身賬號中的約10萬個比特幣。根據2月28日的交易行情,損失估計約4.67億美元。
據媒體報道,Mt.Gox交易平台頂峰期間擁有超過100萬個賬戶,以日本以外的客戶為主,包括不少1萬美元以上數量級交易的用戶。一些比特幣投資者已從海外趕往東京,試圖從Mt.Gox要回交易資金。
2月7日,因遭到黑客攻擊,Mt.Gox臨時停止比特幣提取業務,引發交易混亂和用戶不滿。2月25日午間起,用戶無法登錄Mt.Gox交易平台。網站首頁隨後貼出「告顧客書」,暫停所有交易。
合肥人李某今年10月份花14萬累計購買了124個比特幣。事後,李某加入一些比特幣玩家聊天群,密切關注比特幣的行情。 10月22日,群內一個網名Michael的人主動找李某聊天,問他是否挖礦。 「我不會,而且也挖不到錢。 」李先生如是回答。Michael一再慫恿李某試試看,並給李某發來了「挖礦工具」,聲稱可用該工具挖到更多比特幣。在隨後的聊天中,Michael不斷提醒李某要將比特幣放在錢包,並稱交易網站不安全。 「網路上不時有交易網站倒閉、跑路的消息,他說的也蠻在理,就相信他了。 」李某告訴安徽商報記者。
100個比特幣不翼而飛
李某接收並安裝了挖礦工具。 10月26日晚,他在Michael的誘導下陸續將名下100個比特幣放到電子錢包中。不過,當電子錢包中的比特幣剛到100時,竟突然不翼而飛。李某一下子慌了神,再與Michael聯系時,對方便隱身不見了。
李某告訴記者,目前一個比特幣要賣五六千元左右,100個比特幣價值五六十萬元。事後,李某向警方報案。不過,令李某失望的是,因為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目前國內尚無相關法律能夠對其交易進行規范和保護。警方沒有立案。 「現在,這個叫Michael的人還在網上活躍,他就是在鑽法律的空子。 」李某告訴安徽商報記者。
「挖礦工具」里有木馬
李某的比特幣怎麼會不翼而飛呢? 360安全工程師與他聯系並檢測了Michael的「挖礦工具」,發現該工具就是今年非常流行的「比特幣大盜」木馬。據360安全中心分析,「比特幣大盜」木馬大多偽裝成挖礦工具、精簡錢包等壓縮文件,一旦玩家中招,木馬便會自動搜索比特幣錢包文件,並通過電子郵件、黑客遠控等方式將錢包文件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