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比特幣整頓
Ⅰ 為什麼中國打擊比特幣
第一、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談到這里,我們必須將比特幣與貨幣的屬性進行比較。以比特幣為例,它屬於一種網路的虛擬資產,並沒有特定的發行機構,而比特幣卻是由網路節點計算而成的。相比之下,貨幣是從商品中分離出來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因此,比特幣無法取代傳統的貨幣。如今,管理層明確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即否認了比特幣的貨幣地位。 第二、比特幣網站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比特幣作為一種網路的虛擬資產,它具有一種不可猜測的監管風險。因比特幣的所有權以及流通交易具有匿名性,且具備著去中心化等特點,所以比特幣對應的監管風險難以得到猜測。隨著比特幣的全球影響度的大幅度提升,逐漸成為部分不法分子進行洗錢等違規行為的場所。不可否認,此舉也為比特幣的監管漏洞提供了有效的應對方式。 第三、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等。實質上,管理層通過封殺金融機構的比特幣相關業務來防止一系列不可預知的問題出現。當然,此舉更大程度上是站在國家戰略性的層面進行考慮的。
Ⅱ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2)中國比特幣整頓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
Ⅲ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
Ⅳ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要求各地關停比特幣挖礦項目,你支持嗎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要求各地關停比特幣挖礦項目,也確實很有必要。不可否認的是比特幣挖礦,確實消耗了很大的電力,所以正是因為如此,禁止比特幣挖礦項目,也是為了節約能源。所以本身也是值得提倡的,所以可以從下幾個方面出發來看待問題。
3,在社會發展今天更應該節約能源,節約資源,而比特幣挖礦項目確實需要消耗大量的電力 ,與社會發展理念相違背。其實不得不說,是我們會發現比特幣挖礦本身確實可以理解。但是在實行的過程中,卻存在消耗很多電的現象,這造成資源能源消耗。所以在社會發展的今天,更應該強調節約資源和能源,所以很有必要切實關停各地的比特幣挖礦項目。
其實不得不說是,比特幣要挖礦確實存在消耗很大的電力資源,也正是因為如此,關停比特幣挖礦項目有利於集約能源和資源。而且比特幣本身作為虛擬貨幣也確實存在很大的風險,所以會導致一些人利益出現損失,所以更應該整頓市場。
Ⅳ 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均將關停是真的嗎
昨晚(9月15日),火幣網、OKCoin均宣布,將於10月31日關停人民幣交易。至此,與比特幣中國合稱的國內三大比特幣交易平台無一倖免。
實際上,昨日上午,坊間便流傳出一份《北京地區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其中明確指出要在昨日24點前發布公告,明確停止所有虛擬貨幣交易的最終時間,並宣布立即停止新用戶注冊。並且要求交易場所完成清退工作前應每日向注冊地所在區金融辦報告運營情況、清理清退工作進展情況等。
該消息一出,比特幣價格再度出現跳水,比特幣價格瞬間跳水至17010.9元人民幣。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比特幣價格已經回歸至近2萬元人民幣水平。
Ⅵ 比特幣中國將關停 什麼原因造成的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加密數字貨幣。由於目前泡沫嚴重,中國將關停。
Ⅶ 比特幣中國關停了,世界怎麼影響
國內首家比特幣交易平台——比特幣中國昨日發布公告稱,平台將在今年9月30日起停止所有交易業務。對此,有財經人士預計,有一些投資者會在平台月底關停前直接不計成本地甩賣,再也不參與了,這類投資者如果是8月份高位沖進去的,損失會十分慘重。
比特幣中國公告稱,根據9月4日下發的《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文件精神,秉承著防範投資風險,最大限度保障用戶利益的原則,比特幣中國團隊經慎重討論,做出三項決定:一是比特幣中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從昨日起停止新用戶注冊;二是,2017年9月30日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將停止所有交易業務。三是比特幣中國的礦池(國池)等業務將不受此影響,繼續正常運營。
受此消息影響,比特幣、萊特幣和以太坊全線大跌。截至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稿時,比特幣價格為21600元,24小時跌幅為12.51%,盤中一度跌破20000元大關,最低探至19597元;以太坊報價1472元,跌幅高達14.56%;萊特幣跌幅最大,報價299元,下跌超過23%。
比特幣中國,是中國第一家,也是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平台,由上海薩圖西網路有限公司運營,成立於2011年6月9日。團隊成員主要來自中國、美國矽谷和歐洲。
2014年3月12日,比特幣中國正式上線萊特幣交易,萊特幣累計交易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
2017年9月30日,比特幣中國停止所有交易業務。
我第一次購買比特幣,第一次購買以太坊都是在比特幣中國,比特幣中國等交易所倒閉,意味著中國失去了虛擬貨幣領域的定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