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國家最喜歡btc
⑴ 比特幣是哪個國家的
不屬於任何國家的,比特幣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2008年11月1日,一個自稱中本聰(SatoshiNakamoto)的人在一個隱秘的密碼學評論組上貼出了一篇研討陳述,陳述了他對電子貨幣的新設想——比特幣就此面世,比特幣的首筆交易完成。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⑵ 比特幣是哪個國家的
不屬於任何國家的,比特幣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跟騰訊公司的Q幣類似,但是已經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一個比特幣就相當於6,989元人民幣。
⑶ 比特幣是哪個國家的 比特幣使用最多的國家
比特幣不是哪個國家的,是一種虛擬的,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代碼。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⑷ 比特幣 哪個國家
不是哪個國家的,有網路演算法產生特有的虛擬網路數字貨幣。因為演算法的變態數量固定產出越來越艱難,就像現實世界裡鑽石越挖越少一樣...
⑸ 比特幣是哪個國家的呢
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概念、設計思路、完成開源軟體的發布,並建構了相應的P2P網路,其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它是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大多數國家的貨幣,可以用來購買虛擬物品,也可以購買現實物品。[1][2]2010年,1枚比特幣價值0.25美分。2014年2月26日,喬·曼欽(Joe Manchin)要求美國聯邦政府全面封殺比特幣。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2017年底,比特幣價格突破2萬美元。[3][4]2018年11月21日,比特幣報價跌破4100美元,創下了13個月以來的新低。
⑹ 哪些國家最有可能採用比特幣
一個國家,如果能採用類似比特幣的電子貨幣作為法定貨幣,數量的限制將杜絕因為濫發貨幣造成的通貨膨脹。但是,採用定量的貨幣對國家政權並無好處。另一方面,如果有國家願意採用有數量限制的電子貨幣作為法定貨幣,也不比採用象比特幣這樣難以計算的演算法,畢竟,消耗在這種數據的計算能力和能量,沒有產生任何積極意義。
⑺ 哪些國家可以合法使用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代碼。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比特幣缺乏穩定性,因此並不擁有「固有價值」,只是一種虛擬產品。如果承認它的合法性,則會對各國的銀行造成重大的不良影響,甚至是可以取代各國的貨幣,最終由少數人來操縱了世界上的貨幣體系,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存在。並不是貨幣,是否合法完全取決於一個國家是否承認它合法。
目前,美國、中國、韓國都認為它不是貨幣。在大國中,比特幣只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但也只是一個記賬單位,並不代表它主是貨幣。
⑻ 目前那些國家承認比特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持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德國
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
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合法地位
比特幣目前依然可以認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圍內,比特幣都可以被認定為是一種虛擬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比特幣不能被法律正式確認為一種貨幣,那麼可能會給接受它的商家和個人帶來稅收申報上的不便,因為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將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這類交易在稅收申報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煩一些。
同時,比特幣作為一種和貨幣高度類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錢的需求。比特幣需要在交易、佔有等方面納入個人財產申報、銀行業反洗錢系統、反內幕交易、反市場操縱等體系,比特幣的交易所和存儲機構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監管和發放牌照。一些發展較快的比特幣交易所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都在積極地探索和監管機構合作,通過申請牌照、積極同監管部門溝通等方式,將比特幣的支付納入到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等監管框架之中。
在歐洲, 歐洲央行發表「虛擬貨幣架構」報告,法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取得PSP資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該報告中寫道:「本報告是為討論虛擬貨幣體系提供基礎的第一次嘗試。盡管這些體系可能在金融創新和為消費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它們顯然也會產生風險。」該報告補充道:「由於虛擬貨幣體系的規模小,除了這些體系的用戶,這些風險不會影響到任何人。」該報告回顧了比特幣的歷史,評論了其基本特徵,包括貨幣方面和技術操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