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的虛擬屬性
這個要看你怎麼看待了。目前,比特幣也可以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流通。比特幣目前只是一個小范圍的社會化大實驗,能否成功還是未知數。在我國央行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但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世界上主要的國家也大都對比特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
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
比特幣具有價值是因為它作為貨幣形式的一種是有用的。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比特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比特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比特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② 除了比特幣(BTC)外,還有哪些虛擬貨幣
1、Q幣
Q幣,簡稱QB ,也稱QQ幣、騰訊Q幣等。通常它的兌價是1Q幣=1人民幣,用騰訊拍拍網交易一般都是9折。
QB是由騰訊推出的一種虛擬貨幣,可以用來支付QQ的QQ行號碼、QQ會員服務等服務。騰訊Q幣,通過購買QQ卡,電話充值,銀行卡充值,網路充值,手機充值卡,一卡通充值卡等方式獲得。
QQ卡面值分別有10元,15元,30元,60元,100元,200元。
還有一種存在於電子加密貨幣圈中,名稱是QQCoin,兩者沒有關聯。
2、萊特幣
萊特幣(Litecoin),簡寫:LTC,貨幣符號:Ł;是一種基於「點對點」(peer-to-peer)技術的網路貨幣,也是MIT/X11許可下的一個開源軟體項目。它可以幫助用戶即時付款給世界上任何一個人。
萊特幣受到了比特幣(BTC)的啟發,並且在技術上具有相同的實現原理,萊特幣的創造和轉讓基於一種開源的加密協議,不受到任何中央機構的管理。
3、無限幣
無限幣(簡稱IFC)是一個新興數字貨幣,相較於比特幣更具流通優勢,填補了比特幣在商業流通、促進商業運轉等領域的短板。無限幣的定位是服務於日常生活的小額交易支付。
無限幣一次交易需3次確認,每次確認需3秒,交易確認速度非常快。由於比特幣交易共需要6個確認,共需時約1小時,萊特幣交易確認共需時15分鍾,無限幣被用於日常普遍的交易,更貼合實際。
無限幣發布於2013年6月5日。基於Scrypt PoW 演算法。30秒生成一個區塊,最初的區塊每塊中有524288枚無限幣,之後每生成86400個區塊,區塊內的幣數量減半,共計約906億枚。挖礦難度每小時調整一次。
4、誇克幣
誇克幣不是現實生活當中的貨幣,它安全地存在於全球網路的電腦當中。
誇克網路受6種最先進的加密演算法保護從而確保它能夠成為一種數字化分類賬,整個網路通過利用6種功能中的每一個來產生一個工作量證明(proof-of-work),而硬幣製造人必須「驗證」這些交易來確保每一個硬幣的增加都是真實有效的。
只有正規電腦才能參與確保它能夠維持一種高度安全的點對點網路,這使得它更權利分散。
誇克幣只能通過正規電腦的CPU挖取,在前36周中總共有247,605,120的誇克幣會被挖取出來,從2014年3月30號開始每年設置為1050000的誇克幣可以通過「挖掘」的方式流入市場,區塊獎勵永遠不會低於1個,目前是2個。
5、澤塔幣
澤塔幣發布於2013年8月3日,每30秒一個確認,交易確認速度非常快,Zetacoin是基於SHA-256演算法的一個開放源碼的數字貨幣, 最初的硬幣開采為160百萬枚硬幣,100萬金幣其後每年的通貨膨脹,這個小的通貨膨脹是一個更好的激勵,以保持網路的散列不是純粹的交易費用。
Zetacoin的總量1.6億個 ,每塊1000個ZET,每80640塊減半。
③ 比特幣是虛擬嗎
比特幣
(虛擬貨幣)
鎖定
本詞條由「科普中國」網路科學詞條編寫與應用工作項目 審核 。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④ 比特幣到底有沒有「貨幣屬性」
就貨幣屬性來講,比特幣雖然是一種虛擬貨幣,沒有發行商,所以在現實出認作是沒有價值的貨幣,而且現如今有很多國家是限制它的流通,所以就導致很多人並不了解它。但它的確是具有貨幣屬性的,不僅如此它還具有資產屬性。
之所以現在很多國家不承認比特幣能夠作為一種流通貨幣,是因為它的想像空間太大了,作為國家層面根本不好管控,盡管它比較便利,但是它比較抽象,自然也就被很多國家」拒之門外「。但是也有國家,比如日本是承認比特幣和數字貨幣視為數字等價貨幣,日本國內也出現了很多支付應用範例。雖然難以在全球范圍內達成一致共識,但是日本的行為也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比特幣具有貨幣屬性。
⑤ 比特幣有什麼特性
比特幣作為一種近乎完美的貨幣系統,具有五點有別於傳統貨幣的特性。
一、去中心化。比特幣是一種點對點、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不依靠特定機構發行,不需要任何政府和機構進行信用背書,並使用密碼學設計來確保各環節的安全性。
二、匿名性。不用提供任何個人身份信息即可發送和接受比特幣。
三、稀缺性。比特幣總數量限制為2100萬枚,預計2140年發行完畢。
四、轉賬成本低。用比特幣轉賬,無論金額多少均只需支付極低費用,轉賬手續費可自由設定,目前建議每筆轉賬支付0.0005比特幣手續費。
五、全球流通便捷。在任何國家、任何接入互聯網的智能終端都能進行比特幣轉賬、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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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中國法律對比特幣是怎麼定義的
中國法律對比特幣的定義:
《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⑦ 比特幣是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它值多少錢
比特幣更像一種特殊的投資品,而非貨幣(通貨)。
(1)作為五年前由計算機愛好者發起的網路虛擬貨幣,2013年後半期成為比特幣的「希望時刻」。2013年9月,單位比特幣的美元兌換率翻了5倍以上,從2010年低於5美分,漲到1200美元以上。源於一則有關旅行者長期依靠比特幣維持生活的報道,有人認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將在商業支付系統中產生重要作用。事實上,比特幣更像一種特殊的投資品,而非貨幣(通貨)。
(2)經濟學家界定了貨幣的三個屬性:交易媒介、定價手段和價值儲存。比特幣日益滿足貨幣的第一條屬性。因為越來越多的商家,特別是在網路市場上,開始願意接受用比特幣進行支付。然而,比特幣不能存儲在銀行,必須通過一個易受黑客攻擊的類似於「數字錢包」的系統進行支配。當前,沒有任何一種針對比特幣所有制的保險發展起來;沒有貸方在規范的消費金融、汽車貸款和抵押上,用比特幣作為計價單位;沒有信用卡和借記卡用比特幣計值,它也不能像金融衍生品那樣做空。比特幣在後兩種屬性的缺失,似乎最能解釋2013年9月比特幣價值天文數字般的增加。因為貨幣的投資者難以在比特幣升值上下賭注,樂觀主義者們在永遠上漲的價格上進行交易時,而懷疑論者只能觀望。
(3)可見,比特幣並未使自身成為度量單位,或者體現價值儲存功能。由於比特幣過度地波動,並且未能與其他貨幣的變化相關聯,巨大的風險成本被強加於比特幣所有者。從2013年開始,比特幣兌換率的波動率高達133%,遠高於其他貨幣,黃金為22%,大部分可轉讓債券為20%—30%,即便高風險的股票的波動率也很少達到100%。這說明,即使短期持有比特幣,風險也很大,這與貨幣的儲存屬性不一致,並且削弱了一種貨幣作為度量單位的功能。
⑧ 比特幣是否屬於貨幣還是屬於特定的虛擬商品
不是真實貨幣,屬於一種電子貨幣,但是並不能被金融社會所接納。可以當做是虛擬商品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
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數量有限,但是可以用來套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你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的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你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