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對於比特幣的處理政策
Ⅰ 比特幣是貨幣嗎為什麼大多數國家要封殺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封殺原因:
1.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2.交易確認時間長。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3.價格波動極大。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4.大眾對原理不理解,以及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抵制。活躍網民了解p2p網路的原理,知道比特幣無法人為操縱和控制。但大眾並不理解,很多人甚至無法分清比特幣和Q幣的區別。「沒有發行者」是比特幣的優點,但在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看來,「沒有發行者」的貨幣毫無價值。
(1)世界各國對於比特幣的處理政策擴展閱讀: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
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Ⅱ 比特幣海外交易通道或遭全面封殺,其他國家怎麼監管比特幣
澳大利亞
2013年10月澳大利亞比特幣銀行遭黑客攻擊,損失價值超過一百萬美元。此事件引起了澳大利亞比特幣安全問題的關注。澳大利亞儲備銀行和澳大利亞稅務辦公室表示,他們希望像徵收商業轉賬稅一樣徵收虛擬貨幣稅。
孟加拉國
孟加拉國中央銀行在2014年9九月已禁止使用虛擬貨幣。使用比特幣將受法律懲處。
巴西
巴西是世界少有的幾個制定了電子貨幣各支付系統相關法律的國家。巴西並未禁止比特幣。
玻利維亞
考慮到監管問題,玻利維亞中央銀行(BCB)禁止使用比特幣。BCB認為加密貨幣會幫助商業實體逃稅。
加拿大
比特幣未被視為合法,即比特幣並不受加拿大法律承認。加拿大的稅務機構計劃對比特幣施行與易貨貿易和投機交易相同的稅務計劃。
中國
中國是世界少有的幾個全面禁止比特幣,並禁止金融機構和銀行處理比特幣交易的國家。2013年12月,中國央行發出通知,稱比特幣為"虛擬商品",並阻止其成為貨幣。
現已暫停交易
厄瓜多
厄瓜多已禁止比特幣,但選擇設立新的國有電子貨幣及貨幣系統,貨幣將以厄瓜多中央銀行資產為保障。
歐盟
歐盟目前就比特幣的分類仍有不同看法。2012年10月歐洲中央銀行針對虛擬貨幣的報告涉及歐盟法律框架下比特幣的合法性問題。歐洲銀監局發布比特幣風險警告,表示比特幣使用目前仍未受限制。
芬蘭
芬蘭有針對使用如比特幣等的虛擬貨幣的相關管理規定。相關規定由芬蘭稅務機關Vero Skatt發布。任何有涉及比特幣交易而產生的收益將繳納資本收益稅。
香港
香港並沒有針對比特幣或任何其他虛擬貨幣的法規。不過政府在密切監控比特幣的使用,以禁止洗錢,欺詐等違法行為。
印度
印度並未明確規定或禁止比特幣的使用。但是,印度儲備銀行(RBI)(相當於印度央行)發出通知表示比特幣使用可能引起洗錢和安全問題,印度的最大比特幣交易平台因此被迫關閉。
以色列
以色列稅務管理局正在考慮徵收比特幣交易所得稅。以色列銀行甚至有敲詐比特幣付款的情況。
吉爾吉斯斯坦
吉爾吉斯斯坦中央銀行以缺乏集中管理、貨幣風險大以及法律問題等原因為由禁止使用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
俄羅斯
俄羅斯央行認為比特幣可能會被用於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活動。因此,俄政府禁止使用比特幣。
台灣
台灣金融監督委員會對比特幣的不確定性和投機性表示擔憂,因此台灣反對安裝比特幣ATM機。
英國
英國目前沒有出台針對比特幣的相關規定。比特幣交易產生的利潤或虧損都需繳納資本利得稅,而購買比特幣的交易中仍需繳納VAT(增值稅)。
美國
美國或許是最支持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國家了。目前沒有最終關於比特幣的規定。但是,也有許多新提出的針對建立比特幣管理框架的規則。
Ⅲ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有哪些
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Ⅳ 各國政府對比特幣都監管嗎
比特幣作為獨立於各國政府而存在的貨幣形式,因為存在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的可能,這使得各國政府對比特幣基本上都是人人喊打。對於比較注重中央權威和金融安全的中國來說,更是會加強對比特幣的封殺。也就是說,比特幣即使能夠存活下來,可能的地方也不是中國,因為我們對類似金融產品的監管一直是採取比較謹慎和安全的態度。
Ⅳ 為什麼各國政府能允許去中心化的比特幣存在
「去中心化」的設計決定了「中心化」的政府無法觸摸到比特幣。
比特幣的產生、發展、修正、流轉、消亡,所有事情都不依託於政府,所以「政府是否允許」和「比特幣是否存在「毫無關系。
諸如太陽系的產生、發展、消亡也不需要政府允許。
比特幣如果和政府控制的「法定貨幣」(如美元)發生了兌換,政府可以通過控製法定貨幣來影響比特幣的表現。
如果2019年這類資產認同度達到%35的最後底線,世界格局會向更合理、更透明、更公開的方向發展。
我們目前又應該如何應對即將到來的風險?-趕緊買入比特幣,應對」沒有」比特幣的風險。
Ⅵ 世界各國比特幣合法化 都進行到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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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來看比特幣的概念太超前了,就決定它不可能作為世界的主流貨幣流行,這是由於各國的政治,經濟方面的因素。
2、世界大國暫時20年內不會宣布比特幣合法化的,因為比特幣的發行和產生規則不是掌握在國家意志者手中,而是一種運算規則。是它的基因就決定了。
3、很多人堅信比特幣是有限的,或許某一天發現不是有限的,只是資本炒作需要一個概念,一種手段而已。
Ⅶ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7)世界各國對於比特幣的處理政策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
Ⅷ 世界各國比特幣合法化都進行到哪一步
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爆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比其他任何互聯網金融形式都更具顛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國政府正式承認比特幣的合法「貨幣」地位,比特幣可用於繳稅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國也成為全球首個認可比特幣的國家。這意味著比特幣開始逐漸「洗白」,從極客的玩物,走入大眾的視線。也許,它能夠催生出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