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結算貨幣是什麼
⑴ 比特幣是什麼意思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但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公告稱中國禁止虛擬貨幣交易,比特幣是禁止在中國流通。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一條 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1)比特幣結算貨幣是什麼擴展閱讀: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四條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⑵ 比特幣合約交易是什麼
1、合約的定義
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
雙方同意將來交易時使用的價格稱為期貨價格。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雙方同意交換的資產稱為「標的」。
如果投資者通過買入期貨合約(即同意在將來日期買入)在市場上取得一個頭寸,稱多頭頭寸或在期貨上做多。相反,如果投資者取得的頭寸是賣出期貨合約(即承擔將來賣出的合約責任),稱空頭頭寸或在期貨上做空。
2、合約的由來
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
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標准化。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
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3、合約的分類
數字貨幣合約可分為:交割合約和永續合約。
(1)交割合約: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2)永續合約:是一種近似杠桿現貨交易的衍生品,是以BTC、USDT等幣種進行結算的數字貨幣合約產品。投資者可以通過買入做多來獲取數字貨幣價格上漲的收益,或通過賣出做空來獲取數字貨幣價格下跌的收益。
永續合約與傳統期貨存在一定差異:它 沒有到期時間,因而對於持倉時間沒有任何限制。為了保證跟蹤標的價格指數,永續合約通過 資金費用 的機制來保證其價格緊跟標的資產的價格。
⑶ 什麼是比特幣期貨清算
比特幣期貨清算,是指交易所或清算公司對會員、客戶的交易盈虧進行計算,並將計算的結果作為抽取交易保證金或追加保證金的依據。比特幣期貨清算是為了終結現存的法律關系、處理其剩餘財產、使之歸於消滅而進行的一個程序。
另外,還有一個名詞叫做結算,狹義上清算與結算不太相同,因為清算不涉及債權債務的轉移,而結算是債權債務關系的轉移。但從廣義上說,清算屬於結算的一種。
結算需要對期貨交易市場的各個環節進行清算,既包含交易所對會員的結算,也包含會員經紀公司對其代理客戶進行的交易盈虧的計算,其計算結果將被記入客戶的保證金帳戶中。
一般來說,期貨結算的組織形式有兩種,一種是交易所內設清算部門,比如CME、Cboe可以對自己發行的比特幣期貨進行清算。
還有一種是有獨立於期貨交易所的專業清算機構,比如高盛計劃推出比特幣期貨清算服務,就屬於這一類。
⑷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區別
1、概念范圍不一樣,比特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數字貨幣的概念涵蓋比特幣。
2、發行方不一樣,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發行方,而有些數字貨幣有獨立的發行方。
3、數量不一樣,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4)比特幣結算貨幣是什麼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非法幣
近年來,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上進行集中交易。這些「貨幣」的價格不僅經常在短期內暴漲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幫助下漸漸向投資、融資等金融領域擴散,引發了各界對於相關風險的廣泛關注。
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專家指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因此,認為「虛擬貨幣」具有或將會具有法定貨幣屬性並藉此開展投機炒作、網路集資、借貸融資等行為,無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⑸ 比特幣合約交易什麼意思
合約交易是對比特幣萊特幣期貨合約交易的統稱。
2013年6月,796交易所在比特幣業內率先開發出了比特幣周交割標准期貨—T+0雙向交易虛擬商品作押易貨合約(合約交易)。
合約交易的出現結束了此前比特幣不能做空的歷史,開啟了比特幣衍生品市場發展繁榮的序幕。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代表任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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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比特幣是什麼啊
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幣、數字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資產。比特幣也被意譯為「比特金」。
概括來說,比特幣基於一套密碼編碼、通過復雜演算法產生,這一規則不受任何個人或組織干擾,去中心化;任何人都可以下載並運行比特幣客戶端而參與製造比特幣;比特幣利用電子簽名的方式來實現流通,通過P2P分布式網路來核查重復消費。每一塊比特幣的產生、消費都會通過P2P分布式網路記錄並告知全網,不存在偽造的可能。
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通過特定演算法的大量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了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
比特幣之所以匿名是因為它們是建立在一個分散化的系統之上的,比特幣是完全獨立存在的,外界無法通過某種核心基礎設施來關閉它。
「匿名」對於那些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和所購置的商品或服務聯系在一起的人來說是非常受用的,外人所看到的無非是你的比特幣錢包地址和一串隨機的文字和數字等信息,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能夠辨認個人身份的信息。對於相對偏執的用戶來說,還可以免費創建多個新錢包。
比特幣被設計為允許匿名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比特幣既可以被以計算機文件的形式(wallet)保存在個人電腦中,也可以儲存在第三方託管服務。不管以何種形式保存,比特幣都可以通過比特幣地址發送給互聯網上的任意一個人。P2P的分布式特性與不存在中央管理機制的設計確保了任何機構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幣的價值,或者製造通貨膨脹。
其主要特點有:
1、去中心化
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2、全世界流通
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3、專屬所有權
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4、低交易費用
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5、無隱藏成本
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6、跨平台挖掘
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望採納
⑺ 比特幣交割合約每日結算的功能有什麼用
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⑻ 央行發行的哪個什麼貨幣和比特幣都屬於DIGICCY(數字貨幣)嗎他們的結算貨幣一樣嗎
央行的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是一種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它與虛擬貨幣的根本區別在於發行者不同。虛擬貨幣發行者不是央行,只能在特定的虛擬環境中流通。數字貨幣由央行發行,有國家信用支撐,具備國家平台、銀行平台及大數據平台的優勢,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且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
⑼ 比特幣合約交易是什麼
類似期貨合約,是由BitStar提出的一種交易方式。
比特幣虛擬合約的杠桿表現為法幣收益層面的杠桿穩定:投入100美元,所能得到的收益=100美元*比特幣的漲跌幅*固定的杠桿倍數。
假設當前價格為500USD/BTC,某投資者以當前價格買入一BTC,本金為500USD,此時投資者可以做多50張BTC虛擬合約。
此時若BTC價格上漲至750美元,漲幅50%,投資者合約收益為3.3333個BTC,按照當前價格賣出後可以獲得2500美元,收益為其本金投入的5倍。
比特幣交易所提供的比特幣期貨通常是以比特幣進行交易的。期貨是與現貨相對的,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商品,而期貨其實不是「貨」,是承諾未來一個時間交「貨」(標的)的約定(合約)—期貨合約。
(9)比特幣結算貨幣是什麼擴展閱讀:
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雙方同意將來交易時使用的價格稱為期貨價格。
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雙方同意交換的資產稱為「標的」。如果投資者通過買入期貨合約(即同意在將來日期買入)在市場上取得一個頭寸,稱多頭頭寸或在期貨上做多。
相反,如果投資者取得的頭寸是賣出期貨合約(即承擔將來賣出的合約責任),稱空頭頭寸或在期貨上做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