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實名btc買賣
Ⅰ 比特幣怎麼交易
現在比特幣已成長為一個在全球有著數百萬用戶,數萬商家接受付款,市值最高達百億美元的貨幣系統。
比特幣如何交易
1、首先進入比特幣交易網官網,首頁,點擊【BTC交易】;
2、買入比特幣:
1)進入BTC交易後點擊【買入比特幣】;
2)進入買入比特幣界面後,按照頁面提示輸入買入價格買入數量(買入數量一定要小於最大可買數量哦),輸入交易密碼,點擊【下單】完成;
3)查看交易狀態。
如果您的交易未成交,您可以點擊【委託管理】找到您的未成交掛單;
如果您的交易已經成交,您可以點擊【成交查詢】,查看您已經成交的掛單。
3、賣出比特幣
賣出操作與買入操作基本一致,可以參考買入操作。
Ⅱ 交易比特幣或在OKB平台做商家買賣比特幣為非法經營嗎如果是或者不是請說明為什麼
在中國,沒有哪個主管部門對比特幣進行過明確的表態,這導致其在現實中瘋狂無序地發展。一些網站利用比特幣明目張膽地從事賭博、外匯交易等非法行為。還有一些網站利用比特幣進行非法集資或集資詐騙行為。2013年10月26日,注冊在香港的GBL比特幣交易平台網站關閉,相關經營人員不見蹤影。該平台之前曾大量吸收投資者以「比特幣」投資入股。
當前國內的比特幣交易亂象亟需清理和整頓。這種清理和整頓具備充足的法律依據。
一、比特幣的「交易」和「流通使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該法第16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且「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的機構也具有唯一性,即中國人民銀行;第20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比特幣實際已具備「代幣」功能,進行比特幣交易的網路平台及商戶已經違反了該法的規定,應該依照該法予以查處。
二、比特幣的「交易」和「流通使用」違反《外匯管理條例》。該條例第三條明確限定了「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其中包含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第八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並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比特幣作為諸多國家認可的國際支付手段,應該受到該條例的約束,對於從事比特幣交易和使用的網站及商家,應該依照該條例予以查處。
三、比特幣不屬於中國法律法規中限定的「虛擬貨幣」。很多比特幣交易平台聲稱按照中國「虛擬貨幣」的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這是錯誤的。文化部和商務部在2009年發布的《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通知》中明確限定:「本通知所稱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該《通知》還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而比特幣並非游戲企業發行,而且其可以兌換實物和貨幣。可見比特幣與此類「虛擬貨幣」完全不同,不屬於法律所規定的「虛擬貨幣」。即便是從事「虛擬貨幣」的交易服務平台業務,也要按照該規定,向文化主管部門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進行行政許可,申請報告中需要明確服務(平台)模式、用戶購買方式(含現金、銀行卡、網上支付等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用戶賬號與實名銀行賬戶綁定情況、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迄今為止,沒有哪個比特幣交易平台獲得也不可能獲得這樣的行政許可。
四、比特幣交易平台違反《電信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電信管理法規,構成「非法經營行為」。
《電信管理條例》第七條明確規定:「國家對電信業務經營按照電信業務分類,實行許可制度。經營電信業務,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是該法約束的增值電信服務業務之一。《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比特幣交易平台收取「交易費用」或者「提現手續費用」或從事「相關廣告業務」,屬於「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
比特幣交易平台都沒有取得也不可能取得「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有的網站甚至連備案都沒有做。此行為依法構成「非法經營行為」,依法應當予以查處。
五、利用比特幣從事賭博、洗錢、賄賂、集資詐騙等非法行為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比特幣具備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使其可以成為犯罪行為的「客體要件」,對於比特幣的相關犯罪行為不應置於法律管轄之外。
比特幣的未來如何,誰都不敢斷言。但是在當前中國「外匯不能自由流通和兌換」的金融管理制度下,在貪腐犯罪、經濟犯罪案件高發的現狀下,冀求比特幣交易平台的合法性是不可能的,清理和整頓比特幣交易平台是或早或晚的事情。但事情來得越早越好,拖得晚了,必然是更多的比特幣交易平台崩盤,更多的「投資人」血本無歸,以及為平息民憤而大量追究相關經營人的「非法經營罪」、「非法集資罪」及「集資詐騙罪」案件等等。
如果相關主管部門認為這些比特幣交易平台合法,那麼也應該做出明確說明,給相關平台的經營者一個「護身符」,避免將來「秋後算賬」。
引自--雷騰律師博客
Ⅲ 如何買賣比特幣
1.用比特幣礦機獲取比特幣
挖礦是獲取未開發的比特幣的唯一途徑,需要購買專業的礦機設備進行挖礦行業內稱為礦機。
比特幣礦機是通過哈希演算法經過大量的計算來獲得比特幣,大家都知道比特幣的數量是恆定的2100萬枚,隨著時間的推移挖礦的人數增加數量也會隨之減少,
比特幣系統的難度是動態調整的,每挖2016個塊便會做出一次調整, 調整的依據是前面2016個塊的出塊時間, 如果前一個周期平均出塊時間小於10分鍾,便會加大難度, 大於10分鍾,則減小難度,目的是為了保證系統穩定的每過10分鍾產出一個塊,所以難度調整的時間大概是2周(2016 * 10 分鍾),也就是說產量會每四年減半一次,而難度會每14天調整一次,所以大趨勢看來挖礦的產量必然會越來越少。
2.購買算力獲得比特幣
在挖礦盛行之後出現了一些比特幣的礦場,就是多台礦機集中在一個地方進行挖礦,統一維護管理,電價低,來降低挖礦的成本。
而比特幣礦機最主要的參數便是算力,算力越高產量也就越高,比特幣挖礦難度裡面也用1t算力可以挖多少比特幣來衡量當前挖礦難度,所以部分礦場會直接出售算力給用戶挖幣,這樣相對來說挖礦風險更低,不需要購買礦機設備也不需要本人去維護打理,礦機的維護管理相對小白來說還是比較麻煩的。
3.獎勵獲取比特幣
隨著比特幣價格的上漲,比特幣相較於之前獲取了更為廣泛的知名度,比特幣的地位在虛擬貨幣中也是其他幣種無法比擬,市場上也就出現了一些獎勵比特幣機制的實體產品,貓盤就是其中之一。
二.交易獲取比特幣
1.線下交易
想要得到比特幣最簡單的是找到持有比特幣的人去購買比特幣,相當於我們去購買商品一樣,但比特幣並不是人人都要所以要找人持有人,再進行直接的轉賬交易,同時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對方需要個人自己去把握是不是騙子,所以在不是熟人或者沒有一定的信任基礎上本人是不建議這樣交易的。
2.線上交易
直接到交易平台購買,比特幣的交易平台大大小小還是有很多家的,目前比較大比較知名的交易平台有火幣、幣安、okex、烏托市場、.....等等這些交易平台,這些平台作為三方擔保交易起來更加方便安全,唯一的風險性就是平台跑路,但可能性還是比較小的,但一些小平台並不是就沒有安全性.
Ⅳ 比特幣要怎樣買賣
比特幣雖然是一種加密數字幣,但它不屬於法定數字幣。目前,承認比特幣的國家很少,我國也不認同比特幣的合法交易性,因此,國家是沒有比特幣這種數字幣的合法交易平台的。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這類數字幣現在爭議性很大,國內雖有人炒作,但數量很少。如果以前沒有接觸過這類數字幣,個人建議不要去碰,它不會讓你一夜暴富,反而會讓你傾家盪產。
比特幣火爆後,國內也出現了不少類似數字幣,現在大多成為空氣幣,半數已經歸零無人問靜,少部分變成傳銷幣繼續害人。
因此,不建議投資比特幣,切記!
Ⅳ 四大虛擬貨幣違法嗎
私發虛擬貨幣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另外《《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緊急通知》對類似問題也嚴令禁止。
(5)非實名btc買賣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市場形成
互聯網引致了一個新的市場的出現,這個市場就是基於網路空間的虛擬市場。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溝通場所,同時也給企業提供了經營市場,企業從以產品為核心,到以服務為核心,必須轉變為以客戶為核心。隨著計算機人工智慧技術、資料庫技術的發展,企業可以便利地搜集顧客的信息,做到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改變企業經營策略,實時掌握經濟動脈。
電子金融
隨著計算機和網路通信技術的迅猛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應用逐漸向人類的各種活動領域滲透,其中所蘊藏的無限商機使得商家紛紛把目光投向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正在以人們難以想像的速度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滲透。
傳統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視到這股勢不可擋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網路化的潮流。於是,增值服務是以美術為賣點,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戲里的寶劍則不一種全新的金融服務經營理念——電子金融便應運而生。
從歷史發展的進程來看,要理解電子金融必須從金融電子化和電子商務談起。所謂電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業採用除互聯網技術以外的現代通信、計算機和網路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傳統金融服務業務的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實現金融業務處理自動化、金融企業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為客戶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務,進而提升金融企業是市場競爭優勢的行為。
電子金融是對金融電子化的一個超越。與金融電子化有所不同,電子金融運行的主要技術基礎是日益完善的互聯網技術。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全球連通性、開放性、快捷性和邊際成本低廉的特徵,電子金融更加強調整個金融服務業務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重組和創新,使客戶不受營業時間和營業地點的限制,隨時隨地享受金融企業提供的各種高質量、低成本的服務。
隨著Internet的發展,貨幣存在的形式更加虛擬化,出現了擺脫任何事物形態,只以電子信號形式存在的電子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Ⅵ 請問比特幣如何買賣
第一種,是最常見的,也是最多比特幣參與者選擇的方式,就是選擇一個交易平台。現在的交易平台,隨著監管的加強,都要實名制。選擇交易平台,一般來說最好選擇大些的有影響力的平台,一個方面安全性好,保障可靠些,另外一個方面幣種多,交易活躍,流通性好。當選定平台後,第一步是注冊,一般來說是需要電話注冊或者郵箱注冊,注冊後就要求實名制,身份證加對應的銀行卡去實名,這還只是一般的實名制。如果沒有實名制,大多數的平台都是限制不能進行交易。而一般的實名制,也會有金額等的限制,每天的提幣或者提現會有限制,想提升金額等許可權,需要的是高級認證。高級認證一般要求視頻認證,手持身份證等。等高級認證結束後,許可權就會好很多。這個時候,就可以在平台裡面,先通過法幣的交易,和其他的交易者進行法幣和虛擬幣的相互兌換。現在國內的平台,都沒有提供法幣的直接充值,而是提供的不同交易者之間相互進行的法幣比特幣等等的相互兌換而實現充值的目標。這就是c2c端的交易,平台只是提供擔保和交換的渠道。通過c2c端的交易,個人賬戶裡面就可以把法幣變為不同的虛擬貨幣,不過這里可以換的虛擬貨幣的種類不會多,一般就是常見的比特幣等幾個主流幣種。有了這些幣種後,可以通過平台的幣幣交易來實現多個幣種的買和賣。這種交易方式是大多數的玩家選擇的交易方式。
第二種交易方式,則是完全的私下交易。先是交易雙方相互聯繫上,然後交易者中的賣家直接通過比特幣等錢包,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轉移到交易者中的買家錢包里,同時買家把交易所需要的錢或者其他等價值的虛擬貨幣給賣家。這里交易時的價格交易者可以自我溝通,省去了平台注冊等的麻煩。
兩種方式相比較,交易平台需要注冊,要實名制,對於怕麻煩和不願意實名交易的用戶來說,更傾向於選擇私下交易。並且平台交易所需要的手續費,其實很高的。這些,都是有人選擇私下交易的因素所在。不過,私下交易也有很多的弊端,一個是交易的不確定性,交易雙方如果不是見面交易,可能會出現一方付款而另外一方跑路的風險。即使見面交易,也有可能出現類似於直接搶走或者通過威脅等方式把比特幣等轉移到自己手裡的事情。還有一個就是流通性不強,不一定可以隨時找到可以私下交易的對象。不過,私下交易有時候會出現在大戶手裡,幾百萬上千萬的交易有可能直接私下交易,這個時候的交易可能是基於長期的合作及信任了
我以前弄比特幣,一下就損失一半,這東西沒有上下線的,風險極高,虛擬貨幣,中國還不認可的,還是別碰的好
Ⅶ 比特幣每月交易12萬會不會出事 經常這樣 會不會被查
每個月交易12萬數字並不算大,每月交易上千萬甚至上億的大有人在,但也沒聽到有調查他們的。只要你的交易合法就不會備查,如果是用於洗錢等非法活動就可能會被查。
如果你使用的是第三方擔保交易,不通過合法的交易平台,那就有一定的風險,可能會被懷疑進行洗錢等非法活動。
如果你是在合法的比特幣交易平台進行正常的比特幣交易基本上是不會被查的,因為在上面你已經進行了實名認證,銀行卡綁定,盜用其它人的信息進行交易的除外。
Ⅷ 新手如何通過OTC購買比特幣
小白怎麼購買比特幣-傻瓜式教程
1、下載火幣app,並且注冊、登錄。
特別注意:
1、購買和賣出比特幣時要及時處理、不要卡單。比如下單後及時付款並點 擊已付款、別人給你付款後你要及時放幣,不然對方會向火幣申訴你。
2、收款賬戶一定一定要填對
3、幣市風險高、投資需謹慎。
Ⅸ 幫人購買比特幣,犯法嗎
幫人買比特幣,既不能說犯法,也不能說不犯法,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比特幣買賣是否合法。但是幫人買比特幣有很大的風險,最好不要幫別人買。
為什麼這樣說?我先來給大家解釋一下比特幣的法律問題。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就發布過一個文件叫《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在這個通知中,就明確的將比特幣定性成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既然是虛擬商品,那麼個人持有虛擬商品,依法生產和獲取虛擬商品,自然就是合法的。
這是什麼意思?就是說你持有比特幣,沒關系,那是你的合法財產。你挖礦獲得比特幣,也沒有關系,可以做。只要不偷電,合理交電費就行。
然後在2017年,國家又發布了99號文,禁止ICO和法幣交易對(人民幣)。這個文件是告訴大家,第一不要搞發幣眾籌,那樣屬於非法集資。第二是告訴交易所,不要進行比特幣和法幣之間的兌換交易。
但是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文件重新定義比特幣的性質,所以我們依然可以依照2013年的文件,理直氣壯的說,我們持有比特幣是合法的。
問題在於,持有比特幣合法,不代表買賣比特幣是合法的。你幫別人買比特幣,是不是要用人民幣來買?但是國家禁止交易所提供人民幣和比特幣買賣平台,支付寶、微信也不支持你用錢去買比特幣。一旦發現,就會封號。
既然如此,你幫別人買比特幣,萬一被查到了,是不是要面臨封號的風險?是不是有可能被銀行凍結資產?完全有可能,這時候你說自己是幫別人買的?警察會不會相信你?銀行會不會理解你?
除了這個風險之外,還有就是你沒辦法確定親戚朋友的錢是干凈的。現在很多人收了一些不幹凈的錢之後,會用來購買比特幣,然後賣掉,這樣就把錢洗白了。萬一你幫人買比特幣的錢是不幹凈的,巧合是被警察追蹤的,你認為自己說得清楚嗎?你的朋友不會害你?在利益面前,沒有朋友。
因此我奉勸大家,自己玩玩也就得了,沒事別幫人家買比特幣,又撈不到什麼好處,還有風險。誰要想買幣,讓他自己去交易所注冊賬號玩玩。
Ⅹ 如何不實名買比特幣
比特幣都是需要實名認證去買的,除非你叫別人幫你買。不然自己交易的話,每一個平台都是需要你實名認證過之後才能開始進行交易的,所以還是不要抱僥幸心理了。但是關於個人信息的保密性,我覺得你可以完全放心,平台一般都是保密的,加上你也是需要個人賬戶來認證你的資產,不然很容易就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