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網代充比特幣
① 中國禁止比特幣交易嗎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不是完全合法。比特幣不是我國法定貨幣而是一種虛擬貨幣,不能和人民幣一樣交易使用。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
但是比特幣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因為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其次,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做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無人接盤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因此,炒作比特幣相當於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比特幣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
拓展資料:
1.比特幣是黑暗的嗎?
比特幣曾經走過一段黑暗的時光,被廣泛用於暗網上的非法交易,但是它匿名性並不高,所有交易都被記錄在區塊鏈上,如今比特幣多數被用於正常和光明的應用中
2.比特幣在國內合法嗎?
根據國家最權威的說法,比特幣被定義為特定虛擬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合法的持有和買賣比特幣
3.挖礦是否是在浪費地球資源?
對比其他行業,比特幣礦業耗電佔比並不高,其次礦場大多分布在可再生資源豐富的地方
比特幣是否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呢?
根據公開的比特幣持倉情況,比特幣的籌碼分散度很高
② 虛擬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比特幣在國內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現階段,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比特幣不能且不應該作為貨幣使用。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衍生問題:
國家為什麼禁止虛擬幣
1、價格波動劇烈,消費者保護缺失: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
2、躲避監管,成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凶」:比特幣在所謂的「暗網」(Dark Web)世界作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網」中充斥著各類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比特幣發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監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動便利等特徵,已成為「地下經濟」的首選工具。
③ 國家為什麼禁止虛擬貨幣交易
法律分析: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交易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1、價格波動劇烈,消費者保護缺失:
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
2、躲避監管,成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凶」:
比特幣在所謂的「暗網」(Dark Web)世界作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網」中充斥著各類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比特幣發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監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動便利等特徵,已成為「地下經濟」的首選工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採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④ 比特幣就是一場「收割」騙局,繼中科院發聲之後,央行也明確態度
提及比特幣想必大家都不會陌生,這種虛擬貨幣正在急速地暴跌,擾亂了金融市場正常運行,不少的網民在如今暴跌的局面損失了大筆的投資基金,不少人都陷入了這樣的一個騙局,嚴重的侵害了老百姓的財產安全。針對這種由人操作不由國家控制的貨幣體系,國家以及公民都應該及時止損,共同抵制。各大金融機構以及支付軟體將會聯合起來一起抵制這種虛擬貨幣的使用。
比特幣的概念最早是在2009年1月3日誕生。 比特幣的演算法支持的總量是2100w,支撐比特幣產生的演算法獎勵是遞減的,前4年產生的數量大概是總量的一半,這代表著以後的比特幣獲取難度會越來越大。
虛擬貨幣的價值不好去說,貨幣是具有物物交貨的購買能力的,當初的比特幣毫無購買能力,可以說是在演算法產生結果的一種實驗品,卻不能稱之為貨幣的一種,人們在意的可能是它背後的運營方式。不過比特幣資本市場上逐漸產生了價值,近年來炒幣團體絡繹不絕,高風險,高回報,可以在短短幾個月內上漲幾十倍,而且比特幣這么多年的發展,市場還是有的,依然有眾多的「粉絲後援團」,其背後有著只依賴於比特幣支付的體系。
在2021年3月13日,比特幣突破60000美元,當初一枚毫無價值的比特幣,已經漲破天際了。價格的不斷攀升,市場的不斷鋪展,區塊鏈技術的不斷進步,還有貨幣無國界,不受任何監管的自由性等等,都是虛擬貨幣的優點,這一切聽起來好像在21世紀虛擬貨幣就能發展起來,在萬物互聯,人人自由的網路世界,虛擬貨幣就是王,可以主導更深的虛擬網路的市場,溝通虛擬與現實。
通過貨幣政策的松緊,來平穩地應對經濟的轉變。比特幣在這之後也成了某國的法定貨幣,或者是在西方 社會 獲得各種贊同。
其實比特幣技術的誕生,也是 社會 進步的表現,放到現在來說,比特幣技術應用在多個方面,創造了很大的價值。拋開技術本身,比特幣的難以監管的問題,也造成了一些 社會 問題,比如說在暗網絲綢之路這類的網站,人們通過比特幣來購買毒品,甚至在其他難以監管的網站,衍生出更多非法的交易。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比特幣的多平台流通等特點甚至遠超通常的貨幣。不過這些優點也是隱患,比特幣是虛擬貨幣被操縱坐莊,這一切的背後蘊含著巨大的風險,這也是我國對比特幣「封殺」的原因所在。
比特幣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同樣的還有萊特幣,以太坊,狗狗幣等。說到這些,彷彿這些虛擬貨幣儼然成了一種體系,類似於世界上的多種貨幣一樣,虛擬貨幣也是多種多樣,價值上就相去甚遠。比特幣是虛擬貨幣中較早的一種,近年來價格上漲得極其快,想起它當初的價值,從一文不值,到現在的6萬美元,聽起來著實夢幻。
自從2008年比特幣誕生以來,發展可謂是非常迅速,比特幣沒有集中的發行方,意味著任何人,只要有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都可以參與比特幣的挖掘與買賣,比特幣的挖掘是基於區塊鏈下的演算法的,也保證了比特幣所有者的安全性,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無法被獲取身份。
我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比特幣在各大銀行也是「禁止」的。
在各大銀行中是不接受也不參與關於虛擬貨幣的相關業務,任何的個人或者機構是不能開立有關虛擬貨幣的賬戶,以及相關交易和轉賬匯款等業務,一經發現將會暫停該賬戶的使用進行封存,如果涉及虛擬貨幣的違法犯罪行為將轉交司法機關進行相關的調查工作。
尤其是虛擬貨幣取代傳統貨幣實現物物交換這一方面,在我國貨幣應當是由人民銀行發行,政府是作為貨幣的保障。虛擬貨幣背後巨大的風險性,應該杜絕讓它進入國內市場,從而杜絕污染到國內的資本市場和投資環境。
由此可見,比特幣這種虛擬貨幣在中國是不被認可的,即使是在支付寶這樣的平台也是這樣。比特幣和一些其他的虛擬貨幣在周期上同時上漲,坐莊太過於明顯,國外雖然很多人都在拚命宣揚虛擬貨幣,那是因為背後的利益相關者,比如媒體,華爾街的金融巨頭等都是背後的莊家,迎接散戶的最終下場只會是一場乾脆的收割。
⑤ 比特幣中國關閉了,怎麼提幣
最後提出來沒有啊?我也有不少沒有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