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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領導幹部申報

發布時間: 2025-03-29 22:47:34

比特幣套現屬於違法嗎

比特幣套現屬於違法。
比特幣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
套現,是一種經濟術語,是指利用不同市場中同一種產品或是接近等同的產品價格之間的細微差別獲利。
比特幣的特徵:
1、去中心化;
2、全世界流通;
3、專屬所有權;
4、低交易費用;
5、無隱藏成本;
6、跨平台挖掘。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等目的,不通過金融機構而是以現金方式收付,且數額巨大超過規定金額的,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巨額現金收付申報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授權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拆分現金交易等方式規避巨額現金收付申報義務。

㈡ 論述我國政府限制比特幣交易流通的原因

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從事比特幣交易,並稱比特幣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就比特幣的投資風險而言,政府的看法也許的確有道理。
媒體對比特幣波瀾起伏的炒作讓不止一家報紙出言嘲諷:「目前,記者們比投資者更認可比特幣是一種可靠的財富存儲方式。」世界各國的政府部門也在關注比特幣,中國和美國政府雖未對它發布禁令,但並不鼓勵人們參與其中。在這里我們關注的兩個問題是:為什麼比特幣的重要性居高不下?為什麼政府不喜歡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個虛擬支付系統,不受任何中央政府或私人機構控制或管轄。與支付寶或貝寶(Paypal)不同的是,這個系統擁有自己的貨幣單位(即比特幣),而不使用人民幣、美元或者其他法定貨幣。嚴格來說,比特幣沒有實體形式。相反,它通過網路進行交易,用戶把他們的比特幣存在電子錢包當中。銀行賬簿上記錄的是儲戶的存款和支取情況,公眾無法看到這些記錄,但政府要求審閱這些記錄是合法行為。比特幣的賬簿被稱為「區塊鏈(block chain)」,理論上講是一份公開文件(任何人都可以下載一份副本),但比特幣系統的參與者可以輕而易舉地隱藏自己的身份,因為比特幣都發送給了電子錢包隨機產生的地址,這些地址由字母和數字構成。換句話說,我可以為每一筆交易提供一個新地址。因此,就算人們能夠計算出可以獲取多少比特幣,他們也沒辦法知道我是否持有比特幣。

從哪兒能得到比特幣呢?一種途徑是通過「采礦」。這種方法絕不容易,而且目前「采礦」所需的電腦計算能力已經超過多數人所能負擔的開支(按照比特幣系統的設計,找到比特幣的難度會與日俱增)。我知道這樣說過於簡單,實際情況是,比特幣收支賬本由全世界的「礦工」共同維護,大多數「礦工」參與的「采礦」群體(大約多於6萬名用戶)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電力,其中一些能藉此獲得比特幣。對大半非專業人來說,用常規貨幣在比特幣「交易所」在線購買比特幣要容易得多。直到最近,日本的Mt. Gox都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在中國,比特幣「交易所」比特幣中國(BTC China)的歷史最為悠久。
由於比特幣在充當私人交易渠道方面表現得如此完美,中國迅速成為一個主要的比特幣市場,對此我並不感到意外。據估算,2013年中國(包括香港)的比特幣交易量佔全球交易量的一半以上,每天經「比特幣中國交易」的比特幣超過10萬枚。人們對比特幣的興趣大增,特別是在中國,這造成比特幣的價值大幅上升,從2010年6月的0.08美元左右增至2013年11月的1124.76美元。由此出現了這樣的報道,挪威一名男子在2009年用26.60美元購買了5000枚比特幣,2013年出售時的價格為88.6萬美元。
可惜的是,在最高點時買入的人已發現,自己的比特幣幾乎貶值了一半——目前比特幣的價格低於600美元。出了什麼問題呢?
對一些投資者來說,比特幣沒有實體形式是個問題。舉例來說,上文提到的挪威男子忘記了自己的電子錢包密碼,只好煞費苦心地刪除再重建。Mt. Gox的規模要大得多,2014年2月25日它停止交易,隨後在日本和美國申請破產保護,原因是它丟失了約55萬枚比特幣,當時價值4.73億美元,占所有流通中比特幣的7%。Mt. Gox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表示,這些比特幣丟失的原因可能是「比特幣軟體存在演算法缺陷,有人利用這個缺陷入侵了比特幣網路」。投資者通常遠離此種自己無法理解的風險。
不過,比特幣更大的問題是中國和美國政府對比特幣並不友好。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從事比特幣交易,並稱比特幣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該行明確表示,投資者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但要自行承擔風險。分析師指出,中國政府擔心金融機構進行比特幣交易將威脅到政府對金融行業的控制力,特別是在貨幣供給和跨境貨幣流動方面。在過多經濟組成部分變得「隱形」和無法追蹤前,中國政府必需採取行動。
幾乎與此同時,美國國土安全部(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特工扣留了Mt. Gox賬戶中逾510萬美元比特幣。他們表示,這筆資金來自一個名為「Silk Road」的犯罪網路。2014年1月,Mt Gox一位董事被指控涉嫌洗錢。不過,美國政府並未宣布比特幣為非法貨幣,而是在解釋了稅法之後以一種非常規手段對比特幣用戶施以懲罰。舉例來說,2014年3月,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發布公告,將比特幣列為資產,而非貨幣。此舉影響重大。比如說,一位美國納稅人買了500美元的比特幣,隨後由於這些比特幣的市價上升,這位納稅人用它們購買了1000美元的商品,那他就必須為自己的收益交稅。如果這位納稅人購買的是外幣,在外幣兌美元升值時他則不需要納稅。此外,比特幣「礦工」必須按發現比特幣的日期申報這些比特幣的價值,而不是按把它們花出去的時間申報。也就是說,比特幣相關稅負需要立即繳納,哪怕這位「礦工」打算把這些比特幣保留到幾年之後再用。最近,美國政府宣布將轉讓從「Silk Road」那裡扣留的比特幣,但要求買家表明身份,這必然會削弱人們的購買慾望並降低這些比特幣的轉讓價格。

2013年12月以來,中國官方對比特幣的態度一直沒有發生變化。不過,中國政府不準國內銀行跟比特幣「交易所」發生業務往來,特別是將人民幣存款從個人賬戶轉移到「比特幣中國」等方面。2014年4月28日,比特幣中國在其微博上稱,它的用戶賬戶已經主動停止接受人民幣存款。從那時起,中方一直不鼓勵比特幣「交易所」允許用戶從賬戶上支取人民幣。比特幣在中國前景不妙,只有香港可能是個例外——香港企業界人士繼續在進行比特幣交易並在商業領域接受比特幣;同時,香港還設有比特幣ATM機。
但就比特幣的投資風險而言,政府的看法也許的確有道理。最近,有報道稱一個「采礦」群體已經控制了超過一半的比特幣計算能力,這或許會讓該群體有能力否決經其他「礦工」驗證的比特幣交易,或者重復使用同一批比特幣而無需擔心受到質疑。對大多數人來說,這些問題可能過於復雜難解。但6月中旬,比特幣主要開發者和倡導者彼得•托德(Peter Todd)將自己的比特幣拋售了一半,他說:「我了解到,讓比特幣變得有激勵性的因素存在缺陷,原因有很多。退一步講,即使僅考慮其中幾條主要原因,在某個『采礦』群體控制了50%的計算能力後,也會讓人感到擔心。」

㈢ 比特幣平台提現需要先交稅嗎

不需要。因為比特幣目前在國內並沒有被認定為金融商品,因此轉讓金融商品的增值稅並不適用。另一方面買賣比特幣產生的收益目前也未有明確的法律界定,未在申報范圍內,稅務部門實踐中也未對其進行征稅。

㈣ 比特幣提現會被銀行查嗎

只要是在提現轉賬時不出現比特幣、BTC、以太坊、加密貨幣等敏感字眼一般不會被銀行查。
1、中國證監會銀發〔2013〕289號通知,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但是絕大多數比特幣交易平台都提供了C2C服務,也就是個人對個人在平台擔保下進行交易,即個人在線下轉賬,賣方在交易平台將加密貨幣所有權轉讓給買方。只要是在提現轉賬時不出現比特幣、BTC、以太坊、加密貨幣等敏感字眼一般不會被銀行查。數額過大的交易有可能會有洗錢嫌疑從而引起銀行注意,因此不建議單次大量的提現。
2、我國目前沒有法律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受到嚴格限制。單純持有比特幣不違法,一般只允許個體之間相互交易轉讓,只是不允許機構向公眾出售。另外,比特幣等加密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法律依據:根據中國證監會銀發〔2013〕289號通知,我國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認為它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而且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拓展資料
1、 持有人將持有的「虛擬貨幣」免費贈與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並未予以明確禁止,且289號文界定比特幣具有虛擬商品的屬性,從法理角度理解,作為虛擬商品的贈與行為應屬於意思自治的范疇,但受贈方需就免費取得的資產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未進行納稅申報,則涉嫌偷稅漏稅行為;
2、 持有人以支付人民幣的方式在境內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外幣,或者持有人以支付外幣的方式在境外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人民幣,在上述情況下,無論買入與賣出之間經過多少次幣幣交易轉換,其本質上違反了中國外匯管制相關規定並涉嫌洗錢犯罪;
3、 持有人將合法取得的「虛擬貨幣」,在不涉及洗錢和偷稅漏稅的情況下,以個人對個人的交易方式轉讓給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並未予以明確禁止,但不被政策鼓勵;
4、 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在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持有的「虛擬貨幣」賣出給他人,變相協助他人將資金非法出入境,則同樣涉嫌洗錢犯罪,如果他人資金本身為非法所得,則可能涉及更多項犯罪。


㈤ 區塊鏈貨幣怎麼交稅(區塊鏈提現要先繳納稅收,這是真的假的,要到哪裡去咨詢)

數字貨幣交易所提現要先交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律法規,個人或企業從數字貨幣交易所提現所得款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循稅收的義務。具體來說,如果您是中國大陸地區的居民和非居民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您需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

在這方面,個人所得稅率由綜合計算方法的相關規定而定,對於數字貨幣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應按照稅前總收入減除各項免稅額、專項扣除後的應稅所得額計算,然後根據當年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個人所得稅。

對於企業也同樣需要遵循相關稅收規定,按照國家稅收政策及其適用的稅率和計算方法繳納相關稅費。

因此,在提取數字貨幣所得款項時,為了確保依法納稅,建議您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納稅。同時,我們還建議您咨詢當地稅務機關或注冊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的意見,以便更好地掌握有關稅收的義務和規定。

國內區塊鏈加密貨幣啥時候納稅?

納稅申報時間是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繳納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以一個月為納稅期限的,其納稅申報時間是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繳納。

普通人交易持有比特幣需要繳稅嗎?

來自Bitcoin.org的觀點

作為區塊鏈科普系列中的又一篇,咱們先來看一下這個問題bitcoin.org上是怎麼說的:

這段話言簡意賅,核心內容就是告訴我們:比特幣不是各國政府的法幣,所以具體由比特幣產生的收入如何納稅,需看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具體是怎麼規定的,納稅義務它講究一個入鄉隨俗因地制宜。

明確納稅主體

首先根據《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里的定義,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既然這裡面合法參與的的主體是個人,那麼我們下面就圍繞個人所得稅這一個稅種,來探討一下在中國境內交易和持有比特幣可能需要承擔的納稅義務吧。

適用法律法規

所以我們得先參照一下最新版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個稅法實施條例)裡面的相關內容,分析一下大柱子獲得、持有、賣出比特幣的納稅義務分別是什麼:

首先有哪些情況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根據個稅法的規定,主要是下面這9種情況:

代入假想案例

問題來了:假如把比特幣看做是一種應納稅財產(雖然目前不明確),大柱子如果按照以上9種情況得到一定數量比特幣,是否需要繳稅呢?

咱先別管這樣的情況出現的可能性大不大,先論證一下一旦出現,按照法律法規到底要不要繳稅?

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參照個稅法實施條例里的第十條的內容:

上面這段簡單說就是,如果大柱子是按照以上9種類型得到一定數量比特幣,那麼就應該用公允的市場行情價格來衡量這一所得,並按照個稅法中的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個人獲得比特幣的方式如果涉及個稅法中規定的這9種情況,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進而我們也可以得到一個簡單推論:大柱子在得到比特幣之後如果一直持有,在不產生上面說的9種所得的情況下,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那麼如果大柱子賣出擁有的比特幣,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這個問題參照個稅法和實施條例中的相關條款可以知道:

大柱子賣出比特幣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這種應稅所得,需要減除財產原值(獲取時的成本)和合理費用之後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結論

也就是說在中國境內,如果監管政策把比特幣被定義為一種應稅的個人財產,那麼獲取和賣出比特幣的應稅所得,需依據相關法規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只持有比特幣則無需繳稅。

而具體實際上是否應將比特幣定義為需要納稅的個人財產,則屬於有待進一步明確的立法空白。

待清算交易系統資金區塊鏈收款業務怎麼入賬

收到待清算商戶款項借銀行存款、財務費用,貸其他貨幣資金。

待清算商戶消費款戶就是對方通過網銀轉給你單位的銷售或服務款項;當POS終端直接與銀聯系統相連接,當發生POS消費時,此交易信息會先送至銀聯主機系統;由銀聯系統自動判斷後直接送相關的發卡銀行;然後信息在沿路返回。

待清算間聯商戶消費款相關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所屬銀行

貸:其他應付款-所屬公司

如果是銀行收到付款人待清算間聯商戶款戶: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或: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手工做賬;借:銀行存款,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或借:銀行存款,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財務做賬,借:銀行存款,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發生了待清算商戶款項計入財務費用科目就可以了.待清算商戶款項,只是個暫掛款,事後還是要結轉的.帳戶管理費,應該是開戶銀行的管理費用。

待清算商戶款項:通常就是個人通過第三方平台轉來的收入款項。(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待清算商戶款項,只是個暫掛款,事後還是要結轉的。

如果企業收到待清算商戶款項是銀行等金融企業的專用會計科目一般是企業需要將保證金存入某銀行,但又沒有結算賬號,就開一個保證金專用賬號,該賬號屬於企業所有,可以認為是凍結一部分。

什麼是數字貨幣區塊鏈

數字貨幣即虛擬貨幣,最早的數字貨幣誕生於2009年,其發明者中本聰為了應對經濟危機對於實體貨幣經濟的沖擊,比特幣是最早的數字貨幣,後來出現了以太幣、火幣以及萊特幣等虛擬貨幣,這些虛擬貨幣是不能用來交易的,那麼,區塊鏈與數字貨幣之間存在什麼關系呢?數字貨幣與區塊鏈是有機結合在一起的,是緊密相連的關系,區塊鏈是數字貨幣的最底層技術也是最重要的技術手段。區塊鏈最成功的實踐是在貨幣領域的創新,作為數字貨幣的技術之一,數字貨幣的使用技術還包括移動支付、可信可控雲計算、密碼演算法等,而比特幣的風靡讓人們知道區塊鏈的技術框架及廣闊的應用前景。

區塊鏈其實就是一種新興的數字記賬簿,這種賬簿擁有強大的功能,相當於一種雲存儲功能,由於每完成一定時段的交易後,就把該時段內的所有交易記錄下來,且在所有的結點上都進行完整拷貝,這就是一個「區塊」。因此,信息幾乎沒有被篡改的可能,除非有辦法入侵幾乎所有結點。一個個區塊首尾相連,就構成了區塊鏈。

USDT賬戶提現為啥要交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要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而usdt是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是一種保存在外匯儲備賬戶,獲得法定貨幣支持的虛擬貨幣,所以USDT賬戶提現要交稅。

拓展資料:

一、泰達幣(USDT)

1、泰達幣(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於穩定價值貨幣美元(USD)的代幣TetherUSD(下稱USDT),1USDT=1美元,用戶可以隨時使用USDT與USD進行1:1兌換。Tether公司嚴格遵守1:1的准備金保證,即每發行1個USDT代幣,其銀行賬戶都會有1美元的資金保障。用戶可以在Tether平台進行資金查詢,以保障透明度

2、泰達幣是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每一枚泰達幣都會象徵性的與政府支持的法定貨幣關聯。泰達幣是一種保存在外匯儲備賬戶、獲得法定貨幣支持的虛擬貨幣。該種方式可以有效的防止加密貨幣出現價格大幅波動,基本上一個泰達幣價值就等1美元。

二、泰達幣特點

1、穩定的貨幣

Tether將現金轉換成數字貨幣,錨定或將美元、歐元和日元等國家貨幣的價格掛鉤。

2、100%的人支持

在我們的外匯儲備中,傳統貨幣總是以1比1的價格支持每一種貨幣。所以1美元_總是等於1美元。

3、透明的

我們的外匯儲備每天都在公布,並受到頻繁的專業審計。流通中的所有東西總是與我們的儲備相匹配。

4、區塊鏈技術

Tether平台建立在區塊鏈技術的基礎之上,利用它們提供的安全性和透明性。

5、廣泛的集成

Tether是目前最廣泛的數字-法定貨幣。在Bitfinex,shapUNK,GoCoin和其他交易所使用tethers。

6、安全

Tether的區塊鏈技術在滿足國際合規標准和法規的同時,提供了世界級的安全保障。

7、USDT最大的特點是,它與同數量的美元是等值的,1USDT=1美元。使之成為波動劇烈的加密貨幣市場中良好的保值代幣。

三、交稅簡介:

交稅又稱納稅,是自然人或法人向國家稅務機構交納稅款的行為和過程。例如:交納海關稅,就是指進出口商或其代理人依據海關簽發的稅款繳納證,在規定的日期內,向海關指定的銀行繳納稅款。

㈥ 比特幣賣了一億要交稅么

在中國比特幣交易屬於非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自然也就不需要交稅。但是在美國則不同,雖然購買和持有比特幣無需繳稅。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售出變現、或使用虛擬貨幣購物,則需要繳稅。

比特幣
比特幣目前已在交易所上市,並與美元和美元等世界主要貨幣配對歐元。美國財政部在宣布比特幣相關交易和投資不能被視為非法時,承認比特幣的重要性與日俱增。

一開始,比特幣的吸引力部分歸因於它不受監管,可以用於交易以逃避稅收義務。比特幣的虛擬性及其普遍性也使得在跨國交易中更難跟蹤。

此外,世界各地的政府當局很快意識到,比特幣吸引了可能進行非法交易的不法商人進行洗錢業務。

比特幣和稅收
在世界各地,稅務機關都試圖將比特幣的稅收納入法律條例中去。

美國國稅局在對待比特幣的問題上,和其他國家的同行大多持相同觀點。美國國稅局曾表示,比特幣應被視為資產或無形財產,而不是貨幣,因為它不是由中央銀行。比特幣作為一種資產的處理方式使稅收含義更加清晰。

聯邦機構在2019年7月表示,它正在向10000多名納稅人發出警告信,懷疑「可能無法申報收入和繳納虛擬貨幣交易產生的稅款,或者沒有正確申報交易。」它警告說,不正確申報收入可能會導致罰款,利益,甚至刑事起訴。

美國國稅局規定,無論比特幣價值有多小,都必須上報各類比特幣交易。因此,美國。納稅人被要求保存所有購買、出售、投資或使用比特幣支付商品或服務(國稅局認為易貨)的記錄。

㈦ 巴西比特幣大王被捕,被捕的原因是什麼

有媒體報道,巴西警方逮捕了加密貨幣洗錢團伙Bitcoin Banco Group的成員及其領導人、號稱“比特幣大王”的克勞迪奧·奧利維拉,因涉嫌欺詐和侵吞客戶資金,涉案金額約合3億美元。2019年,該集團報告其為客戶保管的7000多枚比特幣神秘消失。警方調查發現,這些比特幣大多流入了奧利維拉自己的錢包。

㈧ 炒幣賺的錢要交稅嗎

投資者投資款項不需要繳稅,但最後得到的收入、分紅,需要繳稅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明確指出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第八十三條規定,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所以這個交稅的問題還是要看投資的性質如何了。
但比特幣自然是不屬於股息、紅利一類的,不過國際上很多國家持有比特幣是要上稅滴!
拓展資料
炒幣盈利了要交稅的國家
1.美國稅率15%
早在14年的時候,美國就指出持有比特幣需要上稅,而且將比特幣看做是財產而不是一種貨幣,但是稅率相比普通收入率(25%)要低很多。
2.日本稅率5%~55%
在日本,所得稅屬於累加的情況,虛擬貨幣的所得稅是通過利潤、工資、其他收入相加來確定的,股票和其他的利潤統一為20%,收入越高,稅率越高。
3.俄羅斯稅率13%
俄羅斯18年的時候將投資加密貨幣申報資本徵個人稅了,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3%。
韓國、新加坡、德國等國家也有一部分關於比特幣所得稅的稅法,在中國,目前還沒有明確出台政策指明比特幣上稅的問題
其實炒幣並不是一個新鮮的名詞,最開始炒幣指的都是炒錢幣,我們使用一種外幣去銀行的外匯交易中心按照當時的比價購入外幣,然後等待匯率上升等時機將外幣出手,從而賺取差價。
不過現在更多的炒幣的類型都轉為了網路虛擬貨幣。
不過在這里還是給大家一個提醒,虛擬貨幣本身是沒有價值的,一旦崩盤的話將全盤皆輸,所以炒幣風險很高。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虛擬幣種類多樣,在國外接受度比較高的虛擬貨幣有Facebook的F幣、網路游戲Second Life的林登幣等,在國內比較有代表性的虛擬貨幣有騰訊Q幣、新浪U幣、網路幣、盛大元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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