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護航比特幣
⑴ 網上查找相關"比特幣"資料,討論我國對待比特幣的態度,為什麼
在2013年12月份,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這就是網上俗稱的中國政府關於比特幣的五部委聯合公告。公告明確寫清楚了「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這是中國官方文件從政策上明確規定了民眾有持有和買賣比特幣的自由,也是官方給比特幣的定性文件,將比特定義為「商品」。人民日報也從2013年起,一共發了13篇關於比特幣的評論文章,近期的文章都呼籲政府參與監管,也從側面肯定了比特幣的合法地位。
如何賺取比特幣?
⑵ 人民日報對維卡幣評論
人民日報沒報道過維卡幣,維卡幣已被幣圈比特幣之家網等多家媒體曝光為傳銷騙局。
公司已經內部確認維卡幣為「直銷」,但是沒有拿到國內許可。在商務部公布的61家直銷企業名單中,記者也未找到維卡幣的名字。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但維卡幣並不公開其源代碼,這本身是違法了虛擬貨幣的基本准則。」另外,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維卡幣是自己發行,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所謂的和銀聯合作子虛烏有。維卡幣這種基本屬性都有問題的幣種,投資風險很高,投資者需要謹慎。(來自:網易新聞)
⑶ 程序員把7500個比特幣當垃圾扔掉引發熱議,你知道比特幣是什麼嗎
一:比特幣是虛擬貨幣程序員把7500個比特幣當垃圾扔掉引發熱議,我知道比特幣就是一種無形的資產,可以以物易物,是經受實踐檢驗的一種全新的貨幣形態。比特幣的基礎是區塊鏈技術。
比特幣一種無形的資產,也是虛擬貨幣,比特幣沒有政府擔保,打破慣例不需要通過央行發行,它可以以物易物,是有價值的,比特幣包含哈希現金、時間戳、共識機制等等,經受過實踐檢驗的一種全新的貨幣形態,比特幣的基礎是區塊鏈,區塊鏈技術提高了安全度和信任度,減少了中心節點,實現點對點的傳輸,實現不同節點的傳輸,可以說區塊鏈成就了比特幣,比特幣也反哺於區塊鏈,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而製造,去中心化,擺脫了第三方機構的制約。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做到了全球性發行和流通。
⑷ 跨境電商貿易 人民日報 人民日報稱贊區塊鏈技術,比特幣正在進入國際貿易結算市場。
近年來,以區塊鏈為代表的新興信息技術正在加速突破應用。近日,阿根廷和巴拉圭兩國成功使用比特幣完成了價值1000美元的國際貿易結算。這一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分析人士認為,此舉預示著數字貨幣將在國際貿易結算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特性使得它在跨境支付領域具備了獨特的優勢。相比於傳統的金融結算方式,區塊鏈技術能夠大幅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結算效率,確保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因此,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個人開始關注並嘗試使用數字貨幣進行國際貿易結算。
此外,數字貨幣的匿名性和跨境支付的便捷性也為國際貿易帶來了新的機遇。特別是在當前全球經濟環境復雜多變的情況下,數字貨幣能夠幫助企業和個人規避匯率風險,提高資金的靈活性。因此,分析人士預測,未來將會有更多的主權國家和企業採用數字貨幣進行國際貿易結算。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的應用前景廣闊,但同時也面臨著監管和法律等方面的挑戰。如何在確保技術創新的同時,建立健全的監管體系,將是各國政府和行業參與者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
總的來說,阿根廷和巴拉圭的這次合作只是一個開始,數字貨幣在國際貿易結算中的應用有望迎來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市場的逐步接受,我們有理由相信,數字貨幣將會在未來的國際貿易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⑸ 比特幣是騙局嗎 如果不是,我要怎樣才能擁有我的第一個比特幣
比特幣當然不是騙局,是一種點對點的數字貨幣。比特幣是區塊鏈最成功應用之一,這句話出自人民日報。如果你是想要投資數字貨幣,建議先投資風險最低的比特幣。至於怎麼擁有一枚比特幣,可以去專業的數字貨幣交易所購買,也可以挖礦。你可以去ZBG看看,他們最近在賣雲算力,你可以理解成一鍵挖礦,等著分配比特幣就可以。也可以直接買現貨,他們平台我記得有視頻教程,也可以直接咨詢在線客服,他們的手續費也比火幣、OKEX這些平台低一半。
⑹ 比特幣有什麼用
「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這是馬克思針對貨幣說過的一句話。
怎麼理解呢?其實很簡單,貨幣是人類生活發展的必然產物,在最早階段,金銀只是作為一種金屬或是一種普通商品,以物換物。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發現金銀的易分割、易保存、便於攜帶等優點,於是金銀作為貨幣的適宜性就體現了出來,自然而然的演變成為貨幣。
那麼比特幣呢?
⑺ 比特幣是貨幣嗎
目前雖然有部分國家政府認可比特幣具有貨幣屬性,但大多數政府不認可比特幣是貨幣,而是將比特幣定義為商品,各國政府對比特幣的主要觀點有:
①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將比特幣定義為大宗商品,與黃金原油小麥的歸類一樣。(鳳凰財經《比特幣被正式歸為大宗商品 接受CFTC監管》)
② 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禁止金融機構介入比特幣,但同時認為:
「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③ 美國紐約金融管理局(NYDFS)頒布BitLicense(比特幣許可證),對開展比特幣金融交易的企業實行監管。(網易新聞《紐約推出BitLicense比特幣執照最終版本》)
④ 《人民日報》在《電子貨幣監管提上日程》(2015年10月13日22版)中亦表達了類似的監管觀點:
「雖然諸多虛擬貨幣都沒有距離真正的貨幣屬性更近,但在相對穩健的發展路徑上,通過對以支付清算為核心的貨幣功能發掘,卻有助於探索真正的電子貨幣創新。不過,創新的腳步後面要有緊跟而來的監管。」
雖然目前中國政府對比特幣並未開始監管,但是態度已經從「無視」和「敵視」轉變為「關注」。
⑤ 英國海關稅務總署(HMRC)認為比特幣是一種貨幣,對比特幣交易免徵增值稅。但瑞典和德國等國家政府則一直都認為,比特幣應該作為一種商品來加以對待。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最終作出裁決,認為比特幣應作為貨幣加以對待,而不是被視為一種商品,交易比特幣不必像交易商品一樣繳納增值稅。(騰訊新聞《歐洲法院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而非商品》)
因此,比特幣不是被政府禁止的非法品,而是一種政府認可的合法商品和投資品,甚至貨幣。
⑻ gdc虛擬貨幣是國家允許發行的嗎,
gdc虛擬貨幣不是國家允許發行的,中國政府禁止任何虛擬貨幣的流通和發行。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8)人民日報海外版護航比特幣擴展閱讀: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且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
投資者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平台技術風險等,需要投資者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