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比特幣問答 » 比特幣委託成交後錢到哪裡了

比特幣委託成交後錢到哪裡了

發布時間: 2024-11-16 02:33:52

比特幣是否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

根據文中公布的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書的電子掃描件,仲裁庭認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103010第127條規定,法律對互聯網上的數據和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我國目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進行交易。」
北京仲裁委公布的與主流不同的判決,再次凸顯了比特幣涉及的虛擬貨幣糾紛的爭議性。在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市場的背景下,如何統一此類案件的司法裁判標准,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合法性爭議:全部非法,還是部分合法?同一款,兩種解讀。半年前的《通知》是明確了所有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活動,還是只將虛擬貨幣活動作為非法金融予以禁止?
可以說,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如果受中國法律保護,其前提是必須符合《民法典》中對虛擬財產的認定。
可以看到,在上述案件的「認為」部分,北京仲裁委提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
那麼,虛擬貨幣真的屬於虛擬財產嗎?
對於這一認定,第一個爭議點是各方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解釋空間。
如前所述,《民法典》確實承認了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但沒有明確虛擬財產的構成要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也不明確。
唯一涉及的是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民法典》。其中,在定義比特幣的屬性時提到:「在性質上,比特幣應該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該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
需要說明的是,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王錦在2020年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號文中指出,虛擬物品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唯一與之法律上近似的概念是《從比特幣的法律性質談比特幣糾紛的裁決思路》號(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27條規定的虛擬財產。
另外,上述行政法規只提到了比特幣,沒有談到其他虛擬貨幣屬性。
也有律師持否定觀點,認為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他進一步指出,由於2021年9月央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門發布的《民法總則》(以下簡稱《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款第一句明確提到「與虛擬貨幣有關的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因此虛擬貨幣失去了合法性,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但也是基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款,但該款第二句是北京仲裁委引用的:「涉嫌非法買賣代幣、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以及以中央對手方身份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代幣發行融資、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等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
因此,北京仲裁委認為,《通知》並未禁止一切以虛擬貨幣為標的的交易活動,而是將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作為非法金融活動予以禁止。
劉洋也同意北京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他說,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只有涉嫌非法金融活動才應該受到控制,而不是所有與金錢相關的行為,比如持有虛擬數字貨幣。持有本身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
對於《通知》發布後的部分合法性,劉洋引用了第一條第四款第二句話:「法人、非法人組織、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反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有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的民事法律行為都被認定為無效,就不需要加上『違背公序良俗』這句話。」劉洋認為,只有在投資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的情況下,相關民事法律行為才能無效。換句話說,如果投資行為不違反公序良俗,民事行為是有效的,有效的後果是受法律保護。
回到本文開頭的判決本身,北京仲裁委的審理也包含了其對發展中的新生事物寬容審慎的判決思路。
《通知》頒布前,王錦在前述文章中指出,在民商事審判中,一方面要考慮監督的相關規定,支持監督機構依法有效行使監督職能;但也要嚴格區分民商事審判和行政監督的不同職能。
「最好從法律角度看待行政監督領域的這種禁止性規定,不要過度干預。」王錦認為,在不明顯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不明顯損害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應盡可能保障雙方的契約自由。
「在大多數商人和律師看來,比特幣明顯具有財產屬性,但監管發聲,司法系統必須尊重。」夏海龍對此有明確的看法。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審理尺度不同:對虛擬財產的認定存在差異。在司法實踐中,北京、上海等地多家法院認可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而更多地方中級法院不認可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屬性。一些法院承認比特幣是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估標准」。
不同當事人對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和國家相關規定的把握,加上審判的價值取向,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現象。
例如,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21)京03第10254號]認為,比特幣的物理存在形式是數字代碼,存在於網路空間,可以用現有的計量標准量化其價值。因此,根據法律規定,比特幣可以視為網路虛擬財富。
產的特徵,具有物的屬性。
2021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21)滬01民終11624號】認為,BSN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是使用礦機(超級計算器)連接指定礦池根據特定演算法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後所獲得的獎勵。從其產生的過程看,挖礦的過程凝結了人類的勞動成果,具有一定價值;由於其特定的程序和演算法的限制,也不可能無限生成,具有稀缺性;挖出之後,所有權人可以上特定的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兌現,可以進行使用支配。BSN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可以作為普通商品進行交易。
與此同時,更多的地方中級法院則對除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不予認可,部分法院認可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故最後的審判結果還是指向「訴請不予支持」「合同無效」「不屬於民事訴訟案件受案范圍」「風險自擔」。
比如,2021年7月,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粵04民終2401號】認為,由雲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創立的數字代幣CC幣是未經批准由平台發行,數量由平台自由發放,並不凝結人類抽象勞動,且無法用現有的度量標準度量其價值,因此該數字代幣不屬於網路虛擬財產,不具備商品的流通性。
2021年11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終11978號】認為,案件中涉及的虛擬貨幣既非貨幣,亦不具備虛擬財產的商品屬性,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的行為,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故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圍。
2021年12月,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終9625號】認為,以太坊不由當局發行,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種類物的屬性,亦無法用法定貨幣進行量化。
2023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終352號】認為,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產生的風險應當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此外,在司法實踐中,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糾紛案件還面臨哪些裁量難題?
婁鶴表示,相關案件面臨取證難、司法程序處置難等困境,由於虛擬貨幣的技術屬性,在案件處理中會涉及信息壁壘、域外取證及認定標准不統一等;對虛擬財產進行凍結、委託第三方處理等。
「一方面,我國已經明確將虛擬貨幣相關行為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因而否定了基於虛擬貨幣主張經濟利益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其他國家並未禁止虛擬貨幣,行為人又的確能夠通過虛擬貨幣獲得實際的經濟利益。」夏海龍指出,在涉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對相關的「盜竊」、詐騙行為定罪、犯罪金額如何認定等問題均存在較大爭議,亟待解決。
婁鶴也認為,此類案件在經濟損失的認定上有難度。「目前相關認定標准不統一,去中心化特點導致虛擬貨幣在不同市場的價格差異,價格波動較大。」他說道。
其實,國內在目前審判尺度不一的情況下,對於承認虛擬貨幣財產價值的糾紛案件,便存在著價值認定的「矛」與「盾」。
判例中的比特幣價值:零、市場價,還是共同認可價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以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2018)粵03民特719號】為例。
2017年12月2日,當事人簽署的一份協議中規定,高某要分三期將李某委託其進行理財的數字貨幣資產(20.13個比特幣、50個比特幣現金、12.66個比特幣鑽石)全部歸還至李某的電子錢包。
結果,該協議簽訂後,高某未履行合同義務。
李某遂根據協議中的仲裁條款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要高某歸還上述數字貨幣資產相等價值的美金和利息等訴求。
仲裁庭經審理認為,高某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約定交付雙方共同約定並視為有財產意義的比特幣等,構成違約,應予賠償。
在比特幣的財產價值上,仲裁庭參考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網站公布的合同約定履行時點有關BTC(比特幣)和BCH(比特幣現金)收盤價的公開信息,估算應賠償的財產損失。
高某宇隨後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深圳中院撤銷上述仲裁裁決,撤裁的主要理由是該仲裁裁決違反我國公共利益。
具體而言,高某主張,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自2017年9月4日起,任何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因此,自2017年9月4日起,okcoin.com網站提供數字貨幣的交易及定價均為非法。仲裁裁決認定高某賠償李某與比特幣等值的美元,再將美元折算成人民幣,實質上是變相支持了比特幣與法定貨幣之間的兌付、交易,因而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故仲裁裁決應予撤銷。
2021年11月份,北京仲裁委官網發布的《中國商事仲裁年度觀察(2021)》(下稱《年度觀察》)中,將該案稱為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亦是近年來法院確認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並予以撤銷的極少數案件之一。
根據《報核規定》第3條,人民法院認為我國內地仲裁機構作出之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而擬予撤銷的案件必須逐級上報最高院批准。
也就是說,該案結論已得到最高院背書,因此結論具有可參照性和可復制性,對未來司法和仲裁實踐均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年度觀察》認為,《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而在上海部分法院的判決中,在確定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價值時,並未如上述仲裁裁決一樣採用第三方平台所公布的比特幣市場價格,而是採用當事人共同認可的價格作為標准,以此避開了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的兌付、定價和信息中介的禁止性規定。
「如何在不違反國家貨幣政策的前提下客觀公平地確定虛擬貨幣的財產價值並對其予以保護,是未來司法實踐需要解決的難題。」《年度觀察》提到。
婁鶴認為,在民事及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都不可避免涉及虛擬財產都定價問題,通常可以參考標准有:根據用戶真實貨幣的投入計算;根據市場交易價格來確定;網路運營商確定的定價;根據受害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
相關問答:請問中國唯一合法虛擬貨幣是什麼?
我國並沒有一種合法虛擬貨幣的。對於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中國目前沒有說不合法,但也沒說合法,只是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但是還是有很多中國人交易,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作出了明確規范,七部委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虛擬貨幣:比特幣

㈡ 在微信上委託別人給我注冊比特幣,被騙了三萬多怎麼辦

首先在你轉賬的好友界面,點擊右上角以後有個「投訴」按鈕,點擊進去以後選擇「存在欺詐騙錢行為」
然後就是騙錢方式及原因,自己可以選擇下,選擇完以後微信團隊會要求你提交相關聊天證據,這個時候一定要記得多截圖,保存好截圖,你的證據越多越充分,被騙的錢被追回來的可能性就越大
提交以後以小編的經驗應該來個雙重保險,再次在微信搜索框里搜「微信團隊」,點擊發送消息以後,里邊有個異常反饋
點進去以後,再次填寫下你所被騙的事情,如小編的截圖,勾選相關選項,這次要在補充說明裡填寫清楚關於自己的情況,比如被騙了多少錢,什麼時候被騙的以及被騙原因等:
把自己的情況寫清楚以後,別忘了再就是把自己剛才的截圖再次提交上去,這樣對於微信團隊總後台會對你的反饋有比較清楚地判斷,也就更有利於你找回被騙的錢
最後一步就是,如果你被騙的錢比較多,那就一定要報警了,讓警察叔叔幫助你調查資金的去向,當然同樣重要的是你所提供的截圖證據,如小編的截圖所示,把相關證據提交給警察叔叔,從而採取凍結對方賬戶的方法避免資金損失
步驟做完之後,你就是等待了,等待微信團隊的聯系以及配合民警的相關調查,積極提供相關消息,從而使自己的資金早日被追回來!

㈢ 投資比特幣的好處

投資指的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那麼投資比特幣的好處
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小編帶大家進入裕祥安全網了解詳情。
投資比特幣的好處如下:
一、公平性。比特幣交易市場交易工具比較齊全,幣行除了手動掛單外還有跟蹤委託,計劃委託,冰山委託,時間加權委託等多種交易工具;可以多空雙向交易,做多做空都可以比較隨意,即時成交,隨時可以止損。
二、低門檻。資金門檻低,在幣行幾十幾百塊錢就可以投資,技術門檻低,比特幣交易對個人技能需求比較低,只需要知道最基本的技術分析就可以玩的好,初學者比較好入手。
三、無國界。跨國匯款,會經過層層外匯管制機構,而且交易記錄會被多方記錄在案。但如果用比特幣交易,直接輸入數字地址,點一下滑鼠,等待p2p網路確認交易後,大量資金就過去了。
以上就是這期的投資理財安全小知識
,如果大家還想了解更多關於互聯網理財的優點有哪些
內容的話,就請關注我們的裕祥安全網
吧,海量小知識等你來獲取哦,那麼咱們下期再見吧。

㈣ 北京仲裁委:比特幣受到法律保護,但有個條件

比特幣在國內受不受法律的保護呢?

近日,在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劉揚律師團隊代理的一則委託管理比特幣糾紛案件中,北京仲裁委員會裁定:「本案合同並非違法合同,也沒有違背公序良俗,不存在無效的情形,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仲裁委表示,「包括本案的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受到法律的保護」。《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仲裁委稱,本案合同屬於自然人之間一方委託另一方管理虛擬貨幣,雙方屬於委託合同關系,雙方約定由受託人為委託人管理虛擬貨幣。本案合同並非上述文件所明確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動和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實際上,類似的仲裁曾經發生過。

只不過,兩年之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推翻了上述裁決。而原因是涉案仲裁裁決高某賠償李某與比特幣等值的美元,再將美元折算成人民幣,實質上是變相支持了比特幣與法定貨幣之間的兌付、交易。

可見,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的屬性是受到法律認可的,但是絕對不能涉及交易。在法律上,虛擬貨幣交易流轉或當作支付工具都不被許可。

早在2013年12月5日,包括央行在內的五部委就聯合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通知》明確,比特幣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通知》同時指出,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提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上述文件也是深圳市終極人民法院決定推翻「首例比特幣仲裁案」的依據之一。

說到這里,其實就比較清楚了。比特幣在我國是否受到法律保護要分兩方面來看:一是從財產屬性而言,比特幣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二是從所謂「貨幣」屬性來看,是不受保護的。

把比特幣作為財產或者說是一種商品,這時候是把比特幣其價值跟你的的手機、電腦、電視機其實是一樣的。

但是你絕對不能將比特幣視為「貨幣」,去和法幣做兌換,或者進行公開交易,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其實,就算在發達國家,比如歐美日韓等國,也沒有承認比特幣的法定貨幣地位,只是認可了數字金融產品的地位,並允許進行交易。沒有法幣地位,比特幣是無法真正在普通民眾的生活中進行流通的。

雖然在美國一些州以及瑞士國內一些地區允許用比特幣進行繳稅,但是這僅僅是在局部認可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還沒有到國家認同的地步。

目前,將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的還只有薩爾瓦多這一個國家。當然,墨西哥、美國部分議員正在積極推動比特幣的法幣化,但是在短期內難以實現。

#比特幣[超話]# #貨幣# #NFT#

㈤ 浠涔堟槸姣旂壒甯佹湡璐у悎綰

娣卞叆鎺㈢儲錛氭瘮鐗瑰竵鏈熻揣鍚堢害鐨勪笘鐣


鍚堢害浜ゆ槗錛屽傚悓閲戣瀺甯傚満鐨勭懓瀹濓紝涓烘姇璧勮呮彁渚涗簡鍏ㄦ柊鐨勭泩鍒╂満浼氥備笉鍚屼簬浼犵粺鐨勫竵甯佷氦鏄擄紝鍚堢害浜ゆ槗鍏佽鎬綘閫氳繃棰勬祴浠鋒牸娉㈠姩錛屾棤璁烘槸涓婃定榪樻槸涓嬭穼錛岄兘鑳芥崟鎹夊埌娼滃湪鐨勬敹鐩娿傚綋鐪嬫定姣旂壒甯佸苟閫夋嫨鍋氬氭椂錛屼環鏍間笂娑ㄤ負浣犲甫鏉ョ泩鍒╋紝涓嬭穼鍒欏彲鑳藉甫鏉ヤ簭鎹燂紱鐩稿弽錛屽仛絀虹湅璺屾椂錛屼笂娑ㄤ細甯︽潵浜忔崯錛屼笅璺屽垯鏄鐩堝埄鐨勫叧閿銆傛瘮鐗瑰竵鐨勮穼瀹曡搗浼忥紝涓哄悎綰︿氦鏄撹呮彁渚涗簡鐙鐗圭殑鐩堝埄閫斿緞銆


鍦ㄦф槗騫沖彴涓婏紝鍚堢害浜ゆ槗鍒嗕負涓ょ嶄富瑕佺被鍨嬶細浜ゅ壊鍚堢害鍜屾案緇鍚堢害銆備氦鍓插悎綰﹁懼畾鏄庣『鐨勫埌鏈熸棩錛屽傚綋鍛ㄣ佹″懆銆佸綋瀛f垨嬈″o紝鍒版湡鏃朵細鎸夌収鎸囨暟浠鋒牸鐨勫鉤鍧囧煎鉤浠撱傝屾案緇鍚堢害鍒欐棤鏄庣『鐨勫埌鏈熸棩錛岄氳繃甯傚満鏈哄埗鑷鍔ㄨ皟鏁翠環鏍礆紝閫氳繃璧勯噾璐圭殑褰㈠紡騫寵澶氭柟鍒╃泭錛岀『淇濆悎綰︾殑鎸佺畫嫻佸姩銆


榪涗竴姝ョ粏鍖栵紝嬈ф槗鐨勫悎綰︿氦鏄撹繕鏍規嵁淇濊瘉閲戠被鍨嬪垎涓篣SDT淇濊瘉閲戝拰甯佹湰浣嶄繚璇侀噾錛岀敤鎴峰彲浠ユ牴鎹涓浜哄枩濂介夋嫨浠USDT浣滀負鎷呬繚錛屾垨鑰呯洿鎺ヤ嬌鐢ㄥ竵瀵瑰瑰簲鐨勫竵縐嶃備繚璇侀噾鐨勭伒媧繪э紝璁╃敤鎴峰湪浜ゆ槗鏃惰兘鏍規嵁闇奼傝嚜鐢遍夋嫨銆


璧拌繘鍚堢害浜ゆ槗鐨勫疄鎴樻寚鍗


瑕佸紑濮嬪悎綰︿氦鏄擄紝棣栧厛紜淇濅綘鐨勮處鎴鋒ā寮忓凡璁劇疆涓哄崟甯佺嶆垨璺ㄥ竵縐嶄繚璇侀噾妯″紡銆傛帴涓嬫潵錛屼綘鍙浠ヨ嚜瀹氫箟浜ゆ槗鍗曚綅鍜屼笅鍗曟ā寮忥紝涓鴻嚜宸辯殑浜ゆ槗絳栫暐瀹氬埗鏈浣寵礬寰勩


浠USDT淇濊瘉閲戞案緇鍚堢害涓轟緥錛岄栧厛錛屼粠璧勯噾璐︽埛杞鍒頒氦鏄撹處鎴鳳紝鐒跺悗鍦ㄤ氦鏄撻〉闈㈤夋嫨甯佸癸紝閫夋嫨姘哥畫鍚堢害綾誨瀷錛岃懼畾鏉犳潌鍊嶆暟銆佽處鎴鋒ā寮忓拰濮旀墭綾誨瀷銆傜偣鍑諱拱鍏ユ垨鍗栧嚭錛岃劇疆浠鋒牸鍜屾暟閲忥紝鏈鎴愪氦鐨勫旀墭鍙浠ラ殢鏃舵挙鍗曘備竴鏃︽垚浜わ紝鎸佷粨鐣岄潰灝嗘樉紺轟繚璇侀噾銆佹敹鐩婄瓑閲嶈佷俊鎮錛屼綘鍙浠ヨ劇疆姝㈡崯姝㈢泩錛屾垨鑰呯洿鎺ュ競浠峰鉤浠撱


瀵逛簬浜ゅ壊鍚堢害錛屽傚竵鏈浣嶅綋鍛ㄤ氦鍓插悎綰︼紝鎿嶄綔榪囩▼鐩鎬技錛屽彧闇鍦ㄩ夋嫨鍚堢害鍛ㄦ湡鏃舵洿鏀瑰埌褰撳懆錛屽叾浠栨ラや笌姘哥畫鍚堢害鏃犲紓銆備氦鏄撹呭彲浠ユ牴鎹鑷宸辯殑絳栫暐鍜屽競鍦洪勬湡錛岀伒媧昏繍鐢ㄨ繖浜涘伐鍏鳳紝鎹曟崏浠鋒牸娉㈠姩甯︽潵鐨勬敹鐩婃満浼氥


鎬葷殑鏉ヨ達紝姣旂壒甯佹湡璐у悎綰︿負鎶曡祫鑰呮彁渚涗簡鍏ㄦ柊鐨勪氦鏄撶淮搴︼紝鐞嗚В鍜屾帉鎻″悎綰︿氦鏄撳師鐞嗭紝鍙浠ュ府鍔╀綘鍦ㄨ繖涓鍏呮弧鏈洪亣涓庢寫鎴樼殑甯傚満涓娓稿垉鏈変綑銆傚傛灉浣犲逛笂榪板唴瀹規湁浠諱綍鐤戦棶錛岄殢鏃跺悜鎴戝挩璇錛屾垜浠涓璧鋒繁鍏ユ帰璁ㄣ

㈥ 比特網合約交易怎麼玩

合約交易的規則:
一、交易時間:合約交易是7*24小時交易 ,只有在每周五16:00(UTC+8)結算或交割期間會中斷交易,合約在交割前最後10分鍾,只能平倉,不能開倉。
二、交易類型:
1、交易類型分為兩類,開倉和平倉。開倉和平倉,又分買入和賣出兩個方向。
2、買入開多(看漲)是指當用戶對指數看多、看漲時,新買入一定數量的某種合約,進行「買入開多」操作,撮合成功後將增加多頭倉位。
3、賣出平多(多單平倉)是指用戶對未來指數行情不再看漲而補回的賣出合約,與當前持有的買入合約對沖抵消退出市場,進行「賣出平多」操作,撮合成功後將減少多頭倉位。
4、賣出開空(看跌)是指當用戶對指數看空、看跌時,新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合約,進行「賣出開空」操作,撮合成功後將增加空頭倉位。
5、買入平空(空單平倉)是指用戶對未來指數行情不再看跌而補回的買入合約,與當前持有的賣出合約對沖抵消退出市場,進行「買入平空」操作,撮合成功後將減少空頭倉位。
三、下單方式:
1、限價委託:用戶需要自己指定下單的價格和數量,開倉和平倉都可以使用限價委託。
2、對手價下單:用戶如果選擇對手價下單,則用戶只能輸入下單數量,不能再輸入單價格,系統會在接收到此委託的一瞬間,讀取當前最新的對手價格(如用戶買入,則對手價為賣1價格,若為賣出,則對手價為買1價格),下達一個此對手價的限價委託。
四、倉位:
用戶開倉成交後,即擁有了倉位,同種合約同一方向的倉位會合並,在一個合約賬戶中,最多隻能有6個倉位,即當周合約多倉,當周合約空倉,次周合約多倉,次周合約空倉,季度合約多倉,季度合約空倉。
五、下單限制:
1、平台對單個用戶某個周期合約的持倉數量、單筆開倉/平倉的下單數量會做出限制,防止用戶操縱市場。
2、當用戶的持倉數量或委託數量過大,平台認為可能對系統和其他用戶產生嚴重風險時,平台有權要求用戶採用包括但不限於撤單,平倉等風控措施,平台有權採用包括但不限於限制總倉位數量,限制總委託數量,限制開倉,撤單,強行平倉等措施進行風險控制。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在投資之前建議您先了解一下項目存在的風險,對項目的投資人、投資機構、鏈上活躍度等信息了解清楚,而非盲目投資或者誤入資金盤。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應答時間:2021-11-2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㈦ 比特幣盤中劇震10.7萬人爆倉,比特幣是怎樣運行的

對於參與比特幣網路的大多數個人而言,區塊鏈的來龍去脈、哈希率和挖礦並不是特別相關。在挖礦社區之外,比特幣所有者通常通過比特幣交易所購買他們的加密貨幣供應,這些在線平台可促進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的交易。


要訪問比特幣,您需要使用錢包,這是一組密鑰。這些可以採用不同的形式,從提供保險和借記卡的第三方 Web 應用程序到列印在紙上的二維碼。最重要的區別是“熱”錢包和“冷”錢包之間的區別。上面的 Gox 案例,相信大部分被盜的 BTC 都是從熱錢包中取出的。盡管如此,許多用戶仍將他們的私鑰委託給加密貨幣交易所,這基本上是在押注這些交易所將比自己的計算機更能抵禦盜竊的可能性。

㈧ 交易平台交易比特幣的時候一不小心把價格點成一百多塊錢一個,而且交易成功了怎麼辦

那你虧出血了,不用說礦機維護廢了,電費你都回不來!而且這里是比特狗吧,不是比特幣吧,

㈨ 比特幣合約常常提到的止盈止損是什麼意思

若用戶設置的委託價此時觸發了限價規則,那麼系統會使用此時限價的最高價或者最低價進行下單。

熱點內容
180元奧特宇宙英雄 發布:2024-11-16 03:57:01 瀏覽:256
區塊鏈中國公有鏈是哪家 發布:2024-11-16 03:55:18 瀏覽:387
美幣圈貼吧 發布:2024-11-16 03:55:13 瀏覽:409
企業接受比特幣支付違法嗎 發布:2024-11-16 03:41:55 瀏覽:90
以太幣挖礦新聞 發布:2024-11-16 03:33:15 瀏覽:186
未來的幣圈發展前景如何 發布:2024-11-16 03:32:35 瀏覽:882
比特幣量化收益 發布:2024-11-16 03:32:28 瀏覽:172
關於比特幣與區塊鏈的說法 發布:2024-11-16 03:25:16 瀏覽:419
區塊鏈電子病歷策劃書 發布:2024-11-16 03:22:27 瀏覽:298
比特幣今美元 發布:2024-11-16 03:20:17 瀏覽: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