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偷電挖比特幣
1. 挖比特幣犯法嗎
不違法。
《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除明確比特幣的網路虛擬商品屬性外,《通知》主要明確了以下內容:
第一,明確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等。
第二,明確要求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並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報告可疑交易。
第三,明確要求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1)延安偷電挖比特幣擴展閱讀: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政府網-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中證網-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2. 5年前偷電挖礦,5年後身價暴漲12倍,比特幣究竟是什麼
比特幣(Bitcoin)是時下最火的虛擬貨幣,許多互聯網中的概念比如區塊鏈等都是從它的出現後才被人們所提及分析。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樣,最開始注意到比特幣的時候就是因為它的價格一直在不斷暴漲,讓不少人完成了一夜暴富、財富自由的夢想。
3. 用水電挖比特幣違法嗎
現在挖礦是絕對合法的行為,如果你的電是合法的就肯定合法。如果是偷電挖就是違法的。偷電屬於盜竊,觸及法律也違背道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4. 公司有權處置盜用公司電力做比特幣挖礦的員工嗎
可以,但是要有充足的證據。
針對利用公司網路進行挖礦是否已經達到解除勞動關系強度,並無明確規定。
1.在《員工紀律行為規范制度》中,公司常規定員工可以在一定程度內使用公司的公共資源,本是一片好心;濫用、誤用公司福利,不僅破壞公司正常生產秩序,還可能因為偷電、偷數據構成盜竊罪等刑事犯罪。2.對於公司法務而言,一旦發生上述事件,做出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決策之前,一定要充實證據;員工的相關違約、侵害證據沒有落實就貿然提訴訟,導致公司「賠了夫人又折兵」就將是可預期的必然。
5. 蚌埠一小區疑藏比特幣礦機,若屬實的話,此行為是否違法違規
虛擬幣一直以來都是被我們國家所打擊的,並且他也沒有被我們國家所認可,如果要完畢的話,那最後的結果都是損失慘重,而且國家也就這個問題做了不下很多的科普,但還是有很多人會踏上這條道路。在最瘋狂的時候,人們為了挖比特幣去買了很多的礦機,這樣的話挖幣就會快一點點,要知道最鼎盛時期一個比特幣的價格在好幾十萬,一個非常的誇張。而就在這時候蚌埠一小區的地下車庫,又傳來了一個消息,疑似藏比特幣礦機或者是比特幣工廠,那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此行為是否違反法律法規呢?我們就來好好的聊一聊這個話題。
6. 在國內,用比特幣挖礦機挖礦犯法嗎
《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里對比特幣交易的定義也一樣:【金融和支付機構不得介入比特幣交易,或為比特幣交易提供服務】,但文中還有一句:【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其實說的還是允許個人買賣比特幣,盈虧你自己能承擔就行,但不允許金融資本介入比特幣交易,進而因虧損導致社會風險。 因此,對於挖礦的礦機,除非偷電挖礦,否則並沒有被查扣的風險。 大礦工找個偏僻的,電賣不出去的小水電,放一兩千台礦機挖。 不違法的
7. 家裡挖礦會被供電局查嗎
按時交電費就不會被查。用戶用個人計算機下載軟體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與遠方伺服器通訊後可得到相應比特幣,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 比特幣為一種虛擬的貨幣,比特幣挖礦制度為通過計算機硬帆顫緩件為比特幣網路開展數學運算的過程,提供服務的礦工可以得到一筆報酬,因為網路報酬依據礦工完成的任務來計算。
法律分析:按時交電費就不會被查。用戶用個人計算機下載軟體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與遠方伺服器通訊後可得到相應比特幣,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 比特幣為一種虛擬的貨幣,比特幣挖礦制度為通過計算機硬體為比特幣網路開展態模數學運算的過程,提供服務的礦工可以得到一筆報酬,因為網路報酬依據礦工完成的任務來計算。這兩年虛擬貨幣炒得甚為火熱,不少人更是將其看作發家致富的新途徑。但是要知道,在我國境內是禁止進行加密貨幣交易以及挖礦的,言下之意挖掘加密貨幣在我國是不允許不合法的。有網友詢問,在家裡挖礦會被供電局查嗎?挖比特幣是不是違法行為呢?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在家裡利用電腦挖礦,如果沒有大量用電的洞伏情況下,一般不會被供電局調查;如果耗電比較嚴重,又或者是有偷電行為,就有可能被供電局調查。到時候就不僅僅是被罰款那麼簡單了,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比特幣的發行和交易的完成是通過挖礦來實現的,它以一個確定的但不斷減慢的速率被鑄造出來。每一個新區塊都伴隨著一定數量從無到有的全新比特幣。境外很多人以挖礦為生,但是在境內是不允許的,目前有關部門對此內容採取嚴打態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8. 出獄後自稱手握萬枚比特幣的男子,他是不是在吹牛
五年前,一名幣圈礦工因為偷電34萬度被判了四年十個月的有期徒刑,並且退換電費29萬元,並處罰金5萬元。
而就在今年他出獄了,他對外宣稱自己有一萬枚比特幣,如果是真的話他的身價將會超過八個億,這到底是真還是假呢?
那麼如果這個新聞是真的,這一萬比特幣是否屬於非法所得呢?畢竟進去坐一趟牢,出來就身價過億,很多人肯定會對此不滿。
首先,這應該不屬於非法所得,畢竟該男子已經繳納了偷竊電費的所有費用,並且還被罰了一筆罰金,從法律上來說這件事應該已經算是結案了。
並且,筆者對這條新聞的實際性依舊存疑。
在對五年前的設備算力以及電費進行一番分析後,可以直接給吃瓜觀眾一個結果:這條新聞是假的,無良媒體炒作的結果。
根據目前媒體的報道來看,這個新聞中的男子擁有的礦機為60台,算力大約為300TH/S,每天需要電費接近一萬的電費(商用電進行計算)。
而為了再嚴謹一些,筆者也去搜了13年至15年的新聞,按理來說偷電接近三十萬的新聞也不算小事,總會有媒體報道的吧?
但很抱歉,筆者沒有找到這部分時間線中任何官媒的報道!
好了,謠言到此為止!讓剩下炒作的自媒體自己玩去吧。
9. 偷電比特幣是什麼
由於比特幣是基於工作量證明,與算力相關。要有算力,就得耗電,所以它的耗電量是很大的。也正因為有這么大的耗電量,才能保證比特幣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據btc.com網站數據顯示,截至當前,整個比特幣網路算力約51.65EH/s,通俗地說,這相當於184萬台比特大陸S15(算力28T,功率1596W)礦機在運行,一天耗電量約6992萬度。除以當前每天比特幣產量1800個幣,不計算其他成本,每個比特幣單電力就要消耗3.88萬度。
此前顯卡被賣斷貨就是因為挖礦淘金者的強勢購買所致。而比特幣的演算法設計是越到後面越難挖,因此現在要挖到同樣的比特幣,相比幾年前的投入高了許多倍。在大慶油田「挖礦」事件被曝光以來,當地警方曾統計過數目,被起獲的礦機平均下來一個月的電費接近50萬元,如果偷電運行等於白賺了50萬。
10. 是否有人偷電用。一個人一個月1000多元電費
如您懷疑家中線路被竊電,建議您在正常用電的情況下,觀察電表的脈沖燈是否正常閃爍,然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把您家的總開關打下,等待10分鍾後,查看電表的脈沖燈是否還會閃爍,如果還在閃爍,說明還有在用電;建議可委託有資質的電工為您排查表後線路,如發現有被竊電的情況,請拍照保存證據,並及時報警處理。
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